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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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1用电管理一般规定1.1.1用电单位应建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与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用电培训。1.1.2施工临时用电宜采用四级配电系统。1.1.3电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电工作业。在外电线路上作业的电工还应由于作业类别相适应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1.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应按批准的方案实施。1.1.5临时用电工程应经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资料与现场实物应相符。1.1.6安装、巡检、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完成。电工使用的绝缘用品应定期进行

2、试验检查。1.1.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建立安全用电档案。1.1.8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临时用电设备1.1.9临时用电设备应进行检查和试验,确认合格并标识后方可使用。1.1.10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采用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防爆型电器设备。1.1.11临时用电设备绝缘电阻的测试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1.1.12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和开关中应装设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二级漏电保护。严禁将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漏电开关退出运行。1.1.13在大风、暴雨、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后,应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1.1.14任何临时用电设备在为正式无电以前,应视作有点,不得触摸气导

3、电部分。1.1.15临时用电设备检修时,应先切断其前一级电源,拉开相应的隔离电器,并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警示牌。1.1.16移动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切断电源并对电源端导线做出保护处理。1.1.17增加用电负荷时,应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有电工负责完成接引。用电环境1.1.18施工设施的周边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1.1.18的规定。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应设在朝向带电体的一侧。表1.1.18施工设施的周边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带电体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5810151.1.19施工现场不符合本规范第1.1.

4、18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应搭设防护设施并设置警告标志。防护设施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1.19的规定。表1.1.19防护设施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带电体电压等级(kv)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1.05.06.01.1.20施工现场的塔式起重机、金属井字架、施工升降机、钢脚手架、大型模板、烟囱等设施以及正在施工的金属结构,当在相邻建(构)筑物的防雷保护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表1.1.20规定安装防雷装置。当最高设施上避雷针(接闪器)的保护范围按滚球法计算,能保护其他设施时,其他设施可不设防雷装置。表1.1.20安装防雷装置的施工设施高度

5、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1515,4040,9090施工设施高度(m)50322012注:地区年平均雷暴日数按期向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地年平均雷暴日数为准。1.1.21空旷场地中孤立的施工设施和建(构)筑物,应符合下列规定时,应安装防雷设施:1)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15d的地区,高度在15m级以上。2)年平均雷暴日数小于或等于15d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1.1.22施工设施及正在施工的金属结构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施或结构的金属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1.1.23防雷接地的冲击电阻不得大于30。除独立避雷针外,在接地电阻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防雷接地装置可以喝其他接地装置共用。1.2变配电及自备电源临

6、时用电变压器1.2.1临时用电变压器有效供电半径不宜大于500m。1.2.2变压器应装设在离地面不低于0.5m的台基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围墙或栅栏,围墙或栅栏的入口门应加锁,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变压器外廓到围墙或栅栏的安全净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10kv记一下不应小于1m。2)35kv不应小于1.2m。1.2.3变压器的高压侧应装设高压跌落式熔断器,熔断器距地面不应小于1.5m。1.2.4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1.2.5两台及以上变压器,当电源来自电网的不同电源回路时,严禁变压器以下的配电线路并列运行。配电室1.2

7、.6配电室应就近变压设置,并应有自然通风、防水、防雨、防雪侵入和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1.2.7变压器到配电柜的低压引线在进入配电室处应有防水弯。1.2.8配电室内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柜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外漏。每个开关回路应设有用途标记。1.2.9配电室应配置消防器材,门应向外开关配锁。箱式变电站1.2.10箱式变电站投入使用前,应对内部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电气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1.2.11箱式变电站应该用固定在离地不低于0.5m的台基上。1.2.12箱式变电站的高、低压开关应设置失压脱扣保护装置。发电机组1.2.13临时用电自备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

8、电线路联锁,严禁并列运行。1.2.14发电机组应设置电源隔离器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1.2.15发电机组应将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并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1.2.16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应伸出室外,储油桶不得存放在发电机房内。1.3配电线路1.3.1架空线应采用绝缘导线经横担和绝缘子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不得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绝缘导线的绝缘外皮不得老化、破裂。1.3.2架空线距离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路面不应小于6m。1.3.3施工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芯线。单相用电设备应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动力设备应采用四芯电缆,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和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应采用五芯电缆。1.3

9、.4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1.3.5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道路路边、建筑物边缘或主结构架设,并使用坚固支架支撑。电缆与支架之间应采用绝缘物可靠隔离,绑扎线应采用绝缘线。1.3.6电缆直埋时,低压电缆埋深不应小于0.3m;高压电缆和人员车辆通行区域的低压电缆,埋深不应小于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沙土,厚度不得小于100m,并应盖砖等硬质保护层。1.3.7电缆直埋时,转弯处和直线段每隔20m处在地面上设明显走向标志。1.3.8电缆穿越道路是应采用坚固的保护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管口应密封。1.3.9点啦接头应进行绝缘包扎,并应采取防雨和保护措施。电缆接头不得

10、设置于地下。1.4配电箱和开关箱1.1.1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电器、总断路器和分路隔离器、分路漏电断路器以及电源电压、电流指示装置等。当总断路器采用漏电断路器时,分路断路器可不带漏电保护功能。总配电箱出线回路不宜直接为用电设备供电。1.1.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器、总断路器和分路隔离器、分路漏电断路器。分配电箱除向开关相供电之外,也可向三相用电设备和单相用电设备供电。1.1.3开关箱内应配置隔离电器和漏电断路器。手持电动工具盒移动式设备应由开关箱供电,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5m。1.1.4用电设备应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控制保护规定。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条)及以上用电设备(

11、线路)。1.1.5所有分配电箱和开关电箱都应使用插头或接线端子排引出电源。1.1.6配电箱和开关箱内隔离电器应设置在电源进线端。1.1.7配电箱内均应设置独立的N线和PE线端子板,每个连接螺栓的保护零线或工作零线界限均不得超过2根。进出线中的PE线应通过PE端子板连接。1.1.8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享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应分路设置。1.1.9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采用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其外形结构应能够防雨。1.1.10落地式配电箱应垂直放置,且固定牢固,配电箱底部应高于地面300mm以上。1.1.11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线盒除向不得承受外力,进线口和出线口应在箱下方,不得在箱体

12、的上方和门缝处接入电缆。1.1.12控制两个供电回路或两台设备及以上的配电箱,向内的开关电器,应清晰注明开关所控制的线路或设备名称。1.1.13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的规定。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与使用应符合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1.1.14漏电保护器安装的接线方法见图1.1.14。1.1.15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n1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在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和受限空间采用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1.1.

13、16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相关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1.1.17分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当直接为用电设备供电时,分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n2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1.1.15条的规定;当为开关箱供电时,分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n2宜大于或等于1.5In1,分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1.1.18总配电箱内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n3宜小于等于1.5In2,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总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

14、mAs。1.1.19配电室内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电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配电室内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电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1.1.20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器元件应完好且排列整齐,标明电气回路及负载能力,配线应绝缘良好,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1.1.21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熔断器应根据用电负荷容量确定,熔体应选用合格的铅合金熔丝,不得随意加大,不得用铜丝、铝丝、铁丝或其他金属丝代替,不得用多股熔丝代替一根较大的熔丝。1.1.22总配电箱正常工作时应加锁,开关箱正常工作时不得加锁。

15、1.1.23电气设备使用前,应线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的可靠性。使用中的漏电保护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1.1.24电器设备应有明显的通、断电标识。停用的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1.1.2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杂物。1.5接地与接零1.5.1施工现场有专用变压器供电时,临时用电应采用电源中性点(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直接接地、低压侧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的TN-S接零保护系统(见图1.5.1)1.5.2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接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配电柜电源侧零线引出。1.5.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接地、接零方式必须与外电线路供电系统

16、保持一致。1.5.4当施工现场有专用发电机供电时,接零方式应符合本规范第1.2.15条的规定。1.5.5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自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配电柜电源侧零线分开后,不得再做电气接地。1.5.6施工现场保护节令的低压系统,变压器货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总容量不大于100kvA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1.5.7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系统的始端、中间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处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得大于10。工作零线不得做重复接地。1.5.8现场塔吊、龙门吊、电梯等设备保护零线应重复接地。1.5.9下列电

17、气设备及设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接零保护:1)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变压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2)电器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3)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4)互感器二次绕组的一端。5)电缆的金属外皮和铠装、穿线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索、吊车的底座和轨道、提升机的金属构架、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6)架空线路金属杆塔。7)金属结构的办公室及工具间。1.5.10施工现场金属结构的框架、塔(容)器、加热炉、储罐以及铆工、焊工等金属工作平台,应分区域用金属导体连成一体,并分别与就近配电箱保护零线端子板连接。1.5.11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或保护

18、地线应并联接地,不得串连接零或接地。1.5.12保护零线不得接入保护电器及隔离电器,设备电源线中的保护零线必须接地,不得断接。1.5.13保护零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表1.5.13的规定。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采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的线做电源线和工作零线。表1.5.13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mm2)相线芯线截面SPE线最小截面S16S16S3516S35S/21.5.14垂直接地体应该用角钢、钢管或圆钢。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方法卡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螺栓连接应用

19、镀锌螺栓并有镀锌平垫及弹簧垫,螺栓不得埋入地面下。1.5.15接地体可利用建、构筑物的自然接地体或电器安装工程中业已施工接地网。1.6照明用电1.6.1工作场所和通道的照明应根据不用的照度需要设置,必要时应备有应急照明。1.6.2在有粉尘的场所,应采用防尘型照明器;在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1.6.3行灯照明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行灯电压不得大于36V。其中在高温、潮湿场所,行灯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受限空间内,行灯电压不得大于12V。1.6.4行灯手柄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灯牌外部应有金属保护罩。1.6.5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普通变压

20、器和自耦变压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PE线相连接做接零保护,二次绕组的一端严禁接地或接零。行灯外露可导电部分严禁直接接地或接零。行灯变压器必须有防水措施,并不得带入受限空间内使用。1.6.6大型工业炉辐射室、大型储罐内的工作照明可采用1:1隔离变压器供电。1.6.7 1:1隔离变压器的接线和使用应符合规范第1.6.5条的规定,隔离变压器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电源线必须用橡胶软线,穿过孔洞、管口处应设绝缘保护套管。灯具应固定装设,其位置应为施工人员不易接触到的地方,严禁将220V的固定灯具作为行灯使用。灯具必须有保护罩,严禁使用接线裸露的照明灯具。1.6.8作业场所临时照明路线应固定。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不宜低于3m。照明灯具的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取接零保护措施。1.6.9夜间影响行人、车辆、飞机等安全通行的施工部位或设施、设备,应设置红色警戒标志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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