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试卷B卷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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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 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

2、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3、王甲写信给其侄女王乙,表示要赠与5000元美金,王乙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一直未实际给付

3、。后王乙与李丙登记结婚,婚后第六个月接到王某的赠金5000 美金。该项钱款依法: ( )A、应属于王乙的婚前个人财产 B、应属于王乙与李丙的夫妻共同财产 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二人共有 D、属于婚后取得,归二人共有4、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的是( ) A、在建房屋 B、某大学的教学楼 C、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 D、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5、A 与B 系前后邻居,两家房距5.8 米。A 翻盖房屋,准备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两层9.22米高的楼房,便找到B 协商。B 表示,按农村风俗前房不能高出后房,自己的房屋是4.8米,B 不能超建。A 认为,在自己的宅基上建

4、房,想盖多高盖多高,谁都无权干涉。故趁B 外出做生意之机,强行超建将房建成。经科学测算,因A 的超建,B 的房屋整个窗户在冬季近二个月不能受阳光照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A 建房属于合法行使自己宅基地使用权,B 无权干涉 B、A 和B 之间形成地役权法律关系 C、B 有权要求A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D、A 的行为违反乡规民俗属于无效6、某甲和某乙是邻居,某甲靠着某乙的墙建了一间棚子,后来某甲离家出走3 年。某乙见棚子坏了,又邻自己的墙,于是修理了一下,在里面放东西。某甲回来后也没说什么。后来某甲要盖房子,就提出要某乙将东西搬出去。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不能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

5、出去,因为已过诉讼时效 B、甲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因为还没过诉讼时效 C、甲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乙将棚子里的东西搬出去,这与诉讼时效无关 D、乙对某甲棚子的使用构成有权占有,因为某甲明知却未明确表示反对 7、甲在家将一件内藏5000 元人民币的旧大衣仍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 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 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 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 8、甲将一部汽车作价3.5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时将汽车不慎撞坏,致严重损毁,应当( )A、仍以

6、已毁损的汽车作抵押物B、认定抵押关系中止C、认定抵押关系解除D、认定抵押关系仍存在,由甲以价值3.5万元的财产代替原汽车作抵押物9、绝对权的主要特征是( )A、享受绝对权,不受任何干预B、其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人,其权利的实现通常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配合C、与相对权相比,对于权利主体更重要 D、直接对物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10、权利质权的标的可以是( )。A、债权、汇票、存款单、股票B、支票、存款单、名誉权、专利权C、商标权、仓单、债券、荣誉权D、汇票、提单、本票、继承权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个以上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

7、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1、下列关于物权设定生效时间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甲卖给乙两间房屋,乙自该房屋过户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B、甲以自己的两间房屋为抵押物向乙借款,乙自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时起取得该抵押 权 C、甲继承其父母作为遗产的两间房屋,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甲自建两间房,自该房屋进行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2、甲向乙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奥迪车出质于乙,乙又擅自将该车转质于丙,丙因违章驾驶该车造成该车灭失,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无权将该车转质 B、乙有权将该车转质 C、对该车的损失应由乙承担 D、对该车的损

8、失应由乙丙负连带责任3、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 B、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C、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 D、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民事责任4、甲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

9、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乙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乙公司已将该楼50 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丙公司。丙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 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乙公司无权转让B、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乙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C、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乙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5、甲为一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

10、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对该房顶享有所有权,其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B、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各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 C、本案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D、本案应按照区分所有处理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预告登记 2、流质契约 3、自物权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5、物权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什么?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3、什么是交付?交付须满足哪些要件始生效力?4、用益物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5、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有何区别?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20分

11、,共20分)1、论述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B 3A 4B 5C 6C 7D 8D 9B 10A 二、多项选择题1、CD 2、AC 3、BC 4、BD 5、BD 三、名词解释1、预告登记,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保障将来实现物权等目的,按照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的预先登记。2、流质契约,又称绝押契约,指当事人双方在设定抵押或质押时,在担保合同中规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担保权人尚未受清偿时,担保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3、自物权,即所有权、完全物权,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包括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共

12、有权、共同管理权相结合的一种“复合物权”。5、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四、简答题1、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1) 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到损失。3)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合法根据2、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 1) 为他人管理事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3、我国物权法上所说的交付,指的是物的直接占有的移转,或者更准确地说,指的是一方民事权利主体按照法律行为要求,将物的直接占有移转给另一方的事实。交付须满足下列要件始生效力:第一,须有移转占有的意思表示; 第二,须有占有物的交付。4、

13、1)用益物权具有用益性。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 3)用益物权具有占有性。4)用益物权是一种他物权。5、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为两种不同性质的共有,存在以下区别: 1)成立的原因不同 2)权利的享有不同 3)处分应有部分的不同 4)分割限制的不同 5)共有物管理的不同 6)存续期间的不同 7)对第三人行使的权利不同 8)标的物的不同五、论述题1、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过错致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如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和行为人构成共同侵权人。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据此,共同

14、侵权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主体的复数性 。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复数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单独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一人。2) 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3) 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只有一个,而且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责任的连带性。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向受害人清偿全部责任后,免除其他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加害人,有权向其他加害人追偿。共同侵权中,加害人之间的责任分配,通常以各自的过错程度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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