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违规现象操作实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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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三板挂牌公司违规现象操作实务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对挂牌公司的基本要求,任何挂牌公司不要试图挑战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底线。对于挂牌存在的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违反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将依法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对于制度,不少企业还在不断熟悉的过程中,上海证券报金融资为此对新三板挂牌公司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归类,大致分为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相关事项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未与时履行备案手续、股东大会程序违规。一、信息披露违规、关联方事宜披露不完整。蓝天环保。蓝天环保总经理潘忠为公司控股股

2、东,在蓝天环保申请挂牌时,同时担任金大地新能源(天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大地”)总裁,由于未如实提供个人兼职信息,导致金大地未被认定为蓝天环保关联方,且挂牌后蓝天环保与金大地发生委托采购、资金借款事宜,上述交易没有经过公司内部有效决策程序,且未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被司法机构要求协助调查信息未与时披露。泰谷生物。泰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于年月被检察机关要求协助调查,年月日曹典军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行贿罪被检察机关采取逮捕强制措施。自上述事件发生至年月日期间,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未信息披露。泰谷生物。

3、泰谷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或总经理曹典军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自资金占用行为发生至年月日期间,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按照规定披露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如中试电力等家公司,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年半年度报告。聚利科技等家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年半年度报告。可来博等家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披露年年度报告。、未与时披露公司涉与的诉讼纠纷。如中试电力未与时披露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票据追索权纠纷。、未披露年度股东大会情况。如可来博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未进行信息披露。、年报披露使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可来博年年报披露使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

4、审计报告。、年报信息披露不完整。如中试电力。在年年报披露期间,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遗漏审计报告正文和附注,遗漏董监高与核心员工情况,遗漏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遗漏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大部分内容,定期报告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巨灵信息等家挂牌公司年年报遗漏财务报表附注,定期报告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季度报告。如挂牌公司一季报应在当年月日前披露完毕。年月,大树智能、中润油和盖特佳等家公司披露了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二、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如湖南泰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典军于年月向公司借款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三、相关事项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5、如蓝天环保与关联方发生委托采购、资金借款事宜,上述交易没有经过公司内部有效决策程序。中试电力年度向两名非关联方个人提供借款事项程序未履行审议程序;年月,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四、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如七色珠光和贵州森瑞家挂牌公司在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股票发行备案材料前就使用了募集资金。五、未与时履行备案手续如中试电力年月日公告了股票发行方案,年月日完成验资,而后逾期近半年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备案材料。六、股东大会程序违规如中试电力审议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通知时间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满十五日,违反了全国

6、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与该公司章程。七、新三板挂牌公司“中试电力”违规案例湖北中试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试电力”,证券代码)因存在股票发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多项违规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根据业务规则,对该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操立军实施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案例分析:(一)、违规事实经查实,中试电力存在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以下五项:、股票发行完毕后逾期备案。中试电力年月日公告了股票发行方案,年月日完成验资,而后逾期近半年向全国股转系统提交备案材料,违反了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

7、、中试电力审议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通知时间距股东大会召开日不满十五日,违反了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与该公司章程。、违规向非关联方个人提供借款。年度中试电力向两名非关联方个人提供借款事项程序未履行审议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三款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违规贷款。年月,中试电力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发生时与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中试电力未与时披露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票据追索权纠纷,违反了

8、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二)、案例警示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对挂牌公司的基本要求,任何挂牌公司不要试图挑战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底线。对于挂牌存在的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违反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将依法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中国证监会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责令公开说明、出具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立案调查或者移送司法机关。希望各挂牌公司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切实履行应

9、尽义务,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八、新三板挂牌公司“可来博”违规案例年,北京中科可来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可来博”,证券代码)因披露的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存在多项违规情形,为严肃市场纪律,督促和警示市场主体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业务规则,对该公司与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与时任财务总监实施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同时,对相关人员与中介机构采取 了相应的监管措施。案例分析:(一)、违规事实、经查实,可来博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未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10、露细则(试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年月日发布的临时公告未加盖董事会公章,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审计报告为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初稿,欠缺注册会计师签字、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且落款日期与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版本不一致。因此,可来博年年报披露使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经查实,可来博的主办券商东方花旗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东方花旗作为可来搏的主办券商未对可来博披露临时公告的董事会

11、公章进行核查;.东方花旗在可来博未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信息披露,对于该行为未与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或发布风险警示公告;作为可来博的主办券商,东方花旗未能尽职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未能督导可来博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违反了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第条和信息披露细则第十条的规定。、经查实,为可来博出具审计报告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对于可来博年报中使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中审亚太在明知的情况下,一方面可以采取与主办券商或全国股转公司与时沟通的积极措施,另一方面也可以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但其在年报披露

12、结束超过两个多月后才向全国股转公司进行举报,没有做到勤勉尽责和诚实守信,违反了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第条的规定。(二)、监管措施鉴于以上违规事实,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以下决定:对可来博与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一并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措施;对可来博其他名董事、监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可来博的主办券商东方花旗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对为可来博出具审计报告的中审亚太会计师实务所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三)、案例警示挂牌公司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与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与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信息披

13、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主办券商应当指导和督促所推荐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其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发现拟披露的信息或已披露信息存在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或者发现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主办券商应当要求挂牌公司进行更正或补充。挂牌公司拒不更正或补充的,主办券商应当在两个转让日内发布风险揭示公告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在全国股转系统从事相关业务,应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行业规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并对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全国股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实施自律监管措施和

14、纪律处分;违反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将依法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中国证监会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规定,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责令公开说明、出具警示函、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立案调查或者移送司法机关。九、新三板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最新统计显示,年全国股转公司共对家挂牌公司、名挂牌公司董监高、个投资者账户(次)、家主办券商 (次)、家做市商、家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累计次;对家挂牌公司、名挂牌公司董监高实施了纪律处分;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家公司实施摘牌。与时向证监会移

15、交涉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大股东违规减持等涉嫌违法违规的案件件。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将以强有力的市场监管护航新三板 ,力争做到有异动必有反应、有违规必有查处。全国股转公司是在日发布“年度盘点”中做出上述统计的。全国股转公司在盘点中指出,年以来,全国股转公司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将一批涉嫌违法的案件移交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威慑力的同时,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一是发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机制的合力,强化与证监会相关部门、派出机构的信息共享和监管配合联动,建立与证监会稽查局案件移送的

16、工作机制,提高监管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和技术支持等基础性工作,以大数据监管为切入点,不断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与时发现、与时跟踪、与时处理能力。三是建立常态化、市场化退出机制,强化市场风险控制能力。全国股转公司强调,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态度坚决、明确,即坚持“零容忍”,一旦发现,坚决处理、绝不手软。力争做到有异动必有反应、有违规必有查处。十、家新三板企业因违规等行为被采取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司披露,在年年报披露期间,中试电力年报遗漏审计报告正文和附注,遗漏董监高与核心员工情况,遗漏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遗漏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大部分内容,定期报告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17、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中试电力采取出具警示函、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对中试电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操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主办券商齐鲁证券在中试电力披露年年报的同时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并对中试电力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督导,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因此暂不对其采取监管措施。同时,巨灵信息、中科股份、三合盛等家挂牌公司年年报遗漏财务报表附注,定期报告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海通证券()等家主办券商未能在年报事前审查过程中与时发现上述重大遗漏,未能尽职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上述

18、家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年年报中的重大遗漏负有重要责任。鉴于以上违规情况,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巨灵信息等家挂牌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证券等家主办券商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监管措施;对家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截至月日,这家挂牌公司均已对年年报进行更正披露。在一季报披露方面,大树智能、中润油和盖特佳等家公司披露了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违反了挂牌公司一季报应在当年月日前披露完毕的相关规定。华泰证券()、西部证券()和申万宏源()分别作为大树智能、中润油和盖特佳的主办券商,未能督导挂牌公司与时披露定期报告,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全国股转公司决

19、定,对大树智能、中润油和盖特佳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对华泰证券、西部证券和申万宏源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在股票发行方面,华盛控股、中瀛鑫和万通新材等家公司作为股东人数超人的挂牌公司,在股票发行过程中未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便履行了认购程序,违反了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长江证券()、东北证券()和西南证券()分别作为华盛控股、中瀛鑫和万通新材的主办券商,未能督导挂牌公司依法履行股票发行核准程序,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华盛控股、中瀛鑫和万通新材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长江证券、东北证券和西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另外,七色珠光和

20、森瑞新材家挂牌公司在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股票发行备案材料前就使用了募集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的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七色珠光和森瑞新材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两家公司的主办券商招商证券()在事前已将股票发行相关业务流程告知挂牌公司,并在发现公司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后与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勤勉尽责地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因此暂不对其采取监管措施。十一、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影响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必须符合“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的条件,要求“公司最近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由于企业规模小、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等原因,中小企

21、业容易出现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尤其是税务问题,导致不符合准入条件,从而影响挂牌进程。笔者通过对以挂牌企业公开信息的梳理,归纳出“新三板”企业在挂牌前后容易出现税务瑕疵的三个方面问题,以期为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解决涉水违法违规问题提供参考。(一)、未与时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导致行政处罚案例:威控科技(股票代码:,挂牌日期:年月日)在其年月日公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年月日,因公司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未与时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罚款元。”分析:在该案例中,由于违规处罚金额不大,且当地税务部门出局了依法纳税的证明,故公司律师与主办券商一致

22、认为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罚款数额较低,且未对公司或他人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非重大行政处罚情形,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对该公司挂牌无影响。(二)、未与时办理税务注册登记导致行政处罚案例:维珍创意(股票代码:,挂牌日期:年月日)在其年月日公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公司于年月日被海淀区国税局第七税务所因微机室办理国税登记给予元的行政处罚,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北京中关村西区登记注册时,北京中关村西区管委会审批的经营范围只有地税业务,而无国税业务,公司税务办理人员误以为无须办理国税登记而未与时办理。公司已与时缴纳罚款,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加强日常管理。

23、”分析:同上例一样,由于违规处罚金额不大,故公司律师与主办券商一致认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该行政处罚事项对挂牌无影响。(三)、“疑似补税”无行政处罚(案例名称详见附表)案例:由于“公司最近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新三板”挂牌的刚性准入条件,一次你,对已挂牌公司而言,凡能够披露的行政处罚,一定是“非重大”的,而且前述两个案例中的问题均属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的“低级错误”。但是,通过对已挂牌企业所披露财务信息中涉税相关数据的分析,也能发现很多企业出现了“难度系数较大、较复杂的疑似补税”信息,而且金额巨大,如:大方软件(股票代码:),其年度,收入、所得税、净利润水平均相差不大,但年度现

24、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却比年度高出;沄辉科技(股票代码),年度收入明显低于年度,但支付的各项税费却是年度的倍。(不再一一例举,仅遴选个意思案例,相关数据请详见附表)。分析:在工作中,笔者经常遇到拟挂牌“新三板”企业咨询“补税”问题,包括:补税的法律风险、补税是否属重大违法行为、补税对挂牌时间的影响等。在此,结合相关法规与职业经验,笔者针对拟挂牌“新三板”企业常见的三方面补税问题分析如下。.补税的法律风险问题有企业曾经咨询:“如果要补缴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金额较大,补税原因是以前年度内外两套账形成的,是否会严重到判刑?”对于该问题,笔者认为,只要企业不属于五年内因逃税而接受第二次行政处罚的

25、,基本不会有刑事责任。依据是:年月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只要企业属于五年内初犯,且补缴税款、滞纳金与罚款的,不予追

26、究刑事责任。在实务中,目前多地的税收稽查办法规定,对于企业自查发现的补缴,秩序缴纳税款与滞纳金即可,无需罚款,更无须移交司法机关。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补缴税款较大,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并且在接受不税后,有可能仍提示税务稽查部门的关注,从而引发新的稽查风险。.补税是否属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关于重大违法违规的定义,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浮漂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规定:“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指,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但处罚机关依法认定不属于的除外;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的行为,除主办券商和律

27、师能依法合理说明或处罚机关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外,都视为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由于行政处罚法与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关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定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不是一个通用的法律概念,所以实务中,律师为了免责,一般情况下,如企业存在行政处罚,律师均需要处罚机关出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的证明。不过,由于当地政府对企业上市或挂牌的高度重视,而且企业上市后也有利于提高对税法的遵从度,有利于未来税源的管理,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基本都会出此证明。因此,对于该问题,笔者认为,一般情况下,补税不会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但是,如果补税额太大,而且没有合理的理由,即便税务机关出具了合法纳税或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28、的证明,也将加大证监会的审核通过难度,因为若补税金额太大(此处的补税额一般为超过相关期间应交税金的以上),则直接表明了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太低或与财报相关的内控太差,甚至间接显示了公司治理不完善、管理层诚信存在问题等。.补税对挂牌时间的影响补税对挂牌时间的影响,需要综合考虑补税金额的大小、补税的原因与性质(是当地税务局按自身任务收税,还是企业的重大会计差错或是故意舞弊)等。从附表的疑似补税收据来看,通常企业需经过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后,才能提交挂牌申请。在实务中,有的补税后运行个会计年度就可以提交了,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即便是补税当年,也可以正式提交申请报材料,并在当年通过证监会审核而成功挂牌。综上

29、,对于补税问题,笔者建议:企业如需补缴税款,无论其原因如何、金额大小,企业均需与时与早做好准备,如聘请税务专家进行分析测算、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交流、主动重新申报以前年度税款、请相关中介机构发表专业意见、请股东做出相关承诺、请券商辅导如何技术性地披露相关信息等。这样处理,一则可以免除更严重的法律与经济责任,二则可以与早解决,也能实现“以时间换空间”,确保更早、更安全地挂牌。十二、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反馈意见重点问题:“公司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因少缴税款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请律师对该等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表明确意见,并详细说明依据。”回复意见:如法律意见书“十六、

30、公司的税务和政府补贴”所述, 年 月 日,湖南省衡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向金化有限出具了编号为衡地税稽罚告() 号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湖南省衡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金化有限因 年度少申报缴纳印花税 元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处以少缴税款 倍的罚款计 元的处罚决定。金化有限在上述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后与时依据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告知内容补缴了所欠税款并缴纳了滞纳金与罚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第四条的规定:“四、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

31、违章性质,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下:“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经本所比对湖南省衡阳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金化有限的具体处罚金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处罚适用标准,公司上述处罚适用的是前述法律条文所确定的处罚中的最低处罚标准;同时,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未因上述涉税违法行为被主管税务机关撤销汇缴许可证,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

32、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公司上述涉税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综上,本所认为,公司上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性质较轻,且公司与时补缴所欠税款并缴纳罚款与滞纳金,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十三、公司受税务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律师就公司受到的年月日“稽五国税罚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年月日“稽五国税罚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处罚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合理说明。(反馈意见重点问题第个问题)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均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理由如下:年月,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就有限公司取得深圳森淼贸易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

33、抵扣税款事项进行罚款并加收滞纳金,经调查增值税发票取得的时间,该事项发生时间在年月,不属于公司“两年与一期”申报期内事项,属于税务追征税款并处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按照处罚时税务机关执行的鄂地税规【号文湖北省地方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试行)与其附件湖北省

34、地方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第五大类税款征收类第项分类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按以下标准处理:情节较轻的,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罚款。”因税务机关对于有限公司的罚款为应缴税款的,系按情节较轻的标准进行的处罚,因此,有限公司的以上偷税行为均属于湖北省地方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试行)与其附件湖北省地方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有限公司的上述事项系因报税人员粗心大意、对相关纳税法规了解不透彻所致,并非故意所为。根据公司的说明,公司现已对发票、税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并对公司财务人员加强了管理,进行了税务方

35、面的知识培训。.公司在申报期内已补缴有关的税款、罚款与加收的滞纳金,上述事项未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的管辖国税局武汉市洪山区国税局与处罚机关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出具书面证明确认“武汉万德智新受到的年月日“稽五国税罚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年月日“稽五国税罚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处罚行为为一般违规行为”,并经武汉市洪山区国税局确认“公司自成立至今,正常经营,依法缴纳有关税款”。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属于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负责武汉市洪山区、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税务稽查工作,武汉市洪山区国家税务局负责洪山区的税务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武汉市国家

36、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与武汉市洪山区国家税务局均属于洪山区的税务主管机关,两主管机关均有权就武汉万德智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两次违规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出具证明。公司的上述处罚事项对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符合挂牌申请条件。十四、证监会首次对宗涉新三板违法违规案件履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近期,我会对新三板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首批宗案件调查审理完毕,已经进入告知程序。宗案件中,包括宗大股东违法减持案,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宗操纵股票案。此次告知的大股东违法减持案是证监会处理的第一起新三板违规减持案件。柳某与其妻子汪某为挂牌公司“奥美格”的实际控

37、制人。年月至月期间,柳某、汪某在减持“奥美格”股份过程中,多次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在触发披露义务时未停止卖出股份。两人违法减持股,违法减持金额元。我会拟决定,责令柳某、汪某改正,给予警告,对柳某、汪某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行为分别处以万元罚款,对柳某、汪某限制期限内减持股票的行为,分别处以万元和万元罚款。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反映了部分新三板挂牌公司监管要求执行缺位,财务管理失范等问题。其中,某农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年年报、年半年报中利润总额分别多计元、元;该农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存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年年报利润总额多计元;该农装公司未充分披露其与某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

38、业务的相关信息;上述问题导致该农装公司年年报、年半年报、年报中存在虚假陈述。我会拟决定,责令该农装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对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对名责任人员处以万元至万元不等的罚款。另一案中,某科技公司年年报中存在虚假陈述,包括少计收入万元,少计利润万元,主要客户披露不真实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我会拟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万元罚款。对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万元和万元罚款。宗操纵股票案件中,当事人均滥用交易规则,采取多种操纵方法进行密集频繁操纵,造成相关股票价格剧烈波动。其中,陈某通过个账户,利用持股优势、信息优势,以多日连续大量买卖、短时间内连续主

39、动买入的方式操纵“国贸酝领”股票价格,获利元。我会拟决定,责令陈某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个交易日内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元,并处以元罚款。冼某利用个账户,通过实际控制账户间的相互买卖、异常价格申报等方式影响“华恒生物”等支新三板股票,造成相关股票价格大幅波动,最高较前个交易日收盘价偏离幅度达到。冼某通过操纵股票价格,获利元。我会拟决定,没收冼某违法所得元,并处以元罚款。薛某利用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通过连续申报、以高于做市商报价的价格大笔申报等方式拉抬、维持“中海阳”股价,获利万元。我会拟决定,没收薛某违法所得万元,并处以万元罚款。此外,薛某作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40、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净卖出公司股票万股,规避损失万元。我会拟决定,没收薛某违法所得万元,并处以万元罚款。新三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会监管的重要领域,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实施有效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新三板市场的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应当比照证券法关于市场主体法律责任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上述宗新三板违法违规案件,我会采取了与主板市场统一的执法标准,对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各类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形成对新三板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切实维护新三板市场正常秩序与投资者合法权益,为更

41、好发挥其服务创新、成长、小微型企业的功能保驾护航。十五、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如果违规会怎样?信息披露一直是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在日常运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或“新三板”)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也有着严格的要求。本文将通过对股转系统公布的违规案例进行梳理,发现各类主体易发生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为挂牌公司、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规范自身行为,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提供参考。(一)、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定与监管措施股转系统规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4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年报格式”)。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违规进行信息披露的主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公司”)可以对监管对象采取自律监管措施,除自律监管措施外,对于监管对象严重违反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与其他相关业务规定的,股转系统公司视情节轻重,可给予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业务规则规定,纪律处分措施包括: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认定其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暂停、直至终止其从事相关

43、业务(主办券商);被采取纪律处分措施的主体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从业诚信档案数据库。自律监管措施包括:要求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和披露要求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暂不受理相关文件(主办券商、证券服务机构或其相关人员)暂停解除股票限售(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限制证券账户交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自律监管措施。(二)、股转系统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股转系统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年以来,股转系统公司已经对可来博()、中试电力()和泰谷生物()家挂牌公司与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

44、分。此外,年月日,股转系统发布了自律监管措施信息表,公布了自年月股转系统扩容以来家挂牌公司与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多家中介机构(其中主办券商约家,会计师事务所家)的违规行为与股转系统对此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而信息披露违规占违规行为的绝大多数。股转系统公司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明了其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严肃处理的态度,对挂牌公司与相关主体严格按规定履行各自义务敲响了警钟。(三)、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和处理措施的分析、公司与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处理措施从股转系统公告的信息看,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主要分为三类,即“披露信息遗漏或瑕疵”、“未与时信息披露”、和“未履行核准程序前披露信息”

45、。、披露信息遗漏或瑕疵此类问题在年报披露上尤为突出,具体又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年报遗漏审计报告正文或附注。二是未按规定更正年报信息或年报信息与审计报告不一致。除年报遗漏相关信息外,还有挂牌公司存在关联方、关联交易等事项遗漏的情况。比如蓝天环保()因关联方披露不完整、关联交易未经内部决策程序且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披露被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其总经理因兼职信息披露不完整,应对公司关联方披露不完整、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按关联方事宜决策与披露承担主要责任,被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未与时信息披露未与时信息披露主要体现在公司出现相关重大事项时未披露或滞后披露。、未履行核准程序前披露信息华

46、盛控股()、万通新材()和中瀛鑫()家公司股东人数均超过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便违规披露认购公告进行认购,被约见谈话。从股转系统公布的情况看,挂牌公司往往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或三种违规行为,违规行为呈现多样化,比如中试电力()因屡次出现各类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其股票被股转系统进行了特别处理()后,还面临摘牌风险。股转系统公司在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处以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同时,也根据相关责任人的不同违规行为给予约见谈话、出具警示函,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往往伴随着中介机构的违规,具体如下:、主办券商的违规行为股转系统公布的违规主办

47、券商约家,违规行为主要为未能督导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能尽责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先审查。股转系统公司根据券商不同违规行为采取了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和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齐鲁证券(凯英信业()、三信股份()和中试电力()家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山西证券(泰谷生物()、三合盛()家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和海通证券(扬开电力()、金科环保()家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因屡次违反相关规定,未尽到主办券商职责,被股转系统公司采取了多项自律监管措施。、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在公告中,中审国际(凯英信业()的年审会所)和中审亚太(可来博()的年审会所)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尽到勤勉尽责、诚实信用义务

48、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四)、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在履行披露义务时的注意事项虽然所有信息披露义务主体都负有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责任,但不同类型的主体在履行披露义务中容易发生的违规行为则不尽相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的信息披露义务主体应根据股转系统规则要求,结合自身特点,注意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挂牌公司的注意事项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其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根本依据。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注意做到真实、全面、与时、充分。应当注意以下方面:、公司应对信息披露细则规定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进行充分了解,不遗漏、错报应披露的重要信息。、在公布信息披露文件前进行仔细核对,以避免遗漏重要的文件附件。、在进行信息披露前,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股转系统的要求确定该披露行为是否需要经过监管部门的核准。、注意信息披露的时间。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的与时性,对所涉与的重大事件最先触与下列任一时点后与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该事件难以保密;该事件已经泄露或者或者市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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