最新采购流程处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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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 司 采 购 管 理 程 序一 、 目 的为 了 提 高 公 司 采 购 效 率 、 明 确 岗 位 职 责 、 有 效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 满 足 工 公 司 对优 质 资 源 的 需 求 , 进 一 步 规 范 物 资 采 购 流 程 , 加 强 与 各 部 门 间 的 配 合 , 特 制 订 本制 度 。二 、 范 围适 用 于 本 公 司 所 有 采 购 的 物 料 及 耗 材 品三 、 定 义3.1 物 料 : 指 本 公 司 所 经 营 所 需 之 直 接 与 间 接 物 料3.2 采 购 人 员 : 采 购 部 执 行 采 购 业 务 人 员3.3 需 求 人 员 :

2、 各 部 门 开 具 请 购 申 请 之 人 员四 、 采 购 作 业 流 程4.1.请 购 的 定 义 : 请 购 是 指 某 人 或 者 某 部 门 根 据 市 场 及 门 店 需 求 确 定 一 种 或几 种 物 料 , 并 按 照 规 定 的 格 式 填 写 物 料 申 请 给 部 门 经 理 审 核 后 提 交 采购 部 。4.2 采 购 作 业 是 从 接 受 物 料 需 求 一 选 择 适 当 的 厂 商 , 并 确 定 物 料 之 名 称 , 规格 质 理 交 货 期 等 要 求 , 和 订 单 发 出 , 确 认 及 物 料 接 收 并 按 时 请 款 之 过 程4.3 应

3、在 合 格 供 应 商 中 选 择 供 应 商 , 如 需 采 购 物 品 现 有 的 供 货 商 无 法 达 成 ,就 在 网 上 或 朋 友 介 绍 开 发 新 的 供 应 商 , 则 由 采 购 部 对 其 供 货 商 进 行 选 择及 评 估 流 程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选 择 , 考 核 等 作 业 。 如 需 采 购 的 产 品 中 有 被 客户 批 准 或 指 定 的 供 应 商 , 则 采 购 部 在 采 购 产 品 时 , 必 须 从 客 户 批 准 和 指定 的 供 应 商 名 单 上 采 购 有 关 产 品 , 如 采 购 部 要 从 其 他 供 货 商 处 采 购

4、时 ,必 须 将 此 供 货 商 提 供 给 客 户 批 准 , 并 经 客 户 批 准 被 列 与 客 户 指 定 的 供 应商 后 , 采 购 方 可 从 该 供 应 商 处 采 购 物 料 。 如 客 户 有 新 批 准 的 供 应 商 名 单或 客 户 对 原 批 准 的 供 应 商 名 单 做 修 改 和 更 改 时 , 采 购 人 员 必 须 及 时 对 此客 户 批 准 的 供 应 商 名 单 进 行 更 新4.4 对 直 接 购 买 的 物 料 , 由 采 购 人 员 收 到 请 购 单 时 对 请 购 的 物 料 进 行 审 核 及供 应 商 价 格 , 数 量 及 交 期

5、等 的 确 认 。 如 果 是 重 复 性 的 采 购 , 采 购 直 接 在系 统 里 生 产 采 购 订 单 并 打 印 , 经 采 购 部 主 管 经 理 签 核 后 传 真 给 供 应 商 ,如 果 是 新 物 料 或 新 供 应 商 , 则 进 行 供 应 商 选 择 和 评 估 及 样 品 评 估 流 程 ,.进 行 记 录 。 然 后 才 能 执 行 采 购 流 程 传 真 给 供 应 商 。 采 购 须 进 行 采 购 追 踪及 监 控 采 购 的 物 料 , 及 时 准 确 的 到 达 公 司 入 库 , 然 后 财 务 根 据 送 货 单 ,入 库 单 进 行 对 账 。

6、如 供 应 商 无 法 按 交 期 交 货 时 , 采 购 应 征 求 相 关 单 位是 否 调 料 , 或 采 取 紧 急 对 应 措 施 ( 自 行 提 货 ) 如 周 期 较 长 的 物 料 可 先 行订 货 , 但 要 征 求 采 购 部 门 主 管 及 经 理 的 同 意 .4.5 间 接 物 料 采 购 , 由 需 求 人 员 填 写 采 购 申 请 单 , 经 部 门 经 理 批 准 并 写 申 请单 号 后 交 采 购 人 员 进 行 采 购 作 业 。 采 购 人 员 对 申 请 单 进 行 审 核 以 及 交 期确 认 。 如 采 购 的 产 品 之 质 量 对 提 交 给

7、 客 户 的 产 品 质 量 基 本 上 无 任 何 影响 的 物 料 采 购 ( 如 : 文 具 , 消 耗 品 , 劳 保 等 ) 由 需 求 部 门 根 据 其 实 际 工作 需 要 报 经 采 购 经 理 审 批 , 由 采 购 员 直 接 进 行 采 购 作 业 。4.6 采 购 产 品 的 质 量 要 求 应 在 采 购 单 上 说 明 , 如 所 采 购 的 产 品 质 量 无 法 描 述清 楚 时 , 则 需 求 部 门 或 品 质 部 应 附 上 相 关 的 采 购 产 品 的 质 量 标 准 , 要 求 。且 采 购 须 与 供 应 商 确 认 采 购 物 料 之 版 次

8、是 否 相 符 。五 , 供 应 商 选 择 及 评 估 流 程5.1 新 供 应 商 的 选 择客 户 指 定 之 供 应 商 由 客 户 依 据 其 本 身 规 定 进 行 评 估 , 须 注 明 针 对 某 客 户 ,且 不 能 因 此 而 直 接 被 推 存 为 成 其 他 客 户 的 供 应 商5.2 供 应 商 的 评 估 和 考 核根 据 采 购 部 的 预 选 供 应 商 名 单 及 供 应 商 评 估 调 查 表 , 采 购 部 负 责 组 织SQA 部 门 和 采 购 人 员 组 成 评 估 小 组 到 预 选 供 应 商 处 进 行 供 应 商 的 评 估 和 考核 ,

9、并 将 评 估 和 考 核 的 结 果 记 录 与 供 应 商 评 估 调 查 中 , 评 估 小 组 根 据 质量 体 系 和 特 定 的 质 量 保 证 要 求 和 供 应 商 调 查 表 中 的 项 目 及 内 容 对 供 应 商提 供 的 相 关 资 料 和 样 品 以 及 供 应 商 的 生 产 现 场 和 生 产 能 力 等 进 行 评 估 和考 核5.3 合 格 供 应 商 核 准SQA 部 将 供 应 商 评 估 和 考 核 的 结 果 及 资 料 进 行 整 理 后 呈 报 公 司 领 导 核 准 ,经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后 的 供 应 商 被 列 为 合 格 供 应

10、商 , 由 SQA 部 将 其 登 记 合 格供 应 商 清 册 , 并 将 其 资 料 整 理 建 档 , 同 时 将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单 包 采 购 部 。如 供 应 商 符 合 或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 只 需 对 其 建 立 供 应 商 评 估 调 查 表 , 即 可 。无 须 对 其 进 行 其 他 评 估 和 考 核 , 此 资 料 经 公 司 领 导 特 准 后 , 可 将 其 列 为合 格 供 应 商 。.5.4 采 购 过 程 中 产 品 质 量 监 控依 公 司 对 采 购 产 品 之 质 量 要 求 , 检 验 员 应 对 供 应 商 所 提 供 的 采 购

11、 产 品 之质 量 进 行 统 计 , 并 将 统 计 的 结 果 和 状 况 记 录 于 供 应 商 绩 效 监 控 统 计 表 中 ,对 连 续 3 批 检 验 不 合 格 并 拒 收 和 退 货 的 供 应 商 , 由 SQA 部 按 纠 正 和预 防 措 施 程 序 填 写 “纠 正 预 防 措 施 表 ”通 知 供 应 商 整 改 , 并 在 供 应商 限 期 改 善 的 时 间 内 对 其 执 行 纠 正 和 预 防 措 施 做 效 果 确 认5.5 供 应 商 定 期 评 估 、 考 核供 应 商 定 期 评 分 为 月 评 估 和 年 度 考 核 , 供 应 商 月 评 估 :

12、 采 购 部 每 月 应 对供 应 商 的 质 量 、 交 期 、 配 合 度 或 服 务 进 行 评 估 ( 统 计 时 段 为 上 月 结 日本 月 月 结 日 ) 于 次 月 10 日 前 实 施 供 应 商 月 评 估 经 采 购 经 理 核 准 后 提 交SQA 部 , 对 于 月 交 货 少 的 供 应 商 可 以 按 季 度 进 行 评 估 。3.3 请 购 单 及 其 提 报 规 定( 1) 请 购 单 应 按 照 要 求 填 写 完 整 、 清 晰 , 由 公 司 领 导 审 核 批 准 后 报 采 购 部门 ;( 2) 固 定 资 产 申 购 按 照 附 表 一 ( 固 定

13、 资 产 购 置 申 请 表 ) 的 格 式 进 行 填 写 提报 ;( 3) 其 他 材 料 设 备 及 工 程 项 目 申 购 按 照 附 表 二 ( 物 资 采 购 申 请 表 .) 的 格 式填 写 提 报 ;( 4) 日 常 零 星 采 购 按 照 公 司 印 制 的 按 照 附 表 三 ( 物 资 采 购 审 批 单 ) 的 格 式填 写 提 报 ;( 5) 请 购 部 门 在 提 报 请 购 单 是 应 要 求 采 购 部 签 字 接 收 人 请 购 部 门 备 份 ;( 6) 涉 及 的 请 购 数 量 过 多 时 可 以 附 件 清 单 的 形 式 进 行 提 交 , 为 提

14、 高 效 率 该 清单 的 电 子 文 档 也 需 一 并 提 交 ;( 7) 请 购 单 的 更 改 和 补 充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由 公 司 领 导 签 字 后 报 采 购 部 。 4 公 司 物 资 请 购 单 的 提 报 部 门( 1) 公 司 经 营 生 产 的 物 资 、 劳 务 、 固 定 资 产 、 工 程 及 其 他 项 目 由 生 产 部 门提 报 ;( 2) 公 司 生 活 及 办 公 的 物 资 、 固 定 资 产 、 服 务 或 其 他 生 活 及 办 公 项 目 由 办公 室 提 报 ;( 3) 公 司 各 部 门 专 用 的 物 资 由 各 部 门 自 行

15、提 报 。二 、 采 购 部 接 收 请 购 单 作 业 流 程1、 请 购 的 接 收 要 点.( 1) 采 购 部 在 接 收 请 购 单 时 应 检 查 请 购 单 的 填 写 是 否 按 照 规 定 填 写 完 整 、清 晰 , 检 查 请 购 单 是 否 经 过 公 司 领 导 审 批 ;( 2) 接 收 请 购 单 时 应 遵 循 无 计 划 不 采 购 , 名 称 规 格 等 不 完 整 清 晰 不 采 购 ,图 纸 及 技 术 资 料 不 全 不 采 购 , 库 存 已 超 储 积 压 的 物 资 不 采 购 的 原 则 ;( 3) 通 知 仓 库 管 理 人 员 核 查 请

16、购 物 资 是 否 有 库 存 ;( 4) 对 于 不 符 合 规 定 和 撤 销 的 请 购 物 资 应 及 时 通 知 请 购 部 门 。2、 请 购 单 的 分 发 规 定( 1) 对 于 请 购 单 采 购 部 应 按 照 人 员 分 工 和 岗 位 职 责 进 行 分 工 处 理 ;( 2) 对 于 紧 急 请 购 项 目 应 优 先 处 理 ;( 3) 无 法 于 请 购 部 门 需 求 日 期 办 妥 的 应 通 知 请 购 部 门 ;( 4) 重 要 的 项 目 采 购 前 应 征 求 公 司 相 关 领 导 的 建 议 。3、 采 购 周 期 的 规 定( 1) 单 次 采

17、购 金 额 预 算 在 1 万 元 以 下 的 零 星 采 购 项 目 或 预 算 在 1 万 元 以下 采 购 的 物 资 及 产 品 的 采 购 周 期 不 应 超 过 5 天 ;( 2) 单 次 采 购 金 额 预 算 在 5 万 元 以 下 的 项 目 比 价 采 购 , 采 购 周 期 不 应 超过 15 天 ;( 3) 单 次 采 购 金 额 预 算 在 20 万 元 以 上 的 项 目 采 购 部 自 行 招 标 采 购 , 采 购周 期 不 应 超 过 40 天 ;( 4) 请 购 部 门 应 按 照 以 上 ( 1) -( 3) 条 中 规 定 的 时 间 提 前 提 写 请

18、 购 单采 购 部 如 未 能 按 时 完 成 采 购 任 务 时 应 向 公 司 领 导 说 明 原 因 ;( 5) 遇 到 紧 急 采 购 应 汇 报 公 司 领 导 采 取 快 速 优 先 采 购 的 策 略 ;三 、 询 价 及 其 规 定1 询 价 请 应 认 真 审 阅 请 购 单 的 品 名 、 规 格 、 数 量 、 名 称 , 了 解 图 纸 及 其 技术 要 求 , 遇 到 问 题 应 及 时 的 与 请 购 部 门 沟 通 ;2 属 于 相 同 类 型 或 属 性 近 似 的 产 品 应 整 理 、 归 类 集 中 打 包 采 购 ;3 对 于 紧 急 请 购 项 目 应

19、 优 先 处 理 ;4 所 有 采 购 项 目 上 必 须 向 生 产 厂 家 或 服 务 商 直 接 询 价 , 原 则 能 不 通 过 其 代理 或 各 种 中 介 机 构 询 价 就 最 好 的 ;5 对 于 请 购 部 门 需 求 的 物 资 或 设 备 如 有 成 本 较 低 的 替 代 品 可 以 推 荐 采 购 替代 品 ;6 遇 到 重 要 的 物 资 、 项 目 或 预 估 单 次 采 购 金 额 大 于 10 万 的 采 购 情 况 , 询价 前 应 先 向 公 司 相 关 领 导 汇 报 拟 邀 请 报 价 或 投 标 单 位 的 基 本 情 况 , 按 照 附 表( 拟

20、 报 价 /招 标 单 位 名 单 ) 的 格 式 提 报 公 司 领 导 批 准 方 可 询 价 或 发 放 订 单 ;7 询 价 时 对 于 相 同 规 格 和 技 术 要 求 应 对 不 同 品 牌 进 行 询 价 ;8 除 固 定 资 产 外 单 次 采 购 金 额 在 5 千 以 下 项 目 可 以 自 行 采 购 ; 单 次 采 购 金额 预 算 金 额 在 5 千 元 以 上 的 所 有 项 目 都 应 要 求 至 少 三 家 上 的 供 应 商 参 与 比 价 或招 标 采 购 , 比 价 或 招 标 项 目 应 至 少 邀 请 三 家 以 上 单 位 参 与 ; 单 次 采

21、购 金 额 预 算价 格 在 1 万 元 以 上 的 项 目 应 由 采 购 部 组 织 招 标 , 公 司 相 关 领 导 参 与 监 督 ; 单 次 采购 金 额 预 算 价 格 在 5 万 元 以 上 的 项 目 由 公 司 领 导 决 定 是 否 委 托 第 三 方 机 构 代 理 招标 ;.9 比 价 采 购 或 招 标 采 购 所 邀 请 的 单 位 均 应 具 备 一 定 资 质 和 实 力 , 具 有 提 供或 完 成 我 公 司 所 需 物 资 和 项 目 的 能 力 ;10 比 价 采 购 或 招 标 采 购 应 按 照 附 表 ( 材 料 或 设 备 询 价 表 ) 的

22、格 式 或 拟 定完 整 的 招 标 文 件 格 式 进 行 询 价 ;11 在 询 价 时 遇 到 特 殊 情 况 应 书 面 报 请 公 司 领 导 批 示 。三 、 比 价 、 议 价1 对 厂 商 的 供 应 能 力 , 交 货 时 间 及 产 品 或 服 务 质 量 进 行 确 认 ;2 对 于 合 格 供 应 商 的 价 格 水 平 进 行 市 场 分 析 , 是 否 其 他 厂 商 的 价 格 最 低 ,所 报 价 格 的 综 合 条 件 更 加 突 出 ;3 收 到 供 应 单 位 第 一 次 报 价 或 进 行 开 标 后 应 向 公 司 领 导 汇 报 情 况 , 设 定

23、议价 目 标 或 理 想 中 标 价 格 ;4 重 要 项 目 应 通 过 一 定 的 方 法 对 于 目 标 单 位 的 实 力 , 资 质 进 行 验 证 和 审 查 ,如 通 过 进 行 实 地 考 察 了 解 供 应 商 的 各 方 面 的 实 力 等 ;5 参 考 目 标 或 理 想 中 标 价 格 与 以 合 作 单 位 或 以 中 标 单 位 进 行 价 格 及 条 件 的进 一 步 谈 判 。四 、 比 价 、 议 价 结 果 汇 总1 比 价 、 议 价 汇 总 前 应 汇 报 公 司 相 关 领 导 , 征 得 同 意 后 方 可 汇 总 ;2 比 价 、 议 价 结 果

24、汇 总 应 按 照 附 表 ( 比 价 /招 标 汇 总 表 ) 的 格 式 完 整 列 出报 价 、 工 期 、 付 款 方 式 及 其 他 价 格 条 件 、 列 出 以 选 用 单 位 及 选 用 理 由 , 按 照 一定 顺 序 逐 一 审 核 ;3 如 比 价 、 议 价 结 果 未 通 过 公 司 领 导 审 核 应 进 行 修 改 或 重 新 处 理 。五 、 合 同 的 签 订 及 其 规 定 。1 合 同合 同 是 当 事 人 或 当 事 双 方 之 间 设 立 、 变 更 、 终 止 民 事 关 系 的 协 议 。 依 法 成 立的 合 同 , 受 法 律 保 护 。 广

25、义 合 同 指 所 有 法 律 部 门 中 确 定 权 利 、 义 务 关 系 的 协 议 。目 前 我 们 的 采 购 工 作 主 要 涉 及 五 金 产 品 买 卖 合 同 。( 1) 合 同 正 文 应 包 含 的 要 素1) 合 同 名 称 、 编 号 、 签 订 时 间 、 签 订 地 点 ;2) 采 购 物 品 /项 目 的 名 称 /、 规 格 、 数 量 /清 单 、 技 术 文 件 与 确 认 图 纸 是合 同 不 可 分 割 的 部 分 ;3) 包 装 要 求 ;4) 合 同 总 额 应 含 税 , 含 运 达 公 司 的 总 价 , 特 殊 情 况 应 注 明 ;5) 付

26、 款 方 式 ;6) 质 量 保 证 期 ;7) 质 量 要 求 及 规 范 ;8) 违 约 责 任 和 解 决 纠 纷 的 办 法 ;9) 双 方 的 公 司 信 息 ;10) 其 他 约 定 。( 2) 合 同 签 订 及 其 规 定1) 如 涉 及 到 技 术 问 题 及 公 司 机 密 的 , 注 意 保 密 责 任 ;.2) 以 定 合 同 条 款 时 一 定 要 将 各 种 风 险 降 低 到 最 低 ;3) 为 防 止 合 同 订 单 增 加 或 增 加 无 依 据 , 打 包 采 购 时 要 求 供 货 方 提 供 分 项 报价 清 单 ;4) 遇 货 物 订 购 数 量 较

27、多 且 价 值 较 大 或 难 清 点 的 情 况 时 务 必 请 厂 商 派 代 表 来场 协 助 清 点 ;5) 质 保 期 一 定 要 明 确 从 什 么 时 候 开 始 并 应 尽 量 要 求 厂 商 延 长 产 品 质 保 期 ;6) 详 细 约 定 发 票 的 提 供 时 间 及 要 求 ;7) 针 对 不 同 的 合 同 约 定 不 同 的 付 款 方 式 , 如 设 备 类 的 合 同 一 般 应 分 按 照 预付 款 、 验 收 款 , 调 试 服 务 款 、 质 量 保 证 金 的 顺 序 明 确 付 款 额 度 、 付 款 时 间 和 付 款条 件 等8) 与 初 次 合

28、 作 的 单 位 合 作 时 , 应 少 付 预 付 款 或 不 付 预 付 款 ;9) 违 约 责 任 一 定 要 详 细 、 具 体 ; 10) 比 价 /招 标 汇 总 表 巡 签 完 毕 后 方 可 进 行 合 同 的 签 订 工 作 ; 11) 合 同 签 定 签 应 按 照 附 表 七 ( 合同审查批准单)的 格 式 对 合 同 初 稿 进 行 巡签 审 查 ;12) 合 同 巡 签 审 查 通 过 后 应 由 公 司 领 导 签 字 , 加 盖 公 司 合 同 章 方 可 生 效 ;13) 签 订 的 所 有 合 同 应 及 时 报 送 财 务 部 门 。六 、 付 款 及 合

29、同 执 行1 付 款 规 定( 1) 所 有 已 签 订 合 同 付 款 时 应 参 照 公 司 修 造 船 公 司 材 料 采 购 付 款 及 报 销流 程 V1.修 改 版 及 修 造 船 公 司 资 金 支 出 审 批 及 报 销 签 字 权 限 及 管 理 制 中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 2) 按 照 进 度 付 款 的 采 购 项 目 必 须 确 保 质 检 合 格 方 可 付 款 ;( 3) 按 照 贵 司 规 定 和 合 同 约 定 达 到 付 款 条 件 的 合 同 在 付 款 时 应 填 写 附 表八 ( 资 金 支 出 审 批 单 ) 或 附 表 九 ( 付 款 审

30、 批 单 ) , 该 审 批 单 巡 签 完 毕 后 提 交 财务 部 付 款 ;( 4) 财 务 部 门 在 接 到 付 款 审 批 单 后 应 在 3 天 内 付 款 , 以 免 影 响 合 同 的 执 行和 供 货 周 期 , 遇 特 殊 情 况 限 延 期 付 款 的 应 及 时 的 通 知 采 购 部 并 汇 报 公 司 领 导 。2 合 同 执 行(1) 已 签 订 合 同 由 采 购 部 项 目 负 责 人 负 责 跟 进 , 由 采 购 部 负 责 人 进 行 监 督 ,如 出 现 问 题 , 采 购 部 应 及 时 提 出 建 议 或 补 救 措 施 , 并 及 时 通 知

31、请 购 部 门 及 公 司 领导 ;( 2) 已 签 订 的 合 同 在 执 行 期 间 , 应 及 时 掌 握 合 作 单 位 对 于 合 同 义 务 和 责 任的 履 行 情 况 , 跟 踪 并 督 促 其 保 质 保 量 , 按 时 履 约 ;( 3) 合 同 在 履 行 期 间 应 按 照 上 方 约 定 严 格 执 行 合 同 , 遇 未 尽 事 宜 应 及 时 协 商并 签 订 补 充 合 同 ;七 、 报 验 与 入 库1 报 验.( 1) 供 应 单 位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的 合 同 , 采 购 部 应 及 时 的 通 知 质 检 部 门 进 行 验收 ;( 2) 对 于

32、 不 同 类 型 的 合 同 的 标 的 物 的 验 收 标 准 参 照 公 司 质 检 部 门 的 相 关 规定 执 行 ;( 3) 达 到 质 检 和 报 验 条 件 的 合 同 标 的 物 应 在 第 一 时 间 报 请 质 检 部 门 进 行 质检 、 验 收 ;( 4) 质 检 部 门 在 接 到 采 购 部 报 验 通 知 后 应 及 时 报 验 , 并 出 具 报 验 结 果 证 明书 , 对 于 质 检 不 及 时 延 误 生 产 部 门 使 用 或 不 能 入 库 的 情 况 质 检 部 门 应 负 主 要 责 任 ;( 5) 用 于 公 司 生 活 和 办 公 的 物 资

33、不 在 公 司 质 检 部 质 检 范 围 之 内 。2 入 库( 1) 公 司 所 有 的 生 产 材 料 、 设 备 及 外 协 加 工 件 入 库 前 均 应 通 过 质 检 部 门 的检 验 或 验 收 ;( 2) 合 同 标 的 物 在 运 达 公 司 后 采 购 部 应 及 时 通 知 请 购 部 门 , 由 请 购 部 门 及时 安 排 卸 货 与 搬 运 ;( 3) 质 检 部 门 未 及 时 验 收 的 合 同 标 的 物 , 仓 库 在 收 到 送 货 清 单 后 应 将 其 作为 暂 存 物 资 接 受 ;( 4) 质 检 部 门 已 经 验 收 的 产 品 仓 库 应

34、及 时 的 入 库 , 并 及 时 出 具 入 库 清 单 ;( 5) 外 协 加 工 件 应 按 照 原 材 料 入 库 ;( 6) 质 检 合 格 后 的 固 定 资 产 及 服 务 按 照 公 司 财 务 规 定 不 入 库 。附 表 一.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企业名称: 编号: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购置资产名称 购置数量预算单价 预算金额购置原因:购置后效益分析: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副总 总经理.年 月 日附 表 二采 购 申 请 表 申请部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采购类别: 材料 工程 服务 其他 购置原因: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工程概况数量/工程量估价(总价) 交货期/工期 备注12345678备注:.编制人: 部门经理: 分管副总:采购副总: 财务副总: 总经理: 附 表 三物 资 采 购 审 批部 门 名 称 年 月 日序 号 项 目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审 批 备 注总 经 理 :财 务 副 总分 管 副 总 :合 计 金 额 大 写 : ¥ :财 务 审 核 :经 办 人 : 部 门 负 责 人 : 复 核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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