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__民用核安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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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民用核安全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监管要求设备质量监管要求施仲齐施仲齐2014-06第六章第六章 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监管要求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监管要求第一节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相关法规文件第二节 民用核安全设备及其资格许可制度第三节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要求第四节 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监管要求第五节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中的几个特殊问题第一节第一节 民用核安全设备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相关法规文件监管相关法规文件在民用核设施中执行核安全功能的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其质量和可靠性对民用核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十分重要,这些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和运行阶段的质量事故都可能导致核设施放射性释放的严重后果

2、。高质量和高可靠性的设备是保证民用核设施安全的重要条件。1992年至1993年间,国家核安全局会同当时的机械电子工业部和能源部,联合颁发了国务院部门规章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和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HAF601/01),将核承压设备的质量监管正式纳入核安全监管的范围。监管相关法规文件监管相关法规文件为进一步加强设备质量的监管力度为进一步加强设备质量的监管力度在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执行成功经验上,在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执行成功经验上,国务院于国务院于20072007年年7 7月月1111日颁布日颁布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0500号令)号令)。为配合条例的贯彻和实施,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于为配合条例的贯彻和实施,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于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正式发布实施日正式发布实施4 4个配套的核安全设备方面的部门个配套的核安全设备方面的部门规章:规章: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HAF601)、)、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HAF602)、)、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4、资格管理规定(HAF603HAF603)和)和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HAF604)。)。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重要意义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在核电发展步伐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在核电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的形势下有着特珠重要的意义。民用核安全设备不断加快的形势下有着特珠重要的意义。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旨在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监督管理条例旨在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等活动进行规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保障民用和无损检验等活动进行规范和有效的监督管理,保障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质量,从核安全设备的质量,从“

5、源头源头”上消除核安全隐患。民用上消除核安全隐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赋予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赋予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在全面实施核安全设备监管方面的职能,并进一步明确全面实施核安全设备监管方面的职能,并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监管范围从原来的核承压设备扩充至核安全设备,从原来的核承压设备扩充至核安全设备,包括核安全机械设备和核安全电气设备;包括核安全机械设备和核安全电气设备;监管对象监管对象从原来的境内单位延伸至境外单位从原来的境内单位延伸至境外单位从原来对实体单位的管理延伸到对个体人员的管理从原来对实体单位的管理延伸到对个体人员的管理 监管手段主要通过监管手段主要通过

6、以下制度来实现:以下制度来实现:1 1 国内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单位许可证管理国内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单位许可证管理制度;制度;2 2 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的监督检查制度;3 3 境外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境外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制度;制度;4 4 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制度;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制度;5 5 特种工艺人员资格许可制度。特种工艺人员资格许可制度。许可证管理制度、标准体系许可证管理制度、标准体系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内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国内具备相应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的单位,应在取得相应技

7、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的单位,应在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这是确保核安全设备质量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这是确保核安全设备质量的前提和基础。的前提和基础。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还强调民用核还强调民用核安全设备标准在我国核电发展和设备国产化进程安全设备标准在我国核电发展和设备国产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要求必须建立健全我国自己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要求必须建立健全我国自己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标准体系,并结合国内现状,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标准体系,并结合国内现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核安全设备标准制

8、定中的责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核安全设备标准制定中的责任和分工。任和分工。相关管理文件相关管理文件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颁布近五年多来,国家核安全局还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颁布近五年多来,国家核安全局还先后发布了一些管理文件和程序指导相关工作。民用核安全设备监先后发布了一些管理文件和程序指导相关工作。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配套的部门规章法规以及管理文件共同构成了核安全设督管理条例配套的部门规章法规以及管理文件共同构成了核安全设备质量监管要求。这些相关管理文件有备质量监管要求。这些相关管理文件有:关于公布关于公布“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国

9、核国核安发安发20071682007168号)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用核电厂建造阶段核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商用核电厂建造阶段核安全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国核安发发201011201011号号)关于加强核电厂主变压器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核电厂主变压器监督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函国核安函201086201086号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关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国核安发国核安发20102010156156号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

10、及其配套规章有关业绩方面要求的通知关业绩方面要求的通知(国核安函国核安函20111182011118号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审评监督第二次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民用核安全设备审评监督第二次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国核安函国核安函201152201152号号)等等 。第二节第二节 民用核安全设备民用核安全设备及其资格许可制度及其资格许可制度一、核安全设备一、核安全设备民用核安全设备是指在民用核设施中使用民用核安全设备是指在民用核设施中使用的执行核安全功能的设备,包括核安全机的执行核安全功能的设备,包括核安全机械设备和核安全电气设备。械设备和核安全电气设备。民用核安全设备是民用

11、核设施安全防护实民用核安全设备是民用核设施安全防护实体屏障的核心,其质量和可靠性直接关系体屏障的核心,其质量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核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到核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核安全机械设备核安全机械设备执行核安全功能的压力容器、钢制执行核安全功能的压力容器、钢制安全壳(钢衬里)、储罐、热交换安全壳(钢衬里)、储罐、热交换器、泵、风机和压缩机、阀门、闸器、泵、风机和压缩机、阀门、闸门、管道(含热交换器传热管)和门、管道(含热交换器传热管)和管配件、膨胀节、波纹管、法兰、管配件、膨胀节、波纹管、法兰、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支承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支承件、机械贯穿件以及上述设备的铸件、机械贯

12、穿件以及上述设备的铸锻件等。锻件等。核安全电气设备核安全电气设备执行核安全功能的传感器(包括探执行核安全功能的传感器(包括探测器和变送器)、电缆、机柜(包测器和变送器)、电缆、机柜(包括机箱和机架)、控制台屏、显示括机箱和机架)、控制台屏、显示仪表、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仪表、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组)、电动机、阀门驱动装置和(组)、电动机、阀门驱动装置和电气贯穿件等。电气贯穿件等。监管范围监管范围的的依据文件依据文件20072007年年1212月月2929日发布了国核安发日发布了国核安发20071682007168号文件公布号文件公布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

13、一批)。20102010年年6 6月发出关于加强核电厂主变压器监督管理的通月发出关于加强核电厂主变压器监督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函知(国核安函201086201086号)将核电厂主变压器纳入核安号)将核电厂主变压器纳入核安全设备管理名录。全设备管理名录。20102010年年1111月月111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关要求的通知(国核安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关要求的通知(国核安发发20102010156156号),对上表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号),对上表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一批)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

14、。20112011年年5 5月月4 4日发布关于印发日发布关于印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审评监督民用核安全设备审评监督第二次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第二次经验交流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国核安函的通知(国核安函201152201152号),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的号),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目录(第一批)的设备类别和品种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解释。设备类别和品种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解释。二、许可证管理制度二、许可证管理制度核安全设备活动的资格许可分为单位资格许可与人员资格核安全设备活动的资格许可分为单位资格许可与人员资格许可。许可。所有从事境内核设施上的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所有从事境内核设施上的核安全设备的设

15、计、制造、安装和和对外无损检验服务的国内外单位必须依据和和对外无损检验服务的国内外单位必须依据HAF601HAF601或或HAF604HAF604的相关规定取得资格许可或注册登记。的相关规定取得资格许可或注册登记。国内具备相应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的单位,应在取得国内具备相应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的单位,应在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是确保核安全设备质量的前提和基础。无损检验活动,是确保核安全设备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国内民用核安全设备单位许可证分为国内民用核安全设备单位许可证分为设计许可证、制造许可证、安

16、装许可证和无损检验许可证设计许可证、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无损检验许可证等四类等四类。三、单位资格许可的申请和审查三、单位资格许可的申请和审查规定了单位资格许可的程序,进一步完善许可证审查和行规定了单位资格许可的程序,进一步完善许可证审查和行政审批制度。政审批制度。许可证审查方面,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委托主审单位对许可证审查方面,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委托主审单位对许可证申请单位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进行全面的审查:许可证申请单位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进行全面的审查:(1)(1)核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满足核安全法规要求,重点审查核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满足核安全法规要求,重点审查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操

17、作性等;另外还其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等;另外还要审查其以往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要审查其以往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2)(2)人力状况、装备情况和关键技术储备等是否满足其申人力状况、装备情况和关键技术储备等是否满足其申请许可的设备活动的要求;请许可的设备活动的要求;(3)(3)模拟件试制情况,其在模拟所申请的产品活动中是否模拟件试制情况,其在模拟所申请的产品活动中是否遵守核安全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核质量保证体系遵守核安全法规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核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得到有效的运转等。是否得到有效的运转等。行政审批方面行政审批方面在行政审批方面,为进一步规范核设备的行政

18、审在行政审批方面,为进一步规范核设备的行政审批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批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倡导政务公开,先后在互联网上发布民用核安倡导政务公开,先后在互联网上发布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许可证取证、扩证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许可证取证、扩证和延续审批程序、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和延续审批程序、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单位注册登记审批工作管理程序、进口民用核安注册登记审批工作管理程序、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工作管理程序等审批程序全设备安全检验工作管理程序等审批程序每周在环境保护部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安排专人值每周在环境保护部行政许可受理大厅安排专人值班,直接为申请单位提

19、供窗口服务。班,直接为申请单位提供窗口服务。审查原则审查原则审查原则:审查原则:受理有前提,审批有程序受理有前提,审批有程序“受理有前提受理有前提”-在受理申请单位的取证、在受理申请单位的取证、扩证和换证申请时扩证和换证申请时,进一步强化对其以往进一步强化对其以往业绩尤其是核电相关业绩的要求:对于条业绩尤其是核电相关业绩的要求:对于条例要求的五年业绩有明确解释。例要求的五年业绩有明确解释。“审批有程序审批有程序”-审批程序更加规范,除审批程序更加规范,除原来的技术审查和专家委员会审议外,还原来的技术审查和专家委员会审议外,还增加了司务会审议和网上公示环节,审批增加了司务会审议和网上公示环节,审

20、批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过程更加公开、透明。2 2 单位资格许可的业绩要求单位资格许可的业绩要求(1)(1)国核安发国核安发20101562010156号文件号文件a.a.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必须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必须具有近五年内完整的核设施中非核级同种设备制造业绩,具有近五年内完整的核设施中非核级同种设备制造业绩,并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采购方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并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采购方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b.1Eb.1E级电缆设计、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满足上款和级电缆设计、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满足上款和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民用核安全电气设备1E1

21、E级电缆设计制造单位资格条件级电缆设计制造单位资格条件中关于业绩的相关要求,并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采购方中关于业绩的相关要求,并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采购方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c.c.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取证申请单位近五年内必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取证申请单位近五年内必须具有核设施常规岛安装业绩,延续及扩证申请单位必须须具有核设施常规岛安装业绩,延续及扩证申请单位必须具有原持证范围内安装业绩,并提供合同、完工报告、业具有原持证范围内安装业绩,并提供合同、完工报告、业主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主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d.d.核动力厂主变压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具有近五年核动力厂

22、主变压器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应具有近五年内核动力厂主变压器的供货业绩或正在执行核动力厂主变内核动力厂主变压器的供货业绩或正在执行核动力厂主变压器的供货合同,并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采购方验收报压器的供货合同,并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采购方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告等证明文件。(2 2)国核安函【国核安函【20112011】5252号号a.a.样机的制造和鉴定活动不能作为业绩。样机的制造和鉴定活动不能作为业绩。b.b.持证期间仅承接了一次活动,许可证期满该活动未完成持证期间仅承接了一次活动,许可证期满该活动未完成的,许可证到期日至活动结束日之间,不得承接新合同;的,许可证到期日至活动结束日之间,不得承接新

23、合同;相关活动结束后,视其活动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延证。相关活动结束后,视其活动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延证。c.c.核专项或军工业绩可以作为相近业绩。核专项或军工业绩可以作为相近业绩。d.d.对于安装单位在原持证期间核级设备安装活动业绩比较对于安装单位在原持证期间核级设备安装活动业绩比较充分的延续申请单位,可以受理其延续申请并进行技术审充分的延续申请单位,可以受理其延续申请并进行技术审查。查。e.e.对于安装单位完全没有核级设备安装活动业绩的延续申对于安装单位完全没有核级设备安装活动业绩的延续申请,则不予受理。应按照请,则不予受理。应按照HAF601HAF601第十六条的规定,重新申第十六条的规定,重新

24、申请许可证。请许可证。f.f.对于核级设备安装活动业绩不足,但分包了部分核岛系对于核级设备安装活动业绩不足,但分包了部分核岛系统的安装活动或有完整的常规岛安装业绩的安装单位,可统的安装活动或有完整的常规岛安装业绩的安装单位,可以受理,但需对其分包的部分核岛系统安装活动或常规岛以受理,但需对其分包的部分核岛系统安装活动或常规岛安装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申请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安装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申请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考核。(3)国核安函2011118号文件a.a.“相关工作业绩相关工作业绩”是指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是指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申请单位从事

25、过与拟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类别和设备类别活动申请单位从事过与拟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类别和设备类别相同的活动相同的活动;“相近工作业绩相近工作业绩”是指核设施中非核级同种设备或常规是指核设施中非核级同种设备或常规工业中相类似设备的活动业绩。工业中相类似设备的活动业绩。b.b.取证申请单位应具备五年以上和近五年内的核设施中非核级同种设备取证申请单位应具备五年以上和近五年内的核设施中非核级同种设备工作业绩,且须向国家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合同、完工报告、工作业绩,且须向国家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针对核安全机械设备,初次提出取证申请的单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26、。针对核安全机械设备,初次提出取证申请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领核位原则上只能申领核2 2、3 3级设备的许可证。级设备的许可证。c c、扩证申请单位应具有同种设备五年以上和近五年内的相近工作业绩,、扩证申请单位应具有同种设备五年以上和近五年内的相近工作业绩,且须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证明且须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同时:(文件。同时:(a a)针对核安全机械设备,申请由核)针对核安全机械设备,申请由核2 2、3 3级扩至核级扩至核1 1级级的单位,须具有原许可活动范围内核的单位,须具有原许可活动范围内核2 2、3 3级同种设备的供

27、货业绩和良级同种设备的供货业绩和良好的质量史;(好的质量史;(b b)申请增加设备品种的单位,须具有原许可活动范)申请增加设备品种的单位,须具有原许可活动范围内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质量史。围内的供货业绩,且具有良好的质量史。d.d.(3)国核安函2011118号文件2d d 关于延续申请的业绩要求:关于延续申请的业绩要求:(a a)对于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无损检验的持证单位,)对于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无损检验的持证单位,持证期间须有原活动范围内相应的活动业绩,并且质量史持证期间须有原活动范围内相应的活动业绩,并且质量史良好;良好;(b b)对于核安全设备安装的持证单位,持证期间须有原活

28、)对于核安全设备安装的持证单位,持证期间须有原活动范围内的核安全设备安装业绩或有常规岛安装业绩动范围内的核安全设备安装业绩或有常规岛安装业绩;(c c)具备完整的合同、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的)具备完整的合同、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的核设施备品制造活动可作为相关业绩;核设施备品制造活动可作为相关业绩;(d d)关于许可证到期时正在执行的合同,因相关活动还未)关于许可证到期时正在执行的合同,因相关活动还未完成,质量还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作为业绩。完成,质量还存在不确定性,不能作为业绩。e.e.对于所申请许可范围国内持证单位数量不足三家的,其对于所申请许可范围国内持证单位数量不足三家的,

29、其业绩可视情况特殊处理。业绩可视情况特殊处理。3.3.模拟件要求模拟件要求条例规定:申请领取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或安装许可条例规定:申请领取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或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还应当制作有代表性的模拟件。证的单位,还应当制作有代表性的模拟件。要求:(要求:(1 1)针对设备类别,近五年内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针对设备类别,近五年内有良好的供货业绩或者正在执行供货合同的申请单位,在申请许可证时原则或者正在执行供货合同的申请单位,在申请许可证时原则上可以不用进行模拟件的试制,但应提交其业绩及有关样上可以不用进行模拟件的试制,但应提交其业绩及有关样机鉴定的详细资料。机鉴定的详细资料。(2 2)针对设备类

30、别,已经通过省部级以上机构组织的样)针对设备类别,已经通过省部级以上机构组织的样机鉴定,但近五年内没有供货业绩的申请单位,在申请许机鉴定,但近五年内没有供货业绩的申请单位,在申请许可证时原则上应按规定进行模拟件的试制,除非申请单位可证时原则上应按规定进行模拟件的试制,除非申请单位证明其完成的样机鉴定过程和结果完全满足核安全法规、证明其完成的样机鉴定过程和结果完全满足核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的要求。(3 3)针对设备类别,没有供货业绩或者没有通过省部级)针对设备类别,没有供货业绩或者没有通过省部级以上机构组织的样机鉴定的申请单位,在申请许可证时必以上机构组织的样机

31、鉴定的申请单位,在申请许可证时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模拟件的试制。须按照要求进行模拟件的试制。20102010年发布的国核安发年发布的国核安发20101562010156号文件号文件(1 1)泵、阀门、风机等能动设备设计和制)泵、阀门、风机等能动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证申请单位须完成模拟件的设计鉴造许可证申请单位须完成模拟件的设计鉴定试验和出厂性能试验。定试验和出厂性能试验。(2 2)根据国核安函)根据国核安函200820088989号文的要求,号文的要求,对于近五年内有良好供货业绩,自申请之对于近五年内有良好供货业绩,自申请之日起前五年内且在日起前五年内且在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前完成

32、省日前完成省部级以上机构组织的样机鉴定的申请单位,部级以上机构组织的样机鉴定的申请单位,原则上可不进行模拟件的试制。原则上可不进行模拟件的试制。4.4.单位资格许可证适用范围单位资格许可证适用范围国核安函【国核安函【20112011】5252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1 1)明确)明确 铸锻件、法兰、管道和管配件等设备类别;铸锻件、法兰、管道和管配件等设备类别;(2 2)铸锻件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特征参数删除)铸锻件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特征参数删除“重量重量”和和“尺寸尺寸”两两栏,根据栏,根据“典型部件典型部件”、“核安全级别核安全级别”和和“材料类别材料类别”体现单位能体现单位能力;力;(

33、3 3)法兰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特征参数删除)法兰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特征参数删除“公称压力公称压力”栏;栏;(4 4)管道预制制造活动范围表中,增加热挤压管嘴的成形方式;对于弯)管道预制制造活动范围表中,增加热挤压管嘴的成形方式;对于弯制成形,取消对于最小弯曲半径的限制,并修改相应的模拟件实施细制成形,取消对于最小弯曲半径的限制,并修改相应的模拟件实施细则;则;(5 5)主管道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增加)主管道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增加“主要关键工艺主要关键工艺”栏;栏;(6 6)管配件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不再区分冷热成形,将成形工艺合并)管配件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不再区分冷热成形,将成形工艺合

34、并为为“推制、压制、锻制、焊接推制、压制、锻制、焊接”,取消对于弯头长短半径的限制,并,取消对于弯头长短半径的限制,并修改相应的模拟件实施细则;修改相应的模拟件实施细则;(7 7)风机的设备品种区别为离心风机和轴流风机两类,核安全级别确定)风机的设备品种区别为离心风机和轴流风机两类,核安全级别确定为为“核安全级核安全级”。(8 8)风机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制造能力特征参数删除)风机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制造能力特征参数删除“抗震类别抗震类别”和和“典型设备名称典型设备名称”两栏,保留两栏,保留“性能特征参数性能特征参数”和和“主体材料主体材料”两栏;两栏;单位资格许可证适用范围单位资格许可证适用

35、范围2(9 9)压缩机设计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压缩机设计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设计能力特征参设计能力特征参数数”只保留只保留“容积流量容积流量”和和“设计温度设计温度”及及“工作介质工作介质”三栏;三栏;(1010)压缩机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压缩机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制造能力特征参制造能力特征参数数”只保留只保留“容积流量容积流量”和和“主体材料主体材料”两栏;两栏;(1111)泵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制造能力特征参数删除)泵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制造能力特征参数删除“抗震类别抗震类别”一栏;一栏;(1212)泵设计、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泵设计、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典型设备名称典型设备

36、名称”一列应结合申请单位的实际能力、模拟件制作、以往供一列应结合申请单位的实际能力、模拟件制作、以往供货业绩和核动力厂实际产品,给出有能力设计、制造的泵货业绩和核动力厂实际产品,给出有能力设计、制造的泵的具体名称。的具体名称。(1313)泵设计许可活动范围表的备注栏填写申请单位在设)泵设计许可活动范围表的备注栏填写申请单位在设计活动中的主要分包项目,如抗震分析、部分鉴定试验计活动中的主要分包项目,如抗震分析、部分鉴定试验(如抗震试验等)。泵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的备注栏填写(如抗震试验等)。泵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的备注栏填写申请单位在制造活动中的主要采购项目和主要分包项目。申请单位在制造活动中的主要

37、采购项目和主要分包项目。单位资格许可证适用范围单位资格许可证适用范围3(1414)阀门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制造能力特征)阀门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制造能力特征参数删除参数删除“抗震类别抗震类别”和和“工作介质工作介质”两栏;两栏;(1515)阀门设计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备注栏填写)阀门设计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备注栏填写申请单位在设计活动中的主要分包项目,如抗震申请单位在设计活动中的主要分包项目,如抗震分析、部分鉴定试验(包括:热循环试验、热态分析、部分鉴定试验(包括:热循环试验、热态寿命试验、冷热交变试验、流体阻断性能试验、寿命试验、冷热交变试验、流体阻断性能试验、端部加载试验、抗震试验、流量系数测

38、试等)。端部加载试验、抗震试验、流量系数测试等)。阀门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备注栏填写申请单阀门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备注栏填写申请单位在制造活动中的主要采购项目和主要分包项目。位在制造活动中的主要采购项目和主要分包项目。(1616)阀门设计、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能力)阀门设计、制造许可活动范围表中的能力特征参数(公称通径、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应特征参数(公称通径、设计压力、设计温度)应结合申请单位的实际能力、模拟件规格、以往供结合申请单位的实际能力、模拟件规格、以往供货业绩以及核动力厂的实际产品参数确定。货业绩以及核动力厂的实际产品参数确定。5.5.单位资格许可程序单位资格许可程序2009

39、2009年年5 5月修订发布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月修订发布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许可证取证申请审批程序,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损检验许可证取证申请审批程序,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许可证扩证申请审批程序和民用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许可证扩证申请审批程序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许可证延证申请审批程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许可证延证申请审批程序规定了单位资格许可的程序。序规定了单位资格许可的程序。国核安函【国核安函【20112011】5252号文提出了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号文提出了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逐级申请的要求:证的逐级申请的要求:对于压力容器

40、、热交换器、管道、管配件、泵、阀门、铸对于压力容器、热交换器、管道、管配件、泵、阀门、铸锻件等设备,原则上初次提出取证申请的单位只能申领核锻件等设备,原则上初次提出取证申请的单位只能申领核二、三级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在取得核二、三级设备的制二、三级设备的制造许可证,在取得核二、三级设备的制造业绩后,才能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相应核一级造业绩后,才能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相应核一级机械设备的制造取证申请。机械设备的制造取证申请。四、核安全设备活动人员资格许可四、核安全设备活动人员资格许可无损检验和焊接活动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无损检验和焊接活动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无损检验工作

41、应当由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无损检验工作应当由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级或级或级级以上人员为主操作,无损检验结果报告只能由以上人员为主操作,无损检验结果报告只能由级或级或级级以上人员编制和审核,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以上人员编制和审核,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无损检验人员必须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才能从事无损检验人员必须经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核准才能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不得同时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不得同时在2 2个或个或2 2个以上的单位中执业。个以上的单位中执业。境外焊工焊接操纵工和无损检验人员希望在境内从事焊接境外焊工焊接操纵工和无损检验人员希望在

42、境内从事焊接及无损检验活动的,应由委托境外单位从事相应民用核安及无损检验活动的,应由委托境外单位从事相应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的持有相应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件的境内单全设备活动的持有相应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件的境内单位作为申请人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境外单位无损位作为申请人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境外单位无损检验和焊工焊接操作工核准申请公文并提交申请材料。检验和焊工焊接操作工核准申请公文并提交申请材料。第三节第三节 进口核安全设备进口核安全设备监管要求监管要求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规定(HAF604HAF604)于于20072007年年1212月月2828

43、日颁布,并于日颁布,并于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HAF604HAF604就适用范围,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国务院核安全就适用范围,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监造、装运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的监造、装运前检验、监装和验收,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前检验、监装和验收,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

44、以下简称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境外单位(以下简称“境外单位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以及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的注册登记管理以及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全检验适用于安全检验适用于HAF604HAF604。二、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二、境外单位的注册登记境外单位应当事先到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拟从事民境外单位应当事先到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拟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或者安装活动的,应当按照活动种类(设计、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或者安装活动的,应当按照活动种类(设计、制造、安装)、设备类别和核安全级别提出申请。拟从事民用核安全制造、安装)、设备类别和核安全级别提出申请

45、。拟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应当按照无损检验方法提出申请。设备无损检验活动的,应当按照无损检验方法提出申请。HAF604HAF604规定了境外单位申请的条件、所应提供的材料、国务院核安全规定了境外单位申请的条件、所应提供的材料、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受理和核准注册登记程序等。监管部门受理和核准注册登记程序等。HAF604HAF604规定,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规定,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4545个工作日内完成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准予注册登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准予注册登记,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

46、认书,确认书分四类,即安全设备活动境外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确认书分四类,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设计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设计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制造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制造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安装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安装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无损检验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境外无损检验单位注册登记确认书。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安全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对其质量

47、负责监督管理规定,并对其质量负责经注册登记的境外单位,为中华人经注册登记的境外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民用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核设施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损检验活动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核共和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对其从事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对其从事的相应活动质量负责。相应活动质量负责。三、监督检查三、监督检查进行活动时,接受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进行活动时,接受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出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

48、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资料。资料。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自对外贸易合同生效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自对外贸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之日起2020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营运单位应当在相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营运单位应当在相关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关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开始活动开始1 1个月前,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个月前,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经注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经注册登记的境

49、外单位和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实施监册登记的境外单位和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督检查。四、监造、装运前检验、四、监造、装运前检验、监装和验收监装和验收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对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监造、装运前检验、监装监造、装运前检验、监装对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对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进行验收。进行验收。五、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五、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安全检验安全检验安全检验可以采取独立检验或安全检验可以采取独立检验或者验证的方式。未经安全检验者验证的方式。未经安全检验或者经安全检验不合格的进口或者经安全检验不合格的进口民用核安全设备,不得在中

50、华民用核安全设备,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核设施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核设施上运行使用。上运行使用。国核安发国核安发20101562010156号规定号规定(1 1)境外单位,包括其相应活)境外单位,包括其相应活动的分包方动的分包方,均应满足条例均应满足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相关要求。及其配套规章的相关要求。(2 2)境外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应)境外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应具有近五年内相应核级设备供具有近五年内相应核级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完工报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完工报告、采购方验收报告等证明文告、采购方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件。第四节第四节 核安全设备活动监管要求核安全设备活动监管要求民用核安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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