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pdf

上传人:33****8 文档编号:31951645 上传时间:2022-08-08 格式:PDF 页数:29 大小:115.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pdf(2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珠海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二二年十二月说明1. 本文本为示范文本, 供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内容。2. 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可对本示范文本的内容进行选择、填写、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3. 本示范文本中有符号的为选择项,选用内容的, 以划方式表示;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的,应当在中及其它留有空格的部位打,以示删除。4. 本示范文本未尽事项,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合同时另行补充约定, 补充约定内容作为本示范文本的组成部分,与本示范文本具

2、有相同约束力。5. 物业服务合同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物 业 服 务 合 同编号:第一章总则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 (业主委员会 / 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所在地:负责人:联系方式:乙方 (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管理

3、区域基本情况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商住办公商业独立式住宅(别墅)厂房其他物业。坐落位置:市区路 (街道)号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高层平方米,多层平方米);商业平方米;写 字 楼平方米;停 车 场平方米;工业厂房平方米;。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详见附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构成详见附件二。第二条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其中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

4、其用途。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及服务标准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议选聘】的方式选聘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第四条本合同签署后, 乙方应当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负责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受甲方委托保管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依法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管理制度;(二)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三)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包括电梯、 中央

5、空调、 天线、照明、消防设施设备、智能系统、绿地、道路、路灯、排水设施、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物业服务用房、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 维护的设施设备, 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四)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绿地、花木、景观、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五)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有部分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六)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七)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安全监督、巡视、门岗执勤等安全防范工作,但不包

6、含对业主专有部分、专有财产的保管责任;(八)协助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九)。第五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三)提供物业服务。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采用下述第()种方式:(一)包干制: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成本由乙方列支,盈亏由乙方自行承担。(二)酬金制: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物业服务资金,在按照下述第种方式先提取酬金后,物业服务费余额,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1. 每(? 月/

7、?季/?半年)按应收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2. 每(? 月/?季/?半年)按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3. 。第七条乙方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资金,具体标准约定如下:多层住宅:元/ 月. 平方米;高层住宅:元/ 月. 平方米;独立式住宅(别墅):元/ 月. 平方米;办公楼:元/ 月. 平方米;厂房:元/ 月. 平方米;商业物业:元/ 月. 平方米;其他物业:元/ 月. 平方米。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资金不含公摊水电费、防雷检测费以及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第八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当制定物业

8、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向全体业主公示。乙方应当于(每季度)首月日之前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明细情况。物业服务费采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第九条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的,乙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属于乙方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 由乙方根据物业服务成本的需求自行支配。 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第十条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奖金(含绩效奖金和年终奖)、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残疾人保障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二)物业共有部分、

9、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三)本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四)本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五)本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六)办公费用;(七)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八)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九)管理费用分摊;(十)社区文化活动费用;(十一)法定税费;(十二)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共照明等)的运行期间发生的水电费不计入物业服务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由业主根据其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按比例分摊。第十二条业主从办理收楼手续后的次月1 日开始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按月、季度、半年交纳,

10、业主应当在每月、每季度、每半年的第日前履行交纳义务。乙方不得向业主预收物业服务费。第十三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费用承担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约定,业主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车位的物业服务费及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一)露天车位:1. 车位物业服务费【小型车辆】元/ 月;【中型车辆】元/ 月;【大型车辆】元/ 月;【摩托车】元/ 月。2. 车位使用费【小型车辆】元/ 月;【中型车辆】元/ 月;【大型车辆】元/ 月;【摩托车】元/ 月。3. 临时停车的,【每

11、小时】【每次】收取元。4. 。(二)车库(含地面、地下车库):1. 车位物业服务费【小型车辆】元/ 月;【中型车辆】元/ 月;【大型车辆】元/ 月;【摩托车】元/ 月。2. 车位使用费【小型汽车】元/ 月;【中型汽车】元/ 月;【大型汽车】元/ 月;【摩托车】元/ 月。3. 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元。4. 乙方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和车位使用费不代表乙方与业主或者车位使用人之间建立保管关系,乙方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险、保管责任;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5. 乙方应当建立车辆停放服务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以及停车场所的保洁、照明、巡视和日常维护等服务工作。6. 业主或物业使

12、用人对专有部分进行装饰装修的,应当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合同 约定的标准交纳建筑垃圾清运费;如果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自行清运建筑垃圾,则无需交纳建筑垃圾清运费。7. 。第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1. 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用由建设单位承担;2. 保修期满后, 由业主依法根据其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按比例分摊;3. 。第十六条乙方受甲方、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委托对其物业专有部分、 专有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事项及收费标准,由当事人与乙

13、方自行约定。第十七条业主的专有部分或者专有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相关业主应当予以配合。由于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给公共利益、 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乙方进行维修养护,相关费用由该业主承担。第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新增的共用设施设备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根据其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按比例分摊。第四章服务期限第十九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本合同继续有效,有效期顺延至业主大会决定与乙方解除合同之日:1. 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2. 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尚未依法对续聘或者解聘乙方依法作出决

14、议。第二十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或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履行期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均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 乙方应当及时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并依法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档案等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财物移交给甲方或者镇政府、街道办。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二条甲方与业主的权利义务(一)业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车位服务费、 各项分摊费用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并按照相关规定交存、 使用和续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享有监督使用权;(二)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

15、为,就物业服务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三)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规约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四)需要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署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合同,业主或业主使用人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五)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一并出示给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将转让或者出租的情况告知乙方。(六)业主转让物业时, 应当及时与物业公司结清物业服务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欠交、拒交物业服务费用,并告知受让方须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七)承租人、 使用人或者业主的访客因违反本合同小

16、区物业管理制度给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业主应当与承租人、使用人以及访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八)业主应当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邻里关系,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九)业主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 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十)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本合同小区内道路、共有场地等其他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需要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共有场地,或者占用其他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业主在占用期间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十一) 业主应

17、当对物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便利, 如因业主拒绝给乙方提供通行或者工作便利导致乙方或者他人因此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二)业主和甲方均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服务与经营活动;(十三);(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二)针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三)有权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应当共同遵守,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

18、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四)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对上述违法、违约行为劝阻、制止无效,应当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五)乙方有权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物业服务企业, 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六)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应当告知其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七)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 须依法

19、经业主大会决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八)建立并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资料;(九)乙方应当接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十)依法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关于物业服务的投诉;(十一)在本合同期限内, 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物业服务用房;(十二)依法接受委托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十三) 乙方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可以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

20、乙方有权扣除税金等经营成本, 其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乙方扣除税金等经营成本应当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的 % 为限;属于业主的经营性收入,由甲方乙方代为保管, 首先用于支付本物业区域内的日常维修费用;甲方乙方应当对属于业主所有的经营性收入单独列帐,并每月季度半年向全体业主进行公示经营收入的收支明细,接受业主的监督;(十四);(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分、 共用设施设备的规划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共有部分、 共用设施用途的, 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乙方。乙方确需改变共有部分、共用设施用途的

21、,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二十五条乙方未能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导致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乙方是否承担责任。第六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第二十六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 共用设施设备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开支。第二十七条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乙方应当向相关业主提出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经相关业主审批后执行。相关业主不批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或资金不足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第

22、七章承接查验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对现状进行物业承接查验。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给乙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三十条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三十一条业主或者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

23、起每日按欠交费用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紧急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紧急救助措施,由此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 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国定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第三十四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而给甲方、业主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后, 甲乙双

24、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约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方式解决:(一)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 一式份, 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九条本合同

25、自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示意图附件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构成细目类型幢(栋)数套(单元)数建筑面积高层住宅小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别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设备用房车库架空层会所学校幼儿园卫生站邮政所公共厕所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防空地下室合计附件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序号名称序号名称数量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12 12 13 13 14 14 15 15 16 16 17 17 18 18

26、19 19 20 20 附件四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一、物业综合性管理服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的规定实施综合性管理服务,制定完善的管理服务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和执行员工工作程序与工作标准、 员工岗位责任与考核、 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电梯管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园林绿化设施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防和消防的协助管理、人员和大宗物品进出登记、投诉处理、报修服务、业主(物业使用人)资料保密等工作制度和标准。配备物业管理员、工程技术人员、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等必要的工作人员,员工服装统一、仪表整洁、挂牌上岗、行为规范。财务管理运作规范,账目清晰。及时受理投诉,妥

27、善处理纠纷。二、物业共用部位(不含建筑幕墙)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的规定管理、检查、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保持小区道路、场地的平整、有序。按照法定用途、 业主意见使用物业共用部位, 对共用部位的收入单独设帐,合理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劝阻、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等破坏共用部位、侵占共用部位利益的行为。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的规定管理、检查、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设备。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的标志清晰明确、 规范齐全,各类共用设施设备运作正常、状态良好。做好电梯管

28、理工作, 主要包括: 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使用管理人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指定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督促其规范管理和使用电梯钥匙;健全电梯事故风险防范、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在电梯的明显位置标明使用登记标志、检验标志、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年限届满日期以及服务、投诉、救援电话;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和值班人员在电梯运行期间在岗; 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没有相应资质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制造、安装、 改造、 修理资质的单位维护保养电梯; 对电梯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安全乘坐电梯行

29、为的,及时制止;对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容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 家用电器等物品的,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 立即停止使用,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并及时进行检修,未取得维护保养相关资质的, 应当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检修; 发生乘客被困故障时, 立即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实施救- 4 - 援, 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电梯轿厢进行装修可能影响电梯使用安全的, 应当在电梯制造单位的指导下进行, 装修完成后, 应当通知电梯制造单位进行测试, 经测试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后方可投入

30、使用;协助做好电梯的更新、改造、修理、检验和风险评估工作。配合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做好井盖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如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管理的,应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垃圾相对集中分类投放的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的规定实施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各类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使用环保的清洁剂。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主要包括: 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 并公告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 地点、方式等;开展

31、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分类投放,并向业主、 物业使用人派发或者在生活垃圾投放点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监督物业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要求其改正, 拒不改正的, 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制止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 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 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经营权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 去向等情况,并按照要求向区主管部门和镇街报送。实行物业项目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 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32、要求纳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 并对生活垃圾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责任作出相应约定, 督促保洁员协助业主、 物业使用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保证窖井不漫溢,排水和排污管道通畅。定期对公共部位进行四害消杀、防疫,定期清理化粪池。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的规定实施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开展绿化养护管理,及时修剪和补种草坪,整形花卉、绿篱、树木。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药剂控制有害生物,喷药前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六、公共秩序维护、安防和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的规定实施公共秩序维护、安

33、防和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有专职的公共秩序维护员,24小时值班,开展安全监控、门岗执勤、物业区域内巡逻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做好物业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明确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落实值班、检查、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确保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正常运行;与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维护保养责任,管理、维护保养好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和安全标识齐全完好; 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年至少进行

34、一次全面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 对妨碍公共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等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行为, 及时制止, 制止无效的, 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组建物业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灭火、救生技能训练,组织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以共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使用、 灭火和疏散为重点的消防宣传和演练活动;配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并实行 24小时值班,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组织实施初起火灾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事故调查。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设置警示标识或维护设

35、施。制定盗警、地震、台风、爆炸、人员急救、煤气泄漏、高空掷(坠)物伤人及其他不可预见紧急事件等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和演练。七、车位经营的协助管理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受甲方委托代为经营管理车位或者代表全体业主经营管理车位, 并按约定的标准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不得制定、提高机动车车位租金。对进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 管理业主、 物业使用人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做到车辆停放有序,不得占道停车,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八、装饰装修的协助管理和服务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 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施工时间、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装修保证金(押金

36、) 、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工本费)等事项进行约定,并按照协议提供相应管理服务,为装饰装修废弃物的收集运输提供明确指引。向业主、 物业使用人、 装饰装修企业告知装饰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监督装修过程,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 不得向业主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九、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管理完善、易于检索。对服务期间因改造、维修、 保养有关物业或者配置固定设施设备而形成的技术资料,应当建档保存并妥善保管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走廊通道、楼梯间、电梯井、物业服务用房、 房屋外墙面等共用部位档案及其检查、维修、养护记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给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设施、供电线路、煤气(天然气)管道、消防设施、安防监控、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及其运行、维修、养护记录;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建设单位与相关公用事业单位签订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网络、垃圾清运等书面协议;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资料;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资料。附件五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费用的维修范围和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报告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