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汇编手册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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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制度汇编手册人事处二一六年一月制学院人事处二0一二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关于希望学院2一 学校简介2二 办学宗旨、理念3第二章 考勤管理5一 假勤管理制度(试行)5二 指纹考勤管理制度(试行)10三 出差管理制度(试行)12四 值班加班管理办法(试行)14第三章 薪酬绩效管理18一 教师薪酬管理制度18二 教师核心专业补贴(试行)21三 行政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试行)23四 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试行)25五 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试行)29第四章 员工关系管理30一 招聘入职管理制度(试行)30二 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38三 任职及调职管理制度(试行)45四 退休返聘管理办法(试行)50五

2、 离职管理制度(试行)53第五章 培训管理57一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试行)57二 员工提升学历(位)管理办法(试行)60第六章 职称管理63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63二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70三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及考核管理办法(试行)72第七章 人事档案管理74一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试行)74第八章 公寓管理79一 教师公寓管理办法(试行)79二 兼职教师公寓管理办法(试行)81第九章 保密管理82第十章 附件82说明:若本手册部分内容与学院已正式发文制度不符,一切以已发文制度为准!第一章 关于希望学院一 学校简介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是经教育

3、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由百年名校西南交通大学申办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西南交通大学是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和设有研究生院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 学院凭借西南交通大学百年名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开办本科教育,底蕴深厚、潜力巨大。学院秉承西南交通大学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优良传统,弘扬“明德励志,务实创新,竢实扬华,自强不息”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办学理念,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建设师资队伍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院充分利用西南交通大学百年名校的师资优势和学科专业优势,依托西南交通大学国家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创办土木工程、交通运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会计学、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人力资源管理等大类特色专业,按照“基础好、知识新、能力强、上手快、素质高”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完善教学计划,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实验室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与希望集团等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注重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切实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院积极开展国际教育合作, 为报读我院学生提供方便的出国留学途径,并已纳入西南交通大学与加拿大、美国等国家(1+2+1、2+2)国际联合培养体系,努力为国家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学院目前分为成都、南充两个校区

5、。成都校区坐落于素有“金玉满堂”、“天府花园水城”之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市金堂县,与成都文理学院、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民办天一学院为邻。金堂县处于成渝经济圈、成德绵经济带的主轴线上,成都半小时经济圈内,交通方便快捷。南充校区位于三国文化名城、著名的“丝绸之都”四川省南充市。与西华师范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川北医学院等普通本科大学为邻。南充市是四川省东北部特大中心城市,是川东北的政治、教育、文化及信息中心。南充处于川东北水、陆、空立体交通枢纽,是全国少数建设有绕城高速公路的二级城市,南充与成都、重庆已构成两小时“黄金三角经济区”,交通十分便利。条件优越。成都校区占地800余亩,一期占地507亩

6、,已完成建筑面积296000平方米。南充校区占地面积540余亩,已经完成建筑面积155781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茂林修竹、鸟语花香,具有良好的教学及生活条件,是广大有志青年理想的学习园地。学院建设有现代化多媒体教室,建有物理、工程测量、工程力学、电工电子、计算机、经济管理、建筑材料等实验室和计算机中心。教学仪器设施完善,设备先进,图书馆有藏书三十多万册,各类杂志数百种,建成高速校园网络系统,信息点延伸到每个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极大地丰富了学院的教学和科研资源,学院各类体育设施、设备完善,建有标准塑胶跑道田径场等运动设施。二 办学宗旨、理念学校办学宗旨是:全面贯彻教育方

7、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实现“教育目标的最终是创新”的理念,使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学校教育工作思路是:以科学教育特色牵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把培养科学方法作为各学科教学的主线,以此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像科学家工作那样学习”是我校的办学理念,也是学校办学特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倡导教师像科学家工作那样教学,倡导学生像科学家工作那样学习。引导学生:像发明家那样探究,像文学家那样创作,像艺术家那样抒情,像运动员那样锻炼。各学科教学以培养科学探究方法为教学目标。培养初步具备探究精神,学习能力、动手实践能力较强的学生。科学地管,科学地教,科学地学,构建了科学教育特色。

8、总体目标是:建立“激励互动”的管理,“学会生活”的德育,“学会学习”的教学,教科研型的教管,“学会锻炼”的体卫,“学会抒情”的美育,“强化教育”的后勤等模式。办学思路和学校特色的讨论使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明确了方向。我们认为:学校培养学生像科学家工作那样学习的办学特色与课程改革的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相吻合。我们将努力探索“探究体验,明理正行”,“勤思乐练,心灵手巧”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西南交大希望学院机构设置第二章 考勤管理一 假勤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的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为员工日常考核与工资核算提供依据。为规范学院的考勤与休假管理,根据国家

9、法规,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范围与方式(一)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按法定或学院规定的工作日考勤。(二)专兼职教师按下列应到时间考勤:课表规定的授课时间;学院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院、系及处室等安排的工作、会议和集体活动等时间。(三)院领导、系部主任、教学管理人员、学生辅导员、保卫队员及派遣到学院工作的工勤人员按照特殊工时制并参照本制度执行。第三条 职责(一)人事处负责全院考勤与休假管理。(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与休假管理。第四条 考勤管理(一)考勤主要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丧假、旷工、迟到及早退、出差等。(二)教职员

10、工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按时上下班,实行考勤签到制,不得相互代签;有事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三)考勤计算办法。坐班人员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计发工资与津贴;专兼职教师按月完成基本工作量,计发工资与津贴(含每周基本课时和学院、系部安排的工作、会议等时间)。(四)教职员工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并获批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者,应先电话或口头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休假,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五)各部门逐月做好缺勤情况统计工作,每月25日前将部门领导审核签章的考勤汇总表及有关请假、出差的证明材料,报送人事处备案。第五条 法定节假日

11、员工依照国家政策法规享有下列法定节假日,如有调整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法定假时间法定假时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3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妇女节、青年节、少数民族节日等其他节假日。按国家及学院的有关规定休假。以上节假日如在寒暑假中不累加顺延。第六条 年休假(一)在学院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有带薪年休假。(二)员工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2、,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四)根据学院的教学特点,员工年休假原则上由学院统筹安排在寒暑假期内休假,不得在未到暑假的教学周内提前休年休假。第七条 病假(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需诊断、治疗或休息时,可申请病假。(二)病假不包括因美容、整形外科手术、酗酒、打架斗殴及违法、恶劣行为等原因造成的病假,此类情况按事假处理。(三)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

13、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学院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如下:疾病类别实际工作年限本学院工作年限病假工资医疗期(自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疾病10年以下5年以下按基础工资的80发放1个月(按6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5年以上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10年以上5年以下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按15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20年以上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特殊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不能痊愈的,经学

14、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医疗期,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四)员工因工负伤经核准后享受有薪工伤假,具体薪资发放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五)员工医疗期间的月工资收入低于教学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八条 事假(一)因办理私人事务必须占用工作时间的为事假。(二)事假无薪,扣除事假当日工资。(三)试用期员工非特殊情况不准请事假。第九条 婚假(一)符合国家婚姻法且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可享有5天婚假;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按照国家现有标准执行)。(二)员工婚假应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的1年内一次性休完,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建议员工休婚假尽量在寒暑假期

15、间。第十条 产假、陪产假、哺乳假(一)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员工,可享有98天产假。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产假时间由申请人自预产期30天内提出申请,一次性休完,假期不顺延。 (二)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给予男方陪产假15天。(三)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一天给予1个小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1个小时。未休不补,亦不可累计。(四)计划生育假:妊娠3个月以下(包含三个月),给予15天假期;妊娠3个月(含)以上,4个月(不含)以下,给予30天假期;4个月(含)以上,7个月(不含)以下者,给予42天

16、假期;妊娠7个月(含)以上,按正常产假对待。节假日不顺延,一次休完,不予补休。第十一条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限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丧假5天;员工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去世,可申请丧假3天。学院可根据员工路途远近,由分管院领导决定酌情给予路程假,一般不超过3天。第十二条 旷工(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任课教师未经批准私自调代课的(私自调代课双方均计)。2、无特殊原因未办续假手续,或续假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上课的;3、不经请假无故缺席学院组织的教职工大会和相关会议的;4、忘记考勤打卡且未签卡的;5、教职工调整工作岗位逾期不到岗的;6、辞职手续

17、未办而又未到学院上班的;7、已查明请假理由确系伪造、欺骗的;8、其他经学院与工会共同认定的情形。(二)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不享受当月其他任何津贴;每月旷工累计1天、每年旷工累计3天以上者扣除相应工资并视为严重违反学院劳动纪律立即辞退。第十三条 迟到、早退(一)教职工在学院规定的上班时间后或教师在上课铃后到岗的,视为迟到;(二)教职工在学院规定的下班时间前因私离岗或教师无特殊原因(如地震等)擅自提前下课的,视为早退。(三)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的,作警告1次处理(警告2次视为迟到/早退1次);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作迟到/早退1次处理;超过30分钟1个小时内作迟

18、到/早退2次处理,超过1小时4小时以内作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一天内)作旷工一天处理。(四)教职工月累计迟到/早退达5次(含)以内者,由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警告(专任教师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及以上者 ,扣发当月绩效奖金的十分之一 ;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年旷工2天(含以内)者 ,取消其参与年终评优资格。(五)遇到恶劣天气、地震、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经院领导批准酌情处理。第十四条 婚假、产假、丧假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的,假期不顺延。第十五条 审批权限休假以半天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填写休假审批单(附件1),并按审批权限报批。休假类别假期审批权限备

19、注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人事处年休假见第六条规定审查备案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无年休假。事假3天审查备案3天6天审查备案6天审查备案病假3天审查备案病假大于1天须提前1天提供证明材料请假。3天6天审查备案6天审查备案婚假见第九条规定审查备案提前7天凭结婚证休婚假建议在寒暑假期间。一次性休完。产假、陪产假见第十条规定审查备案提供准生证明,提前3天申请。一次性休完。丧假见第十一条规定审查备案领导同意后的超假按事假处理。第十六条 出差管理员工因公出差详见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出差管理制度规定,因公出差视为正常出勤。第十七条 销假管理员工休假完成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进入正常考勤状态,

20、否则视同旷工。二 指纹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日常考勤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学院范围内实行指纹考勤管理,特拟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行政人员(院领导、系部主任、专任教师、学工组长、学生辅导员、保卫队员暂不实行)第三条 监管部门人事处是学院考勤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办法的拟定、考勤纪律的督查、考勤结果的统计与复核等。第四条 考勤方式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制度,人事处根据打卡记录确定员工是否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第五条 工作时间规定学院行政人员原则上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周工作五天(周一至周四8小时,周五6小时)

21、。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学院正常作息时间为: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周五16点)。第六条 打卡规定工作日内,学院员工每天须打卡三次,上午上班、下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为便于汇总考勤记录,每周五下午下班打卡时间暂定为下午16:00。考勤记录由人事处每月20日统计完后3个工作日内报分管人事副院长审批。未打卡者,应于24小时内填写签卡单并说明理由,由其直属上级或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第七条 签卡1、签卡是员工忘记打卡后的一种补救措施。2、员工须于未打卡后24小时内完成签卡手续,并将签卡单交人事处,过24小时后不能补签卡,并按旷工处理。3、请假、出差、临时因公外出等由须本

22、人填写假勤审批单、出差审批表、临时因公外出审批单为准,其他人不得代替签卡。4、每月签卡次数原则上不超过4次。第八条 旷工1、以下情况视为旷工(1)、未进行书面的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2)、假期届满未申请续假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未到岗的; (3)、未请假以及请假未获批准而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无故不参加学院或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的; (4)、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的; (5)、忘记打卡且未填签卡单的;(6)、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2、旷工处罚(1)、每月旷工累计1天,学院将给予警告处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连续旷工2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者,并取消当年评优

23、资格;(3)、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七天者,属严重违反学院劳动纪律,按解除劳动关系处理;(4)、每旷工一日,计事假 3 日,扣除3天工资。第九条 迟到/早退处罚条例1、月迟到/早退一次者,给予警告,并由部门负责人做批评教育处理;月迟到2次及以上者,每次按照迟到/早退1元/分钟的标准进行处罚;2、单次迟到/早退30分钟(含)以上1小时(含)以下,视为旷工0.25天;3、单次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以上4小时(含)以下,视为旷工0.5天;4、单次迟到/早退超过4个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第十条 员工请假、出差请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假勤管理制度,必须由本人填写假勤审批单、出差审批表,

24、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上交人事处。第十一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而加班时,须提交加班审批单,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并报分管院领导批示同意后才能视为加班。如实登记加班时间,加班时间达到一定量时,可安排进行调休。第十二条 临时因公外出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未超过半天的,视为临时因公外出。员工临时因公外出需完成审批手续,填写临时因公外出审批单,一般员工临时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临时因公外出由院领导审批。第十三条 两地办公员工因学院两地办学,需要两地办公的员工,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如不能按时打上下班卡,一周之类填写签卡单并上交人事处。月底指纹考勤两校区汇总计算。第

25、十四条 其他1、个人全年出满勤者,年度考核时可结合工作实绩给予表扬。2、不能代为打卡,一经发现则严肃处理。3、学院内任何人员均有监督和举报作假的权利。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2015年4月3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学院人事处。三 出差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出差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各单位应本着真实、必要、节约、合理的原则支付各项差旅费用。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教育板块各所属院校。第三条 差旅费定义 (一)本制度所称差旅费是指员工受院级负责人派遣处理工作事务,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补贴、生活补贴补助等费用。 (二)市内(大成都区域)的派遣或例行公务活动不属于出

26、差行为,按市内公务费用处理原则标准执行,要求如下: 1、在市内办理公务发生的公交车费、轨道交通费、出租车费应凭真实车票据实报销; 2、自带车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3、乘坐出租车原则上不予报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可乘坐出租车,但事后在报销单上须注明原因:(1)办理紧急公务须尽快到达;(2)携带重要文件、财产或搬运沉重物资;(3)公司安排接送重要客户或相关人士。第四条 出差程序 (一)出差人员需提交出差申请表(见附件一),逐级上报至院校所属院校级负责人核定、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人员在返回单位后一周内根据财务报销(销账)OA和书面流程报销。第五条 标准及要求

27、(一)出差人员的出差费用,实行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的办法,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标准详见如下:行政级别行政岗位交通方式出差城市飞机火车汽车地级市、县省会城市北上广深住宿标准生活补助住宿标准生活补助住宿标准生活补助一级正职院长、校长、总监、总经理经济舱硬座(硬卧须报批)实报实销1406016080220100一级副职副校长、副院长、副总监、副总经理报 批二级正职部长、主任、处长120501406018080二级副职副部长、副主任、副处长三级正职科长、100401205014060三级副职副科长、四级职员、工人、专员、干事 (二)出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超出规定的标准部分原则上自理,特殊情况经院校负责人签字

28、同意后方可报销;(三)招生人员出差费用执行招生人员差旅费标准,不在本制度之列;(四)本人工资体系中享受生活补贴的出差人员,出差的生活补助中需扣除其本人工资体系中的相应生活津贴费用。第六条 其他规定(一)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应酬宴请,必须提前向院校负责人请示,经批准同意后才能实施;报销时需在发票背面注明原因、应酬单位、客人数、陪同人数,经部门领导核实、院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二)对外出开会或学习的员工,如培训费或会务费中未包含食宿,组织单位又未能统一安排食宿接待的,培训费或会务费据实报销,食宿费按集团标准报销;(三)对外出学习、考察的员工,如学习培训费中已包含食宿费用,或组织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接

29、待的,不再报销住宿费用、生活补贴;(四)其他人员如同上级职务或职称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其他人员可随同住宿,享受上级职务或职称相同的标准;(五)所有因公外出的发票必须是符合报销手续的正规税务发票,单位名称、时间、内容填写齐全。无正式发票,单据不清晰或涂改的一律不予报销;(六)出差人员在报销出差费用时,应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对违规者,一经查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罚款等处罚。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由希望教育产业集团行政人力部负责制定并解释,希望学院人事处转发,未尽事宜另行规定。四 值班加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总则规范学院值班、加班管理,确保校园稳定安全和各项工作的

30、顺利开展。学院提倡高效率的工作,教职员工应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值班、加班,学院参照国家、地方和学院的相关办法进行调休或支付加/值班工资。第二条 范围与分类(一)本办法适用于与学院已形成正式劳动关系的教职员工及实习教职工,因学院工作需要而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的劳动行为。临时性用工和专业承包项目用工不适用于本办法。(二)值班包括周末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寒暑假值班等。第三条 值班、加班的界定(一)值班学院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工作需要,提前安排或经申请通过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等非工作时间外安排

31、的工作。(二)加班1、因工作要求,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完成急需完成的任务而进行的工作。2、不视为加班的情形(1)学院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副科及以上管理人员除法定节假日外,其他加班行为原则上不视为加班。(2)教职工工作职责内的工作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自行安排在八小时之外的工作。(3)未按程序履行加班手续的。(4)因工作散慢、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续工作时间的。(5)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的各种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活动、会议、因公出差等。(6)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上班并已经安排了调休的。(7)属于专项经费包干项目的有关工作。(8)教师调课后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补课。第四条 值班、加班职

32、责(一)院领导带班全面负责学院的安全稳定,指挥各部门值班人员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重大或突发事件。特殊事件若超出处理权限的应及时知会院领导班子成员或上报到集团请示处理。(二)总值班学院总值班设在学院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可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轮留值班,寒暑假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值班。1、负责协调处理当日发生的各类问题,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并做好值班记录,交班前必须将值班情况向带班院领导汇报。2、协调保卫及相关部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师生投诉、举报及其他问题。3、检查各职能部门值班情况。4、重视放假期间校园稳定安全,督促做好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对影响学院安

33、全稳定、干扰学院正常工作的事件要严肃处理,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三)保卫处值班1、全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随时确保电话畅通、准确、及时地传达和执行上级通知。2、协助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值班和带班院领导报告。3、受理师生求助、投诉、举报及其他问题,对重要事件要做好处理记录。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四)各部门值班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图书馆、信息中心等部门应根据业务需要安排人员值班,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值班人员另行安排的,以学院通知为准。1、负责处理有关业务及学院紧急、临时性工作。2、接待处理学生、家长和校外单位的来电、来访。3、对本单位

34、安全防范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或报告各类安全隐患。4、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遇有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总值班或带班院领导报告。(五)加班1、申请加班并通过审批的或被安排加班的员工,应按照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守作息时间,提高效率,尽早完成工作任务。2、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对等的时间调休。第五条 审批权限(一)值班的审批1、学院值班。指学院办公室在节假日或寒暑假安排由学院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值班。学院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值班安排计划,统一安排值班人员、时间、地点及工作任务和要求,报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再提交院办公会核准后执行,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2、部门

35、值班。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安排的有关校园安全、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值班。在学院办公室没有统一安排的情况下,职能部门根据学院要求和工作需要提出值班安排计划,明确值班人员、时间、地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填写值班/加班审批单(附件1)报学院分管领导及人事分管院领导审批,在学院办公室及人事处备案。部门值班接受学院值班人员及人事处的检查和指导。(二)加班的审批 1、学院安排的加班。经学院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工作任务、加班时间、人数、完成时限。报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再提交院办公会核准后执行。加班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2、部门安排的加班,明确工作任务、加班时间、人数、完成时限,报人事处备

36、案做好调休记录。第六条 其他事项(一)严格值班、加班的审批与管理。为保证教职员工的休息时间,学院原则上精减不必要的值班,不提倡加班。各部门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工作,努力提高岗位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加班。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考虑加班,如遇特殊、紧急或上级安排限时完成的工作任务,确需安排加班的,要本着“节俭、奉献”的精神,经审批后安排。凡未经报批的值班、加班一律不予认可。(二)值班、加班安排经审批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确需更改和调整的,须按申请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批、报批手续不全或超过批准时限的,视为无效。 (三)值班、加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加班计划安排和工作纪律。值班加班人员应在学期内

37、安排调休完毕,不累计。后勤处、保卫处如学期内不能完成调休,应在年度内调休完毕,不累计。值班、加班人员须严格按照指纹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免打卡人员除外),及时打卡,并做好值班、加班记录,履行好工作职责。如无相应的指纹考勤记录,也无法提供经院领导审核的情况说明,则视为无效。迟到早退的要通报批评,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如值班、加班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值班、加班当事人责任。 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处所有。第三章 薪酬绩效管理一 教师薪酬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学院教师的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法规,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范围学院专职教师、教辅人员(辅导员、教务员、实验老师)适用于本

38、管理制度。第三条 薪酬结构 (一) 薪酬结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超课时费+(院龄工资)+其他 (二) 基本工资:为全勤工作时的保障性收入,标准为1250元/月; (三) 岗位津贴: 根据岗位类别、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及工作条件确定,是专职教师完成基本教学任务应获得的收入;教师类别职称类型 (每个职称各分10级,单位:元/月)助教校评讲师讲师校评副教授副教授校评教授教授级差200级差300级差500级差600基础类教师2700320035004000440046005100专业类教师2900350038004400480051005600备注:1、助教、讲师基本课时为15课时/周,教授、副教授基本

39、课时为15课时/周;2、级差的作用利于学年末考核优秀的调薪,根据其工作表现,能上能下的原则;3、若月上课时数不足基本教学任务时,不足部分按照:“岗位津贴/(基本教学任务*4)*月缺少数”的方式扣除岗位津贴。(四)超课时费教师类别 职称类型 (元/课时)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校评国评校评国评校评国评基础类教师405060708090100专业类教师5060708090100120备注:1、超课时于学期初课程安排完成后初拟出本学期总超课时数,平均分配到本学期每月发放,待学院结束后再核算进行扣补;2、每周超课时量原则上不能超过10课时,超过10课时以上的部份按超课时津贴的一半核发。 (五) 院龄工资(略

40、,以实际文件为准) (六)其他第四条 教辅薪酬结构 (一)教辅人员涵盖辅导员、教务员、实验老师。 (二)薪资结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津贴、(院龄工资)、其他补贴。岗位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加班工资初级教辅1250元/月1级起薪1080,10级2630元。级差150元。共10级。1000元/月中级教辅1250元/月1级起薪1250,10级3350元。级差200元。共10级。1300元/月高级教辅1250元/月1级起薪2000,10级4700元。级差300元。共10级。1500元/月(三)教辅工资公式: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岗位津贴/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其他补贴。(四)院龄工资(略,以实际

41、文件为准)。(五)岗位津贴为辅导员从事班级学生管理工作应获得的收入,辅导员带本科生岗位基本工作任务为每人承担200名学生的带班管理,带专科生岗位基本工作任务为每人承担180名学生的带班管理。第五条 薪酬发放(一)发放形式: 学院教师、教辅人员薪酬采用“10+2+1”发放制;(二)“10+2”:教学月10个月和非教学月2个月(暂定2月和8月,以放假)。教学月正常发放,非教学月:基本工资+岗位津贴*50%发放; (三) “1”:年终奖基数为1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根据本年度入职时间长短和工作业绩两方面评估发放。第六条 薪酬定级 (一)新聘教师薪资核定的规则 1、新聘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招聘

42、本科生到教师队伍)按助教1级定薪,硕士毕业生或有两年高校工作经验按助教2级定薪,博士毕业生可按校评讲师1级定薪; 2、硕士及以上学历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或高校教学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的,可根据同岗位、同学历的薪档薪级上调1-2级; 3、取得讲师、副教授、教授任职资格证的教师根据工作经验、专业能力按相应职称的对应级别定薪,具有硕士、博士学历者可在此基础上再上调12级。(二)新聘教辅人员薪资规则 1、无工作经验的本科生辅导员按2级入级, 硕士毕业生按3级定薪,其他教辅(教务员、实验老师)按1级定薪; 2、有高校辅导员或其他教辅工作经历2年以上的,可按同岗位、同学历的薪级上调1级。(三)特殊或高层次人才

43、、核心教师的引进 1、学院引进特殊或高层次人才(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如薪酬标准不能满足需求,其薪酬可进行协议(年薪范围为副教授12-20万元,教授15-30万元),以达到引进特殊人才的目的。 2、根据学院教学实际情况,由院办公会讨论核心的专业或课程的设立或取消,标准补贴如下:核心专业补贴级别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第1级3005008001000第2级50080012001500第3级800110016002000第4级1000130020002500第5级1200160024003000新进无工作经验按第1级补贴,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按第2级补贴,综合能力优秀者经院领导同意可按3级补贴,

44、年绩效考核为优秀可上调1级补贴标准。如特别核心的教师,超过该定级标准应报院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上调1-2级。不再为核心可采用逐年降低补贴标准或院办公会讨论直接取消。第七条 薪酬调整 教师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调整薪级:(一)“考核调级”:每年年度考核优秀或两年考核均为合格的人员可上调一级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可重新培训或调整岗位并降薪或辞退处理。(二)特殊调薪,因教师有突出贡献或特殊原因执行的调薪。二 教师核心专业补贴(试行)第一条 教学是立学之本,课程是人才培养的关键,课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在课程体系设计改革的基础上,将进行核心专业课程建设。第二条 学校开展核心专业课程建设,是为了规范与精炼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 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考核方法,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第三条 核心专业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更新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 (二)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三)加强教材、教学资料和实验、实习条件的建设。 (四)建立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团队。第四条 核心专业课程最终需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核心专业课程对应的授课教师依据希望学院教师序列薪酬制度中核心专业补贴条款相关规定享受核心专业补贴。第五条 享受核心专业课程补贴条件 (一)讲授或承担核心专业课程的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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