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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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自 治 区 学 生 “小 饭 桌 ”餐 饮 服 务 食 品 安 全监 督 管 理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 征 求 意 见 稿 )为保障我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食品安全,规范“小饭桌”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现就加强 学生“小饭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 “四个最严”要求,明确监管职责,加强学生“小饭桌”监督

2、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二)基本原则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原则,探索引导与约束、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和监管效能的提升。二、严格管理 2 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民心、民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重视支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明确公安、环保、教育、社区(街道)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实现各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一)学生“小饭桌”开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

3、,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避免发生食物中毒和其他危害学生健康的事故。(二)学生“小饭桌”实行登记或备案制度。开办学生小饭桌应具备以下条件:1食品加工操作间、用餐间、卫生间分别设置。2加工经营面积应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3加工操作场所有上下水设施,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的规定。4加工操作场所保持整洁。地面应使用不透水、不易积垢、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墙壁有 1.5m 以上瓷砖制成的墙裙,天花板采用防霉、防水材料涂覆,门、窗应设有防蝇防尘设施。5设有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冷冻冷藏和洗手设施。6有进货查验、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应急处 3 置等

4、制度。7有 2 名以上从业人员,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三)学生小饭桌的开办条件、从业要求、登记或备案事项,由地州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四)应积极配合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将学生小饭桌管理纳入居规民约,协助社区(街道)做好学生小饭桌的摸底调查建档工作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将学生小饭桌监督管理工作列入社区、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内容。(五)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学生“小饭桌”监管,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以及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小饭桌”经营主体自我

5、约束、诚信经营。(六)每学期开学前,县(市、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合社区(街道)应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公告学校周边登记的学生小饭桌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选择。(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 督促学生小饭桌建立进货记录、清洗消毒、健康查体、饭菜留样等制度,规范其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档案。 4 (八)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社会反映的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组织查处,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查处,督促整改。(九)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整改不到位、发生食物中

6、毒、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应取消其登记资格,并及时向周边学校公告。积极支持已出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件的地方继续探索。三、示范带动,加强宣教各地应结合食品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工作,探索创建一批设施齐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小饭桌”示范店,通过参观学习、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逐步提高“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每年应对学生小饭桌开办者、厨师等从业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提高其餐饮安全实际保障能力。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小饭桌”信息公示,引导在校中小学生到规范的“小饭桌”就餐。四、统一建档,规范管理各地应根据摸底排查的结果,建立统一的“小饭桌”监管信息档案,档案中应包含监管执法各类文书、监管信息通报情况、案件移送情况以及其他有关“小饭桌”监管工作的材料。 5 本指导意见未提及的食品安全要求,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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