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25项反措情况介绍(电厂-含人身防误操纵火灾).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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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家能源局关于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能安全2014161号)的情况介绍,1,一、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情况 2013年,电力行业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将“保人身、保电网、保大坝”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国电力建设依然保持较大规模、电力系统结构更加复杂、电网控制难度日益增大、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的情况下,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保持了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013年,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安全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设备事故,没有发生水电站大坝漫坝、垮坝以及对社会有较大影响

2、的电力安全事件。,(一)2013年全国电力事故事件基本情况 2013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55起,死亡(失踪)67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6起,死亡人数减少19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7起,死亡5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4起,死亡人数增加17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8起,死亡(失踪)1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死亡(失踪)人数减少36人。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失踪)11人,同比减少2起,死亡(失踪)人数减少54人。 2013年,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一般设备事故2起,同比减少3起。发生电力安全事件27起,同比减少2起。,(二)电力事故简况 1、较大

3、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 2013年,全国共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3起,分别为: (1)8月6日,湖北省送变电公司在四川宜宾进行800千伏溪浙线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铁塔施工过程中,组立铁塔抱杆倒塌,造成四川岳池县卿松劳务协作队3人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现场施工人员未经许可私自组立抱杆,违反临时拉线设置规定,仅布置了单层拉线;在施工过程中拉线落地端固定不当,致使拉线锚固失效,抱杆倾斜。间接原因是组立抱杆施工作业人员冒险作业、违章操作,在不具备抱杆组立施工条件且无安全现场监护人员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抱杆组立工作;四川岳池县卿松劳务协作队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

4、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对私自作业、冒险作业、违章操作的行为制止不力。,(2)9月21日,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华能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1号机组脱硫吸收塔拆除工作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分包单位江苏扬安集团有限公司4名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死亡。初判事故原因是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作业面缺少支护防坠措施,致使顶部钢板垮塌。 (3)10月3日,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在国电汉川电厂1号炉脱硝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分包单位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4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安装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塔机顶升时刚安装标准节与塔身未固定的情况下离开现场,顶升时所吊配重物挂在吊钩上持

5、续一夜时间;在起重臂与平衡臂不平衡、顶升部分的重心与顶升油缸不重合情况下进行顶升作业;顶升辅板承重销没有完全插入承重挂板,致使承重销脱落,导致事故发生。间接原因是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落实;项目参与公司多未履行法定手续,项目整体呈现无序状态;项目监理单位湖北鄂电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混乱、监理责任未落实。,2 自然灾害引发的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1)8月1日,能建集团所属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燕子山风电场进场道路施工时,因持续降雨致道路一处挡土墙坍塌,造成协作队伍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5人死亡。 (2)8月23日,能建集团所属葛洲坝

6、集团公司四川施工局在国电大渡河公司四川甘孜州猴子岩水电站泄洪洞施工过程中,由于隐蔽性强、不可预见的岩石不利结构面组合引发塌方,造成协作单位宜昌鑫亚建设有限公司4人死亡。,(3)因触电、高处坠落、坍塌导致的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多发,事故起数分别占事故总起数的31、24、18,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8、21、27%。坍塌事故是导致较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2013年发生的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均为坍塌事故。 (4)造成影响居民供电的电力安全事件同比大幅减少,全年发生4起,同比起数减少67%。自然灾害和制造质量不良、规划设计不周是引发电力安全事件的主要原因,占事件总起数的37%、2

7、6%和15%。 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事故也反映出事故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生产现场管理、安全费用投入、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电力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总结事故规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电力事故的发生。,(三)事故分析 2013年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呈现以下特点: 1、电力行业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全年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降低48%。其中,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死亡人数较2012年下降22%;自然灾害造成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人

8、数下降83%。 2、电力建设人身伤亡责任事故降幅突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和77%。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也有大幅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0%和44%。,二、原国电发2000589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下简称原“二十五项反措” )内容简介,其主要内容有以下25个部分:,1防止火灾事故-45条 电缆防火-12条 汽机油系统防火-10条 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防火-7条 制粉系统防火-3条 防止氢气系统爆炸着火-6条 防止输煤皮带着火-4条 1.7、1.8、1.9 管理上的三项要求 2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11条,2020/10/22,9,3 防

9、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 -8大条30小条 3.2防止超压超温-6小条 3.3防止设备大面积腐蚀-6小条 3.4防止炉外管道爆破-12小条 3.5防止锅炉四管漏泄-3小条 3.1、3.6、3.7、3.8四条管理要求 4防止压力容器爆破事故-5大条20小条 防止超压-11条 氢罐-3条 定期检验要求-5条 管理要求-1条,2020/10/22,10,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13条 6 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2大条12小条 6.1 防止锅炉灭火-8条 6.2 防止严重结焦-4条 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2大条14小条 7.1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11条 7.2 防止煤尘爆炸-3条

10、8防止锅炉汽包满和缺水事-23条 8.2汽包水位计的安装-5条 8.3对水位计要求-2条 8.4锅炉高、低水位计保护-5条 8.1、8.5 -8.14 11条管理要求,2020/10/22,11,9 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29条 9.1 防止超速-20条 9.2 防止轴系断裂-8条 9.3 管理要求-1条 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轴瓦烧损事故-53条 10.1 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38条 10.1.1 应具备和熟悉掌握的资料-10条 10.1.2 启动前的要求-4条 10.1.3 机组起、停过程操作措施-10条 10.1.4 立即打闸停机条件-5条 10.1.5-10.1.13 管理要

11、求-9条 10.2 防止汽轮机轴瓦损坏-15条,2020/10/22,12,11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21条 11.1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1条 11.2防止电力绕组相间短路-2条 11.3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13条 11.3.1防止水路堵塞过热-7条 11.3.2 防止发电机漏水-1条 11.3.3 防止转子漏水-5条 11.4防止转子匝间短路-2条 11.5 防止漏氢-4条 12防止分散控制系统失灵、热工保护拒动事故-19条 12.1 分散控制系统配置的基本要求-6条 12.2 DCS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6条 12.3 防止热工保护拒动-7条,2020/10/22,13

12、,1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9条 1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7大条13小条 14.1加强和完善电网一次、二次设备建设-5条 14.2强化电网运行的安全管理和监督-7条 14.3串联补偿电容投切运行 (包括串联补偿电容部分退出和各种系统运行方式时, 应注意避免与机组产生机电谐振-1条) 15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变压器爆炸事故 -11大条26小条 16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10条 17 防止接地网事故-10条 18 防止污闪事故-9条,2020/10/22,14,19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11条 20 防止枢纽变电所全停事故-3大条20小条 21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9大条13小条 2

13、2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6大条8小条 23 防止全厂停电事故-10条 24 防止交通事故-11条 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0条,2020/10/22,15,三、对原“二十五项反措” 进行修编情况的工作方案、进度与修编的主要内容。,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

14、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2007年,安全事故报告和条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条)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20/10/22,16,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条)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

15、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原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以安监函【2012】172号文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对原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进行修订。 2012年9月25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修编工作启动会,国家电监会安全监管局、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全国电力专家委员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长江三峡、神华国华、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

16、领导、代表及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经过与会人员研究讨论,形成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修编工作方案。,1、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电监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特别是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以防止发生电力生产重大设备损坏,重大电网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为重点,全面分析总结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的安全问题,修订完善反事故措施,有效指导电力生产规划、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设备维护及技改检修等工作。 2、主要原则 (1)以防范重特大电力事故为重点。 (2)强化设备全过程管理,提出规划、设计、制造、

17、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技改大修等各环节的反事故措施和要求。 (3)确保反事故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确保反事故措施与近年新颁布的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相一致。,2020/10/22,18,3、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充分吸收各电力企业反事故措施的成熟经验,结合目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特点,对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予以修订。 4、组织形式 (1)领导小组 组长单位: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副组长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

18、电投集团、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领导小组职责: 1.明确修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编制依据和总体进度安排。 2.协调、指导工作组和编写组按照本工作方案顺利开展修编工作。 3.研究确定修编工作重要事项。,2020/10/22,19,(2)工作组 组长:黄幼茹(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全国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 副组长:王金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陈竟成(国家电网)、马辉(南方电网)、赵晓东(华能集团)、孙维本(大唐集团)、刘传柱(华电集团)、祁智明(国电集团)、靳东来(中电投集团)、毛国权(中电投集团)、黄俊(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于修林(神华集团)

19、 秘书:胡湘燕 冯小雅 刘亚萍 工作组职责: .按照本工作方案,有序推进修编工作。 .指导、协调和督促编写组的工作,为修编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 .收集和整理工作组成员所在单位近年来反措经验和电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程。 .组织召开修编工作相关会议。,2020/10/22,20,(3)编写组 组 长:王金萍 副组长:张章奎 成 员:各单位选派的专家 5、修编进度安排 (1)2012年9月25日召开修编工作启动会; (2)2012年9月30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编制的反事故措施及实施细则发送到xiaoya-; (3)2012年12月1日前形成了讨论稿并在参编单位范围征求意见; (4)2013

20、年1月15日召开讨论稿讨论会,会后进行修改;,2020/10/22,21,(5)2013年5月30日完成新“二十五项反措”的征求意见工作,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由于机构改革,于2013年7月4日获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同意,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将征求意见稿发送各单位征求意见。 2013年8月20日前完成了意见收集(共反馈意见824条),编写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决定取舍。 2013年9月25日,召开了征求意见稿专家讨论会,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派员参加。 (6)2013年10月20日前形成送审稿,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进行审查。 (7)2013年10月底或

21、11月初前召开送审稿的审查会,听取并修改意见后形成报批稿。 (8)2014年4月15日,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2020/10/22,22,1)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保证有关要求求在规划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更改改造等阶段落实到位,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2)各电力企业要细化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到位。 3)各电力企业要加强防

22、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所属各级各类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培训。 4)各电力企业要保证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所需费用。 5)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检查电力企业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 6)各单位要跟踪了解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认真总结分析,并及时向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反馈。,1 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则 1)数量保持二十五项不变,将题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修改为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2)将相关内容合并,合并的原则是以设备类型或事故类型为主; 3)根

23、据近年来电网及发电厂的事故,结合电网及发电集团有关反措,按照发电厂和电网设备主要设备类型增加相关反措,修订后基本上涵盖了主要事故类型和设备类型。,四、 国家能源局关于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结构和内容,2020/10/22,24,2具体调整内容 1)将原二十五项反措中第22条防止人身伤亡事故调整为新“二十五项反措”的第1条,以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并按10种不同类型人身伤亡事故分别提出重点防范要求。尤其增加了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的人身伤亡事故、脱硝设备及系统中液氨泄露中毒、爆炸伤亡的重点防范要求。 2)按照设备类型和事故类型将原二十五项反措中的10项反措合并为4项反措 (1)

24、将“3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5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6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7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粉尘爆炸事故”、“8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等五类事故合并,修改为“防止锅炉事故”。 (2)将“9防止汽轮机超速和断轴事故”、“10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和轴瓦烧损事故”等两类事故合并,并增加防止燃气轮机事故的要求,修改为“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2020/10/22,25,(3)将“24防止交通事故”章节取消,为了重点防范电力生产中的交通事故以及现场大型机械事故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将有关内容合并至“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中。 (4)将“20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2

25、3防止全厂停电事故”合并,并增加防止重要客户停电要求,修改为“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3)由于内容的增加调整将反措题目进行4项修改 (1)将“15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修改为“防止变压器和互感器损坏事故”。 (2)将“19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改为“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3)将“17防止接地网事故”修改为“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事故”。 (4)将“16防止开关设备事故”修改为“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2020/10/22,26,4)按照事故及设备类型增加7项反措内容 (1)增加“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的要求。 (2)增加“防止励磁系统事故”

26、的要求。 (3)增加“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的要求。 (4)增加“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 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的要求。 (5)增加“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的要求。 (6)增加“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的要求。 (7)增加“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的要求。,2020/10/22,27,5)保留了11项反措内容 保留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防止火灾事故”、“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防止污闪事故”、“防止继

27、电保护事故”、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等11项反措章节,但内容上进行了增加和修改。,2020/10/22,28,3 各项反措重点增加和调整的内容,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本项反措重点防止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针对电力生产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和暴露出的新问题,结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委近年发布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和相关文件提出的新要求,按照各类作业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提出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防止触电事故、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的人身伤亡事故、防止液氨储罐泄露中毒、爆炸伤人事故等10个方面的要求。 2)防止火灾事故 本项反措根据目

28、前发电企业设备的变化,重点增加了脱硫系统防火、防止氨系统爆炸着火、天然气系统防火、防止风机着火,并将电缆防火的要求根据电网电缆防火要求进行了补充,2020/10/22,29,3)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本项反措重点根据近年来误操作事故特点进行了补充、 修改,依据近年来发生的误操作事故,增加了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要求;依据新设备采用情况,增加了成套SF6组合电器 (GISPASSHGIS)等防误操作要求。 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原反措从“加强和完善电网一次、二次设备建设“和” 强化电网运行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两个方面提出要求,修订后本项反措针对当前电网发展趋势,以及电网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从规划设计

29、、基建安装和运行等各个环节提出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的措施。根据新颁布国家、行业标准的内容,对原条文中已不适应当前电网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调整和补充。修改后的“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从电源、网架结构、稳定分析及管理、二次设备和无功电压等五个方面提出了防止系统稳定破坏的措施。本项引用了国家电网公司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5)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本项反措为新增内容,对并网电厂、风电机组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升压站电气设备、调度自动化和通信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参数方面提出要求,以防止发生机网协调事故;同时鉴于目前风电机组大量接入电网,风电大面积脱网事

30、故对电网的稳定带来较大影响,所以,对防止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提出要求。本项引用了国家电网公司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国家电网,下同)。 6)防止锅炉事故 本项反措是原二十五项反措中“防止大容量锅炉承压部件爆漏事故”“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粉尘爆炸事故”、“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合并后形成1项反措,其内容上仍为五个部分: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防止锅炉汽包满水和缺水事故、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具体条文根据近年来锅炉设备的发展和事故类型进行了修订。,2020/10/22,31,7)防止压

31、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本项反措主要根据新的法律法规中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要求进行了修改。 8)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本项反措是原二十五项反措中“防止汽轮机超速和断轴事故”、“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和轴瓦烧损事故”等两类事故合并,并增加防止燃气轮机事故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防止燃气轮机燃烧热通道部件异常损坏事故、防止燃气轮机组发生叶片设备损坏事故等9个方面。,2020/10/22,32,9)防止分散控制

32、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本项反措主要根据近年来一些新标准和设备发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特别是对水电机组监控系统事故和水机保护失灵事故的防范提出了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分散控制系统(DCS)配置的基本要求、防止水电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DCS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防止热工保护失灵、防止水机保护失灵等5个方面。 10) 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本项反措主要根据近年来一些新标准和设备发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主要内容包括:防止定子线圈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防止定子绕组相间短路、防止定子绕组绝缘损坏、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防止转子匝间短路、防止漏氢、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故障

33、的措施、防止护环开裂、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防止发电机定子铁心损坏、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接地故障、防止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损坏、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防止封闭母线凝露引起发电机跳闸故障等14个方面。,2020/10/22,33,11) 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 本项反措为新增内容,主要从加强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加强励磁系统的基建安装及设备改造的管理、加强励磁系统的调整试验管理和加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的措施。强励磁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等4个方面提出了 12)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本项引用了国家电网公司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按照变压器和互感器事故类型提出了反事故措施。包括防止变压器出

34、口短路事故、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防止分接开关事故、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防止冷却系统事故、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防止互感器故障等8个方面内容。,2020/10/22,34,13)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本项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随着金属封闭组合电器(GIS)设备的大量使用,设备故障多发,在防止开关设备事故中重点增加防止金属封闭组合电器(GIS)设备事故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防止GIS(包括HGIS)、SF6断路器事故”、“防止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防止开关柜事故的措施”、 14)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本项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主要内容包括防止接地网事故、防止雷电

35、过电压事故、防止变压器过电压事故、防止谐振过电压事故、防止弧光接地过电压事故、防止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事故。,2020/10/22,35,15)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本项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在防止输电线路事故中重点增加防止冰灾事故,特别是防止覆冰舞动的事故的要求。主要根据事故类型提出了防止倒塔事故、防止断线事故、防止绝缘子和金具断裂事故、防止风偏闪络事故、防止覆冰、舞动事故、防止鸟害闪络事故、防止外力破坏事故等7个方面的内容。 16) 防止污闪事故 本项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主要内容包括目前新的防污闪技术和防污闪管理要求。 17)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本项反措为新增内容,本项主要引用

36、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但将其中防止电缆着火的要求放在防止火灾事故中。在分析历年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的基础上,针对防止电缆绝缘击穿事故、防止外力破坏和设施被盗、防止单芯电缆金属护层绝缘故障等事故,从规划设计、基建施工、运行等环节提出反事故措施。,2020/10/22,36,18)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本项主要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主要内容包括继电保护配置、设计、基建调试、验收、运行管理、定值管理、二次回路等方面的反措要求。 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本项反措为新增内容,本项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主要内容包括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防止电力通信网事故、防止信息

37、系统事故。 2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本项反措为新增内容,本项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主要内容包括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事故和防止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分别根据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近年来事故类型,按照装置中元部件提出了反措要求。,2020/10/22,37,21)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本项反措为新增内容,本项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由于直流输电系统输送容量大,停运后对两侧电网影响很大,因此在本反措中重点防止设备损坏所造成的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主要内容包括:防止换流阀损坏事故、防止换流变压器(平波电抗器)事故、防止失去站用电事故、

38、防止外绝缘事故、防止直流控制保护设备事故。 22) 防止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本项反措在原“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和“防止全厂停电”措施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增加了防止重要客户停电事故的内容。其中由于直流系统事故对防止全厂和全站停电较为重要,所以将有关反措补充在本项反措中。本项反措大部分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2020/10/22,38,23) 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 本项反措为新增内容,从“防止机组飞逸”、“防止水轮机损坏”、”防止水轮发电机重大事故”、”防止抽水蓄能机组相关事故”等4个方面提出反措,特别是结合电监会关于吸取俄罗斯萨扬水电站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水电

39、站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针对水轮发电机组的安全管理、检修、运行监测提出了要求。 24)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设计、施工、监测及运行维护等各环节进行了修改补充。本项引用了新修订的十八项反措。 25) 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本项反措按照环保设施建设要求、加强灰场管理、加强废水处理、加强除尘、除灰、除渣运行维护管理、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加强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运行维护管理等7个方面进行了修改补充。,2020/10/22,39,五、防止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

40、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生存的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频发。中央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电力工业是技术密集、资金密集性行业,自动化、机械化程度较高,大量的工作需要在高温、高压、带电、机械传动、化学物质、高空作业等工业危险因素中实施,发生人身事故的可能性大、危险程度高。随着我国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高参数、大容量机组迅猛增加,电网规模也越来越大,电力安全生产模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大部分电力企业呈现出定员少、人

41、员流动快、岗位变化快等特点,加之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现场管理、安全培训、应急处置、临时用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近些年来,电力行业人身伤亡事故呈现上升趋势。,2020/10/22,40,为有效遏制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上升态势,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防范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文),要求电力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规范现场作业,提高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电力职工的生命安全。国家能源局颁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也将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放在第一项,从事故

42、类型的角度提出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措施和要求。,2020/10/22,41,(二)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重要措施 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1)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系在牢固物件上,防止脱落。在高处作业必须穿防滑鞋、设专人监护。高处作业不具备挂安全带的情况下,应使用防坠器或安全绳。 (2)高处作业应设有合格、牢固的防护栏,防止作业人员失误或坐靠坠落。作业立足点面积要足够,跳板进行满铺及有效固定。(3)登高用的支撑架、脚手架材质合格,并装有防护栏杆、搭设牢固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吊篮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配重及可固定措施。 (4)基坑(槽)临边应装设由钢管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

43、,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栓挂任何物件,以防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2020/10/22,42,(5)洞口应装设盖板并盖实,表面刷黄黑相间的安全警示线,以防人员行走踏空坠落。洞口盖板掀开后,应装设刚性防护栏杆,悬挂安全警示板,夜间应将洞口盖实并装设红灯警示,以防人员失足坠落。 (6)登高作业应使用两端装有防滑套的合格的梯子。使用单梯工作时,梯子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梯子有人扶持,以防失稳坠落。 (7) 拆除工程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正确的拆除程序,不得颠倒,以防建(构)筑物倒塌坠落。 (8) 对强度不足的作业面(如石棉瓦、铁皮板、采光浪板、装饰板等),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采取加强措施,

44、以防踏空坠落。 (9) 在5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2020/10/22,43,2 防止触电事故 (1) 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 现场临时用电的检修电源箱必须装自动空气开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接线柱或插座,专用接地铜排和端子、箱体必须可靠接地,接地、接零标识应清晰,并固定牢固。 (3)在高压设备作业时,人体及所带的工具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要求。 (4)高压电气设备带电部位对地距离不满足设计标准时周边必须装设防护围栏,门应加锁,并挂好安全警示牌。 (5)电气设备必须装设保护接地(接零),不得将接地线接

45、在金属管道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严禁进行就地倒闸操作。 (6)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器设备。,2020/10/22,44,(7)为防止发生电气误操作触电,操作时应严格遵循停电、验电、装设地线等工作程序。严禁无票操作及擅自解除高压电器设备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严禁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带负荷合(拉)隔离开关,严禁误入带电间隔。,2020/10/22,45,3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人工搬运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防护手套,穿好防砸鞋,必要时戴好披肩、垫肩、护目镜。 (2

46、)高处作业时,必须做好防止物件掉落的防护措施,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不得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和逗留。 (3)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工具袋时,工具袋应拴紧系牢,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子系牢物件后再传递,严禁上下抛掷物品。高处作业下方,应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看护。 (4)高处临边不得堆放物件,空间小必须堆放时,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高处场所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2020/10/22,46,4 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1)操作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衣服、袖口应扣好,不得戴围巾、领带,女同志长发必须盘在帽内,操作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必要时戴防尘口罩、穿绝缘鞋。操作钻床时,不得带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械设备旁换衣服

47、。 (2)机械设备各转动部位必须装设防护装置(如传送带、齿轮机、联轴器、飞轮等)。机械设备必须装设紧急制动装置,一机一闸一保护。 (3) 输煤皮带的转动部分及拉紧重锤必须装设遮栏,加油装置应接在遮拦外面。两侧的人行通道必须装设固定防护栏杆,并装设紧急停止拉线开关。运行或停运备用侧皮带上严禁站人、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用具。皮带运行过程中严禁清理皮带中任何杂物。,2020/10/22,47,(4) 严禁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严禁将头、手脚伸入转动部件活动区内。 (5)给料(煤)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做好设备防转动措施后方可清理塞物。严禁

48、用手直接清理塞物。钢球磨煤机运行中,严禁在传动装置和滚筒下部清除煤粉、钢球、杂物等。,2020/10/22,48,5 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1) 除焦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防烫伤的隔热工作服、工作鞋,戴好防烫伤手套、防护面罩和必须的安全工具。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穿好焊工工作服、焊工防护鞋,戴好工作帽、焊工手套。 (2) 捞渣机周边应装设固定的防护栏杆,挂“当心烫伤”警示牌。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外置床事故排渣口周围必须设置固定围栏。循环流化床排渣门须使用先进、可远操作的电动锤型阀,取消简易的插板门。 (3) 电(气)焊作业面应铺设防火隔离毯,作业区下方设置警戒线并设专人看护,作业现场照明充足。 (4)发电

49、厂锅炉运行时,工作需要打开的门孔应及时关闭。不得在锅炉人孔门、炉膛连接的膨胀节处长时间逗留。观察炉膛燃烧情况时,必须站在看火孔的侧面;同时佩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盖眼睛。 除焦时,原则应停炉进行。确需不停炉除焦(渣)时,应设置警戒区域,挂上安全警示牌,设专人监护。,2020/10/22,49,6 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1)从事起吊作业及其安装维修的人员必须经专业技能培训,从事起吊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安装维修人员也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吊装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兼做司索(挂钩)以及其他工作,应认真观察起重作业周围环境,确保信号正确无误,严禁违章指挥或指挥信号不规范。 (3)起重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完好、无破损。工作起吊时严禁超负荷或歪斜拽吊。 (4)起重吊物之前,必须清楚物件的实际重量,不准起吊不明物和埋在地下的物件。当重物无固定死点时,必须按规定选择吊点并捆绑牢固,使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保持平衡和吊点不发生移动。工件或吊物起吊时必须捆绑牢靠。 (5)严禁吊物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的物体。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监护。严禁吊物从人的头上越过或停留。 (6)起吊现场照明充足,视线清晰。,2020/10/22,50,(7)带棱角、缺口的物体无防割措施不得起吊。 (8)在带电的电气设备或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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