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章程.pdf

上传人:赵** 文档编号:37932104 上传时间:2022-09-02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416.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流公司章程.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物流公司章程.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流公司章程.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流公司章程.pdf(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物流公司章章程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 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对本公司、股东、经理均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 公司名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第六条公司经营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货运代理;仓储效劳,仓储租赁,仓储咨询;物流信息处理,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工程)。第七条 经营期限: 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第四章注册资本,认

2、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_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叁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第九条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认缴情况实缴情况. z.-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出资比例%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实缴方式出资额万元第十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第十一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名称(或) ,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

3、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当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第十二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以下事项:一、股东的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容。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展监视,提出建议或质询。. z.-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置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照实缴的出

4、资比例分取红利分配认缴出资: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五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六保守公司商

5、业秘密;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开展。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和抵押第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局部股权。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按以下方式执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同意转让。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 z.-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行使优先购置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置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

6、比例行使优先购置权。第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合法继承人继承。第十七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第十八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为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应当经其他股东百分之_百_同意。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二十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7、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 公司法有规定的外,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z.-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首

8、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 公司法有关规定行使职权。第二十三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二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部管理机构的设

9、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会聘任产生。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方案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根本管理制度;. z.-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第二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10、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展监视,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 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第二十七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 【注:本章程可设定公司对投资、单项投资、担保的最高限额】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第

11、九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三十条 公司在每年 2 月 1 日前将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送交各股东。第三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以下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 z.-二损益表;三现金流量表;四财务情况说明表;五利润分配表。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 15 日,报送公司全体股东。第三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 1% 至 2%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

12、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第三十四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缺乏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领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第三十五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第三十六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第三十七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由股东会决定。第十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13、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三十九条公司清算方法。 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而解散的,应当按公司法规定进展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z.-公司财产按公司法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第四十条公司清算完毕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一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于_年_月_日订立, 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第四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本章程一式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 z.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高考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