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节能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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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安装绿色节能施工方案1、编制依据根据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质2006192号,关于印发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编制。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因地制宜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技术经济政策。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市委党校扬州会议中心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地下部分1层,地上部分16层,为一类高层建筑。3、机电工程各专业

2、系统简介本工程的机电工程包括:给水及排水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组成。4、组织管理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绿色节能环保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实施项目的节能工作,根据图纸要求组织实施,其架构如图:项目经理材料组施工组督查组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并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5、 目标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贯彻项目部节能方针,减少浪费,杜绝重复投入。1)、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水、废气排放,降低粉尘、噪声污染。 2)、节材措施;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制定节材措施,如进行施工方案的节材优化,建筑垃圾减量化,尽量利用可循

3、环材料等。3)、节水措施;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水资源状况,做好节水措施。4)、节能措施;进行施工节能策划,确定目标,制定节能措施。6、 实施管理1)、实施绿色施工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 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阶段的管理和监督。2)、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绿色施工作相应的宣传,通过宣传营造绿色施工的氛围。3)、定期对职工进行绿色施工知识培训,增强职工绿色施工意识。7、评价管理1)、对照本导则的指标体系,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的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自评估。2)、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至项目竣工,进行综

4、合评估。8、 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1)、制订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等职业危害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长期职业健康。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保护生活及办公区不受施工活动的有害影响。施工现场建立卫生急救、保健防疫制度,在安全事故和疾病疫情出现时提供及时救助。3)、提供卫生、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住宿、膳食、饮用水等生活与环境卫生等管理,明显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条件。9、 环境保护 扬尘控制1)、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2)、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

5、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3)、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4)、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档等措施。 噪音与振动控制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2)、在施工场界对噪音进行实时监测与控制。监测方法执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3)、使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或减少施工噪音和振动。 光污染控制1)、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

6、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2)、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水污染控制1)、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2)、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3)、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4)、保护地下水环境。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避免地下水被污染。5)、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集和处理。土壤保护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

7、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建筑垃圾控制1)、制定建筑垃圾减量化计划,住宅建筑,每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2)、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3)、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10、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材措施1)、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

8、。2)、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3)、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宜,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4)、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卸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5)、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6)、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7)、应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8)、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挡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挡封闭。力争工地临房、临时围挡材料的可重复使用率达到70。

9、11、节水与水资源利用1)、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2)、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3)、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必须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取针对性的节水措施。4)、施工现场建立可再利用水的收集处理系统,使水资源得到梯级循环利用。5)、施工现场分别对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确定用水定额指标,并分别计量管理。12、节能与能源利用1)节能措施、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

10、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如选用变频技术的节能施工设备等。、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在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2)机械设备与机具、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开展用电、用油计量,完善设备档案,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

11、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机电安装可采用节电型机械设备,如逆变式电焊机和能耗低、效率高的手持电动工具等,以利节电。机械设备宜使用节能型油料添加剂,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回收利用,节约油量。、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3)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的体形、朝向、间距和窗墙面积比,使其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南方地区可根据需要在其外墙窗设遮阳设施。、临时设施宜采用节能材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的材料,减少夏天空调、冬天取暖设备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合理配置采暖、空调、风扇

12、数量,规定使用时间,实行分段分时使用,节约用电。13、施工过程控制一、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规范第3.4.1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2、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13、关标准和规定。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表12.2.1-1的规定。表12.2.1-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灯具出光口形式开敞式保护罩(玻璃或塑料)格栅格栅或透光罩透明磨砂、棱镜荧光灯灯具75%65%55%60%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75%60%60%2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12.2.1-2的规定。表12.2.1-2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标称功率(W)18202230323640镇流器能效因素(BEF)电感型3.1542.9522.7702.2322.1462.0301.992电子型4.7784.3703.9982.8702.6782.4

14、022.2703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12.2.1-3的规定。表12.2.1-3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谐波次数n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22330注510779511n39(仅有奇次谐波)3注:是电路功率因数。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12.2.2的规定。表12.2.2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标称截面(mm2)20时导体最大电阻(/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

15、)0.536.00.7524.51.018.11.512.12.57.4144.6163.08101.83161.15250.727350.524500.387700.268950.1931200.1531500.1241850.09912400.07543000.0601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1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2 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

16、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3 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12.2.3中规定的允许值。表12.2.3 谐波电流允许值标准电压(kV)基准短路容量(MVA)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23456789101112130.3810786239622644192116281324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14151617181920212223242511129.7188.6167.88.97.1146.5124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

17、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检查数量:全部检测。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1 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2 功率密度之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3、 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

18、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检查数量:全部检查。二、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1、主控项目 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19、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1 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热回收装置等设备的冷量、热量、风量、风压、功率及额定热回收效率;2 风机的风量、风压、功率及其单位风量耗功率;3 成品风管的技术性能参数;4 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5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阳送检。1 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2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检验方法

20、: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的风机盘管机组按数量复验2%,但不得少于2台;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 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 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4 空调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功能。对设计要求分栋、分区或分户(室)冷、热计量的建筑物,空调系统应能实现相应的计量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

21、量:全数检查。 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 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及风管间的连接应严密、牢固;3 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4 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及需要绝热的非金属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组合式空调机组、柜式空调机组、新风机组、单元式空调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22、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 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3 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调机组各功能段之间连接应严密,并应作漏风量的检测,其漏风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的规定;4 机组内的空气热交换器翅片和空气过滤器应清洁、完好,且安装位置和方向必须正确,并便于维护和清理。当设计未注明过滤器的阻力时,应满足粗效过滤器的初阻力50Pa(粒径5.0m,效率:80%E20%);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80Pa(粒径1.0m,效率:70%E20%)的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漏风量测试记录。检查数量:按同类产品的数量抽查20%,且

23、不得少于1台。 风机盘管机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 位置、高度、方向应正确,并便于维护、保养;3 机组与风管、回风箱及风口的连接应严密、可靠;4 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便于拆卸和清理。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5台。 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 安装位置及进、出口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和集中排风系统中的排风热回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规格、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2 进、排风管的连接应正确、

24、严密、可靠;3 室外进、排风口的安装位置、高度及水平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检20%,且不得少于1台。 空调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风机盘管机组回水管上的电动两通(调节)阀、空调冷热水系统中的水力平衡阀、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 方向应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类型数量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个。 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 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

25、,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3 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当采用卷材或板材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mm;采用涂抹或其他方式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10mm;4 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5 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6 防潮层(包括绝热层的端部)应完整,且封闭良好,其搭接缝应顺水;7 带有防潮层隔汽层绝热材料的拼缝处,应用胶带封严,粘胶带的宽度不应小于50mm;8 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检查数量:管道按轴线长度抽查10%;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及阀门等配件抽查10%,且不得少于2个。

26、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和防潮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绝热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及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2 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绝热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与断裂现象;3 硬质或半硬质绝热管壳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4 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5 防潮层与绝热层应结合紧密,封闭良好

27、,不得有虚粘、气泡、皱褶、裂缝等缺陷;6 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7 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形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8 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且绝热层与穿楼板和穿墙处的套管之间应用不燃材料填实不得有空隙,套管两端应进行密封封堵;9 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10%,且绝热层不得少于10段、防潮层不得少于10m、阀门等配件不得少于5个。 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

28、、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承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应平整,衬垫与绝热材料之间应填实无空隙。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检5%,且不得少于5处。通风与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等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检

29、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一般项目 空气风幕机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和方向应正确,纵向垂直度和横向水平度的偏差均不应大于2/100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变风量末端装置与风管连接前宜做动作试验,确认运行正常后再封口。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按总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2台。三、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阀门、仪表、绝热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规格和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对下列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验收与核查的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建

30、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定。1 锅炉的单台容量及其额定热效率;2 热交换器的单台换热量;3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的额定制冷量(制热量)、输入功率、性能系数(COP)及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4 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名义制冷量、输入功率及能效比(EER);5 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的名义制冷量、供热量、输入功率及性能系数;6 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耗电输

31、热比(HER);7 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输送能效比(ER);8 冷却塔的流量及电机功率;9 自控阀门与仪表的技术性能参数。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的绝热管道、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材质的绝热材料复验次数不得少于2次。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 各种设备

32、、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3 空调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4 供热系统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温度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集中质调节、量调节或质-量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室外管网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节能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冷热源侧的电动两通调节阀、水力平衡阀及冷(热)量计量装置等自控阀门与仪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 方向应

33、正确,位置应便于操作和观察。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锅炉、热交换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蒸汽或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等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 安装位置及管道连接应正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 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2 冷却塔设置位置应通风良好,并应远离厨房排风等高温气体;3 管道连接应正确。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空调冷热源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绝热层和防潮层的施工要求,可按规范第10.2.11条的规

34、定执行。当输送介质温度低于周围空气露点温度的管道,采用封闭孔绝热材料作绝热层时,其防潮层和保护层应完整,且封闭良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冷热源机房、换热站内部空调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绝热衬垫的施工可按照规范第10.2.12条执行。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2 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内空调或采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3 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允许偏差或规定值应符合表11.2.11的有关规定。当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采暖期时,应

35、先对表11.2.11中序号2、3、5、6四个项目进行检测,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或采暖期内,带冷(热)源补做序号1、4两个项目的检测。表11.2.11 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检测项目与允许偏差或规定值序号检测项目允许偏差或规定值1室内温度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低于12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0.91.23供热系统的补水率0.5%4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0.925空调机组的水流量20%6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10%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及其辅助设备、配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

36、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4、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1、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2、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目及要求见表14.2.2,其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表14.2.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序号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允许偏差或规定值1室内温度 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1间,其他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 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低于12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0.91.23供热系统的补

37、水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0.5%1%4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0.925各风口的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15%6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10%7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20%8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全数10%9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10%3、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4、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

38、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资料,查对其是否完整;检验批验收时,应具备的资料应准确完整才能验收;注意核对各种资料的内容、数据及验收人员的签字是否规范。应对下列资料进行核查,并纳入竣工技术档案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何洽商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要时应该核查检验批验收记录。5、建筑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6、其他对工程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程序: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填报GB504112007,B.0.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相当于GB50300-2001,G.0.1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报监理,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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