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井技术测井作业操作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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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钻井技术测井作业操作规程1.1 测井作业对相关方的要求1.1.1 测井作业应有测井施工通知单,通知单内容包括:a)基础数据:井号、地质情况、井口、油套管尺寸、井深(人工井底深度)、录井显示、测量井段地质层位、钻具组合、井下有无异常情况、测井项目等;b)井液:性质(包括粘度和比重)、液面高度等;c)井内和井场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情况。1.1.2 测井队应有根据测井施工通知单编制的测井施工作业计划书,重点井和复杂井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测井队应按测井施工作业计划书进行施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应有保证施工质量的相应措施。1.1.3 测井队应根据测井项目和井内情况(高温、

2、高压、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带齐所需测量仪器、设备、辅助装置、消耗材料等,按时到达施工现场。1.1.4 井场平整、测井车和钻台之间不能有影响测井作业的障碍物,测井车停车位置到井口距离应不小于25m。1.1.5 井眼畅通,井内正常,如测井对钻井液有特殊要求应在钻井设计中提出,井队不得擅自变更。1.1.6 井队应在测井作业前24h以内通井循环泥浆,在泥浆性能正常的情况下,停止循环泥浆超过72h应重新通井循环钻井液一周半。如果井下情况复杂或泥浆性能较差,停止循环泥浆超过24h后应重新通井循环。1.1.7 复杂井和事故井,测井队应主动向钻井队了解,钻井队应向测井队说明复杂井段的情况,如果井下有落物,

3、应如实说明落物名称、形状及大小,在井中的大致部位等。 1.1.8 钻井平台应保持清洁干净,安全防护装置和吊升设备应完好;1.1.9 钻井队应协助测井队安装天地滑轮及防喷装置等,天车应对正井口,井架平台到二层平台高度应不低于18m,特殊测井作业应在25m左右,大鼠洞深度应大于15m。1.1.10 测井作业时,井队应停止在高空钻台和井场上进行任何有碍测井施工的作业;井场供电应保持平稳,中途停电应事先通知测井队。1.1.11 仪器下井若在同一井段遇阻三次,或在测井过程中发生明显遇卡,张力曲线增量在多处超过4.45kN(1000 Ibf)时,钻井队应重新通井循环泥浆。1.1.12 在高压气井及复杂井测

4、井作业时,应安装测井用防喷装置;井口无液体、气体泄漏;不得携带火源进入井场;对井场使用的汽车、发电机等设备应配带防火罩;钻井队应有专人观察井口,发现异常及时通知测井作业队,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1.1.13 在含有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井施工,钻井队应准备有相应的防护和急救设施,测井队应配备有空气呼吸装置,按SY6277-1997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定有关要求执行。1.1.14 钻井平台上应设置有硫化氢检测仪,并按硫化氢含量10mgm3和50mgm3设置第l级报警阈值和第2级报警阈值。1.1.15 当钻井平台环境中硫化氢含量超过30mg/m3时,在井口工作的人员,应带上空气呼吸器

5、;当钻井平台环境中硫化氢含量超过50mg/m3时,测井队应马上停止作业,撒离井场。1.1.16 测井作业时,井场应有钻井工程及地质人员值班,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和负责施工中的井场技术及资料质量监督。1.1.17 进行放射性测井作业,应在作业区内建立明显标志,装卸放射源时,应通知非作业人员远离作业点20m以外。1.1.18 夜间作业应备有足够的防爆照明灯,保证安全施工。1.1.19 测井作业人员上钻台应戴安全帽,上井架应拴保险带。1.1.20 在复杂井作业或进行特殊项目作业时,应向钻井队介绍作业要求,相互通报需要注意事项。1.1.21 套管井测井作业时:a)施工井场如果有井架,井

6、架上应配备有5t以上的提升设备,并配有大钩、吊环、6.35mm(2.5)吊卡;如果无井架,井口朝大门方向距井口中心0.8m以外的地基要平整结实,无障碍物,能安全可靠地停靠井架车; b)测量井段顶界距油管鞋和测量井段底界距人工井底的距离应在12 m以上,以便于取全测井资料; c)井口清腊闸门顶面要装相应的法兰盘,油管鞋应装有内径不小于油管内径的喇叭口;d)有产量的井,地面要有计量装置,作业时井口压力、产量要保持稳定。1.1.22 防喷装置和承压部件要定期按规定进行试压与检验。1.1.23 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测井服务合同规定项目,应经油公司现场监督和有关主管部门同意,才能结束作业。1.1.24 七

7、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测井作业。1.1.25 在测井作业中发生井下事故,钻井队应积极配合测井作业队协商处理。1.1.26测井过程中,如果发生井喷等意外事故,按SYT6548-2003油矿承荷电缆、电缆连接器使用和维护规范的6.3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理。1.1.27 测井队作业人员要进行井控基本知识和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知识培训。1.2 特殊测井作业1.2.1 大斜度井、水平井测井作业1.2.1.1 采用钻具传输方式进行水平井或大斜度井测井作业时,钻具的水眼直径应大于56mm。1.2.1.2 采用带有保护套筒的测井作业方式时,井眼直径应不小于216mm(8.5);采用不带

8、保护套筒的测井作业方式,井眼直径应不小于152.4mm(6)。1.2.1.3 井口封井器闸板应处于完全打开状态。1.2.1.4 如果采用带保护套筒的测井作业方式,井场应配备一台符合施工要求的吊车和89mm(3.5)吊卡及125mm(5)卡瓦;起吊仪器和组装拆卸保护套筒由测井队专人指挥,起吊时应轻吊轻放,防止仪器受损。1.2.1.5 测井作业前,测井队技术负责人应向甲方现场监督、钻井技术人员、司钻及有关人员详细介绍水平井及大斜度井测井的基本原理、斜井工具的机械结构,以及该井的施工作业方案,并提出施工注意的事项。待三方认可测井条件具备后方能施工。1.2.1.6 测井队应有专人在钻台上负责,及时和司

9、钻联系,协商处理复杂情况;井口应有专人负责协助司钻监视钻台压力显示器上张力显示(反映仪器在井下运动所受的张力或压力)的变化情况。1.2.1.7 测井作业时钻井队起下钻具速度要平稳和均匀应作到:a)在套管中钻具下放速度不得超过20 m/min;b)旁通短节和电缆下入井后,钻井队应锁定游动滑车大钩和转盘,扣紧钻具,严禁转盘转动以免造成电缆盘绕钻具或造成电缆打扭和损坏,下放和上提钻具速度均不得超过10 m/min;c)连接或拆卸钻具时应使用液压大钳,在井口放置吊卡和拆卸每一柱钻具时应小心操作防止损坏电缆,在钻具卸扣过程中,严禁下部钻具转动。1.2.1.8 在下钻具过程中如果遇阻或遇卡,只能上下活动钻

10、具或者循环泥浆,压力传感短节显示的压力或张力增加值不得超过仪器串的最小额定压力值,泥浆循环泵压不得超过8MPa。1.2.1.9 下放钻具过程中,出现泵送总成脱落或湿接头接触不好等严重影响电缆通讯等故障,应采取以下措施:a)开泵循环泥浆,泥浆循环畅通后的泵压不得高于8MPa,循环时间不得超过30min。b)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能排除故障,应立即起钻。c)当旁通短节被提升至距井口还剩一柱钻具时,暂停起钻,拆卸电缆导向偏心滑轮;将旁通短节底部提升至井口,坐在吊卡上;卸掉钻具,然后连接方钻杆。1.2.1.10 上提钻具时,钻井队每起完一根立柱在座卡瓦或吊卡的时侯,下滑钻具不得超过5cm,防止折断仪器推靠

11、臂;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下放钻具时,钻井队应事先征得测井队同意,待收拢推靠臂后方可下放钻具。1.2.1.11 在带保护套筒测井作业时,钻具遇阻、遇卡,加压或最大提升拉力不得超过50t。1.2.1.12 钻井队在处理复杂情况时,可上下活动钻具和开泵循环泥浆,但严禁转盘转动;特殊情况应及时和测井队负责人取得联系,才能采取相应措施。1.2.1.13 测井过程中,钻井队当班人员应随时保持与测井队的联系,配合完成好测井作业的各项辅助性工作。1.2.2 井口带压井(欠平衡井)测井作业1.2.2.1 施工井内套管、油管应干净无物,保障下井仪器起下畅通无阻,测量井段以下20m无落物。1.2.2.2 钻井队应向测井

12、队提供井口环形防喷器顶部法兰盘型号尺寸;井口防喷器(采油树)各阀门开关应齐全、灵活、安全、可靠,并装有压力表。1.2.2.3 井场应配备一台符合作业要求的吊车和试压装置;起吊防喷管的钢丝绳应能承受20t以上的拉力,钢丝绳的双股长度应在7 m以上。1.2.2.4 在防喷管下面应安装与电缆相适应的电缆封井器,电缆封井器底部法兰盘与井口封井器上部法兰盘连接和密封应可靠;防喷管长度应大于仪器串长度,控制头底部应配备仪器捕捉器。1.2.2.5 防喷装置应满足井内压力及可预见的井内压力要求,并采用合理的密封方式进行封堵。 1.2.2.6 在仪器串下井后,原则上不能动井口阀门和油套压;如果要改变流量测井,测

13、井队应与钻井队联系,由钻井队操作改变流量;开关井口阀门时,手轮正前方20m以内严禁站人。1.2.2.7 测井前应充分循环、净化泥浆,防止泥浆颗粒进入电缆控制头内卡死电缆。1.3 放射性测井作业安全要求1.3.1 装有放射源的仪器在井下遇卡时,测井队应立即告知钻井队,并尽快向钻井队提供放射源的情况及仪器示意图,共同研究解卡措施。1.3.2 打捞落井放射源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源盒,并进行放射性污染监测;如发现破损,出现污染,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停止打捞。1.3.3 如确实无力继续打捞,应由钻井队(甲方)通报井场所在地的环保部门,提供包括井的位置、放射源落井日期、落入深度、放射性源的种类、性质、强

14、度等内容的文件备案。1.3.4 带有放射源仪器掉在生产层以下,宜打水泥塞将放射源封住,对上部油气层仍可进行正常生产作业。1.3.5 带有放射源仪器掉在生产层处,可用水泥将仪器封住,在原井眼打斜井,新、旧井筒在生产层处的距离应不小于10m。1.4 测井事故处理1.4.1 当测井作业出现施工事故后,测井队应立即与钻井队取得联系,通报事故情况,双方共同参与制定和确认事故处理方案。1.4.2 对于需要钻井队配合处理事故的,钻井队安全负责人和当班司钻应当了解事故处理方案,清楚事故处理措施步骤,以及应急方案,协助完成事故处理。1.4.3 测井事故事故处理常用方法1.4.3.1 电缆穿芯打捞方法电缆穿心打捞

15、方法适用于在井下电缆无破损,无打结的情况下对井下仪器和电缆进行解卡打捞。其打捞方法是在地面切开下井电缆,把电缆穿入打捞筒和钻杆水眼,下放打捞筒和钻杆,直至遇到井内落物为止。在裸眼井里,如果被打捞的仪器带有放射源,必须采用此种方法。具体按SY/T 5361-1995测井电缆穿芯打捞操作规程执行。1.4.3.2 旁通式打捞方法旁通式打捞方法适用于在浅井,或者在井眼足够大(一般318mm(12.5)以上井眼)的井,不应打捞带有放射性源的仪器或遇卡电缆。其方法是在地面把电缆穿入专用的打捞筒,将打捞筒与钻杆联接好,然后随着外面的电缆一起下放打捞筒,直至遇到打捞物为止。具体按SY/T5248-91钻具井下落物打捞方法和SY/T5409-91井下钻具打捞作业规程的有关要求执行。1.4.3.3 打捞矛打捞电缆方法如果电缆被拉断在井里,则根据井眼大小,制作打捞矛,用打捞矛打捞电缆。如果电缆从弱点拉断,应首先用短电极和小磁定位器测出仪器的准确深度,再采取打捞措施。具体按SY/T5248-91钻具井下落物打捞方法和SY/T5409-91井下钻具打捞作业规程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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