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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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等,进行合理细化分解,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过错等因素,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具体情况,将违法行为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等种类或标准,并制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具体适用标准。一、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权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在同一罚则中规定了可供选择的多种处罚种类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对何种情况应给予何种处罚做出相对应的规定。例:行政处罚依据第5条“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

2、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6种处罚种类可供选择,则在具体细化标准时应分别对单独或合并进行何种处罚作出相应规定。二、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权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罚款幅度较大的,应列明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罚款数额、比例或倍数。例:行政处罚依据第18条“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则按照轻微、一般、严重等标准,分别确定相应的处罚幅度。三、有从轻、减轻情形的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以处罚情形的,在列明具体情况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不得增设或创设条件。符合法

3、定从轻情形的,原则上按最低限处罚。符合法定减轻情形的,一般可规定低于下限处罚。违法行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事项的,可规定按较高的数额罚款。注:若在具体细化处罚标准时未对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不予以处罚的法定条件进行列明,则在实际操作中即使符合条件也必须据实处罚,不得从轻减轻。四、责令改正或其他限制相对人行使权利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规定应当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能立即改正的应责令其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要求限期改正。对责令改正的具体期限,各行政执法机关可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确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相对人行使权利的,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

4、具体情形,列明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一个固定期限或幅度较小的期限。例:行政处罚依据第3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可“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则在具体细化标准时应当对照实际情况明确期限分别为13个月、36个月或69个月等。五、违法事实适用的自由裁量权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量罚基本一致的原则。注:目的为保证公平、公正,防止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六、不同法律规范内容不一的自由裁量权多部法律、法

5、规、规章对相同的违法行为设有不同处罚标准的,可以合并使用一个标准。但具体规定时应当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注:非强制标准,可以合并,也可以不合并,请自行掌握。注:1、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处罚依据仅对条款内容进行了概述,如处罚依据第五条原文表述应为“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因此,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根据法律依据的条款原文进行处罚标准的具体细化,以免出现错误。2、会议资料中初步分工恐有遗漏,请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所有处罚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6、市政府所公布市建设局行政处罚依据(共284项)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2、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者违法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3、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4、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处罚种类:取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5、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 处罚种类:吊销资质证书,罚款 法

7、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6、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7、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进行分包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8、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不构成犯罪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9、承包单位在工程承包中行贿不构成犯罪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财物,责令停业整顿,降低

8、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10、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处罚种类: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 11、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九条 12、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条 13、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

9、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 14、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 15、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 16、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

10、七十四条 17、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五条 18、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五条 19、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五条 20、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处罚种类:罚款,暂停项目执行或资金拨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2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11、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中标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 2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2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中标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2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

12、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其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2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未构成犯罪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其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2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处罚种类:警告,中标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条 27、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

13、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财物,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 28、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 处罚种类:中标无效,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 29、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 处罚种类:转让、分包无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

14、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 30、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31、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 处罚种类: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3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撤销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33、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15、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 3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处罚种类:停产停业整顿,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 35、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依法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 处罚种类:责令

16、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36、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7、;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 3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 38、生产经营单

18、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 39、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 40、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

19、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 4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 42、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 处罚种类: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43、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2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

20、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44、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取得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的质量不符合要求 处罚种类: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45、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资格或者注册建筑师证书 处罚种类:取消考试合

21、格资格,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九条 46、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筑师名义从事注册建筑师业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条 47、注册建筑师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同时受聘于二个以上建筑设计单位执业;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业或者超越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执业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 48、注册建筑师负有直接责任的因建筑设计质量不

22、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二条 49、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50、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51、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

23、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52、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53、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5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

24、设项目档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55、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56、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处罚种类:取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57、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处罚种类:吊销资质证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58、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

25、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59、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60、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6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

26、设备,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62、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63、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64、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27、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处罚种类: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65、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66、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67、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

28、条 68、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69、依据,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7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71、建

29、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处罚种类:取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7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处罚种类:吊销资质证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73、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7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处罚种

30、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75、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7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法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77、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1、进行设计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78、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施工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79、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80、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处罚种

32、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81、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82、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33、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83、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84、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85、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86、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

34、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87、施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

35、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88、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89、施工单位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

36、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90、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

37、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9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够刑事处罚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 92、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 93、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 9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

38、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条 95、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96、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九条 97、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十九条 98、将单位工程肢解发包;转包建设工程业务;不具备分包资格而将工程业务分包;无资质等级证书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在建设工程上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者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39、,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等级证书 法律依据: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99、应当报建而不报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承包条件的单位;取得工程建设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分立或者合并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从事建筑经营活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业务;以征地、拆迁、规划、垫资、提供建设用地、发放证照等为条件,指定承包单位或者强揽工程业务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100、不具备勘察、设计、施工发包条件而发包;不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手续;伪造、涂改、转让设计图签、图章或者资质等级证书 处罚种类: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40、: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101、监理单位超越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承接监理业务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02、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03、监理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 处罚种类:吊销资质证书,罚款 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04、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利益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

41、质证书 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第四十条 10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不符合法定条件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招标活动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106、应当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 处罚种类:招标结果无效 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107、采用公开方式招标,未发布招标公告而招标 处罚种类:招标结果无效法律依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108、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的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证书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109、建设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42、施工许可证处罚种类:撤销施工许可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110、检验检测单位未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从事建设工程检验检测活动处罚种类: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111、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处罚种类: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资质证书法律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112、未按规定编制城市或企业抗震防灾规划,综合抗震防御体系区域规划;新建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抗震设防;未按规定进行抗震加固;未按规定拆除震损房屋、工程设施及设备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

43、第三十八条 113、未按抗震设计规范设计或擅自提高、降低抗震设防标准;擅自更改或取消抗震设防措施;使用未经抗震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或新结构体系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格)等级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114、在建制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处罚种类:限期拆除、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罚款 法律依据: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115、未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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