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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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荔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改善全县空气质量,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的收官战,力争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2066号)、大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荔政发201829号),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调整优化四个结构、实施三个专项行动、强化十项保障措施,全力完成“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荔县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二、调整

2、优化四项结构(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1.强化源头管控。配合省市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严格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化工、石化、焦化、建材、有色、钢铁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参与,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各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包括经开区、沙苑景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镇(街道办)负责落实,不再列出)2.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创新监管方式,建立“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清零成果,落实排查整改责任,新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积极开展“回头望”

3、,坚决打击“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或死灰复燃。(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3.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原省环保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陕环发20179号),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重点行业许可证核发。(生态环境分局牵头)4.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持续开展建材、有色、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

4、理。(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参与)5.推动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针对特色企业集群,进一步梳理产业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布局,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开展企业应急绩效提升行动,对于有意愿、有条件升级改造的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帮扶,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全县重点企业从C级逐步向B级企业加快提级改造。(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6.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量较2015年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较2015

5、年明显提高。(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县统计局参与)7.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14号)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散煤治理暨“双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960号),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整村推进散煤治理,扎实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2020年采暖期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完成省市下达的散煤治理任务。

6、(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参与)8.实施锅炉综合整治。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巩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效,巩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发现一台,拆改一台。不具备拆改条件且长期封停不再使用的燃煤锅炉和已实施“煤改气”改造但天然气供应暂不稳定保留应急备用的燃煤锅炉,应在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9.加强煤质监管。严防劣质燃煤散烧,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

7、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等参与)10.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和果树枝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严格落实“以气定改”政策,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居民生活用气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完善调

8、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等参与)(三)积极调整交通运输结构。12.推进柴油车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对于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车,鼓励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且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可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参与)13.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基本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任务。2020年底前,

9、完成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治理任务。(县交管大队牵头,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14.配合中省市开展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15.加快车辆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比例达到80%;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

10、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能分别牵头,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参与)16.强化在用机动车管理。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制度,在用机动车排放超过标准的进行维修。(县交管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参与)17.加强油品质量检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县经合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

11、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18.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行政区域内使用。重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严查工程机械超标排放和冒黑烟现象。(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交管大队、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参与)(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19.严格城市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体系。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

12、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单位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县交管大队、县住建局参与)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工程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车完成密闭化改装改造,符合现行在用车排放标准,达到运输过程无扬尘、无遗漏、无抛洒要求,未达到改造升级要求的渣土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持续加大带泥上路和沿路抛洒整治,实现限时段、限区域、限车速和卡口管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县交管大队参与)20.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13、强化道路扬尘管控,扩大机械化清扫范围,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城市周边道路、城市支路、背街里巷等,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提高清扫频次;推广主次干路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大幅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县交通局参与)21.深化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治理。按照“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宜盖则盖”的原则,采取苫盖、绿植覆盖、抑尘剂表面固化作业、全面硬化或绿化等方式对城区荒地空地、非硬化路面、绿化带、工地裸土(地)、滩涂等裸露地面进行深度治理。重点加强城市及周边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对城市周边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实施路面硬化。(县住建局牵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参与

14、、县交通局、县水务局)22.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监管。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灰堆、渣土堆要及时清运。(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分别牵头)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防尘措施,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经合局分别负责)23.严控露天焚烧。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县、镇“一把手”负责制,落实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

15、系,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24.控制农业源氨排放。持续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等参与)25.严格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修订烟花爆竹禁限放方案,将主城区划定为禁放区域,将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纳入日常管控。落实全县范围内烟花合法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精确管理,大幅压缩烟花销售量。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巡查执

16、法力度,尤其是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严惩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参与)三、实施三个专项行动(一)实施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26.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按照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7.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

17、厂热力等进行替代。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8.推进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积极开展建材等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工业窑炉全面达标排放。加大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无组织排放。(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参与)(二)实施VOCs综合整治专项行动。29.系统推进VOCs污染整治。严格落实陕西省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函(陕治霾办函201818号),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污单位名录库,

18、持续开展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工程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全面加强含VOCs物料存储、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VOCs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全面规范治理露天烧烤污染,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参与)30.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大力推广使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推进企业全面实施源头替代。(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三)实施秋冬季

19、攻坚专项行动。31.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修订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降低PM2.5浓度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行业、落实到企业。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实到位。(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参与)32.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响应汾渭平原、关中地区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配合省市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完善生态环境、气象等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人工增雨联名作业试验。(生态环境分局牵

20、头,县气象局参与)33.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10%、20%、30%;坚持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的原则,细化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交管大队、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参与)四、强化十项保障措施34.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及部门要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及管辖范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各县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打赢蓝

21、天保卫战职责分工,加强跟踪督促,加大支持力度,指导相应任务要求落实到位。(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35.完善经济政策体系。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和生态补偿制度。统筹相关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燃煤锅炉整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领域。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县财政局牵头,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县交通局、县税务局等参与)36.健全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生态环境分局牵头)37.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22、。坚持铁腕治污,严格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弄虚作假等行为,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持证排污管理,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加密执法检查频次,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参与)38.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继续抓好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督办问题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作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夯实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责任。(生态环境分局牵

23、头)39.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镇(街道)和部门,生态环境分局报请县政府公开约谈其政府(办事处)、部门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参与)40.实施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实施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各相关牵头部门要逐月确定重点工作,每月月底前向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部门调度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将作为蓝天保卫战重点工作予以考核通报。(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41.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每月公布城市环境空气

24、质量监测数据。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生态环境分局牵头)42.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与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治理成效等。建立重污染天气宣传报道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各有关部门参与)43.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探索建立环保监督员制度,进一

25、步强化社会力量监督。大力推行绿色消费,提倡绿色居住,倡导绿色出行,构建全民参与的大气污染治理格局。(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附件:大荔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 17 - 附件大荔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县发改局)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0年12月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任务。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2020年采暖期前2020年采暖期前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完成6.5万户散煤治理。推动产业集群升级改造2020年12月开展应急绩效C级企业提升B级行动,对提级改造的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政策及技术帮扶。加快车辆结构升级20

26、20年12月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推进工业炉窑整治2020年12月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2020年12月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强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12月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大荔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县工信局)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2020年12月落实排查整改责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动态清零。定期报送新增“散乱污”企业和已整治企业名单。推动产业集群升级改造20

27、20年12月开展应急绩效B级企业提升A级行动,对提级改造的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政策及技术帮扶。加快车辆结构升级2020年12月推进辖区物流集散地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加大源头替代力度2020年12月引导鼓励工业企业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黏剂等产品。大荔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县交管大队)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完成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任务2020年12月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365辆,“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3辆。大荔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生态环境分局)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深化工业污染治理2020年12月建立基本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

28、排放许可制度,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实施锅炉综合整治2020年12月巩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继续巩固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改成效,在清洁能源保障的前提下,发现一台,拆改一台。推动产业集群升级改造2020年12月开展应急绩效C级企业提升B级行动,对提级改造的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政策及技术帮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2020年12月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类限值标准的,禁止在行政区域内使用。推进工业炉

29、窑污染深度治理2020年12月完成大荔县和康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大荔县航泰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大荔厚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大荔县新发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大荔天泽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大荔县秦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着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2020年11月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实施差异化应急管理2020年9月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2020年12月在春季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夏季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夏秋季开展秸秆禁烧、秋季开展工业窑炉、冬防期开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情

30、况等专项执法工作。大荔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县市场监管局)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严防燃煤散烧2020年12月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大荔县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严格扬尘监管2020年12月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20年12月严厉打击渣土车违规上路现象,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4%。大荔县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

31、知(陕政发201560号)和渭南市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渭政办发20206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年底,全县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城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控制指标:北洛河王谦村断面达到地表水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极差比例控制在43%以下。二、重点任务通过深化重点流域、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地下水污染、工业聚集区等六项治理,提升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利用、水环境风险防范三大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水资源配置、制度保障三大体系,积极谋

32、划“十四五”工作,为我县绿色发展提供水生态环境保障。(一)继续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紧盯北洛河王谦、龙泉断面水质,实施“一河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河流水质。继续夯实水环境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水体达标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辖区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开展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并制定污染物削减措施,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2020年年底,配合市上完成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以下均需各镇(街道)配合,不再列出)(二)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治。围绕饮水安

33、全目标,合理规划布局,继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针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的,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务局牵头)(三)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开展的情况,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实现黑臭水体治理长治久清。按照陕西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20年工作方案(陕建发2020107号)和陕西省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陕环水体函202010号)的要求,组织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巩固

34、治理效果。(县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四)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明确查清入河排污口数量、位置、排入水体、排放规模、排放物质入河方式、排放量等基本情况,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2020年底完成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五)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2020年年底地下水极差比率控制在43%以下。(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六)深化工业聚集区管理。加强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的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污水达标排放

35、。(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2020年年底前,工业聚集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牵头)(七)提升水污防治水平。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根据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提升城镇水防治水平。2020年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加快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对污泥无害化措施的运行监管工作,2020年年底,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县住建局、县发改局按照相应职责分工负责)(八)提高水资源利用水平。促进工业节水,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

36、20%的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创建节水型企业。(县水务局牵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新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县工信局牵头)加强城镇节水。2020年年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县住建局牵头)发展农业节水。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5。(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九)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37、。加强涉水环境风险源系统管理。加强涉水、涉重金属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次生环境风险防控,降低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水平。(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十)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关中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县发改局牵头)以水定产,严禁新增焦化、水泥、钢铁、电解铝和平板玻璃产能及化工园区。依法依规,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县工信局牵头)(十一)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2020年年底,完成市上下达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配置水资源,保证北洛河等重点河流的生态流量。(县水务局牵头)(十二)优化制度保

38、障体系。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2020年8月底,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十三)配合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加强对北洛河王谦、龙泉断面的分析研判,明确断面汇水区域,开展水质监测,收集水质数据,对照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查找差距,排查汇水区污染源,建立问题清单。配合市上完成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三、保障措施(一)加强工作调度。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完善保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备案,抄送生态环境分局。每月25日前向生态环境分

39、局报送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展不力的镇(街道)或部门,由生态环境分局进行预警通报。2020年12月15日前,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和终期考核自查报告报送生态环境分局。(二)加快推进工作。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荔发20191号)等目标要求和任务,认真梳理工作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建立未落实目标任务清单,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三)严格督察考核。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模以上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督察、曝光约谈、挂牌督

40、办等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生态环境分局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水环境质量明显恶化、水污染防治工作严重落后的镇(街道)和部门,将按照有关程序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作用,曝光突出水环境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展情况,加大“碧水保卫战”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及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五)加强信息公开。每月向社会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红黄牌”企业名单、达标方案实施、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排污单位情况

41、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每季度公布县级以上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年底前,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和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附件:1.大荔县河流主要断面2020年度水质目标2.大荔县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目标3.大荔县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 45 -附件1大荔县河流主要断面2020年度水质目标序号所在县(市区)所属水系所在水体名称断面名称水质目标备注1大荔县渭河流域北洛河王谦村附件2大荔县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目标序号所在县市区所属流域水源地名称所属水系

42、水源地类型水源级别批准文号设计取水量(万m3/年)服务人口(万)1大荔县黄河育红水源地北洛河地下水型县级渭政函199928号182544附件3大荔县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县发改局)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工业聚集区管理工业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2020年12月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工业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2020年12月1.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长期低于100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一厂一策”系统治理方案。2.

43、按照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提升城镇水防治水平。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推进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2020年12月1.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2.加强对污泥无害化措施的运行监管工作。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优化高耗水行业结构和布局。2020年12月优化产业结构,关中核心区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大荔县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县住建局)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黑臭水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2020年12月每半年

44、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开展的情况,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实现黑臭水体治理长治久清。强化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20年12月按照陕西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20年工作方案(陕建发2020107号)和陕西省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陕环水体函202010号)的要求,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巩固治理效果。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2020年12月1.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厂水生化需氧量浓度长期低于100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规划与建设制定“一厂一策”系统治理方案。2.按照陕西省黄

45、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提升城镇水防治水平。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2020年12月1.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2.加强对污泥无害化措施的运行监管工作。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加强城镇节水2020年12月1.提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0%)。2.积极推广中水的再次利用,达到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再生水利用率达20%以上)。3.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大荔县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县水务局)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水体

46、达标提升方案和水质较好的湖泊生态保护方案2020年12月1.落实“一河一策”达标方案,紧盯北洛河王谦、龙泉断面水质,促进重点河流水质不断提升。2.继续夯实水环境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水体达标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保障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2020年12月开展以行政区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并制定污染物削减措施,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组织完成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2020年12月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

47、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不达标水源地综合整治2020年12月针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的,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促进工业节水2020年12月促进工业节水,造纸、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20%的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发展农业节水2020年12月基本完成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5。优化水资源配置体系。控制用水总量2020年12月提高用水效率,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完成市上下达我县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配置水资源,保障生态流量2020年12月保证北洛河等重点河流的生态流量。大荔县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生态环境分局)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工作措施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水体达标提升方案和水质较好的湖泊生态保护方案2020年12月1.紧盯北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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