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罚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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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奖罚制度1.01.0 目的目的为降低产品本钱,提高产品质量,鼓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以及顺利完成产品交期,特制定本制度。2.02.0 适应围适应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质量活动围。3.03.0 定义定义3.1 轻微质量事故:产品在本公司本工序,数量大于 2 件,小于 20 件,最大尺寸小于 300MM的工件。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 100 元的质量问题。3.2 一般质量事故:指产品在公司未出厂 ,下工序发现上工序并造成返工或报废的质量问题;不良率大于 20%, 返工数量大于 50 件小于 200 件;报废损失金额大于 100 元、小于 1000元 。在客户处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

2、成返工或退货的质量问题。3.3 重大质量事故: 因质量问题:3.3.1 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3.3.2 批量退货或返修; 数量大于 50 件3.3.3 批量报废; 报废金额大于 1000 元3.3.4 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3.4 特大质量事故: 因质量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给商资格。4.04.0 责任划分责任划分4.1 各生产员工应对所加工、装配、包装的产品质量负责。4.2 检验员应对经检验(首检、巡检、终检、出货检验)的产品质量负责。4.3 工程、工艺人员应对设计工艺文件、工装夹具的质量负责.4.4 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质量负责。4.5 副总经理对公司负有质量监视权,部门管理人员对

3、各部门负有质量监视责任。4.6 送检单位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管部检验,假设品管部抽检不合格,送检单位承当 80%责任。其它责任部门承当 20%责任。品管部检验员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后工序或客户处发现不良,且不良率高于 2%.品管部承当 80%责任。其它责任部门承当 20%责任。假设不良率低于 2%,生产部门承当 80%责任,其它部门承当 20%责任。4.7 假设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副总经理裁决。5.05.0 质量指标质量指标: :5.1 制程:一次送检合格率98%5.2 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9.5%5.3 出货:一次送检合格率98%5.4 一般客户投

4、诉(外观)0.8%/8000PPM重大客户投诉功能 :0.3%/3000PPM.z.-客户投诉次数5.5 报废率: (生产)0.5%/5000PPM注:5.4 和 5.5 以月为统计单位。5.1-5.3 为一次送检合格率以周为统计单位.6.06.0 质量处分总则质量处分总则: :6.1 屡次送检不合格(连续三次)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责任,处分 50 元.6.2 批量质量问题,每批次按总本钱 50%价值处分,责任按 4.6 处理.6.3 非法加工:不报首检擅自加工的罚款 50 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 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材料价值的 50%处分.6.4 非法转序或出货:未经

5、品质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出货的,对责任人处分 100 元,如造成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追加处分 200 元,工序接收者(如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制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反此条者对责任人处分200 元.6.5 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由车间主管提报,按所有已产生的本钱价格 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 ,除按所有已产生的本钱价格赔偿外,另处分200 元。6.6 发生轻微质量事故,对责任人由直接主管提报,一次性处分 10-30 元。6.7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对责任人由直接主管提报,一次性处分 30-50 元,

6、并通报批评。6.8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对责任人一次性处分 50-200 元,直接主管负同等责任。6.9 发生特大质量事故则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对责任人处分 200-500 元。各责任部门主管,经理加倍处分。6.10 包装员包装时对产品区分,防止混装;外观和螺纹按要求进展全检,封箱前认真清点数量,无误后通知成品检验检验。 OQC 对零件构造、外观和功能确认OK 后盖“QC PASS章。6.11 装配车间产品成品为零缺陷接收。品管部抽检如发现1PCS 不合格品,则由装配车间 100%全检。全检后如仍有不良品,必须重新检验并对责任人处分 10-30 元.6.12 品管部 OQC 抽检与仓库发现有混装、少

7、数、多数和标签写错或贴错的,对包装员一次处分 50 元。6.13 仓库发现标签贴错,已盖“QC PASS章的,对检验员处分 50 元;未盖“PASS章的,对生产入库人员处分 50 元,包装人员处分 50 元.6.14 客户处发现标签贴错,已盖“PASS章的,对检验员处分100 元,包装员处分 50 元;未盖 PASS 章的,对包装人员、入库人员及仓管员各处分 100 元;客户处发现少数、多数的,整箱包装对包装员处分 50 元指入库后未拆过包装 ;客户处发现品质异常,不良率大于 2%,对检验员处分 100 元,如不良属于严重外观问题或品检员已反响并要求挑选/返修的不良,包装员和加工单位责任人负同

8、等责任。6.15 对成心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分 100-300 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6.16 对未征得品检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z.-签、PASS 印章、不合格标签等 ,处以罚款 100 元/次。7.0 质量处分细则:7.1 品质部在以下情况应承当的责任: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工程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IQC处分50元,半成品来料以行业通用抽样方案抽样检验,参照 6.2 条处理.首检判定失误,一单处分 50 元,批量参照 6.2 条处理.首检正确,生产过程产生不良,IPQC 要对巡检不力负责(一小时生产完成的

9、产品除外)处分 50 元,批量参照 6.2 条处理.上工序不良品流入下工序,按行业通用抽样方案抽验不合格品超出可接收标准,上工序QC人员对过程控制不力负责,处分 50 元.批量参照 6.2 条处理.产品质量引起客户市场书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OQC处分30元,经过前工序正常检验过程,相关 QC 处分 30 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转序处理.产品质量引起客户外检投诉或退货,每单 OQC 处分 100 元,经过前工序正常检验过程,相关 QC处分 50 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转序处理.7.2 工程部在以下情况应承当的责任:图档文件,相关技术规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档规的制订人审核人

10、必须对规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档不完整,规制定审核错误而导致产品质量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 100 元以下的处分责任工程师 20 元/审核工程师 10元,100 元以上至 1000 元以下,责任工程师赔偿本钱损失 20%审核工程师承当 10%,1000 以上由品质部调查原因报总经办核准后,据情处理.对客户规和本厂技术规,图档的更改,必须有工程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工程人员签字确认,文控中心应与规使 用部门进展新旧规的切换.如有因切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生产出不符合新规的产品,对文控及相关责任人处分100元,对负有跟进责任的相关工程师处分 50 元,造成重大

11、损失的由品质部调查原因报副总理处理.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工程部应以书面方式,最迟在一个工作日解决可予以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处分 20 元。对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品,需工程技术处理,工程相关工程师必须在相关报告上写明临时返工或返修工艺方案,供加工和检验参照,如在半个工作日未处理,对责任工程师处分 20 元.为保证数冲产品质量,工程部必须保证展开图一次正确率(样品除外),每错一单,对相关工程师处分 50 元,造成批量问题按 6.2 条处理.对外发电镀件及特殊保护的产品,工程人员应制定出有效的防护方案,包括生产过程的贴膜隔垫堆叠方式转运,操作保护等均要明确

12、规(样品及非标物料除外),便于生产作业和品质检验控制,没有制定方案造成质量问题处分相关工程师 50 元,有方案但明显无效果,处分相应工程的工程师 30 元.客户相关产品确认单,临时更改,联络单等文件(以书面确认等型式),相关工程师接收后要进展归档受控,并通知文控即时发放相关部门,指导生产和检验或其它工作需要,因延迟或.z.-没传递到相关部门造成质量问题,控 6.6,6.7,6.8 执行,引起客户外检投诉,处分 200 元.7.3 生产部在以下情况下应承当的责任: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产品须报首检,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造成质量事故,生产部门承当全部责任,并核查责任人处分 50 元.加

13、工者应自检后报首检,如不负责任造成连续三次报首检不合格(打样和一次性生产除外)对责任人处分 20 元.首检合格,生产过程出现不良,对生产者不自检行为处分 50 元,QC 按 4.5 处理批量问题按 6.6处理.在QC判定不合格,生产人员强行将不良品非法转入下工序生产,对执行者处分100元,并对决定转序责任人处分 200 元.装配后报检,QC 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分 10 元/批次,班组长处以 20 元/批次.任何产品在任何工序均需由QC检验并有签字确认,不经检验的产品流出,对执行者处分100元,对决定责任人处分 200 元,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参见总则条款.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

14、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物料重估小组(MRB)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质量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放行责任人处分 200 元.生产部未按工程部工艺加工,造成质量事故,由生产部相关主管负责,并对相关人员处分 200 元.品质部(包括工程部/客户相关人员)判定产品与技术要求不一致,生产部须对不良品及时返工返修,并重新报检,如未处理,未重新报检流入下工序,对责任人处分 100 元.电镀产品(包括外观要求较高的产品)加工过程(从剪板开场的所有工序)转序外发前的包装防锈堆叠,摆放等其它防损要求符合技术或产品质量要求,并有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否则处分相关工序责任人 50 元.首检合格,生产过程中更换刀模更改

15、程序更换加工人员(如换班调岗),需重报首检确认,未经确认加工造成质量事故,按非法加工处理.工序处分细则(批量问题按 6.2 处理)一、剪板:下料错误:尺寸、材料类型、材料厚度,处分20 元,损失本钱超过100 元,按6.2 条例执行.二、数控冲压:1:数冲工序须去除产品的毛刺、边锐角,如未去除流入下工序,每批次处分数冲工序相关机台人员 30 元,班组长 50 元。2:用错材料:同剪板处分一致。三、数控折弯:1:首件正确,批量生产过程中出现2%以上的不良品,处分操作员50 元,班组长30 元。2:折错、折反、角度不到位,处分操作员 20 元首件试折或难度较大的试折除外 。四、普通冲压:.z.-1

16、、漏冲: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2:错冲尺寸不良 :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3:冲偏、斜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4:冲反、冲错位置: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5:模具不良或用错模具:造成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处分操作人员 50 元,班组长 20 元。五、压铆:1:漏铆: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2:错铆: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3:铆反、铆错位置: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4:铆接结实性不良、松脱、掉钉,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班组长 20 元。六、钳工:1、漏攻牙/沉孔: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2、攻牙/沉孔不到位,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七:焊接:1:错焊: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2:漏焊:处分操

17、作人员 20 元。3:尺寸超差: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4:焊接方式错误: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班组长 30 元。5:焊接结实性不良:假焊、虚焊、脱焊等,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6:焊接工艺不良:焊穿、咬边、焊缺等,处分 30 元。班组长 30 元。八、打磨:1:飞溅、焊渣、焊瘤等打磨不干净,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2:打磨工艺不良:打磨量过大,造成凹凸不平,工件损伤,关键外表不按要求纹理打磨等处分操作人员 50 元,班组长 20 元。3:漏打磨:处分操作人员 20 元。九、前处理、刮灰:1:前处理液未监测,造成附着力不良,处分操作人员 50 元,班组长 30 元。2:没有经过检验人员确认的

18、工件,擅自进展前处理,按非法加工处理,处分操作人员50 元,班组长 30 元。3、对平面度,外观要求较高的工件,前处理人员应轻取轻放,如造成严重碰撞伤,严重变形、划伤、凹凸坑,处分前处理人员 50 元。十、喷涂:1、A 级面不良:漏底、针孔、堆积、颗粒异物超过 5%等,处分喷涂组 100 元/批次。2、不允许出现缺陷的外表存在有钉头印、模痕、凹凸坑没完全覆盖,处分喷涂组 150元/次。3、色差:同种颜色有其它颜色飞溅、混杂、色差超过规定值,确定属操作责任时,处.z.-分喷手 50 元。4、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厚度超标而导致返工,处分喷手 50 元,造成重大损失按重大质量事故处理。5、粉体或油漆材料

19、用错,处分枪手 50 元,班组长 100 元,造成重大损失按重大质量事故处理。6、附着力试验不合格,班组长处以罚款 50 元,造成重大损失时按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十一、丝印:1、网板、 菲林经工程人员确认, 丝印首件需经检验人员确认。 未经确认造成丝印错误,处分丝印人员 100 元。经确认:工程师确认网板错误处分工程师 50 元,检验人员检验错误处分 50 元。2、丝印色差,处分丝印人员 30 元3、丝印附着力不良,处分丝印人员 30 元4、丝印抗化学溶剂性不良,处分丝印人员 30 元5、丝印位置尺寸错误,处分丝印人员 30 元6、丝印外观不良:明显断线、模糊、毛边、飞白,粗细不均等,处分丝印人

20、员20 元。十二、装配:见装配质量处分细则文件7.4 仓库在以下情况应承当的责任:未有QC签字确认的半成品不允许入库,如违规入库,对负责办理入库的仓管员处分50元,导致质量事故时处分仓库负责人 100 元.所有出厂发货的产品须经过检验,仓管员如违规出货均处分 50 元,导致质量事故处分仓库负责人 100 元.客户投诉引起库存品复检、来料检验的半成品或原材料等已判定为不良品或等处理品,仓库不得擅自出货或发料给生产使用,否则对责任人处分 50 元,导致质量事故处分仓库负责人 100 元。由于仓库出货错误导致客户投诉,对责任人处分 30 元。由于未先进先出或仓储不当,引起质量事故,查对后对责任人处分

21、30元,由于仓库错发物料,影响生产及引起质量事故,查对后对责任人处分 30 元.仓库负责人处分 30 元.由于搬运过程中对产品造成损伤,损坏,对责任人处分 50 元.7.5 其它部门责任: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质量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展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本钱的 50%处分进展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本钱 50%处分.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办,公司酌情处理.8.0 奖励条款:8.1 员工投诉和制止各种质量事故的行为,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 30 元.8.2 员工发现对质量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或流程错误,奖励 50 元,如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按照提

22、案改善作业执行.z.-8.3 员工(品质检验人员除外)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误检或质量缺陷及时制止并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 10100 元,如挽救损失的金额巨大,品质部上报总经办另行奖励.8.4 同一工序或同一班组一个月无批量性质量事故,奖励该班组集体奖 200 元,连续三个月保持无批量性质量事故者,奖劢该班组集体奖 500 元.8.5品质检验人员一个月无错检漏检,无下工序或客户投诉,奖励该检验员100元.连续三个月者,奖励 500 元.8.6 当月达成质量目标的生产或品质班组,奖励班组集体 200 元,组长 100 元.8.7 员工(工艺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模具等设计缺陷,及时

23、制止并汇报者,经核实后奖励 10100 元.8.8 设立质量奖项:质量奉献奖:每月评选2名对质量控制质量改善质量陷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评估是可操作性方案,对有奉献的员工进展奖励,每人奖励 100 元.由各部门提出,品质部核实后提报总经理批准.质量先进奖:评估 5 名,在产品实现进程中无任何质量异常,并具有很强质量意识或组织带着其他员工提高质量意识,奖励 50 元,由各部门提出,品质部核实后报副总经理批准.质量团队奖:当月无任何质量不良记录且达成质量目标的班组,奖励该团队 200 元,由品质部提名,公司管理例会评估后批准.9.09.0 附加说明附加说明: :9.1 各责任部门依据品管部发出的品质

24、异常处理单及不合格品处理单客户退货处理单,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筛选及返工,并分析所产生的原因责任不清晰或有争议时开品质会讨论报副总裁定,提出和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品管部收到回复并确认实施有效时方可结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筛选及返工且未提前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的对责任主管处分 100元每次,没有原因分析和提出制订纠正预防措施的对责任主管处分 20-50 元/次。9.2 第一个统计单位未到达质量目标,责任部门须提出有效的改良方案,保证第二个统计单位达标,连续三个统计单位未达标,对责任部门主管处以罚款 100-500 元。9.3 违返公司文件规定包括会议决定,造成质量事故或流程不顺者,视其情节的严重性,对责任人处分 50-100 元。9.4 不能查到责任人的, 直接收理者承当 50%、部门整体承当50%的责任.同一质量问题一个月累计出现 3 次及以上的,对直接收理者处分 100-200 元。9.5 奖罚金额最低为 10 元。 缺乏 10 元,按 10 元计算9.6 如处分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9.7 品质保存质量奖罚制度的解释权。9.8 公司授权品质部开具和.质量奖惩制度由各部门商计同意后,报副经理批准日期生效,批准日期为生效日,执行中如有争议,由副经理裁决.如需修改,按正常程序修订.审批:编制日期:各部门会签:.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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