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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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此 件 下 载 于 金 华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金 华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金 华 市 财 政 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金人社发2014 115 号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金委办发 201479 号)精神,制 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此页无正文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 华 市 财 政 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 年 12 月 25 日- 2

2、-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创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华市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金委办发 201479 号)精神, 现就办理市区人才住房保障购房优惠、购房贷款贴息、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市区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的办理(一)享受范围及标准市区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以上合同,并连续 3 年每年在市区工作 6 个月以上,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1 日期间在金华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标准的购房优

3、惠,具体为:1两院院士或相当层级的国际顶尖人才,可直接奖励领军人才房或者限价销售房;若选择自助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不超过购房总价 60%,最高 300 万元的购房优惠。2国家 863、973 重大科研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 专家,国家 “万人 计划”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 百千万” 人才工程第一、二 层次入选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相应层级的专家,可以市场价 4 折购- 3 -买领军人才房或者限价销售房;若选择自助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不超过购房总价 50%,最高 200 万元的购房优惠。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特级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省有突出贡献

4、中青年专家、钱江学者、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等相应层级的专家,可以市场价 5 折购买领军人才房或者限价销售房;若选择自助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不超过购房总价 40%,最高 150 万元的购房优惠。(二)申请程序1申请人填写金华市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资格申请表,明确申请优惠内容,提供人才奖励证书、与用人单位合同、近三年企业发放工薪个人所得税证明、个人业绩贡献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提交至纳税所在区人力社保局。2. 审批流程完成后,申请购买市区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或领军人才房的,申请人至市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办理购房手续;申请自助购房优惠的,申请人

5、至区财政局办理购房优惠款项的领取手续。(三)审批程序1. 区人力社保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区财政局、建设局初审,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4 -2.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建设局出具审核意见,形成资金计划报市财政纳入部门预算,并在金华市政府网站或金华日报公示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审定。3. 申请购买市区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或领军人才房的,由城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依据审定结果为申请人办理购房手续。申请自助购房优惠的,市财政局按照审定结果将市补贴资金划拨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统一划转。4. 由建设部门负责在房屋产权证上备注:十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四)其它1. 人力社保部门主要审

6、核申请人人才类别、合同、社保缴纳情况、享受安家补助等政策性补助情况;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资金;建设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情况。2. 购房优惠事项原则上一年集中办理两次,每年 5 月30 日、11 月 30 日为申报截止日。我市紧缺急需的高端人才,可以简易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二、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的办理(一)购房贷款贴息的办理1享受范围及标准在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及 985、211 高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 5 -生,且申报时已在金华就业创业,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2016 年 11 月 30

7、日期间在市区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可按住房贷款合同中的贷款利息总额除以 60 个月(五年)为标准,按月享受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具体标准为:博士毕业生享受 3000 元/月,硕士毕业生享受 1500 元/月,985、211 高校本科毕业生享受 1000 元/月。不足标准的,按实享受;超过部分,按标准足额享受,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2申请程序(1)申请人填写金华市高校毕业生申请购房贷款贴息申请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薪所得税证明、住房贷款合同及银行还款明细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提交至纳税所在区人力社保局。市本级单位申请

8、人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行政主管部门。(2)审核完成后,申请人在五年内于申报年度末凭银行还款明细单办理贷款贴息领取手续,其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人至所在单位领取,市直企业申请人至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其他人员至区财政局办理有关领取手续。3审核程序(1)区人力社保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区财政局、建设局初审,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市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经部门审核同意- 6 -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2)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建设局出具审核意见,形成资金计划报市财政纳入部门预算,并在金华市政府网站或金华日报公示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审定。(3)由市财政局统筹安

9、排经费,按申请人所在单位性质确定经费途径,其中:市本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局将补助经费拨到所在单位,由单位支付给申请人;市本级企业的,由市财政将补助经费拨到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支付给申请人;属于区级单位的,按照审定结果将市补助资金划拨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统一划转。4其它(1)人力社保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学历学位、机关(单位)单位录用证明等个人档案材料,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享受安家补助等政策性补助情况;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资金;建设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时间情况。(2)购房贷款贴息事项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前集中受理一次,以后每年 5

10、 月 30 日、11 月 30 日为集中申报截止日。(3)市本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其他单位由财政按 50%予以补助(企业按纳税地口径确定),其余费用由单位财务列支,可列入经营成本,按税法有关规定税前扣除。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其中一方按规定标- 7 -准全额享受,另一方按规定标准 50%享受,相关手续双方须一并办理。(二)购房补贴的办理1享受范围及标准其余未享受本次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在市、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就业,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及 2014 年起新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于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

11、6 年 11 月30 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首次购买 90 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 1%的购房补贴;首次购买 90-144 平方米商品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 1.5%的购房补贴;首次购买144 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 2.5%的购房补贴。2申请程序(1)申请人填写金华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工薪所得税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能力资格证书、首套房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提交至纳税所在区人力社保局。市本级单位申请人

12、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各行政主管部门。(2)审核完成后,申请人按所在单位性质分别领取购房- 8 -补贴款项,其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人至所在单位领取购房补贴,市直企业申请人至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其他人员至区财政局办理购房补贴的领取手续。3审核程序(1)区人力社保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区财政局、建设局初审,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市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经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2)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建设局出具审核意见,形成资金计划报市财政纳入部门预算,并在金华市政府网站或金华日报公示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审定。(3)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经费,

13、其中:市本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局将补助经费拨到单位,由单位支付给申请人;市本级企业的,由市财政将补助经费拨到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支付给申请人;属于区级单位的,按照审定结果将市补助资金划拨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统一划转。4其它(1)人力社保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学历学位、机关(单位)单位录用证明等个人档案材料,及劳动合同、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能力资格、社保缴纳情况、享受安家补助等政策性补助情况;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落实资金;建设部门主要审核申- 9 -请人已享受保障性住房、首套房、商品住房备案时间等情况。(2)购房补贴事项于 2015 年 1 月 31 日前集中受理一次,以后每年 5 月

14、30 日、11 月 30 日为集中申报截止日。(3)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三)公积金贷款优惠的办理1享受范围及标准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 1、2 款规定,享受购房贷款贴息和购房补贴的,可同时享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优惠,主要标准为: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可从现行规定的 12个月缩短为 6 个月;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其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贷款额度上可上浮 30%;购买建筑面积在 90平方米及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从现行30%调整为 不低于 20%。2申请程序申请人持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审核后的金

15、华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申请表或金华市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以及其他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至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办理。3其它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符合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的优惠标- 10 -准按单方计算。三、其他有关事项(一)已购买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或已按政策规定享受市、区财政引进人才易地安家补助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本政策中,购房贷款贴息与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二)商品住房的标准,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条例规定,指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开发销售的,房屋设计用途为住房的商品房。本细则所指的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三)本意见涉及的财政补助资金,除有特别说明的,均由市本级与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按财政体制分成比例承担。(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购房贷款贴息补助:1. 在享受期间调离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 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费(养老金)的;3. 被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辞退、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或申请人主动辞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4. 其他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研究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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