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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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2023年建筑工程管理行业文档 齐鲁斌创作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非承重砌体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琼建定200728号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非承重砌体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单位、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了贯彻执行我省关于在建设工程中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这一技术经济政策,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规范非承重砌体材料应用,提高新型墙体材料施工质量,我厅委托省建设标准定额站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了非承重砌体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经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8-2007,自2

2、007年7月15日起施行。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海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非承重砌体材料应用技术规程 前 言 为了推广新型砌体材料,规范非承重砌体材料的应用,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海口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作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成立规程编写组。编写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相关国家规范和各地的先进经验,结合海南地区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设计;6砌体工程施工;7抹灰工程施工;8工程验收。共由8章和9个附录组成。 本规程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归口管理,海口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3、为提高规程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资料寄送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标准科(海口市白龙路77号B楼,邮编570203,E-Mail:hainanzhan)。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编和编写人员: 主编单位: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 海口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主 编:冯鸿浩 田光明 易 山 吴坤顺 编 写:冯鸿浩 易 山 田光明 吴坤顺 刘 勇 吴承敏 叶保群 黄 健 潘绍富 符 昕 林 东 邓伦诚 1 总 则 1.0.1 为促进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节能环保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广新型砌体材料,规范非承重砌体材料的应用,防止非承

4、重墙体及抹灰出现开裂、渗漏、空鼓等质量通病,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海南抗震设防烈度68度地区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普通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以下简称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和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粉煤灰砌块)的非承重砌体工程及其抹灰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不适用于承重砌体结构工程。 1.0.3 本规程根据现行规范及产品标准并结合海南地区炎热、多风雨的气候特点及砌块墙体多为非承重墙的建筑特点以及砌块产品资源特点而编制。 1.0.4 非承重砌体工程及其抹灰工程的设

5、计、施工与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砌块 block 砌筑用的符合一定模数要求的人造块材。 2.0.2 非承重砌体 non-load-bearing masonry 采用砌块砌筑的仅承受自重荷载的墙体。 2.0.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 硅质材料和钙质材料加激发材料为主,利用发气剂与其组分的化学反应产生气体,经发泡、切割及蒸压而成的一种多孔结构混凝土砌块。 2.0.4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normal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用碎石

6、或卵石为粗集料制成的混凝土空心砌块,幅面主规格尺寸为390mm190mm,空心率不小于25%。 2.0.5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light-weight aggregate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用轻集料混凝土制成的空心砌块,常结合集料名称命名,如陶粒混凝土砌块、浮石混凝土砌块等。幅面主规格尺寸与普通混凝土空心砌块同。 2.0.6 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 fly ash small hollow block 以粉煤灰、水泥、各种轻重集料、水为主要组份(也可加入外加剂等)拌合制成的小型空心砌块,其中粉煤灰用量不应低于原材料重量的20%,水泥用量不应低于原材料用

7、量的10%。 2.0.7 体积密度、表观密度 bulk density & apparent density 砌块的质量除以按外廓尺寸算出的体积(包括各种孔洞在内),称为体积密度或表观密度。 2.0.8 标志尺寸 nominal dimension 砌块的外形尺寸加10mm灰缝厚度。 2.0.9 砌筑砂浆 masonry mortar 用胶结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加水拌合制成,用于砌筑砌块的砂浆。 2.0.10 抹灰砂浆 plastering mortar 用胶结材料、细集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加水拌合制成,用于抹灰工程的砂浆。 2.0.11

8、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预拌砂浆系指由胶凝材料、细集料、水、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份按一定的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用专用的运输工具运至使用地点的砂浆拌合物。预拌砂浆应按要求储存,并在规定的存放时间内使用完毕。 2.0.12 干粉砂浆 premixed dry mortar 干粉砂浆系指由专业生产厂家生产,以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和外加剂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在施工现场只需加入规定的用水量拌和均匀即可使用的砂浆材料。干粉砂浆在加水拌和前称为干粉砂浆“干混料”;加水拌和均匀后称为干粉砂浆“拌和料”;在凝固后称为干粉砂浆“硬化体”。 2

9、.0.13 芯柱 core column 在空心砌块连贯的孔洞中浇灌(钢筋)混凝土后形成的柱。只浇灌混凝土形成的柱称为素混凝土芯柱,或简称混凝土芯柱;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钢筋混凝土柱称为钢筋混凝土芯柱或插筋芯柱。 2.0.14 灌孔混凝土(grout for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由水泥、集料、水 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掺合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采用机械搅拌后,用于浇筑空心砌块芯柱或其他需要填实部位孔洞的高流态细石混凝土。 2.0.15 界面剂 bonding agent 一种用于砌块墙体抹灰的基层处理剂,作用为封闭表面空隙、增强基层与粉刷材料

10、的粘结性、预防空壳和开裂。 2.0.16 含水率 percentage of moisture 材料或制品中所含水分质量与其干质量之比,以质量分数表示。 2.0.17 吸水率 percentage of water absorption 材料或制品饱水状态下吸收的水分质量与其干质量之比,以质量分数表示。 2.0.18 相对含水率 comparative percentage of moisture 含水率与吸水率的比值。 2.0.19 传热系数 thermal conductance coefficient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度(K,),1小时内通过1平方米面积传递的热

11、量。以K表示,单位:W/(m2K)。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值愈小,保温性能愈好。 2.0.20 传热阻 thermal conductance resistance 传热阻以R0表示,传热系数K的倒数,即R0=1/K,单位:(m2K)/W。围护结构的传热阻R0值愈大,保温性能愈好。 2.0.21 热惰性指标 heat inertia index 表征围护结构对周期性温度波在其内部衰减快慢程度的一个无量纲指标,以D表示,D值愈大,周期性温度波在其内部的衰减愈快,围护结构的热稳定性愈好。 2.0.22 热桥heat bridge 围护结构中包含金属、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梁、柱、肋等部位,在室内外温差作

12、用下,形成热流密度、内表面温度较低的部位。这些部位形成传热的桥梁,故称热桥。 3 基本规定 3.0.1 非承重砌体工程及抹灰工程施工现场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制度和质量检验制度,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查批准。 3.0.2 承担非承重砌体工程及抹灰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根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施工前,应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3.0.3 砌体工程、抹灰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出样板墙、样板间,并经有关各方确认。 3.0.4 非承重砌体工程及抹灰工程应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样板墙、样板

13、间施工并达到施工技术标准要求。 3.0.5 非承重砌体工程及抹灰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结构、墙体位置和改变砌体材料。 3.0.6 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 3.0.7 砌体砌筑工程或抹灰工程完工后,应由专人检查验收,并宜在墙上标出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的姓名或工号。 3.0.8 抹灰工程应在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后进行。 3.0.9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后续工程不得污染和损坏前期工程,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4 材 料 4.1 一般规定 4.1.1 非承重砌体工程及抹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

14、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砌块、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的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材料。 4.1.2 非承重砌体工程及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技术性能指标(包括防火、防水、节能、隔声等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有害物质含量(或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要求。 4.1.3 生产厂家对每批出厂的砌块,应向用户提交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标明常规试验检测的性能数据、产品标记、批量编号、砌块数量和生产日期。 4.1.4 进场材料应按本规程第4.10节的规定进行验收和抽

15、样复验,合格方可使用。 4.1.5 砌筑时,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和粉煤灰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4.1.6 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宜选用粘结性能、保水性能良好的砂浆。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用砌筑砂浆与抹面砂浆JC 890的要求,普通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砂浆JC 861的要求。 4.1.7 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用砂宜采用洁净中砂。 4.2 加气混凝土砌块 4.2.1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质量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 11968的要求。 4.2.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宜

16、符合表4.2.2的规定: 表4.2.2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mm) 长度 L 宽度 B 高度 H 600 100 120 125 150 180 200 200 250 300 200 240 250 300 注:如需要其他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4.2.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抗压强度(MPa) 强度级别 立方体抗压强度 平均值不小于 单块最小值不小于 A3.5 3.5 2.8 A5.0 5.0 4.0 A7.5 7.5 6.0 A10 10 8.0 4.2.4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级别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

17、.2.4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级别 体积密度级别 B05 B06 B07 B08 强度级别 优等品( A ) A3.5 A5.0 A7.5 A10 合格品( B ) A3.5 A5.0 A7.5 4.2.5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密度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表4.2.5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密度(kg/m3) 体积密度级别 B05 B06 B07 B08 体积密度 优等品( A ) 500 600 700 800 合格品( B ) 525 625 725 825 4.2.6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燥收缩值和导热系数应符合表4.2.6规定: 表4.2.6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干燥收缩值和导热系数 干体积密

18、度等级 B05 B06 B07 B08 干燥收缩值 标准法/(mm/m) 0.50 快速法/(mm/m) 0.80 导热系数(干态), W/( m2 K ) 0.14 0.16 0.18 0.20 注:规定采用标准法、快速法测定砌块干燥收缩值,若测定结果发生矛盾不能判定时,则以标准法测定的结果为准。 4.3 普通混凝土砌块 4.3.1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 8239的要求。 4.3.2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宜符合表4.3.2的规定。 表4.3.2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mm) 尺寸系列 长 宽 高 主规格 配套规格 240 系列 390 290、190

19、240 190 190 系列 390 290、190 190 190 140 系列 390 290、190 140 190 115 系列 390 290、190 115 190 90 系列 390 290、190 90 190 注:1长 390 的为主砌块,长 190 的为配套辅助砌块。 2表内未列的规格尺寸可由用户与制造厂家商定。 4.3.3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常用强度等级和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MPa) 强度等级 砌块抗压强度 平均值不小于 单块最小值不小于 MU3.5 3.5 2.8 MU5.0 5.0 4.0 MU7.5 7.5 6.

20、0 MU10 10 8.0 4.3.4 普通混凝土砌块空心率应不小于25% 4.3.5 普通混凝土砌块出厂时的相对含水率应符合表4.3.5的规定。 表4.3.5 普通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 使用地区 潮湿 中等 干燥 相对含水率不大于 45% 40% 35% 注:潮湿系指年平均相当湿度大于75%的地区; 中等系指年平均相当湿度50%75%的地区; 干燥系指年平均相当湿度小于50%的地区。 4.4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 4.4.1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质量应符合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 15229的要求。 4.4.2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规格尺寸宜符合本规程表4.3.2的规定。 4.4.3 轻集料混

21、凝土砌块的密度等级应符合表4.4.3的规定。 表4.4.3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密度等级 密度等级 砌块干燥表观密度范围( kg/m 3 ) 700 610 700 800 710 800 900 810 900 1000 910 1000 1200 1010 1200 1400 1210 1400 注:轻集料实心砌块密度等级可参照表4.4.3划分。 4.4.4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表4.4.4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MPa) 强度等级 砌块抗压强度 密度级别范围 平均值不小于 单块最小值不小于 MU3.5 3.5 2.8 1200 MU5.0 5.0 4

22、.0 MU7.5 7.5 6.0 1400 MU10 10 8.0 4.4.5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吸水率不应大于20%,干缩率和相对含水率应符合表4.4.5的规定。 表4.4.5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的干缩率和相对含水率(%) 干缩率/ 相对含水率/ 潮湿 中等 干燥 0.03 45 40 35 0.03 0.045 40 35 30 0.0450.065 35 30 25 注: 1.相对含水率为混凝土多孔砖含水率与吸水率之比,即 1 W=100 2 式中 W混凝土多孔砖的相对含水率(%); 1混凝土多孔砖的含水率(%); 2混凝土多孔砖的吸水率(%)。 2.使用地区的温度条件: 潮湿系指年平均相

23、当湿度大于75%的地区; 中等系指年平均相当湿度50%75%的地区; 干燥系指年平均相当湿度小于50%的地区。 4.4.6 加入粉煤灰等火山灰质掺合料的小砌块,其碳化系数不应小于0.8;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75。 4.5 粉煤灰砌块 4.5.1 粉煤灰砌块的质量应符合粉煤灰小型空心砌块JC 862的要求。 4.5.2 粉煤灰砌块的规格尺寸宜符合本规程表4.3.2的规定。 4.5.3 粉煤灰砌块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表4.5.3的规定。 表4.5.3 粉煤灰砌块的强度等级(MPa) 强度等级 砌块抗压强度(MPa) 平均值不小于 单块最小值不小于 MU3.5 3.5 2.8 MU5.0 5.0 4.0

24、 MU7.5 7.5 6.0 MU10 10 8.0 4.5.4 粉煤灰砌块的干燥收缩率不应大于0.060。 4.5.5 粉煤灰砌块的碳化系数,优等品不应小于0.80,一等品不应小于0.75,合格品不应小于0.70。 4.5.6 粉煤灰砌块的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75。 4.6 砌筑砂浆 4.6.1 非承重砌块墙体采用的砌筑砂浆分为M5、M7.5和M10三个等级,其品种和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稠度应为5090mm,分层度不得大于30mm,与砌块应有良好的匹配性和粘结性。 4.6.2 砌筑砂浆宜使用预拌砂浆或干粉砂浆。 4.6.3 预拌砌筑砂浆的稠度宜符合表4.6.3中的规定。 表4.6.3 预

25、拌砌筑砂浆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 mm )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砌块 60 90 普通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 50 70 4.6.4 干粉砌筑砂浆的稠度宜符合表4.6.4中的规定。 表4.7.4-1 干粉砌筑砂浆稠度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 mm )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砌块 60 90 普通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 50 70 4.6.5 现场拌制砂浆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的技术要求。 4.6.6 加气混凝土砌块用砌筑砂浆性能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表4.6.6的规定。 表4.6.6 加气混凝土砌块用砌筑砂浆的性能指标 项 目 性能指标 干密度(kg/ m 3) 1800 分

26、层度(mm) 20 凝结时间(h) 贯入阻力达到 0.5MPa 时,3 5h 导热系数 W/( m2K ) 1.1 粘结强度(MPa) 0.20 收缩性能 收缩值 1.1 mm / m 4.6.7 砌筑砂浆的凝结时间,对于干粉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宜控制在34h;对于预拌砂浆,宜按砂浆的供应和使用情况确定。砂浆存放期间,稠度损失不应大于20mm。 4.6.8 砌筑砂浆的保水性不宜小于65%。 4.7 抹灰砂浆 4.7.1 抹灰砂浆的品种和强度等级应按设计要求选用,与砌块应有良好的匹配性和粘结性。当设计图纸以砂浆组份比例表示时,可按表4.7.1换算成强度等级。 表4.7.1 抹灰砂浆组份比例和强度

27、等级对照表 组份比例 强度等级 1:1:6 混合砂浆 M5 1:1:4 混合砂浆 M10 1:3 水泥砂浆 M15 1:2 , 1:2.5 水泥砂浆; 1:1:2 混合砂浆 M20 注:表中组份比例为体积比,水泥砂浆的组份比为水泥砂,混合砂浆的组份比为水泥石灰砂。 4.7.2 抹灰砂浆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5MPa。 4.7.3 抹灰砂浆的分层度不应大于20mm,保水性不宜小于65%。 4.7.4 抹灰砂浆的稠度宜根据砌块类型、湿度、气候情况和抹灰工艺由试抹确定,抹灰砂浆的稠度不应大于110mm。 4.7.5 有防水要求的抹灰砂浆,抗渗性应不小于0.6MPa。 4.7.6 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面抹

28、灰砂浆的性能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表4.7.5的规定。 表4.7.5 加气混凝土砌块用墙面抹灰砂浆的性能指标 砂浆种类 项 目 水泥砂浆 石膏砂浆 干密度(kg/ m 3) 1800 1500 分层度(mm) 20 凝结时间(h) 贯入阻力达到 0.5MPa 时,3 5h 初凝 1,终凝 8 导热系数 W/( m2K ) 1.1 抗折强度(MPa) 2.0 抗压强度(MPa) 2.5,5.0 4.0 粘结强度(MPa) 0.15 0.30 收缩性能 收缩值 1.1 mm / m 收缩值 0.06 4.7.7 抹灰砂浆的凝结时间,对于干粉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宜控制在34h;对于预拌砂浆,宜

29、按砂浆的供应和使用情况确定。砂浆存放期间,稠度损失不应大于20mm。 4.7.8 外墙面抹灰砂浆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粘贴饰面砖的外墙面,抹灰砂浆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6MPa。 2 外墙面抹灰用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水泥用量不宜小于250kg/m3。 3 外墙面抹灰用干粉砂浆时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质量不宜小于物料总质量的15%,矿物掺合料掺量不宜大于水泥质量的15%。 4.8 其他材料 4.8.1 砌体工程中使用的钢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或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 13013或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的要求。 4.8.2 结

30、合层或用于改善墙体各构造层粘结性能的界面处理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07的要求,界面处理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见表4.8.2。 表4.8.2 界面处理剂的物理力学性能 项目 指标 型 型 剪切粘结强度 (MPa) 7d 1.0 0.7 14d 1.5 1.0 拉伸粘结强度 (MPa) 未处理 d 0.4 0.3 14d 0.6 0.5 浸水处理 0.5 0.3 热处理 碱处理 晾置时间 (min) 根据工程需要由供需双方确定 10 说明:1.型适用于水泥混凝土的界面处理,型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的界面处理。 2. 按组成分为 P 类和 D 类两种类别: P 类:由水泥等无机

31、胶凝材料、填料和有机外加剂等组成的干粉状产品。 D 类:含聚合物分散液的产品,分为单组分和多组分的界面剂,需与水泥等无机胶凝材料和水等按比例拌和后使用。 4.8.3 埋置于抹灰层起加强作用的钢丝网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用钢相关标准的规定,网材应做防锈处理,不应有油污或锈斑,网目规格不应大于20mm20mm,钢丝直径不应小于1.0mm。 4.8.4 用于抹灰层或面层需采用抗裂措施部位的纤维网(有机或无机)应为耐碱纤维网,同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4.9 进场验收和抽样复验 4.9.1 非承重砌体工程及抹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进行进场验收和抽样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9.2 非承重砌体工程及抹灰工

32、程所用材料应分类分批进行进场验收,验收批的划分、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合格标准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9.3 进场材料的抽样复验频率、复验指标和合格标准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4.9.4 现场拌制砂浆除应按规定制作试件检验其抗压强度外,还应按下面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本规程第4.6节或第4.7节的有关要求。 1 每个台班至少用仪器检查砂浆拌合物的稠度、保水性(或分层度)和密度1次。 2 目测每盘砂浆的外观和均匀性。 3 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砌筑砂浆和抹灰砂浆,应制作试件检验砂浆粘结强度(剪切)和收缩率,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相同原材料至少1次。 4 粘贴饰面砖的外墙面抹灰砂浆,应制作试件

33、检验砂浆粘结强度(拉伸),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相同原材料至少1次。 5 设 计 5.1 一般规定 5.1.1 砌块墙体的平面模数宜采用2M,特殊情况下可采用1M;墙体尺寸应按砌块的标志尺寸进行标注(详图除外)。竖向模数、墙体的分段净长度及门窗洞口的宽度与高度尺寸均应采用1M为模数。 5.1.2 建筑平面形状宜简洁方正,少凹凸转折。转折处的尺寸应符合基本模数和砌块的尺寸要求。 5.1.3 砌块的最低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面以上砌体:外墙不应低于MU5.0(A5.0),内墙不应低于MU3.5(A3.5)。厨房、卫生间隔墙不应低于MU5.0(A5.0)。 2 地面或防潮层以下砌体及潮

34、湿房间的隔墙:不应低于MU7.5。 5.1.4 砂浆强度等级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性能指标应满足本规程第4.6节的要求。对加气混凝土砌块,砂浆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2MPa。对普通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和粉煤灰砌块,其粘结性应满足砌块端面灰口刮灰后竖向不掉灰的要求。 2 抹灰砂浆:抹灰砂浆中的打底砂浆,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砌块的强度等级。 5.1.5 砌块的使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普通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和粉煤灰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以上的内外墙和地面以下的内隔墙(有特殊要求的墙体除外),但地面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

35、不低于Cb15的灌孔混凝土灌实或采用实心砌块。 2 加气混凝土砌块适用于各类建筑地面(0.00)以上的内外墙,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在以下部位使用: 1) 建筑物0.00以下(地下室的非承重内隔墙除外)部位。 2) 长期浸水或经常干湿交替的部位。 3) 受化学侵蚀的环境,如强酸、强碱或高浓度二氧化碳等的环境。 4) 砌块表面经常处于80以上的高温环境。 3 屋面女儿墙和阳台栏板不应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和粉煤灰砌块砌筑,宜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 4 烟道、排气管道不应采用砌块砌筑,应采用预制专用烟道和管道。用砌块砌筑的电梯井道,宜采用普通混凝土实心砌块。 5.1.6 砌块墙

36、体应做双面抹灰,饰面层宜采用涂料、乳胶漆等薄层轻质材料。高层建筑的外墙不宜贴面砖,当贴面砖时,应采用水泥基粘结材料粘贴,其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6MPa。 5.1.7 外墙抹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墙体中不同材料基体连接处均应做贴(挂)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贴(挂)网的宽度不应小于300mm。 2 墙体抹灰前,基层表面应先用界面剂作处理。 3 应采用1520mm厚聚合物水泥砂浆打底找平兼作防水层,或用1520mm厚水泥砂浆打底找平,面层加2mm厚水泥基防水涂料作防水层。 4 抹灰层的总厚度宜控制在25mm内。 5 大面积外墙抹灰应做分格缝。分格缝宽10mm,深5mm,分格缝间距不宜超过6

37、m。 5.1.8 内墙抹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墙体中不同材料基体连接处均应做贴(挂)钢丝网或耐碱玻纤网格布,贴(挂)网的宽度不应小于300mm。 2 墙体抹灰前,基层表面应先用界面剂作处理。 3 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防潮要求的房间,应作防水层。 4 内墙普通抹灰的抹灰层厚度不宜超过20mm,高级抹灰的抹灰层厚度不宜超过25mm。 5 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应采用12水泥砂浆抹护角,护角高2000mm,两侧宽50mm,或采用塑料成品护角。 6 埋设暗管线等的孔槽缝隙,均应沿缝长贴加强网作防裂处理。 5.1.9 砌块墙体不得直接挂贴石材等重质饰面层;当必须采用时,石材等荷载均应通过钢质

38、构配件传给主体结构和楼层间的混凝土水平系梁或砌块间的混凝土构造柱承担,不得由砌块承担,所用钢质构配件宜采用不锈钢。 5.2 墙体的物理性能设计 5.2.1 外墙的隔热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外墙的传热系数K应满足K1.5W/(m2K)的要求,热惰性指标D应满足D3.0的要求,否则应进行热工验算或采取提高隔热性能的措施。砌块砌筑的外墙的传热系数应按经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提供的测定值采用;如无上述机构提供的测定值,可按本规程附录D选用。 2 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考虑热桥的影响,根据主体部位与结构性热桥部位的热工性能和面积取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热惰性指标。 3 外墙宜采用浅色饰面材料。 5

39、.2.2 提高砌块外墙隔热性能可采用以下措施之一或两种的综合。 1 采用厚度不小于190mm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作外墙。 2 采用多排孔的空心砌块。 3 在砌块外墙的内侧或外侧抹20mm厚的保温砂浆。 4 采用复合墙体,如采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岩棉板、玻璃棉板等保温材料与空心砌块组成复合墙体。 5.2.3 砌块墙体的隔声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确定砌块墙体的隔声标准等级及墙体厚度,并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的规定。 2 砌块墙体的隔声性能可按本规程附录D选用。 3 提高隔墙隔声性能的措施: 1) 适当提高砌块的密度或增加墙体的厚度。 2) 适当降低

40、砌块的孔洞率或在其孔洞内填塞吸声材料。 3) 双层墙的构造应避免出现“声桥”。 4) 加强对埋设管道管线的孔洞和缝隙的密封处理。 5.2.4 砌块墙体的防火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砌块墙体的防火性能可按本规程附录D选用。 2 用于普通隔墙时,砌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3 用于防火墙时,砌块的耐火极限,对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不应低于4h;对高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3h。 5.2.5 建筑物围护结构的外墙及及卫生间和厨房的隔墙应作防水设计。 5.3 砌块墙体的厚度设计 5.3.1 砌块墙体的厚度应满足建筑热工、节能、隔声及门窗安装的要求。 5.3.2 外墙、楼梯间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90mm,住

41、宅分户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40mm,其余内墙厚度不应小于90mm。 5.4 砌块墙体的抗震构造措施 5.4.1 填充墙应沿钢筋混凝土墙或柱全高每隔3皮砌块或不超过500mm设置26拉结钢筋,拉结钢筋伸入墙内的长度,抗震设防烈度6、7度时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设防烈度8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 5.4.2 顶部为自由端的墙体顶面、高度超过4m的墙体在半高处应设置截面宽度与墙厚相同的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水平系梁。水平系梁的截面宽度应与墙厚相同,截面高度不应小于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纵向配筋不应少于412,箍筋不应少于6200。 5.4.3 长度超过5m的墙体中部

42、、长度超过2.5m的独立墙体的端部或者宽度大于2m的洞口的两侧,应设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构造柱的截面尺寸不应小于墙厚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12,箍筋不应少于6200。 5.5 窗间墙设计 5.5.1 混凝土砌块的窗间墙宽度宜为200mm的倍数,并不应小于600mm。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窗间墙宽度宜为300mm的倍数,并不应小于600mm。 5.5.2 当窗间墙的宽度小于600mm而其侧边又无横墙时,应设计成混凝土窗间墙。 5.5.3 位于防火墙两侧的窗间墙,其宽度和厚度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5.6 空调器、防盗网等重物的固定安装 5.6.0 空调器、防盗网的固

43、定安装应在建筑平面、立面设计时统一考虑。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宜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承托和固定。防盗网宜利用框架梁、过梁、水平系梁和阳台梁固定和安装。不得直接在砌块墙体上安装吊挂空调设备等重物。 5.7 砌块墙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处理 5.7.1 凡砌体与不同材质的构件连接处的缝隙(包括水平缝和垂直缝)均应采取可靠的防变形及抗裂措施(可参考图5.7.1)。并宜在迎水面的交接处嵌填密封胶。 图5.7.1 砌块墙与钢筋混凝土墙、柱连接处的缝隙处理 1界面剂 2砂浆基层刮糙 3300mm宽钢丝网片4批嵌材料 5建筑密封膏 6面层饰面处理 7300mm宽耐碱网格布 5.7.2 外墙如需做成具有

44、装饰效果的凹缝,应按图5.7.2处理。 图5.7.2 凹缝做法示意图 1聚合物水泥砂浆勾缝 2水泥砂浆抹灰层 3泡沫塑料棒 4硅酮耐候胶 5.7.3 所有洞口的角部均应45o贴网(钢丝网或耐碱网格布)加强。见图5.8.4。 图5.8.4 洞口角部45o网加强(四角相同) 1钢丝网或耐碱网格布 6 砌体工程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砌体工程所用加气混凝土砌块、普通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和粉煤灰砌块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和密度等级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本规程的规定。 6.1.2 砌筑砂浆的工作性能与技术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本规程的规定,严禁使

45、用粘土砂浆。 6.1.3 外墙不宜采用单排孔小型空心砌块砌筑。 6.1.4 砌块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严禁碰撞和扔摔,应轻码轻放,严禁用翻斗车倾卸。 6.1.5 砌块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不积水,砌块不得被油污等污染;进场砌块应按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及生产日期分别堆码整齐,堆码高度不宜超过2m,堆垛上应设有标志,堆垛间应留有通道。堆放场地应有防潮、防雨措施。 6.1.6 现场拌制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在出现泌水现象时应重新拌和。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拌合后3h和4h内用完,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oC时,应分别在2h和3h内用完。对掺有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应根据试验结果确定。 6.1.7 预拌砂浆的储存容器宜密闭、不吸水,便于运输、清洗和砂浆装卸。砂浆储存时严禁加水,应采取遮阳防雨措施,并应有明显标志,防止混用。预拌砂浆应在规定的存放时间内使用完毕。 6.1.8 砂浆干混料在施工现场储存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严禁混堆混用。干粉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除水外不得添加其他成分,搅拌时间不宜少于3min,并应随拌随用,并应在砂浆初凝前使用完毕,当产品有要求时,应在产品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毕。 6.1.9 砌筑前应按设计图建筑物的轴线编绘砌块平、立面排列图。排列时应根据砌块规格、灰缝厚度、顶部空隙、墙根部坎台高度和门窗洞口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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