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培训教材.ppt

上传人:豆**** 文档编号:34126805 上传时间:2022-08-13 格式:PPT 页数:109 大小:1.0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SA8000培训教材.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09页
SA8000培训教材.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0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SA8000培训教材.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SA8000培训教材.ppt(10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SA8000培训教材培训教材2课程进度表课程进度表 1.1.课程简介课程简介2.2.有关有关SA 8000:2001SA 8000:20013.SA 8000:20013.SA 8000:2001的的及对应法规要求及对应法规要求4.4.社会责任审核过程社会责任审核过程5.5.如何应对社会责任审核及客户验厂如何应对社会责任审核及客户验厂6.6.案例分析案例分析7.7.总结总结3第一节第一节课程简介课程简介4从此课程从此课程, ,你将能你将能: :l对对SA 8000:2001SA 8000:2001要求的了解要求的了解l得知有关社会责任的基本知识得知有关社会责任的基本知识l制订归避客户查厂的措施

2、制订归避客户查厂的措施l及与外来审核者合作及与外来审核者合作5第二节 有关SA 8000:2001SA 8000:2001 国际标准6一 、什么是SA 8000- -社会责任国际(社会责任国际(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SAI-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 INTERNATIONAL )制定的有关社会责任方面的标)制定的有关社会责任方面的标准准-SAI-SAI发展及建立出版(前身发展及建立出版(前身CEPAACEPAA,经济优先权委经济优先权委员会认可委员会员会认可委员会 )- -全球唯一的标准全球唯一的标准SAI SAI 使

3、命使命- -全球性的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全球性的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 -在各行业和国家提供世界性的标准在各行业和国家提供世界性的标准- -与全球与各地的人权和劳工组织一道工作与全球与各地的人权和劳工组织一道工作- -提供鼓励,使企业和消费者群体可以提供鼓励,使企业和消费者群体可以WIN/WINWIN/WIN途途径而受益径而受益SA 8000:2001 国际标准7二 、SA 8000:2001的演进: Levi-Strauss、NIKE、WAL-MART、DISNEY 第一版:1997年10月 第二版: 2001年 (现行版本)SA 8000:2001 国际标准8三、相关标准:WRAP-World

4、wideResponsibleApparelProduction环球服裝生产社会责任组织ICTI-INTERNATIONALCOUNCILOFTOYINDUSTRIES,INC 国际玩具理事会(国际玩具协会)国际玩具理事会(国际玩具协会)AVE-AuenhandelsvereinigungdesDeutschenEinzelhandelse.V.德国零售贸易外贸联合会 BSCI-Business Social Compliance Initiative倡议商界遵守社会责任组织 (欧洲对外贸易协会发起)ETI-EthicalTradingInitiative 英国道德贸易组织ICS-Initia

5、tiveClauseSociale社会条款行动社会条款行动(法国商业与销售联盟的成员发起 ) CSC9000T-ChinaSocialCompliance9000forTextile&ApparelIndustry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发起)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9SA 8000SA 8000:20012001标准讲解标准讲解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0规范性原则及其解释规范性原则及其解释 公司应遵守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公司公司应遵守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本标准。当国家及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本标准。当国家及其它适用法律,公司

6、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其它适用法律,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本标准所规范议题相同时,以其中最及本标准所规范议题相同时,以其中最严格的条款为准。严格的条款为准。 11术语说明:1. 1. 公司定义:公司定义:任何负责实施本标准各项规定的组织或企业的整体,包括所有员工(即 董事、主管、经理、监察以及非管理类人员,不论是直接聘用、合同制聘用或以 其它方式代表公司的人员) 。2. 2. 供应商供应商/ /分包商定义:分包商定义:给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 务构成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公司货物和/或服务 3. 3. 下级供应商定义:下级供应商定义:在供应链中

7、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提供货物和/或服务的经营 实体,它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构成供应商和/或公司生产的货物和/或服务的 一部份,或者被用来生产供应商和/或公司的货物和/或服务。l补救行动定义:补救行动定义:给SA8000所涵盖权益受侵害的工人或前雇员的补救。l纠正行动定义:纠正行动定义:为确保给不符点提供及时、持续补救而实施的系统化的改进或 解决措施。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2术语说明 6. 6. 利益相关方定义:利益相关方定义:关心公司社会行为或受此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7. 7. 儿童定义:儿童定义:任何十五岁以下的人。若当地法律所规定最低工作年龄或义务教育年龄 高于十五岁,则以

8、较高年龄为准。如果当地法律规定最低工作年龄为十四岁,并 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有关发展中国家的例外规定,则以较低年龄为准。 8. 8. 未成年工人定义:未成年工人定义: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9. 9. 童工定义:童工定义:由低于上述儿童定义规定年龄的儿童所从事的任何劳动,除非符合国际 劳工组织建议条款第146号规定。 10. 10. 强迫劳动定义:强迫劳动定义:任何人在任何受惩处威胁下被榨取的非志愿性工作或服务或作为偿 债方法的工作或服务。 11. 11. 救济儿童定义:救济儿童定义:为保障曾从事童工现被遣散儿童之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 的所有必要的支援

9、及行动。 12. 12. 家庭工人定义:家庭工人定义:在直接或间接合同下,不在公司场地内为公司做工的人。不论由谁 提供设备、原材料或其它物料,只要提供了雇主界定的产品或服务并为报酬而做 工的人均属家庭工人。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3l童工A 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童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5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4一 童工B 公司不得将儿童或未成年工人置于危险、 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中劳部发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9条: 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劳动行

10、政部门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4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部发1994498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6条: 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1年; (三)年满18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5二 强迫性劳动强迫性劳动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 或寄存身份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 除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

11、施的情形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根据劳部发第309(1995)号第24条规定:雇主不可因任何目的扣押员工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7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6三三 健康与安全健康与安全公司出于对普遍行业危险和任何具体危险的了解,应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公司出于对普遍行业危险和任何具体危险的了解,应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可能条件下最大限

12、度地降低工作环的工作环境,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可能条件下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以避免在工作中或由于工作发生或与工作有关的事故对境中的危害隐患,以避免在工作中或由于工作发生或与工作有关的事故对健康的危害健康的危害。 工厂安全卫生规定第工厂安全卫生规定第8787条:条: 工厂应该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有危险工作的工厂应该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对于从事有危险工作的工人工人( (如电气工、瓦斯工等如电气工、瓦斯工等) ), 应该教会紧急救护法。应该教会紧急救护法。 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实务全书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实务全书第2 2章第章第2 2节第节第5 5点:点: 在劳动法第

13、在劳动法第5555条中的条中的“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是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及其他人和周围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有:指对操作者本人及其他人和周围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有: (一)电工作业;(一)电工作业; (二)锅炉司炉;(二)锅炉司炉; (三)压力容器操作;(三)压力容器操作; (四)起重机械作业;(四)起重机械作业; (五)爆破作业;(五)爆破作业; (六)金属焊接与气割作业;(六)金属焊接与气割作业; (七)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七)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八)机动车辆驾驶;(八)机动车辆驾驶; (九)机动船舶驾驶与轮机操作;(九)机动船舶驾驶与轮机操作; (

14、十)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十)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 17三 健康与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第3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新修订本)第3.5.1条: 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丙类厂房(见备注),每层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丁、戊类厂房(见备注),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14条第条第6 6点:点: 机关、团体、机

15、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GBJ16-87新修订本)新修订本) 第第7.4.77.4.7条:条: 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人数不超过开启。人数不超过60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数不超过3030人时人时( (甲、乙类生产房间除外甲、乙类生产房间除外) ),其门的开,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疏散用的门不

16、应采用侧拉门启方向不限。疏散用的门不应采用侧拉门( (库房除外库房除外) ),严禁采用转门。严禁采用转门。 第第10.2.610.2.6条:条: 各单位应在各疏散走道、出口及楼梯间设各单位应在各疏散走道、出口及楼梯间设置事故应急照明灯。置事故应急照明灯。 工厂安全卫生规和第工厂安全卫生规和第1111条:条: 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升降口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1 1公尺。公尺。19三健康与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4条第5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

17、好、有效。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 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10条:条: 按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21

18、三健康与安全工业安全卫生基本数据手册2.4.3.16点: 甲类和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库房灭火器的数量为: 厂房每50m2一个,库房每80m2一个; 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库房灭火器的数量为: 厂房每80m2一个,库房每100m2一个.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l第第4.0.74.0.7条:条: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不应少于2 2个,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个,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 5个。个。 第第5.1.35.1.3条:条: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

19、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1.5米,其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米,其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0.15米。米。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第4646条:条: 发生大量蒸汽、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23三健康与安全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32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连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0、 。 24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33条: 压延机、冲压机、碾压机、压印机等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都要有安全装置。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10条: 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公尺25三健康与安全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第28条: 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放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第31条: 工作场所应该备有急救箱。第68条: 工厂应该根据需要,设置浴室、厕所、更衣室、休息室、妇女卫生室等生产辅助设施。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6第第7474条:条: 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工厂应该供给工人工作服有下列情况的一种,工厂应该供给工人工作服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

21、口罩、手或者围裙,并且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套、护腿和 鞋盖等防护用品:鞋盖等防护用品: (一)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一)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的操作。 (二)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等操作(二)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等操作 (三)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三)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尘的操作 (四)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四)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第第7575条:条: 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

22、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镜和防毒面具等。27第第7676条:条: 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工作中发生有毒的粉尘和烟气,可能伤害口腔、鼻腔、眼睛、皮肤的,应该由工厂分别提供给工人漱鼻腔、眼睛、皮肤的,应该由工厂分别提供给工人漱洗药水或者防护药膏。洗药水或者防护药膏。第第7777条:条: 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在有噪音、强光、辐射热和飞溅火花、碎片、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护耳器、刨屑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分别供给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防护眼镜、面具和帽盔等

23、。第第7878条:条: 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工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人,应该由工厂供给防水靴或者防水鞋等。第第8080条:条: 电气操作工人,应该由工厂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电气操作工人,应该由工厂按照需要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绝缘靴、绝缘手套等。第第8585条:条: 工厂应该经常检查防毒面具、绝缘用具等特制工厂应该经常检查防毒面具、绝缘用具等特制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它良好有效。防护用品,并且保证它良好有效。28三健康与安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5.2.3.2: 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噪声源与操作人员隔开

24、;工艺允许远距离控制的,可设置隔声操作(控制)室。5.2.3.4: 噪声与振动强度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或多层厂房的底层;对振幅、功率大的设备应设计减振基础。5.2.3.5: 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 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表5)。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SA 8000:2001 国际标准29 工业企业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卫生标准( (试行试行) )是根据是根据A A声声级制订的,以语言听力损伤为主要指标级制

25、订的,以语言听力损伤为主要指标并参考其他系统的改变。工作地点噪声并参考其他系统的改变。工作地点噪声容许标准为容许标准为8585dB(A)dB(A),但不得超过但不得超过9090dB(A)dB(A)。规定接触不足规定接触不足8 8小时的工作,小时的工作,噪声标准可相应放宽,即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标准可相应放宽,即接触时间减半容许放宽容许放宽3 3dB(A)dB(A),但无论时间多短噪声但无论时间多短噪声强度最大不得超过强度最大不得超过115115dB(A)dB(A)。本标准只本标准只于连续稳态噪声,不包括脉冲噪声。于连续稳态噪声,不包括脉冲噪声。30三健康与安全l根据化学品安全使用规定第2条:使用化

26、学品的单位,应在使用过程中设置化学品标识,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和MSDS应提供给员工。l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1三健康与安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划第18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类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第38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

27、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丙类可燃固体包括: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纸张、棉、毛、丝、麻及其织物、谷物、面粉、天然橡胶及其制品,竹、木及其制品,中药材、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计算机房已录数据的磁盘,冷库中的鱼、肉)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2第第3939条: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得小于0.50.5米米第第4040条:条

28、: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硬塑料管保护。第第4141条: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的保险装置。第第4242条: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第第4444条: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

29、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33第第5151条:条: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第第5252条: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第第5353条: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有效,严禁圈占、埋压换和添置,保证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0、和挪用。第第5656条: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品。34三健康与安全公司应给所有员工提供干净的厕所、可饮用的水,在可能情况下为员工提供储藏食品的卫生设施。 l根据工业安全与卫生规定第26条:工厂应提供员工足够和干净的饮用水。l根据工业安全与卫生规定第31条:工作场所应配备急救箱。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02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56.4.46.4.4: 厕所与工作地点的距离不宜过远,并应有排臭、厕所与工作地点的距离不宜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

31、,一般为水冲式,同时应设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一般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污池。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计算进行设计。洗污池。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计算进行设计。6.4.4.16.4.4.1: 男厕所,男厕所,100100人以下的工作场所按人以下的工作场所按2525人设一人设一蹲位蹲位;100;100人以上每增人以上每增5050人,增设一个蹲位。小便器的人,增设一个蹲位。小便器的数是与蹲位数相同。数是与蹲位数相同。6.4.4.26.4.4.2: 女厕所,女厕所,100100人以下的工作场所,按人以下的工作场所,按2020人设人设一个蹲位一个蹲位;100;100人以上,每增人以上,每增353

32、5人,增设一个蹲位。人,增设一个蹲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6 6章第章第2626条:条: 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临时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第6章第章第27条条:食品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放的卫生

33、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36三健康与安全公司如果提供员工宿舍,应保证宿舍设施干净、安全且能满足员工基本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5条: 员工集体宿舍不得设置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 员工集体宿舍应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人均居住的实用面积不得小于2 m2。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GBJ16-87新修订本)新修订本)第第5.3.15.3.1条:条: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

34、建筑安全出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耐火程度为设一个:耐火程度为1 1、2 2级且层数为级且层数为2 2、3 3层的,层的,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400400m m2 2,且第且第2 2、3 3层人数层人数之和不超过之和不超过100100人;耐火程度为人;耐火程度为3 3级且层数为级且层数为2 2、3 3层的,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层的,其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200m m2 2,且且第第2 2、3 3层人数之和不超过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50人。人。第第5.3.25.3.2条:条: 九层及九层以下,每层不

35、超过九层及九层以下,每层不超过6 6户,户, 建筑面积不超过建筑面积不超过400400m m2 2的的塔式住宅塔式住宅, 可设一个可设一个楼梯。楼梯。 九层及九层以下九层及九层以下 的每层建的每层建 筑面积不筑面积不超过超过300300m m2 2,且每层人数不超过且每层人数不超过3030人的单元式人的单元式宿舍,宿舍, 可设一个楼梯。可设一个楼梯。38四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准则:准则: 4.1 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4.2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应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的权利。 4.3

36、 公司应保证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39五 歧视歧视准则:准则: 5.1在涉及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事项上, 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基于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或年龄之上的歧视。 5.2公司不能干涉员工行使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和政治从属需要的权利。 5.3公司不能允许强迫性、虐待性或剥削性的性侵扰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2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

37、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0六 惩戒性措施惩戒性措施准则:准则: 6.1 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协迫以及言语侮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6条的有关规定,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1七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 公司应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的周工作时间应依循法律规定但无论如何不得经常超过48小时。员工在每七天周期中至少应有一天休息时间。所有超时工作应付额外报酬

38、。在任何情况下每个雇员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2个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第174号修正):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企业最迟应当自1997年5月1日起执行。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38条:条: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41条:条: 在确保劳在确保劳动者身体健

39、康的条件下,加班时间一天不超过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时间一天不超过3 3小时,一个月不得超过小时,一个月不得超过3636小时。小时。 劳部发劳部发19971341997134号劳动部关于推动企业全号劳动部关于推动企业全面实施新工时制度的通知:面实施新工时制度的通知: 对极个别确实对极个别确实有困难,有困难,19971997年年5 5月月1 1日还不能实施新工时制度日还不能实施新工时制度的企业,应按每周工作的企业,应按每周工作4040小时的标准支付职工小时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及加班加点报酬,同时要制定实施计划和工资及加班加点报酬,同时要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新工时制度。方案

40、,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施新工时制度。43七 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时:综合计算工时: 劳部发1994503号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7条: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5条: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

41、工作时间基本相同。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4八 报酬报酬 准则:准则:8.1 公司应保证在一标准工作周内所付工资总能至少达到法定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并满足员工基本需要,以及提供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8.3公司应保证不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和约安排或虚假的学徒工制度以规避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条例的适用法律所规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5八 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

42、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节录):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4条: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劳部发1994409号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第3条第3点: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

43、除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中列举的扣除项目外,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亦不包括在内。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雇主必须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标准的最低工资。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6八 报酬 8.2公司应保证不因惩戒目的而扣减工资,并应保证定期向员工清楚详细地列明工资、待遇构成;公司还应保证工资、待遇与所有适用法律完全相符。工资、待遇应用现金或支票,以方便员工的形式支付。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

44、暂行规定第16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须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7八 报酬l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

45、国家规定办理。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8条: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停工员工在停工期间的工资: (一)停工一个月以内的,按照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二)停工超过一个

46、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8八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

47、工资。 l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44条第(3)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1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49八 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 每月工资必须准时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劳动者。雇主如未能有恰当的理由,

48、不得预留部分工资或延迟支付工资。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 雇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雇员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广东省范围: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

49、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五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员工本人书面同意,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SA 8000:2001 国际标准50八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

50、保险费。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2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 元旦, 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如法定节假日恰逢休息日,则休息日顺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5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1997第2条: 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x模板 > 企业培训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