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0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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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 绩效自评的基本情况(1) 驻村轮战干部补助和工作经费1 项目概况:根据六盘水市决胜脱贫攻坚实行帮扶单位领导干部驻村轮战管理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办字20183号)、关于认真落实好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六盘水党建办发20182号)、关于对机构改革后定点帮扶地及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调整优化的通知(六盘水组通201947号)精神,安排3名驻村干部及1名轮战干部,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2 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驻村轮战干部补助及工作经费预算批复11.4万元,支出11.04万元。其中3万元驻村工作经费已下达,支出驻村干部和轮

2、战干部补助8.04万元,余0.36万元因年底扎帐12月补助未报销被财政收回。3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期完成任务,及时下拨驻村工作经费,安排3人驻村,每月1名科级干部轮战;驻村干部出勤天数月均26天;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干部待遇,保障其工作及生活。4.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六盘水市决胜脱贫攻坚实行帮扶单位领导干部驻村轮战管理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办字20183号)、关于认真落实好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有关待遇的通知(六盘水党建办发20182号)等文件执行。(2) 民政工作会议费1.项目概况:为调度民政工作情况,推进民政工作,召开民政工作会议。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召开全市民政会议,支出场地租赁费、住宿

3、费及资料费等1.66万元,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六盘水市会议制度执行,不超标准。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顺利召开民政会议,召开全市婚姻登记工作会议,推进民政工作开展,提升民政服务能力。4.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六盘水市会议制度规定,及时通知县区相关人员参会,保证会议顺利召开。(3) 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工作经费1.项目概况: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应的行政区划格局,为此我市拟调整水城县、钟山区部分行政区划。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行政区域界线争议随之增多,有必要加强界桩及界线维护,开展市州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2014年至2018年,国务院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为进一步提升

4、地名公共服务,需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指导县市区编纂地名图录典志。2.资金使用情况:年初预算批复1.5万元,为开展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界线管理工作,支出经费1.5万元,含公务接待费、调研费、差旅费等。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期完成绩效目标,顺利完成水城县和钟山区区划调整,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稳步推进。4.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六盘水市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水城县撤县设区的决议(六盘水党发201728号)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六盘水市地名管理办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年)等文件履行职能。(4) 城乡社区治理、基层政权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经费1.

5、项目概况: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字20208号)规定,市民政局承担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职责。通过市级多轮次调研调度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城乡社区治理情况,为下步工作开展和政策制定提供支持;为社区干部答疑解惑,理清工作思路,督促社区各项制度落实。社区组织建设稳步推进,社区治理能力水平稳步提升。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初预算批复基政工作经费1.5万元,2020年底支出1.5万元,包括向上级汇报工作、下县区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

6、差旅费,调研等工作支出公务接待费等。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加强工作调研调度和督促检查,完成了2轮专题调研(全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调研)、3次专项检查(省、市民主法治示范村检查、村务公开检查、“两个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于近期出台六盘水市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若干措施。4.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支出经费。(5) 殡葬改革宣传费用1.项目概况:为了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发20155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2.资金使用情况:殡

7、葬改革宣传经费年初预算批复1.5万元,支出1.5万元,包含与媒体签订协议宣传报道殡葬改革工作及宣传资料印制费。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实际于2020年4月1日-5日清明节期间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殡葬改革相关政策,并于2020年8月1日-3日中元节期间发放殡葬改革宣传手册,全面提高我市殡葬改革政策群众知晓率,切实推动我市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工作。4.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支出经费。(6) 殡仪馆基本工资1.项目概况:殡仪馆基本工资项目,主要用于按运营方案规定发放24人基本工资,如有人员变动据实发放。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市西福园公司严格按照殡仪馆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按时按额发放每月基本工资,保证

8、殡仪馆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实际支出7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西福园公司补足。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期完成绩效目标,分两次拨付市殡仪馆基本工资,按时发放,保障殡仪馆在编人员基本工资。4.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六盘水市殡仪馆运营管理方案、关于六盘水市级预算和财务单位整合的方案文件执行。(7) 养老及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项目概况:一是为促进全市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督促和指导县区加大工作力度,增加养老床位,特申请该项经费预算。二是市社会救助局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中,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落实政策、安排部署工作、培训操作业务、督促检查及处理违反救助政策的各种问题,要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确保资金发放不出问题,工作

9、量很大。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安排本级工作经费,确保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养老工作预算批复10万元,支出10万元,含世行贷款项目相关公务接待费,赴外省调研养老工作差旅费,调度县区幸福院等项目建设情况差旅费,检查县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差旅费等。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年初预算批复15万元,支出15万元,其中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维护费3.4万元,低保提标检查、脱贫攻坚督查发生差旅费及扶贫点费用等11.6万元。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顺利完成养老工作,不定期督促检查县区养老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低保提标和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督查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社会救助工作

10、,落实社会救助政策。4.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支出经费。(8) 殡葬救助市级配套资金1.项目概况:为了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丧葬需求,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发201555号和六盘水市殡葬救助保障实施办法(市府办发201158 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困难群众发放殡葬救助补贴。2.资金使用情况:实际于2020年3月底前对405名困难群众发放了生活补助,使用配套资金22.62万元。确保政策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效果显著,较好实现了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按照实际情况发放殡葬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丧葬需求。

11、4.管理情况: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审核补贴发放条件,核准补助资金。(9) 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市级配套资金1.项目概况: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黔民发201112号)、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发放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黔民发20138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对孤儿和艾滋病毒感染儿童每月发放孤儿生活费,按照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黔民函202014号)等有关文件,落实我市供养标准,孤儿集中生活供养对象生活费标准提高至1600元/人/月,社会散

12、居对象生活费标准提高为1050元/人/月,及时发放补助。继续对纳入孤儿管理系统的孤困儿童每月进行生活补助,切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促进孤儿健康成长。2.资金使用情况:按照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黔民函202014号)等有关文件,落实我市供养标准,孤儿集中生活供养对象生活费标准提高至1600元/人/月,社会散居对象生活费标准提高为1050元/人/月。年初编制预算,按月及时发放补助。2020年对780名孤儿申请市级财政补助130万元,截止12月底共对749名孤儿发放生活费,实际支出123万元。由于孤儿人数每月动态管理,并总体呈减少趋势,因此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减少

13、。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现预期服务的数量,达到预期质量,拨付款使用率高,项目政策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作用效果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绩效目标完成自评得分95分,完成情况较好。4.管理情况: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根据中央和省级下拨的资金文件,向财政申请资金,并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与财政共同下发文件拨付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程序实施,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严格要求各县区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实行应保尽保,并将孤儿生活费及时按月足额发放,没有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确保孤儿健康成长。(10) 高龄津贴配套经费1.项目概况: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财

14、政局六盘水市高龄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1461 号)要求,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津贴,其中:80-89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80元,90-99岁每人每月15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所需资金市县两级按照1:9额比例配套。2.资金使用情况:下达市级配套资金577.83万,全部足额发放到高龄老人。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设置绩效目标指标8项,全部完成。其中数量指标“津贴发放人数”指标为“约5.1万人”,实际发放5.55万人,“津贴发放金额”指标为“约5600万元”,实际全市发放5778.3万元,均在指标值在10%以

15、内,符合指标要求, 自评为满分。4.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核准发放对象及发放标准。全年不定期调度全市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县区及时整改完善。(11)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费1.项目概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0)5号)、六盘水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六盘水府函(2016)22号)、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残疾人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社(2019)142号)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残疾人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社(2020)37号)文件精神,2020年起我市重

16、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进行了提标,并于1月1日起执行,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2.资金使用情况: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黔民发(2020)5号)等有关文件,落实我市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年初编制预算,按月及时发放补助。截止2020年12月底共对对2541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164.95万元。由于我局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得到两笔省级补助资金共计935万,因此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减少。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现预期服务的数量,达到预期质量,拨付款使用率高,项目政策对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的保障作用效果显著,

17、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绩效目标完成自评得分100分,完成情况较好。4.管理情况:每年年底编制下一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根据中央和省级下拨的资金文件,向财政申请资金,并召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与财政共同下发文件拨付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程序实施,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严格要求各县区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实行应保尽保,并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时按月足额发放,没有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确保我市残疾人补贴发放到位。(12) 城乡低保资金(含季节性缺粮救助)1.项目概况:1998年,市人民政府出台六盘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和六盘水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18、,开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城乡低保资金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2020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675元/月、4332元/年。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的通知(黔府发20111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黔民发20118号)精神,对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发放救助粮。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市级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资金4665万元。2020年向城乡低保对象103884户229134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3484.93万元。向1507

19、2户3020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粮159.34万斤,折合资金470.11万元。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对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实现应保尽保,低保发放覆盖率100%,低保对象发放准确率100%,低保发放进度按月发放,低保发放标准按照城市低保675月/月、农村低保4332元/年实行补差发放。有效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发放对象满意度达95%。4.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低保政策,按照规定核准发放对象及发放金额,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按照规定发放季节性缺粮救助,有效解决农村季节性缺粮问题。(13) 临时救助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托底线、救急难”的精神,真正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兜底救助作用

20、。2016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六盘水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提高了救助标准,特别是对急难救助对象的临时救助标准,我市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构建起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托底安全网,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市级临时救助资金预算批复5万元。救助市发改委困难职工1人,支出5万元。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临时救助覆盖率100%,救助对象准确率100%,救助标准按照六盘水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实施,符合规定。发放进度,确认救助对象后1个月内兑现待遇。通过临时救助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对象满意度100%。4.管理情况:根据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执行。(1

21、4)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1.项目概况:根据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程,主要用于机构运行办公费、水电费、网络通信费、护送受助对象(精神障碍人员、未成年人、老年人及行动困难人员等因自身无力返乡或单位、亲属不能接领返乡的人员)返乡或实地走访寻亲差旅费、零星维修费、临聘人员工资等。1、 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预算批复15万元,全部用于市救助站履行职能运转经费,支出15万元,含护送救助人员返乡差旅费、救助站水电费、办公费等。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80人次,其中:本省籍2

22、93人次,外省籍117人次,地址不详10人次;精神障碍人员61人次、智障人员18人次,肢残人员17人次、行动困难人员10人次;未成年人36人次、老年人49人次。全年共计安全护送127人次,未发生任何非正常事故。使受助对象及时安全返乡,回归家庭,得到受助对象及亲属的一致好评。2、 4.管理情况:按照六盘水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财务报账制度、六盘水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六盘水市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公出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接受市民政局监督管理。(15)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1.项目概况: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是为特困人员和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是保障

23、特困供养对象和其他入住老年人生活的基本载体。近年来,随着各项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出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规定,我市于2017年印发了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在全市推开,对凡是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均可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力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市级补助特困人

24、员救助供养资金150万元。2020年共向特困供养人员5522人发放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8965.1万元。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特困人员救助覆盖率100%,救助对象准确率10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49.6%,发放标准1013元/月,符合规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实行按月发放,特困人员生活水平有所改善,特困人员满意度100%。4.管理情况:通过对特困供养对象以及各县(市、特区、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全市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有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及审批程序总体趋于公平、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

25、提高,对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及项目满意度较高,特困供养对象得到及时帮助,基本生活得到一定的改善。(16) 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费1.项目概况:精减退职老职工在六十年代初期国民经济暂时困难时期,响应党和政府号召退职还乡,为争取国民经济尽快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这部分人,年事已高,且由于种种原因,生活仍较为困难。1982年以来,全省上下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努力帮助他们缓解基本生活困难。按照上级要求,现阶段盘州按3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救济费,钟山、六枝、水城按2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救济费,目前共有183名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2.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市级补助精简退职定量救济费9.89万

26、元。2020年共向183名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发放生活费52.6万元。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精简退职救济费发放覆盖率100%,发放对象准确率100%,发放标准盘州300元/人/月,六枝、水城、钟山均为200元/人/月,符合标准。发放进度,按月发放。通过发放救济费改善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水平,发放对象满意度100%。4.管理情况:全市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政策宣传及实施不断推进,群体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2、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是项目资金预算不够精准,与决算资金存在一定差异,最主要原因为低保对象、孤儿等救助对象人数存在浮动,测算资金存在难度;二是补助资

27、金仍有缺口,近年来,在严格执行救助管理政策制度下,救助量较前几年有所减少(主要是跑站骗助人员及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减少),但是特殊救助人员增多了,如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危急重病人、无法查明身份信息人员、问题儿童等逐渐增多,救助工作疑难杂症也随之增多,医疗救治及护送量和护送成本增加,导致开展救助工作经费较为紧缺;三是工作滞后问题,原因为个别发放对象死亡后其亲属没有及时办理户籍注销等手续,乡镇(街道)没有能及时掌握其死亡信息。3、 针对问题提出的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加大对救助对象发放人数、发放金额的调度,提高预算的准确度;二是积极向省厅及财政争取资金支持,请省厅下拨资金时对我市给予倾斜;三是要求乡镇(街道)强化补贴审核的精确性,切实做到应该享受的一个不漏,一分不少,不符合条件的不违规发放。4、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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