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工作业规范.doc

上传人:阿宝 文档编号:3789613 上传时间:2020-10-2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矿灯工作业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矿灯工作业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矿灯工作业规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矿灯工作业规范.doc(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矿灯工作业规范作业程序动作规范安全要点处罚条款一.接班1.进入接班地点2.询问上班工作情况3.现场检查4.进行岗位描述5.问题的处理6.履行手续1.1.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到矿灯充电室接班。2.1.详细询问上班的工作情况,充电架运行情况,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2.2.查看矿灯发放及有关记录、矿灯考勤簿,核对矿灯数量,对未收回的矿灯数进行登记。3.1.矿灯是否清洗干净,充电架是否干净卫生。3.2.灯锁、灯圈、玻璃、灯线等零件有无破损,灯头密封是否良好,矿灯闭锁装置保护是否有效,灯头及电池外壳是否破裂。3.3.锂电池在壳内有无松旷。3.4.有无短路,接触不良,灯泡闪动或不亮。3.5.对

2、室内环境卫生进行检查。3.6.对工具、材料、配件检查交接。3.7.查看各仪表、充电指示器等指示正常。4.1.采取手指口述方式向上一班的人员描述当班将要进行的有关工作及要求,注意的问题和事项等.5.1.对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交班人为主协作进行处理。5.2.交接班不能处理的问题,由交班人员及时向科区值班领导汇报,批准后方可交下班处理。6.1.接班人员对检查结果无异意时,双方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后岗位的一切由接班人员负责。2.2.1.接班2h后仍有未交灯的人员时,应向调度室报告.3.1.1.仔细检查充电架仪表指示。3.2.1.检查矿灯完好,符合防爆要求。3.4.1.仔细检查红、灭灯。6.1.1.做好

3、相应记录。1.1.1.未按时到矿灯充电室接班者罚款50元.2.2.1.1.接班2小时候后仍有未交灯的人员时,不向调度室报告的一次罚款50元.3.2.1.1.矿灯不完好给予50元/台罚款;矿灯失爆的,给予500元/台罚款.3.4.1.1.严禁井下出现红、灭灯现象,如有发现将给予50元/台的罚款.6.1.1.1.记录不认真填写者罚款50元.6.1.1.2不履行交接手续的,罚款50元.二.作业1.初充电前的准备1.1.领到新矿灯后检查煤安标志准用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和装箱单是否作业程序动作规范安全要点处罚条款2.初充电3.日常充电齐全,并检查每盏矿灯零件是否有损坏松动现象,锂电池矿灯,应检查光源能

4、否点亮。1.2.检查无误后按使用要求统一编号,并做好新矿灯投运记录。2.1.根据充电架矿灯位置编号,依次将矿灯按编号上架,把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使充电回路接通,进行充电,充电指示器的电流指示表应用数据显示。2.2.采用恒定电流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2.2.当每盏矿灯都接通后,调整硅整流器电压,使充电电流始终保持在0.1A左右,连续充电12h。3.1.采用恒定电压并联充电法,在充电架上进行,关闭灯头开关对号上架。3.2.矿灯上架充电时,充电电压调至5.0O.1V。3.3.矿灯交到充电室后,应及时清洗,按规定检查无误后,根据充电架上的编号,将矿灯对号入座

5、,依次放到充电架上,关闭灯开关,并把灯头充电插头孔插到充电架上的充电插头上,顺时针旋转180。电路接通后,进行充电,如充电指示器有指示,则表示正常充电。 3.4.正常充电时间必须大于12h,充电结束时充电电流必须小于O.1A。3.5.充电时,充电工必须经常巡视电压、电流指示(一般每小时调整一次),使充电电压始终保持在5.00.1V。3.6.在充电过程中,电源突然中断时,应及时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80断电;当电池不需要继续充电时,应将灯头逆时针旋转180,切断充电回路。3.7.矿灯在一天内暂时不使用时,充电架上的电源不必中断;但某些矿灯如有几天暂时不用,则矿灯充电14-16h后,即可把灯头逆时针旋

6、转180断电。2.2.1充电电流必须始终保持在0.1A左右。3.1.1.充电电压,必须始终保持在5.00.1V(恒压)。3.3.1.如充电器无指示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掉架灯或假充)。3.4.1.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3.5.1.在整个充电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随时注意调节.1.2.1不履行统一编号制度,罚款100元。作业程序动作规范安全要点处罚条款三.交班1.交班前准备2.接受接班人现场检查3.发现问题的处理4.履行交接手续3.8.搁置几天未用的矿灯,必须进行补充电后才可投人使用。3.9.矿灯每月须进行一次均衡充电,即按日常充电方法连续充电24h.3.10.矿灯放完

7、电后须及时充电;过放电的矿灯应进行过充电处理(适当延长日常充电时间)1.1.整理记录、工具、材料、配件。1.2.检查检修后矿灯充电情况。1.3.监督接班人员做好岗位描述工作,并作好描述情况记录。2.1.协助接班人现场检查,交清未收回矿灯的数量和有关情况。2.2.检查运行和备用设备情况,工具设施、消防器材、环境卫生、记录等情况。3.1.发现问题以交班人为主立即协同处理。3.2.对遗留问题,应交代清楚,落实责任向科区值班领导汇报。4.1.岗位工作交清接明,履行交接手续。4.2.现场交接完毕双方签字后,岗位一切由接班人负责.3.8.1.补充电时间以充电电流小于0.1A为准。4.1.1.不履行交接班手续者罚款5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施工组织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