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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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烟台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 总 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1 -1.4 工作原则- 1 -2 组织体系- 2 -3 监测预警- 2 -3.1 监测预报- 2 -3.2 预警信息发布- 3 -3.3 预警准备- 4 -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4 -4 应急处置- 4 -4.1 信息报告- 4 -4.2 响应启动- 4 -4.3 分部门响应- 5 -4.4 分灾种响应- 5 -4.5 现场处置- 12 -4.6 信息公布- 13 -4.7 应急终止或解除- 13 -5 恢复与重建- 13 -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 13 -5.

2、2 调查评估- 13 -6 应急保障- 14 -7 预案管理- 14 -8 附则- 15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15 -8.2 名词术语- 20 - 22 -1 总 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烟台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3、。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其他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依法规范、协调有序。各地、各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做好气

4、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地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2 组织体系市政府建立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应对气象灾害的应急预案,根据气象灾害预警,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各自的应急指挥机制,组织做好应对气象灾害工作。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指导。3 监测预警

5、3.1 监测预报3.1.1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监测网络,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3.1.2信息共享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卫生、安监、海洋渔业、海事、民航、电力和铁路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气象及气象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实时共享。3.1.3灾害普查气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

6、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3.2 预警信息发布3.2.1发布制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3.2.2发布内容根据各类气象灾害发展态势,气象部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级为最高级别,具体分级标准见附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

7、关等。3.2.3发布途径通过传真、电话、网络、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媒体和其他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各地政府应结合实际,加强预警信号传播设备建设,在学校、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气象部门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前,应及时

8、通知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向社会公告。3.3 预警准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及时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开展必要的处置工作。预警级别达到规定标准后,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区、本部门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3.4 预警知识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做好气象灾害应急信息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4 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有关部门按

9、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向上报告,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敏感突发事件信息应在规定时间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4.2 响应启动按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3 分部门响应因气象灾害引发或造成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10、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情况启动各自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气象部门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天气监测,组织专题会商,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情况随时更新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依据各县市区、各部门的需求提供专门气象应急保障服务。市应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4.4 分灾种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防范处置措施。4.4

11、.1台风、海上大风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台风、海上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和海浪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防汛指挥部门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及时发布防台风预警信号,适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负责统一领导、组织、监督、协调防抗台风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城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督促有关单位加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建筑物等,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露天广告牌等设施;通知高空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卫

12、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并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海事部门督促指导港口、码头加固有关设施,督促所有船舶到安全场所避风,督促船主采取措施防止船只走锚造成碰撞、搁浅;督促运营单位暂停运营、妥善安置滞留旅客;通知水上、水下等户外作业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安排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风。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突发大风时段上学放学。民航部门做好航空器转场、重要设施设备防护加固,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等工作。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农业、畜牧

13、、海洋渔业部门根据不同风力情况发出预警通知,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林业部门密切关注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形势,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各单位加强本责任区内检查,尽量避免或停止露天集体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等部门及时通知居民妥善安置、加固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4.4.2暴雨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防汛指挥部门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

14、的暴雨预警信号,及时发布防汛预警信号,适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负责统一领导、组织、监督、协调防汛抢险工作,并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的巡护查险、洪水调度、防汛抢险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安监部门要督促地下矿山企业做好停产撤人工作。教育部门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避免在暴雨时段上学放学。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水务等部门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和救灾防病工作。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查清除危险故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15、。民航部门做好重要设施设备防洪防渍工作。农业、畜牧、海洋渔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民政、防汛、气象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4.4.3暴雪、低温、霜冻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暴雪、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海洋渔业部门密切关注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海冰灾害预警信息。公安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采取封闭道路措施,对受影响路段入口实施交通管

16、制。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做好车辆防冻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车辆减速;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电力部门注意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落实,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清除电力危险故障;做好电力设施设备覆冰应急处置工作。民航部门做好机场除冰扫雪、航空器除冰等工作,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等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城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组织供水、供暖、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卫生部门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组织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病工作。民政部门

17、负责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农业、畜牧、海洋渔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灾害发生后,民政、气象等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4.4.4寒潮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寒潮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海洋部门密切关注管辖海域风暴潮、海浪和海冰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民政部门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应采取开放避寒场所等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城管、住房城乡

18、建设、林业等部门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农业、畜牧、海洋渔业和林业等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寒防风措施,做好农作物、畜禽、水生动物等防寒保暖工作。卫生部门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护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海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部门采取措施,提醒水上作业船舶和人员做好防护工作,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4.4.5高温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高温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电力部门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

19、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实施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城管、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下游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示车辆安全行驶,防止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卫生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做好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农业、畜牧、海洋渔业等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业、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林业部门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

20、抢险应急预案。4.4.6干旱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干旱影响,开展综合分析;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农业、畜牧、林业、海洋渔业部门指导农林、畜牧、水产养殖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工作。卫生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做好旱灾导致的食物中毒、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助。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

21、案。4.4.7 沙尘暴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农业、畜牧、林业、海洋渔业部门指导生产自救,采取应急措施帮助受沙尘影响的灾区恢复生产。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铁道部门依据各自职责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安全。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4.4.8 大雾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大雾影响,开展

22、综合分析评估。电力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或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公安部门加强车辆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并根据应急保障实际需要,采取相应交通管制措施。海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部门及时发布雾航安全通知,加强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监管。民航部门做好运行安全保障、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卫生部门做好相关疾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预案。4.5 现场处置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按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灾害

23、威胁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应急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分配援助物资。4.6 信息公布公布气象灾害信息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4.7 应急终止或解除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级别降低或解除预警,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

24、响应。市级应急指挥机制终止响应须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5 恢复与重建5.1 制订规划和组织实施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尽快组织修复受损公益设施及交通运输、农业、水利、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输油、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5.2 调查评估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应将调查评

25、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报至市政府。6 应急保障以公用通信网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灾区通信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受损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船舶、飞机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畅通。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所需的救援装备、医药和防护用品等重要工业品保障方案。民政部门加强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完善应急采购、调运机制。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农业部门会

26、同相关部门做好农业救灾物资和生产资料的储备、调剂、调运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防灾减灾部门应按规范储备重大气象灾害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有关工作。市财政对达到烟台市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自然灾害救助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支持。7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制订与解释。预案施行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情况,市应急办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

27、灾害应急预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8 附则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根据国家确定的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级别,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以下个级别。8.1.1 级预警(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4-15级)、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6级及以上)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4)寒潮: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

28、,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达到上述标准并可能持续。(5)高温: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未来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6)干旱:我市大部分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半数以上县市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7)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的。8.1.2 级预警(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2-13级)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

29、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出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到暴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将出现15毫米以上暴雪天气。(4)寒潮: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达到上述标准并可能持续。(5)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沿海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及以上大风天气。(6)高温: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未来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7)干旱: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

30、少2个县市区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8)霜冻: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达到上述标准并可能持续(3月下旬至5月上旬、9月下旬至11月上旬)。(9)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8.1.3 级预警(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10-11级)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2)暴雨:过去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出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半

31、数以上县市区将出现大暴雨天气。(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出现大到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到暴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将出现暴雪天气。(4)寒潮: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达到上述标准并可能持续。(5)海上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沿海海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910级大风天气。()沙尘暴:预计未来小时我市两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 米的强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7)低温:过去72小时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

32、)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8)高温: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9)干旱:我市大部分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10)霜冻: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达到上述标准并可能持续(3月下旬至5月上旬、9月下旬至11月上旬)。(11)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12)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

33、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8.1.4 级预警(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 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力8-9级) 登陆或影响我市沿海。(2)暴雨:过去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出现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到暴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将出现暴雨天气,且有分散的大暴雨天气。(3)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半数以上县市区将出现大到暴雪天气,且有成片暴雪。(4)寒潮: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达到上述标准并可能持续。()沙尘暴:

34、预计未来小时我市两个以上县市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米的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6)低温:过去24小时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7)霜冻:预计我市大部分地区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达到上述标准并可能持续(3月下旬至5月上旬、9月下旬至11月上旬)。(8)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大部分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9)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由于各种

35、灾害在我市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造成影响程度差异较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以上标准,在充分评估基础上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8.1.5多种灾害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达到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各自预警级别分别预警。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未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一定影响时,视情况进行预警。8.2 名词术语台风(热带风暴)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

36、坡、泥石流等灾害。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林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低温是指气温较常年异常偏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能源供应、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干旱是指长期无雨或少雨导致土壤和空气干燥的天气现象,会对农(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零摄氏度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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