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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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第二节第二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生效的时间一、合同生效的时间二、附条件的合同二、附条件的合同三、附期限的合同三、附期限的合同一、合同生效的时间一、合同生效的时间1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效2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其规定二、附条件的合同二、附条件的合同1 1、附条件合同的概念、附条件合同的概念当事人对合

2、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条件条件”是指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或失效的特定事实。附生当事人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或失效的特定事实。附生效条件效条件(延缓条件延缓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除条件(消灭条件消灭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2 2、作为合同条件的事实必须符合的要求:、作为合同条件的事实必须符合的要求:3 3、“条件条件”的成就与不成就的成就与不成就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

3、视为条件不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成就。2 2、作为合同条件的事实必须符合的要求、作为合同条件的事实必须符合的要求(1 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3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约定而不是法定的事实 (4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事实(5 5)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不得与合同内容相矛盾三、附期限的合同三、附期限的合同(一)附期限合同的含义(一)附期限合同的含义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限。附生效期限的

4、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期限届满时失效。(二)附期限合同与附条件合同的(二)附期限合同与附条件合同的区别区别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082008年年2 2月,某市天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扩大经营规模之月,某市天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扩大经营规模之需,拟在本市租赁几间厂房。经人介绍,在需,拟在本市租赁几间厂房。经人介绍,在2 2月月2020日,天地日,天地公司与甲电子器材厂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与甲电子器材厂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厂新建厂房能于如果甲厂新建厂房能于20082008年年1010月前后竣工

5、并交付使用,月前后竣工并交付使用,就把该厂三间共就把该厂三间共250250平米旧房于平米旧房于1010月中旬租给天地公司使用。月中旬租给天地公司使用。合同签订后一个多月,该市某房地产公司也表示愿意租三合同签订后一个多月,该市某房地产公司也表示愿意租三间厂房给天地公司,但天地公司考虑到已经和甲厂签约,间厂房给天地公司,但天地公司考虑到已经和甲厂签约,再等几个月就可租到房屋,没有必要为此违约,因而没有再等几个月就可租到房屋,没有必要为此违约,因而没有答应房地产公司。答应房地产公司。20082008年年9 9月底,甲厂新建厂房竣工,天地月底,甲厂新建厂房竣工,天地公司即找到它要求履行合同,但甲厂却已

6、在公司即找到它要求履行合同,但甲厂却已在9 9月初把合同中月初把合同中约定的三间厂房租给了某个体工商户乙。天地公司无奈,约定的三间厂房租给了某个体工商户乙。天地公司无奈,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厂赔偿损失。请分析:只好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厂赔偿损失。请分析:(1 1)天)天地公司与甲厂签订的合同是附条件合同还是附期限合同?地公司与甲厂签订的合同是附条件合同还是附期限合同?(2 2)天地公司与甲厂签订的合同在)天地公司与甲厂签订的合同在2 2月月2020日是否生效?日是否生效?第二节第二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二、无权代理人以

7、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合同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合同 四、表见代理四、表见代理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1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2 2、相对人的催告权: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相对人的催告权: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为拒绝追认。3 3、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合同被

8、追认之前,善意、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4 4、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1 1)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2 2)与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与限制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1 1、代理的含义、代理的含义: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9、。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 2、无权代理的具体情形、无权代理的具体情形3 3、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所订合同的效力:、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所订合同的效力: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未经被代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担责任4 4、相对人的催告权: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相对人的催告权: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

10、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 5 5、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思考题:思考题: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 8000000元。乙的好友丙欲元。乙的好友丙欲以以6 6000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 8000000元,但我想元,但我想6 6000000元卖给你,甲肯定也会同意的。元卖

11、给你,甲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乙遂以甲的名义以以甲的名义以6 6000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A.该买卖行为无效该买卖行为无效 B.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三、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合同1、权利人追认:合同有效、权利人追认:合同有效2、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合同有效3、其他情形:合同不生效、其他情形:合同不生效思考题

12、:思考题:20092009年年5 5月月8 8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将丙的房屋于同年同,约定将丙的房屋于同年7 7月月1 1日租赁给乙作日租赁给乙作为办事处。同年为办事处。同年6 6月月1010日,甲向丙购买了该出租日,甲向丙购买了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该情形,下列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说法正确的是()。)。A.A.甲与乙于甲与乙于5 5月月8 8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尚无处分权而无效 B.B.该租赁合同可以撤销该租赁合同可以撤销 C.C.该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

13、该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 D.D.该租赁合同必须经过丙的追认后才有效,否该租赁合同必须经过丙的追认后才有效,否则均无效则均无效 四、表见代理四、表见代理1 1、表见代理的含义、表见代理的含义2 2、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异同、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异同3 3、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1 1)行为人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行为人未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2 2)相对人依据一定的客观事实,相信无权)相对人依据一定的客观事实,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 3)相对人无主观过失,是善意的;)相对人无主观过失,是善意的;(4 4)相对人与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所订合同符)

14、相对人与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所订合同符合合同有效条件合合同有效条件案例介绍:案例介绍:20022002年年5 5月月1313日,宁波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被告)业务员叶国斌发传真日,宁波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被告)业务员叶国斌发传真给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原告)法定代表人金大坚,传真内容为枇把给浙江黄岩第三罐头食品厂(原告)法定代表人金大坚,传真内容为枇把罐头罐头S S级,一个柜,请尽快安排;另:我公司计划向贵司订购,枇把罐头级,一个柜,请尽快安排;另:我公司计划向贵司订购,枇把罐头S S级级520FT520FT(FTFT指的是货柜),指的是货柜),M M级级320FT320FT,L L级级120F

15、T120FT。请按此计划安。请按此计划安排生产,请注意质量。后排生产,请注意质量。后20022002年年5 5月月1717日被告派人到原告处提走一个日被告派人到原告处提走一个S S级的级的枇把货柜(双方在枇把货柜(双方在20022002年年4 4月月2020日定的合同中规定的标的物)。日定的合同中规定的标的物)。20022002年年7 7月月1616日,原被告又订立一份关于买卖日,原被告又订立一份关于买卖400400箱箱M M级枇把罐头和级枇把罐头和400400箱箱L L级葡萄罐头级葡萄罐头的合同,并履行完毕,货款两讫。期间原告称为交付被告的合同,并履行完毕,货款两讫。期间原告称为交付被告5

16、5月月1313日的传真日的传真的订单任务,多方收购原料,并多次通知被告提取,但遭到拒绝。由于枇的订单任务,多方收购原料,并多次通知被告提取,但遭到拒绝。由于枇耙是季节性比较强的水果产品,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耙是季节性比较强的水果产品,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原告于原告于20032003年年5 5月月1212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收购日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收购9 9个货柜罐头的义务,价个货柜罐头的义务,价值值16302001630200元,偿付仓储费元,偿付仓储费2815228152元,以元,以16302001630200元为标准按照银行同期贷元为标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

17、利率偿付违约金元。被告辩称款利率偿付违约金元。被告辩称5 5月月1313日的传真没有加盖被告公司的公章,日的传真没有加盖被告公司的公章,仅有叶国斌的签名,而叶国斌也没有得到被告的授权,实际上其在仅有叶国斌的签名,而叶国斌也没有得到被告的授权,实际上其在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已经离开公司。故传真件只是叶国斌制作的一份购货意向书,对本日已经离开公司。故传真件只是叶国斌制作的一份购货意向书,对本公司不具有约束力。公司不具有约束力。宁波市海曙区法院认为:被告原业务员叶国斌曾代表被宁波市海曙区法院认为:被告原业务员叶国斌曾代表被告向原告购买过告向原告购买过S S级的枇把罐头,且履行完毕,

18、在级的枇把罐头,且履行完毕,在5 5月月1313日,又以被告名义向原告发传真订货,所使用传真号码日,又以被告名义向原告发传真订货,所使用传真号码与以前相同,均为同一号码,而当时被告没有通知原告与以前相同,均为同一号码,而当时被告没有通知原告叶国斌已经离开公司,因此原告完全有理由相信叶国斌叶国斌已经离开公司,因此原告完全有理由相信叶国斌有代理权。同时,传真内容具体明确,且在之前的有代理权。同时,传真内容具体明确,且在之前的4 4月月2020日和之后的日和之后的7 7月月1616日双方均进行过枇杷罐头的交易,日双方均进行过枇杷罐头的交易,可以根据交易习惯确定枇杷罐头的价格,所以此传真为可以根据交易

19、习惯确定枇杷罐头的价格,所以此传真为要约。原告收到要约后,虽然安排了九个货柜罐头的生要约。原告收到要约后,虽然安排了九个货柜罐头的生产,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合理期限内将承诺送达到产,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合理期限内将承诺送达到要约人,而起诉实际已经在要约人,而起诉实际已经在20032003年年5 5月月1212日,距离要约日,距离要约时间已经长达近一年,故承诺未生效。法院判决驳回原时间已经长达近一年,故承诺未生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告的诉讼请求。思考题:思考题: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便于对外签约。后张业

20、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效力为(协议,该购销协议的效力为()A A不成立不成立 B B无效无效C C可撤销可撤销D D生效生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甲在其经营的商店里向乙出售一套价值甲在其经营的商店里向乙出售一套价值20002000元的西服,元的西服,此时恰好外面有人找甲,甲于是嘱咐前来看望他的朋此时恰好外面有人找甲,甲于是嘱咐前来看望他的朋友丙说,友丙说,“请帮我看管一下店,我马上回来请帮我看管一下店,我

21、马上回来”。甲出。甲出去以后,乙提出其有事不能久留,要求丙尽快将西服去以后,乙提出其有事不能久留,要求丙尽快将西服卖给他,丙提出要等待甲回来。后来丙见乙要走,于卖给他,丙提出要等待甲回来。后来丙见乙要走,于是答应代替甲出售该西服。双方经过协商以是答应代替甲出售该西服。双方经过协商以18001800元的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甲打电话回来以后,得知西服以价格出售给乙。甲打电话回来以后,得知西服以18001800元的价格被出售,觉得卖亏了,立即找到乙要求退款元的价格被出售,觉得卖亏了,立即找到乙要求退款并取回西服。乙以构成表见代理为由予以拒绝,双方并取回西服。乙以构成表见代理为由予以拒绝,双方为此发生争

22、议。甲诉至法院。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为此发生争议。甲诉至法院。你认为此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为什么?第三节第三节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一、无效合同一、无效合同二、可撤销的合同二、可撤销的合同三、无效合同与被撤销合同的效力三、无效合同与被撤销合同的效力四、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四、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果一、无效合同一、无效合同(一)无效合同概述(一)无效合同概述(二)导致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二)导致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1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利益;2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

23、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免责条款的无效(三)免责条款的无效 1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案例介绍:案例介绍:戴某为江西某县中学教师,其女儿一直在江西某县中学读书。戴某为江西某县中学教师,其女儿一直在江西某县中学读书。20032003年底,戴某与康某经协商,约定由戴某向康某支付年底,戴某与康某经

24、协商,约定由戴某向康某支付2 2万元,万元,康某为戴某之女办理合法、正规的提前三年的云南户口、学籍和康某为戴某之女办理合法、正规的提前三年的云南户口、学籍和高考准考证等参加云南省高考的手续。康某向戴某出具了一张收高考准考证等参加云南省高考的手续。康某向戴某出具了一张收条,内容为条,内容为“今收到戴某孩子今收到戴某孩子20042004年于云南参加普通高考款贰万年于云南参加普通高考款贰万元整,如果事情办不成其款全部退回等元整,如果事情办不成其款全部退回等”。高考前,康某为戴某。高考前,康某为戴某之女及百余名其他外籍考生一同办理的高考准考证被当地教育行之女及百余名其他外籍考生一同办理的高考准考证被当

25、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扣发。后经该批赴云南参加高考的外籍考生及家长集政主管部门扣发。后经该批赴云南参加高考的外籍考生及家长集体向当地州政府上访,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准考证发给了外体向当地州政府上访,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准考证发给了外籍考生,戴某之女在云南省参加了高考,考分达到了该省本科录籍考生,戴某之女在云南省参加了高考,考分达到了该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但因云南省对外籍高考移民规定了限报条件,戴某于取分数线。但因云南省对外籍高考移民规定了限报条件,戴某于是放弃了填报志愿,其女儿当年未被录取。为此,戴某向法院起是放弃了填报志愿,其女儿当年未被录取。为此,戴某向法院起讼,要求康某返还讼,要求康某返还

26、2 2万元。万元。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戴某与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戴某与康某之间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教育部制定的关于康某之间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教育部制定的关于“高考移民高考移民”的规范是部门规章非行政法规,违反该规章,并不能的规范是部门规章非行政法规,违反该规章,并不能导致双方合同无效,因而戴某与康某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戴某之导致双方合同无效,因而戴某与康某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戴某之女参加云南高考后,因限报而放弃了填报志愿,康某应依合同约定女参加云南高考后,因限报而放弃了填报志愿,康某应依合同约定将将2

27、 2万元返还给戴某。万元返还给戴某。第二种意见认为,戴某与康某的委托代理高考移民行为,扰乱了国第二种意见认为,戴某与康某的委托代理高考移民行为,扰乱了国家正常的教育考试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双方的委托代理行家正常的教育考试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双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无效,康某因此获取的为无效,康某因此获取的2 2万元,应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万元,应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额返还给戴某。全额返还给戴某。第三种意见认为戴某与康某约定虚构户籍迁移事实,规避国家高考第三种意见认为戴某与康某约定虚构户籍迁移事实,规避国家高考政策,恶意串通意图明显,既损害了不特定第三人政策,恶意串通意图明显

28、,既损害了不特定第三人(云南当地考生云南当地考生)利益,又扰乱了国家正常的教育考试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利益,又扰乱了国家正常的教育考试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戴某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驳回,康双方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戴某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驳回,康某所获得的某所获得的2 2万元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予以追缴入国库。万元应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予以追缴入国库。思考题:思考题: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有()()。A.A.甲以欺诈方式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甲以欺诈方式与乙方签订的合同B.B.甲、丙双方签订的买卖走私汽

29、车的合同甲、丙双方签订的买卖走私汽车的合同C.C.乙方未经丙方授权,代表丙方与丁签订的合乙方未经丙方授权,代表丙方与丁签订的合同同D.D.丙、乙双方串通签订的将乙公司国有资产无丙、乙双方串通签订的将乙公司国有资产无偿转让给丙个人的合同偿转让给丙个人的合同二、可撤销的合同二、可撤销的合同(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可撤销合同的具体情形(二)可撤销合同的具体情形1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

30、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三)撤销权的行使与消灭(三)撤销权的行使与消灭案例介绍:案例介绍:20102010年年1111月,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月,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原告王某与被告永新县林业局之间的买卖合同同纠纷,原告王某与被告永新县林业局之间的买卖合同撤销,原告赔偿被告损失撤销,原告赔偿被告损失3 3万元,被告退回原告交纳的万元,被告退回原告交纳的保证金保证金2020万元。万元。20102010年年9 9月月9 9日上午,原告参与永新县林日上午,原告参与永新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举行的永新县文竹林场林木竞销拍卖

31、会,业产权交易中心举行的永新县文竹林场林木竞销拍卖会,交纳了保证金交纳了保证金2020万元。招标会上,原告的投标标的本意万元。招标会上,原告的投标标的本意是是8282万元,却误写成万元,却误写成820820万元。永新县林业产权交易中万元。永新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系被告的下设机构。心系被告的下设机构。法院经审理认为,开标时除去法院经审理认为,开标时除去原告的原告的820820万元报价外,其余最高报价只有万元报价外,其余最高报价只有9696万元,且万元,且竞拍的林木只有七百多立方米,依照现有的市场价明显竞拍的林木只有七百多立方米,依照现有的市场价明显远远低于远远低于820820万元,原告方主张误写系

32、重大误解符合合万元,原告方主张误写系重大误解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原告请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原告请求撤销应获支持。经过法官的解释,被告同意原告撤销求撤销应获支持。经过法官的解释,被告同意原告撤销合同,但要求原告赔偿因竞标不成造成的损失,原告同合同,但要求原告赔偿因竞标不成造成的损失,原告同意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意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上述调解协议。案例介绍:案例介绍:20082008年年5 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诉中国城市网一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某诉中国城市网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案作出终审判决。经查,华夏名城公司在经营

33、的中国城市网经查,华夏名城公司在经营的中国城市网上发布广告称该网隶属于国家建设部系统,由中国城市科学上发布广告称该网隶属于国家建设部系统,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主办,是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准、并经工商注册研究会主办,是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核准、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国家级网、由全国登记的国家级网、由全国10001000多位市长担任顾问、编委等。多位市长担任顾问、编委等。山东临沂市一家广告公司的王老板基于此宣传,于山东临沂市一家广告公司的王老板基于此宣传,于20062006年年6 6月月与华夏名城公司签订了中国城市网业务代理合同,约定华夏与华夏名城公司签订了中国城市网业务代理合同,约定华夏名城公司同

34、意王某作为中国城市网在临沂市的独家代理,王名城公司同意王某作为中国城市网在临沂市的独家代理,王某交纳了某交纳了4 4万元代理费。后王某逐步了解到,华夏名城公司的万元代理费。后王某逐步了解到,华夏名城公司的宣传虚假,其隐瞒了中国城市网网页浏览人数少,网站规模宣传虚假,其隐瞒了中国城市网网页浏览人数少,网站规模小、知名度低以及与建设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毫无关系小、知名度低以及与建设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毫无关系等重大事实。王某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代理合同,要等重大事实。王某为此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代理合同,要求退还代理费求退还代理费4 4万元及赔偿相应损失。万元及赔偿相应损失。一中院审理认为

35、,华夏名城公司的种种宣传一中院审理认为,华夏名城公司的种种宣传手段与事实不符,存在不真实的内容。其在手段与事实不符,存在不真实的内容。其在网页上着重宣称其系国家级网站,隶属建设网页上着重宣称其系国家级网站,隶属建设部系统,大量政府官员担任其编委等,必然部系统,大量政府官员担任其编委等,必然会使他人对其网站真实的性质作出错误的理会使他人对其网站真实的性质作出错误的理解,从而增加与其签约的可能性。华夏名城解,从而增加与其签约的可能性。华夏名城公司的主动宣传,具有主观故意,其故意行公司的主动宣传,具有主观故意,其故意行为与相对人的误解具有因果关系,故应认定为与相对人的误解具有因果关系,故应认定华夏名

36、城公司为促使王某与其签约而进行的华夏名城公司为促使王某与其签约而进行的宣传,违背了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属欺诈宣传,违背了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属欺诈行为。据此,法院终审判决,华夏名城公司行为。据此,法院终审判决,华夏名城公司对外宣传故意带有不实内容,已经构成欺诈对外宣传故意带有不实内容,已经构成欺诈行为,判令撤销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华夏行为,判令撤销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华夏名城公司返还王某代理费。名城公司返还王某代理费。思考题:思考题:甲商店从法国购进了一批玻璃器皿,价格昂贵。但甲商店从法国购进了一批玻璃器皿,价格昂贵。但销售人员误将其标成国产玻璃器皿,价格相差销售人员误将其标成国产玻璃器皿,价

37、格相差1010倍倍以上。顾客乙以国产品的价格,购进了该批玻璃器以上。顾客乙以国产品的价格,购进了该批玻璃器皿。后被甲商店经理发现,并找到乙,双方为此发皿。后被甲商店经理发现,并找到乙,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对于商场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生纠纷。对于商场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A A应认定为欺诈,乙可要求商店假一赔二应认定为欺诈,乙可要求商店假一赔二B B应认定为重大误解,甲商店享有撤销权应认定为重大误解,甲商店享有撤销权 C C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只有乙享有撤销权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只有乙享有撤销权D D应认定为显失公平,甲商店享有撤销权应认定为显失公平,甲商店享有撤销权思考题:思考题:乙公司以国

38、产牛肉为样品,谎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谎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张撤销该合同B.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同C.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

39、拒绝履行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D.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三、无效合同与被撤销合同的效力三、无效合同与被撤销合同的效力1 1、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束力2 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 3、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

40、效力的效力四、四、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1 1、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折价补偿;2 2、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责任;3 3、追缴财产: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追缴财产: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还集体、第三人

41、案例介绍:案例介绍:备受关注的宋庄画家李玉兰状告农民马海涛索要备受关注的宋庄画家李玉兰状告农民马海涛索要4848万元赔偿万元赔偿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082008年年1010月月2020日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日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宋庄法庭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马海涛赔偿李玉兰基法院宋庄法庭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马海涛赔偿李玉兰基于信赖利益所遭受的损失共计于信赖利益所遭受的损失共计18529018529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2002年年7 7月月1 1日,原告李玉兰与被告马海涛签订了房屋买卖协日,原告李玉兰与被告马海涛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

42、马海涛以议,双方约定马海涛以4500045000元的价格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元的价格将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的正房五间、厢房三间及院落出售给李玉兰。宋庄镇辛店村的正房五间、厢房三间及院落出售给李玉兰。当天李玉兰交清了房款,马海涛交付了房屋。后李玉兰对该当天李玉兰交清了房款,马海涛交付了房屋。后李玉兰对该房屋进行了整修,添加了卫生间等附属设施,新建了三间西房屋进行了整修,添加了卫生间等附属设施,新建了三间西厢房。厢房。20062006年年1212月马海涛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李玉兰签订月马海涛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李玉兰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李玉兰腾退房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43、李玉兰腾退房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法院20072007年年1212月终审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月终审判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李玉兰腾退房屋,马海涛支付李玉兰房屋及添附部分价款李玉兰腾退房屋,马海涛支付李玉兰房屋及添附部分价款9380893808元。元。法院认为,原告李玉兰与被告马海涛所签订的房屋买法院认为,原告李玉兰与被告马海涛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后,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卖合同被法院确认无效后,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考虑到马海涛作为出卖人在出卖度承担相应的责任。考虑到马海涛作为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于我国法律禁止时

44、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于我国法律禁止流转范围,其在出卖房屋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流转范围,其在出卖房屋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其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其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就本案而言,对于李玉兰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考就本案而言,对于李玉兰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的因素,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的因素,参照马海涛出售房屋宅基地区位总价予以确定。故对参照马海涛出售房屋宅基地区位总价予以确定。故对李玉兰要求马海涛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李玉兰要求马海涛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证据

45、充分。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证据充分。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被告马海涛赔偿原告李玉兰损失十八条之规定,判决被告马海涛赔偿原告李玉兰损失十八万五千二百九十元。十八万五千二百九十元。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022002年年1111月月3 3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租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一份,约定被告将其自有物业某多媒赁协议书一份,约定被告将其自有物业某多媒体电脑城第体电脑城第01170117铺位出租给原告经营使用,租期铺位出租给原告经营使用,租期2 2年。合同订立后,原告依合同约定交付了租金押年。合同订立后,原告依合同约定交付了租金押金金

46、59855985元及电话押金元及电话押金45004500元给被告,并进场装修、元给被告,并进场装修、经营。原告装修费用共计经营。原告装修费用共计75007500元。元。20032003年年4 4月月6 6日,日,被告给原告发通知,称电脑城遇政府拆迁,要求被告给原告发通知,称电脑城遇政府拆迁,要求原告在原告在20032003年年6 6月月6 6日前搬出。原告为此诉至法院,日前搬出。原告为此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返还租金押金和电话押金,赔偿装要求判令被告返还租金押金和电话押金,赔偿装修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修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30003000元违约金。经法元违约金。经法院调查:被告的电脑城一直没有取得消防安全检院调查:被告的电脑城一直没有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被告将其出租给原告经营使用,违反查合格证,被告将其出租给原告经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有关强制性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有关强制性规定。问:(定。问:(1 1)本案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本案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 2)本案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本案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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