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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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DGJ32/J-201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2013年8月3目 录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本规定4 地基基础工程4.1 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4.2 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要求5 地下防水工程5.1 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5.2 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6 砌体工程6.1 砌体裂缝6.2 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6.3砌体标高、轴线等几何尺寸偏差7 混凝土结构工程7.1 混凝土结构裂缝7.2 混凝土保护层偏差7.3 混凝土构件的轴线、标高等几何尺寸偏差8 楼地面工程8.1 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8.2 楼梯踏步阳角开裂

2、或脱落、尺寸不一致8.3 厨、卫间楼地面渗漏水8.4 底层地面沉陷9 装饰装修工程9.1 墙体空鼓、开裂、渗漏9.2 顶棚裂缝、脱落9.3 外门窗变形、渗漏、脱落9.4 栏杆高度不够、间距过大、连接固定不牢、耐久性差9.5 玻璃安全度不够9.6 成品住宅室内色差、划伤、裂缝、空鼓、污染.10 屋面工程10.1 屋面渗漏11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11.1 管道系统渗漏11.2 排水系统坡度小、渗漏、堵塞.11.3 集中采暖效果差.11.4 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不可靠,性能不稳定.12 建筑电气工程12.1 等电位联结设计图纸不详细.12.2 等电位箱内端子排厚度不够.12.3 防雷带安装不符合设计要

3、求.12.4桥架连接、跨地跨接不正确12.5 导电管连接不可靠.12.6 配电箱(盒)内配线不规范.12.7 开关、插座安装不安全、不规范.13防烟排烟工程13.1风管系统风口系统不可靠、风量偏差大14 电梯工程14.1 电梯运行时上下抖动,水平方向振动明显。14.2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运行中产生碰撞声和摩擦声。14.3 液压电梯运行声响不正常,噪声大。15 智能建筑工程15.1 可视对讲易坏,维修难.15.2 住宅智能化各系统安装不到位.16 建筑节能16.1外墙外保温系统空鼓、开裂、渗漏、脱落.16.2 外墙自保温系统节能措施达不到要求.16.3 屋面保温隔热性能达不到要求.16.

4、4 外门窗隔热性能与遮阳措施达不到要求.16.5 成品住房装修照明与设计不符.16.6 电线电缆数量、规格送检少.16.7 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不做测试17 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17.1 工程资料17.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附录A 临空栏杆玻璃抗冲击性能检验方法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设计专项审查表附录C 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记录表附录D精装修住宅工程交接验收要求L1 1 总 则1.0.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条文说明】1.0.1 本条是编制本标准的宗旨和依据。为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200

5、6年我省出台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对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应用,特别是建筑节能新材料的大量使用,新的质量通病大量出现,有必要对该标准进行修编,补充完善通病控制内容,使修编后的标准更具有指导性。1.0.2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他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可参照本标准规定执行。【条文说明】1.0.2明确本标准适用范围主要是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住宅工程,同时也明确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1.0.3本标准控制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范围,以工程完工后常见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为主。【

6、条文说明】1.0.3 明确本标准控制范围,但施工过程中易出现的质量缺陷,并在施工过程中可以处理,工程完工后不产生影响的质量通病不在本标准控制范围内。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省相关建筑工程标准、规范。【条文说明】1.0.4 明确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法、措施和要求必须执行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的范围。 2 术 语2.0.1 住宅工程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2.0.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质量的缺陷。2.0.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勘察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有效防

7、治方法、措施和要求。【条文说明】2.0.12.0.3 给出的3个术语,是本标准各章节中所引用的、国家和本省现行标准、规范中未曾出现过的术语,主要是从本标准的角度赋予其涵义。在编写时,参考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和有关资料。2.0.4裂缝是指开灯或自然光下,距检查面1m正视(天棚站立仰视),明显可见的裂纹。【条文说明】2.0.4建筑物是由许多不同性能的材料组合而成,且几何尺寸大,大自然影响因素多,使得建筑物存在很多裂缝,但多数是客观存在的微裂缝和一些无害裂缝,我们治理质量通病的目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将有害裂缝变成无害裂缝。影响结

8、构安全、耐久性、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就是有害裂缝。为了有效控制质量和减少纠纷,在本条中提出了裂缝的界定标准,即站在1m地方不能明显看见的裂缝(其裂缝宽度都在0.1mm及以下),也不明显影响观感质量,这种裂缝为无害裂缝,应视为合格。2.0.5划痕是指表面未破坏,目测观察有明显的且无法清洁掉的痕迹。【条文说明】2.0.5划痕和损伤是有区别的,但国家规范没有明确界定。为了不产生误判,本条对划痕进行了界定,即表层未破坏,目测观察有明显的痕迹,也是无法用清洁的办法来消除掉的痕迹叫划痕。 3 基本规定3.0.1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

9、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的执行。【条文说明】3.0.1本条主要明确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为确保本标准的执行,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根据实践经验做法,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具体管理措施:1 在工程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2 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3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和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 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并明确奖罚措施。3.0.2 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采取控制质量通病

10、的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条文说明】3.0.2本条规定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的责任,主要有两条:一是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根据本标准要求采取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相应设计措施;二是应将住宅工程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3.0.3 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后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条文说明】3.0.3本条主要规定施工单位的责任,一是要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并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二是要报监理单位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根据实践经验做法,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11、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1 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2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书外,还应进行必要检测。3 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控制的方案、施工措施、技术交底和隐蔽验收等相关资料。4 根据批准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对作业班组技术交底,样板引路。5 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出分包工程的通病控制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6 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内容总结报告。3.0.4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12、条文说明】3.0.4 本条主要规定监理单位的责任,即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并针对工程具体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根据实践经验做法,监理单位在具体实施时还应做好以下工作:1隐蔽工程和工序质量的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时,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2配备常规的便携式检测仪器,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平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工程完工后,应认真填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评估报告。3.0.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说明质量通病控制技术措施符合情况。【条文说明】3.0.5本条主要是对施工图设计文

13、件审查机构提出的要求,以利于从源头上把好关。3.0.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列入日常监督抽查重点。【条文说明】3.0.6 本条主要是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以强化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监督。3.0.7实施成品住宅的工程,应执行以下规定:1.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在结构0.00前完成,并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2.装修施工图中应有断面构造图和节点详图,并应明确主要装修材料的质地、品质、规格。3.装修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编制出装修深化图(含墙地砖排版图)和详细的施工方案等。4.成品住宅工程必须先做样板套,并显示木地板、饰面板、吊顶等有隐蔽工序的施工

14、断面。样板套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大面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器具等应与样板套相一致;当有变更时,其品质不得低于样板套。5.建设单位应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未进行交接验收不得进行装修施工。6.装修施工过程中和交付前,应采用覆盖、包裹、贴膜等措施,对地面、门窗等容易污染或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条文说明】3.0.71、实施成品住宅工程符合节能减排和节约资源的要求,应积极引导和努力推行。但由于装修设计跟不上,造成主体结构拆拆改改,资源浪费比较严重。因此本条规定了“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在结构

15、0.00前完成”。另外对装修设计的深度和主要材料的使用原则等进行了规定。2、从这几年精装修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的投诉情况来看,大部分是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和成品保护不当造成的,但也有不少是因为与样板套不一致而产生争议与纠纷所造成的。因此,本条对深化设计、施工方案、交接验收、样板套和成品保护等直接影响施工质量的管理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条要求严格实施后,不仅能提高装修施工质量,而且还能避免装修施工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与业主之间可能产生的争议与纠纷。3.0.8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招投标文件和工程概预算,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费用,应列入工程竣工结算中。【条文说明】

16、3.0.8本条主要规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解决办法,具体执行时应与招投标和造价管理机构协调。3.0.9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提供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资料以外,还应提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相关资料。【条文说明】3.0.9本条主要规定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相关资料:1 由参建各方会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任务书。2 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验收有关资料。3 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总结报告。3.0.10本标准检查方法除有明确要求外,涉及建筑材料的要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或本标准规定材

17、料进场需复验的要检查复验报告。【条文说明】3.0.10 本条主要是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检查方法内容作出了规定。3.0.11住宅工程中使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经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鉴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条文说明】3.0.11本条对住宅工程应用“四新技术”作出了规定,其依据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五条。4 地基基础工程4.1 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 4.1.1 设计 1 地基基础设计应明确沉降控制值(沉降和差异沉降),对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2条等规定的,必须进行变形验算,变形计算

18、值不应大于表4.1.1的相应允许值。 表4.1.1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变形特征平均值最大值沉降量(mm)150砌体承重结构基础的局部倾斜中、低压缩性土 0.002高压缩性土 0.0030.0030.004框架结构相邻柱基沉降差(mm)中、低压缩性土 0.002l高压缩性土 0.003l0.003l0.004l整体倾斜Hg240.0040.00524Hg600.0030.00460Hg1000.0020.0025Hg1000.00150.002沉降速率(mmd)验收标准(变形曲线逐步收敛且)高层 0.06多层及以下0.100.080.12稳定标准高层0.01;多层及以下0.04注: l为相邻

19、柱基的中心距离(mm);Hg为从室外地面算起的建筑物高度(m)。2 同一结构单元不应采用多种地基基础类型的设计方案(如天然地基、地基处理、摩擦桩、端承桩等),当必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地基基础类型时,应采取设置沉降缝等措施控制差异沉降。3 建筑物地基基础采用桩基时,同一结构单元桩端应置于同一地基持力层上。4 层数相差超过10层或平面布置复杂的建筑物,应设置沉降缝;确有困难的,必须设置沉降后浇带。后浇带应在主体结构封顶或沉降速率达到稳定标准、预估沉降差异可满足设计要求,并经设计认可后方可封堵。5 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沉降检测。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设置沉降后浇带及软土地区的建筑物

20、,沉降检测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测量精度不低于级。工程竣工验收时,沉降没有达到稳定标准的,沉降检测应继续进行。【条文说明】4.1.1设计 1建筑物的沉降过大或产生不均匀沉降会直接导致工程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甚至产生沉降裂缝。类似情况常常导致住户投诉甚至群访,处理时间很长,过程复杂,社会影响很大。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在地基基础设计时优化方案,充分考虑沉降和差异沉降的危害性。本条参照上海地区有关文件和南京地区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增补稿制定。2虽然天然地基、地基处理、摩擦桩、端承桩的设计,承载力和变形验算都可能达到设计要求,但由于在相同荷载下变形差异较大,在必须使用不同设计方案时,应设置沉降

21、缝解决沉降差异。4建筑物层数相差较大、体型复杂、长度过长时,因为竖向荷载的差异、抗差异变形的刚度差等,最终可能会导致由于沉降产生的裂缝。对于层数相差在10层以内的,是否设置沉降缝或后浇带,应根据变形的计算结果确定。5目前,在工程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的执行情况是比较好的,但竣工验收后,几乎所有建筑物因为产权的变更和不够重视,在使用期间不再观测。本条规定对验收时没达到稳定标准的建筑物,应继续进行观测。一般情况下,在验收前,建设单位与观测单位应签订观测合同,作为竣工验收条件之一,保证使用期间的沉降观测工作落到实处。4.1.2 施工1 施工机械必须鉴定合格,计量设备应经计量标定且能保证正常工作,主要工种

22、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2 采用桩基和地基处理的,若缺乏地区经验时,必须在开工前进行施工工艺试验。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或地基处理后承载力特征值fspk应按规范根据静载荷试验确定。3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施工,应保证有效桩长和进入持力层深度。当以桩长控制时,应有计量措施保证;当以持力层控制时,应严格控制最终压力值、贯入度(电流值、锤击数)、持力层性质来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持力层和进入其深度。钻孔(人工挖孔)灌注桩应对持力层岩(土)性质进行鉴别验收,在清孔、孔底沉渣(虚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后,及时封底和浇筑混凝土。入岩桩的岩性判定应由地勘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每个孔底岩样进行签

23、字确认。4 桩基(地基处理)施工后,应有一定的休止期,挤土时砂土、黏性土、饱和软土分别不少于14d、21d、28d,保证桩身强度和桩周土体的超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和被扰动土体强度的恢复。5 桩基(地基处理)工程验收前,按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桩身质量(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在扩大检测和分析原因后,由设计单位核算认可或出具处理方案进行加固处理。6 地下室及承台四周应及时回填土,回填前应清除积水、垃圾,按设计要求选择填料分层压实,压实系数不得小于0.94。地下室顶板覆土情况应与设计工况一致。【条文说明】4.1.2 施工1 有关规范有所规定,但执行不好,在此作出强调。3 地基基础

24、承载力是保证房屋整体稳定性的前提,对桩基或地基处理工程来说,桩长和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是承载力控制的主要指标。钻孔桩可通过泥浆所含成分和颜色的变化、钻孔的进尺和勘察时地质剖面图等综合鉴别判定。入岩桩的桩端承载力一般较高,考虑到桩端是否进入设计要求的岩层对单桩承载力影响较大、岩性判定的专业性强等原因,因由岩土工程专业人员进行判定确认。6、住宅外墙四周散水、出入口台阶在竣工后常有下沉与主体结构的脱落现象,往往由于施工时对地下室四周回填土质量不重视,应按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并应检测压实系数符合要求。实际工程中易发生地下室应地下水上浮而导致地下室结构开裂及桩头拉脱开的严重质量问题。因此,对承受地下水浮力的地

25、下室,其顶板应按设计要求同步覆土加载,如遇难以覆土的情况应按照施工工况采取相应的设计措施,如降低地下水位等。4.2 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要求4.2.1 设计1 人工挖孔桩不应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砂的场地。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在有砂卵石、卵石或流塑淤泥夹层的土层中,在没有可靠措施时,不宜采用挖孔桩。2 水泥土搅拌桩不应用于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的土、地下障碍物多的杂填土、欠固结的淤泥和淤泥质土的处理。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3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应用于出现较大拉应力的抗拔桩工程。如用作抗拔桩时,管桩接头应采用相关规

26、范及图集要求的机械连接,接头数量不超过1个,桩身纵向钢筋应直接锚入承台内。4 当桩尖位于基岩表面且岩层坡度大于10时,桩端应有防滑措施。【条文说明】4.2 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要求桩身质量的缺陷很多,如断桩、缩颈、夹泥、离析、偏位、桩身强度不符合要求等,但同一桩型产生各类缺陷的原因往往相似,本节将产生缺陷的主要原因和施工中必须控制的主要要素进行了归纳整理。【条文说明】4.2.1 设计1 人工挖孔桩用于软土和易流砂地区,既危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可能塌孔导致桩身缩颈、夹泥等,建设部和江苏省2004年均发文要求在不良地质条件下限制使用人工挖孔桩。3 因预应力管桩用作抗拔桩导致地下室上浮、

27、底板开裂现象多发,由于地下水浮力较大、软土的挤土效应、管桩与基础未有效连接,因此限制管桩的使用条件及接头的连接形式能有效避免问题出现。对预应力管桩不应用做抗拔桩的条件在江苏省预应力管桩技术规程DGJ32JT109-2010第3.3.1条有相应的规定。4.2.2 施工1 桩基施工时应严格监测,垂直偏差应小于0.25;采用沉管复打时,应保证两次沉管的垂直度一致;施工中遇大块石等障碍物导致桩身(管)倾斜时,应及时予以清除或处理。2 预应力管桩进场检验时,对同一片区、同期施工的同一生产厂家、同一规格的产品,抽取数量不宜少于总节数的0.1%,且得不少于1节,做破损检验和见证取样抗弯试验,对配筋、桩身开裂

28、等超过规定的不合格桩不得使用。 3 灌注桩混凝土浇筑1)浇筑顶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和地下水位0.5m以上,水下灌注混凝土时,超灌高度不宜小于设计桩长的5%,且不得小于1.5m,混凝土浇筑应测量桩顶标高,当混凝土充盈系数异常(小于1.0或大于1.3)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2)在有承压水的地区,应采用坍落度小、初凝时间短的混凝土,混凝土的浇筑标高应考虑承压水头的不利影响。3)钢筋笼应焊接牢固,并采用保护块(水下混凝土每23m设立一层,每层34块)、吊筋固定,以控制钢筋笼的位置。4 沉管灌注桩1)预制桩尖的强度和配筋应符合要求,拔管之前,先测量孔内深度,以防预制桩尖进入桩管。2)严格

29、控制拔管速度,一般土层应小于1mmin,软土地区0.60.8mmin,在地质软硬层分界处,可采用停振反插。对充盈系数小于1.0的桩应全程复打。3)复打桩应采取全长复打工艺,第一次混凝土应浇到地面,复打拔管后,应清除管壁泥土。5 钻孔灌注桩1)护筒底部应安置在不透水层并保证稳定。2)泥浆护壁钻孔桩在钻进过程中及清孔前,应测量顶部和孔底的泥浆性能,泥浆比重一般为1.11.3,在卵石、砂卵石或塌孔回填重钻孔时,应为1.31.5;钻进过程中应保证护筒内的水头高度高于地下水位12m以上。3)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和沉渣仪分别测量孔径和沉渣厚度,数量均不少于总桩数的10;挤扩桩成孔后,应采用井径仪全数检查扩径

30、尺寸。4)泥浆护壁钻孔桩二次清孔沉渣测量合格后1h内(嵌入遇水软化、膨胀岩中的桩基0.5h内)必须浇筑混凝土,否则应重新清孔;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导管连接密封性进行水压试验,浇筑过程中导管埋深应控制在16m,每次拆除导管长度不应大于5m,在每次拔管和拆除导管前,应测量导管内外的混凝土标高。6 人工挖孔桩1)采用砖砌护壁时,不应干码堆砌,砌体、砌筑质量及砂浆试块的留置应符合砌体验收规范的要求,砌体与土体之间必须用M5.0以上的砂浆填实。2)持力层为泥岩等遇水软化岩层时,验孔后应采用高于桩身强度一个等级或以上,且不低于C30的干硬混凝土封底。3)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孔中积水排除干净。混凝土浇筑时,应采用

31、串筒或溜槽,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厚度不大于振捣棒影响深度的1.5倍,当孔中积水或帮淋水较多时,必须采用水下混凝土浇筑。7 水泥土搅拌桩1)施工前对局部泥炭土、有机质土、暗塘(浜)进行换填处理,对松散填土区宜采取压实处理措施。2)计量(压力、灰浆泵入量、深度等)器具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应经计量部门标定合格。3)施工中保证供浆的连续性,控制水灰比、喷浆压力(0.40.6MPa)、喷浆提升速度(0.30.5mmin)和每米每次的喷浆量并专人记录;因故停浆时,应将搅拌头下沉至停浆点以下0.5m处,待恢复时提升喷浆。4)在基础和水泥土桩之间应设置200-300mm的褥垫层,材料可选用中粗砂、级配砂石等,褥垫

32、层的夯填度不应大于0.9。8 桩基(地基处理)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机械行走路线,避免压坏(偏)已施工的桩基等;表层土应有足够的承载力保证机械行走过程中的稳定性,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应在表层采取铺垫等压实处理措施。【条文说明】4.2.2 施工1 桩身垂直度以前重视不够,特别是泥浆护壁钻孔桩等,虽然有控制指标,但现场难以操作,除沉桩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外,成孔后可采用超声波等进行垂直度检测。2 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对管桩的破损检验主要指钢材规格、数量的复核、混凝土强度检验,抗弯试验主要是产品性能的检验。对同一节桩可以先做抗弯检验,再做破损检验。考虑到预应力管桩一般节数较多,检测数量对单栋工程不少

33、于1节,对2栋以上片区按0.1%节数超过2节时,可以取不少于2节进行检测。3 灌注桩浇筑顶面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有时难度较大,此时,浇筑顶面应高于桩顶设计标高2m以上。7 水泥土桩与桩间土为复合地基,如果施工时把水泥土桩桩头直接锚入基础混凝土中,影响上部荷载传递时的桩土变形协调,导致不均匀沉降等问题出现,。夯填度是指夯实后的厚度与虚铺厚度的比值。 8 随着桩基机械性能的改善,机械的重量,特别是静压桩的重量也在增加。因为机械的行走导致桩身质量后期破坏的教训也不少,因此,有必要强调。5 地下防水工程5.1 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5.1.1 混凝土裂缝、渗水 1 设计1)地下防水工程主体结构应

34、采用防水混凝土,并应根据防水等级的要求采取其他防水措施。2)地下室墙板应采用变形钢筋,配筋应细而密,钢筋间距不应大于150mm,分布宜均匀;水平分布钢筋宜设置在竖向钢筋外侧。对水平断面变化较大处,宜增设抗裂钢筋。3)结构设计时,应根据平面形状、荷载、地区变化等,合理设置变形缝(诱导缝)和后浇带。4)地下工程的变形缝(诱导缝)、后浇带、施工缝、穿墙管(盒)、预埋件、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等细部构造,应加强防水措施,设计文件中应有细部构造详图。2 材料防水混凝土掺入的外加剂、掺合料应按规范复试符合要求后使用,其掺量应经试验确定。3 施工 1)浇筑混凝土前,应考虑混凝土内外温差的影响,采取适当的措施。2

35、)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方形止水环。拆模后,将留下的凹槽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并在迎水面涂刷防水涂料。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塌落度,每工作台班至少检查两次,并做好记录。混凝土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二次搅拌时严禁加水。4)混凝土采用分层连续浇筑,混凝土分层厚度不得大于500mm。板面应用平板振动器振捣,排除泌水,进行二次收浆压实。5)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水平构件表面宜采用覆盖养护方式;竖向构件混凝土带模养护时

36、间,不应少于3d,带模养护结束后继续养护的方式宜采用喷涂养护液方式。【条文说明】5.1.1 混凝土裂缝、渗水1 设计中钢筋的配置要求,是为了加强钢筋与混凝土的握裹力,增强抵抗裂缝开展的能力,有效地使混凝土裂缝宽而少,引导为细而密,发挥防水混凝土的裂缝自愈、闭合能力,防止渗漏。合理设置后浇带(诱导缝)和变形缝,是为了减少混凝土收缩应力或温差应力的积聚,便于施工,降低混凝土开裂的产生。变形缝、后浇带等细部构造是地下防水的薄弱环节,设计文件中应有构造详图。2 固定模板的措施,应考虑节点防水的施工,钢件如露于表面,经与空气接触,钢材锈蚀破坏混凝土结构,造成渗水通路,降低抗渗性能。3 防水混凝土拌合物离

37、析后,有的施工单位图省事,直接加水,增加了混凝土的含水率,使混凝土的收缩加大,易引起混凝土产生收缩裂缝。混凝土养护时间对混凝土的抗渗性能尤为重要,早期混凝土充分水化,可减少早期强度不足时的收缩开裂。覆盖养护方式,主要形式有覆盖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加麻袋或塑料薄膜加草帘,覆盖养护通过混凝土的自然温升在塑料薄膜内产生凝结水,从而达到湿润养护目的。混凝土带模养护可以解决混凝土表面过快失水问题,也可解决混凝土温差控制问题,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5.1.2 变形缝渗、漏水1 设计1)用于伸缩的变形缝宜少设,优先采用后浇带、加强带、诱导缝替代。2)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2 施工1)

38、中埋式止水带应固定牢固,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2)严禁在止水带的中心圆环处穿孔,避免金属类的硬物划破或损伤止水带。3) 橡胶止水带接长时,宜采用热压焊接方法。金属止水带接头应满焊。【条文说明】5.1.2 变形缝渗、漏水1 变形缝防水节点处理难度加大,如施工措施不细致,易形成渗水通道。2 变形缝的渗漏主要由止水带的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包括止水带损伤、位移、粘结不牢等。5.1.3 施工缝渗、漏水1)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底板、顶板不宜留施工缝,墙体不宜留垂直施工缝。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

39、体上。2)模板支设前,应将施工缝表面松散混凝土、水平施工缝表面浮浆凿除,并清除杂物,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3) 防水混凝土浇筑前,应再次检查施工缝是否清理干净。水平施工缝处混凝土浇筑时应先铺设30-50mm厚的1:1水泥砂浆。4)金属止水带宜折边,连接接头应满焊、焊缝严密。【条文说明】5.1.3 施工缝渗、漏水1 应尽可能不留或少留施工缝,如留置施工缝,留置的位置、材料、施工措施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施工。2 施工缝的处理虽然简单,但往往不受重视,应严格按照程序施工,防止施工缝处混凝土疏松,形成渗水源。3 水平施工缝处浇灌混凝土时先铺水泥砂浆,目的是防止“烂根”。 水

40、泥砂浆采用的配合比与混凝土内的砂浆相同,也是传统做法之一。本条文 “1:1水泥砂浆”的要求与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4.1.26条(强制性条文)保持一致。5.1.4 后浇带渗、漏水1 设计1)设计单位宜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下后浇带构造措施,并设计构造详图:地下室基础底板(基础梁)后浇带下设置抗水压垫层,地下室外墙后浇带外侧设置附加保护层构造。后浇带需超前止水时,后浇带部位的混凝土局部加厚,并应增设外贴式或中埋式止水带。 2)设计文件应明确后浇带封闭条件。后浇带封闭,其两侧混凝土龄期应达到规定龄期;沉降后浇带封闭时间还应根据沉降观测记录,由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封闭,沉降后

41、浇带封闭时,主体结构应已封顶、两侧地基变形基本稳定。2 材料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得低于两侧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两侧混凝土高一级。3 施工1)后浇带两侧接缝应符合施工缝处理的相关规定。2)后浇带混凝土施工前,后浇带部位和外贴式止水带应防止落入杂物和损伤外贴止水带。3)后浇带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条文说明】5.1.4 后浇带渗漏水1.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超前止水设计有助于提高后浇带接缝处防水质量。不是必需进行超前止水的部位,在后浇带外侧(地下室底板下部)设置附加构造层,也可提高后浇带接缝处防水质量。地下室基础底板(基础梁)后浇带下抗水压垫层,通常做法如下:

42、宽度超出后浇带每侧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250mm;上下双层钢筋网,配筋不低于12200;混凝土强度等级同基础底板(或基础梁)。地下室外墙后浇带外侧附加保护层通常选用预制板构造,外贴附加卷材层。2.后浇带分为收缩后浇带和沉降后浇带,后浇带均应在两侧混凝土干缩变形基本稳定后施工,沉降后浇带的封闭时间除满足后浇带的一般要求外,两侧地基变形应基本稳定。设计单位应通过地基变形计算和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确认沉降后浇带的封闭时间。3.提高后浇带混凝土强度等级是出于对该部位的加强,也是目前的通常做法。4.为了保证后浇带部位的防水质量,必须确保该部位清洁,并应对预设的防水设防进行有效保护。5.后浇带混凝土

43、必须充分湿润养护,以避免后浇带混凝土的收缩。与其它部位的防水混凝土相比,后浇带混凝土所需养护时间要长。5.2 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5.2.1 设计1 应选用耐久性和延伸性好的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作地下柔性防水层,且柔性防水层应设置在迎水面。2 柔性防水层的基层宜采用1:2.5水泥砂浆找平。【条文说明】5.2.1 设计基层不干净、有杂物或潮湿,沥青胶结材料与基层粘结不良。基层采用1:2.5水泥砂浆找平可创造良好的基层表面,同时防止由于毛细水上升造成基层潮湿5.2.2 施工1 找平层表面应洁净、干燥,如有污物、油渍等,应洗刷干净、晾干后方可施工。2 柔性防水层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至垫层300mm以下。3 柔性防水层施工前,先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4 地下室侧墙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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