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物业服务合同(2020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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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SGTYHT/20-HQ-230 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物 业 服 务 合 同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委 托 方(甲方): 受 托 方(乙方): 签订日期 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各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5.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目 录1.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和物业交接12. 合同期限23. 物业服务事项24. 物业服务标准及考核45. 甲方的权利义务56. 乙方的权利义务67.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78. 合同变更或解除129. 违约责任1310.索赔1511.不可抗力1512.适用法律1613.争议解决1614.合同生效1615.份数1616.特别约定17物业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承担 物业服务工作(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

3、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和物业交接1.1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名称: 。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2。1.2 物业交接1.2.1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并签署物业交接验收单,物业交接主要内容见附件3,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签署的物业交接验收单中列明的物业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物业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物业的验收依据。1.2.2 若本物业有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

4、由乙方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项目交接。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物业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与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交接协议以及本合同约定,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本物业项目交接。乙方应就原物业服务企业在本物业项目交接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档案资料、共用设施设备毁损等),向甲方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并协助甲方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处理。若由于乙方责任未能发现或提出原物业服务企业交接中的问题或瑕疵的,乙方负责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2. 合同期限2.1 委托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2 除甲方已通知乙方不再续约外,乙方如同意续约,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就续约

5、合同条件等事项,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约申请。若甲方同意续约的,由双方在合同期限满前,就续约合同条件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若双方未就合同续约事项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自合同期限届满时即行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办理物业项目撤出和交接手续。乙方在实际撤出和交接完毕前,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物业服务义务,且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物业服务费。3. 物业服务事项3.1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物业服务区域同本合同第1.1款。3.2 乙方应就履行本合同项下物业服务成立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部,并将

6、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报甲方同意。(1) 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2)乙方指定的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国家及物业项目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技术人员。(3)对于不能胜任工作,或失职的物业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物业服务人员,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立即更换。3.3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3.1 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屋顶 外墙面 承重墙体 楼面 门厅 各类通道 电梯厅 楼梯间 车库 室外管道 窨井 其他:

7、。3.3.2 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中央空调 变配电室 照明 电梯 弱电 监控设备 给排水系统 泵房 消防设施 安防设施设备 备用电源 其他: 。 3.3.3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道路 上下水管道 化粪池 自行车棚 停车场 喷水池 通风井 垃圾房 隔油池其他: 。 3.3.4 公共秩序的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治安管理 消防监控 车库和地上停车场车辆(包括自行车) 其他 。3.3.5 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花木 建筑小品 其他 。3.3.6 其他约定(请在选择项中打“

8、”):会务服务 公共卫生保洁 后勤保障 其他 。3.4 除本条第3.3款约定外,乙方承担及提供下列服务:(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甲方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3)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4)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5)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甲方报告。(6)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

9、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7)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8)其他服务事项: 。3.5 除本条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根据甲方对物业服务特殊需求及物业项目实际情况等,对乙方应提供的其他物业服务内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4. 物业服务标准及考核4.1 物业服务标准: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4)提供物业服务。4.2 物业服务考核: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内容及标准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物业服务监理或费用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扣减相应物业服务费

10、或物业酬金、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且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整改。5. 甲方的权利义务5.1 甲方的权利5.1.1 审定乙方编制的年度物业工作计划、物业管理制度、服务方案、人员编制、费用预算,明确物业服务质量目标,监督乙方物业服务工作。5.1.2 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如因乙方服务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服务失误,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5.1.3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选聘保安、保洁等一切外包服务单位,并有监督和建议的权利。5.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5.2 甲方的义务5.2.1 与乙方商定年度服务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5.2.2 按

11、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5.2.3 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服务和经营活动。5.2.4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办理完物业交接验收手续。5.2.5 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在岗人员有异议时,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5.2.6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的宣传教育工作,有义务教育职工爱护公用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清洁,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物业服务。5.2.7 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5.2.8 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5.2.9 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5.2.10 在乙方办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

12、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位置为 。6. 乙方的权利义务6.1 乙方的权利6.1.1 乙方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委托第三方的相关合同、计划、方案、服务费用明细等须交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物业服务的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6.1.2 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方案,自主开展各项服务、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获取不当利益。6.1.3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酬金。6.2 乙方的义务6.2.1 负责编制物业年度服

13、务方案,维护、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后,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6.2.2 积极配合甲方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并不断完善和提高服务。6.2.3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6.2.4 若乙方负责本物业的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物业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则须承担相应的安全考核责任。6.2.5 若相关国家部门对乙方承担维护保养的设备有定期检测或检验的强制性规定的,乙方应负责按时办理相关定期检测或检验的手续。检测、检验费用由 方承担。6.2.6 参照国家、地方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按合同内容,测

14、算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取费,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6.2.7 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各类物业服务档案、技术资料、公共区域、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资产以及财务的交接等,并保证其完好及正常使用。6.2.8 甲方房屋自用部位(房屋内部)、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6.2.9 乙方应在承担承包业务人员进驻前一周将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原配备人员时,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6.2.10 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对其职责内工作的指挥,不得影响甲方

15、正常工作。6.2.11 合同期内,甲方提出增加服务内容,应由双方协商并追加服务费用。6.2.12 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乙方应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的信息和资料应予保密。6.2.13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6.2.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7.物业服务相关费用7.1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请在选择项中打“”,下同),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 酬金制7.2 包干制7.2.1 物业服务费用按建筑面积计算,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人

16、民币 元/平方米/月,计每月(大写) ( )元,每年(大写) ( )元,共计(大写) ( )元(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 ,税率: ,税额: 。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具体价格明细见物业服务范围及取费明细(附件5)。7.2.2 乙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应专款专用,并用于本合同项下物业服务支出,不得挪用。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

17、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能源费、排污费、卫生清洁费、环保费等; (10)法定税费及乙方的企业利润;(11)乙方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所需费用。7.2.3 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1)物业服务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其他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2)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甲方所在地税务部

18、门认可的正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据实顺延支付合同价款,但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乙方因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7.2.4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7.3 酬金制7.3.1 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计每月(大写) ( ),每年(大写) ( )元,共计(大写) ( )元(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 ,税率: ,税额: 。若国家出

19、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具体价格明细见物业服务范围及取费明细(附件5)7.3.2 物业服务费用为甲方所有,由乙方代管或双方共管,其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物业服务费用应专款专用,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乙方不得挪用。7.3.3 物业服务酬金:物业服务酬金标准为每月(大写) ( )元人民币,每年(大写) ( )元人民币。共计(大写) ( )元(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 ,税率: ,税额: 。若国

20、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7.3.4 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能

21、源费、排污费、卫生清洁费、环保费等;(10)甲方同意的其他费用: 。(11)其他约定:乙方应就履行本合同义务向保险公司投保责任保险。乙方应承担的保险费及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或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不得从上述物业服务支出资金中支出,应由乙方自行支付或承担。7.3.5 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1)物业服务费用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其他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乙方物业服务酬金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其他方式,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7.3.3确定的标准提取,具体提取方式和期限为 。(2)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酬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前,乙方应向甲

22、方提供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据实顺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但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乙方因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应付的物业服务酬金中予以扣除。7.3.6 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乙方应提前60日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用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做出决定。7.3.7 物业服务费用共管特别约定甲、乙双方确认适用不适用物业服务费用共管方式。若适用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执行:(1)以甲方名义设立物业服务资金共管账户;

23、(2)物业服务资金共管方式及资金提取等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7.4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的年度预决算,并每月、季度和半年向甲方提交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7.5 乙方所管理的房屋、设备、设施如需大修、更新改造等,由乙方编制计划、费用预算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7.6 乙方提供超出本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外的下列特约服务的,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收取费用:7.6.1 报刊分拣费: 元/月,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年报刊分拣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 ,税

24、率: ,税额: 。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7.6.2 其他: 。7.7 停车服务经营及管理7.7.1甲方为乙方提供机动车位 个,乙方负责停车场管理及经营,依法办理相关经营许可等手续,并承担全部责任及经营盈亏风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按照每月(大写) ( )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期限内的车位款计(大写) ( )元人民币(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 ,税率: ,税额: 。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

25、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具体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7.7.2 乙方提供停车服务,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停车服务费标准为: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 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含税价)。其中,不含税价: ,税率: ,税额: 。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

26、为基准。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8. 合同变更或解除8.1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8.2.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8.2.2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或部分转让的,本合同应相应解除或变更,且甲方不承担责任。8.2.3 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8.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3.1 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的重大损失时;8.3.2 乙方发生严

27、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时;8.3.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本服务项目部分或全部给第三方时;8.3.4 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8.3.5 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或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物业服务达不到约定目标的。8.3.6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8.4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含本数)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在解除合同通知发出后,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

28、后续费用。9. 违约责任9.1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9.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扣减未支付的全部或者部分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或要求乙方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乙方应当按照当年度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9.3 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每逾期1天,乙方应当按照当年度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的0.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

29、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照当年度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9.4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物业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按照当年度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部分物业专项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的,乙方应对该第三方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若第三方行为给甲方财物或人员造成损失或伤害的,乙方和第三方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5 合同期内,因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瑕疵,或管理不善,或乙方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毁损的,乙方应无条件更

30、换、维修,并按照当年度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瑕疵,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应按照当年度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若甲方需先行向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索。9.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当期物业服务费用。同时,乙方还应按照当年度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9.7 乙方按合同约

31、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且乙方承担的赔偿金额不以乙方应得的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酬金为限。9.8 乙方违约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亦由乙方承担。9.9 为维护公众、甲方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9.10 甲方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9.1

32、1 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10.索赔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关索赔事件的证据,并有意向对方索赔,均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含本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简称“索赔通知”)进行索赔。被索赔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包括要求对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若甲方和乙方就索赔处理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第13条的约定处理。11.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

33、、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11.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11.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11.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12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

34、响将延续12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尚未履行的工作内容的相应合同价款,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其他合同解除所引起的后续问题。12.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3.争议解决 建议选择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方式。13.1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 如选择其他仲裁规则,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35、讼。13.2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14.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如本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则由其负责人或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如本合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需出具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4.2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已为甲方完成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包括在本合同内,具体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15.份数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16.特别约定 对本

36、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在本条(第16条 特别约定)中约定。如需修改时,应明确被修改的具体条款,示例:“将第7.4款修改为:”;如需补充时,应订立补充条款,示例:“增加以下条款:”。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签 署 页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mail:Email:附件:附件1.

37、 规划平面图附件2. 委托的物业构成附件3. 物业交接验收单 附件4. 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附件5. 物业服务范围及取费明细附件6 .附件1:规划平面图附件2:委托的物业构成附件3:物业交接验收单 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及本附件约定,办理物业交接查验。甲、乙双方在办理完毕物业交接验收后应签署物业交接验收单,并就查验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一、物业移交资料清单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

38、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1、物业共用部位:(1)共用部位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2)其他: 。2、共用设备:(1)共用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2)其他: 。3、共用设施:(1)共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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