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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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施工阶段是业主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因此,工程质量控制自然成为监理工作的核心,为实现业主的工程建设总目标,按照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的内容,依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我公司将充分行使事前介入权、事中检查权、事后验收权、检验认证权、取样见证权、质量否决权。质量监控总的思路是以工艺质量确保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确保分项质量、以分项质量确保分部质量、以分部质量确保单位工程质量,进而达到保证整个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第一节 项目的质量计划一、质量监理的任务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消除影响

2、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争创优质工程。二、质量控制目标1、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2、质量方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的原则;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坚持按业主要求指导我们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业主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的要求。3、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工程施工监理初期,我公司将根据工程具体特点,建立完善、层次分明、责任明确的质量保证体系,接受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的分层次质量管理及质量监督。三、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及监理流程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进行:1、

3、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必要的基础资料。2、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监理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进行检查验收。3、工序检查认可:监理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4、中间交工报告: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

4、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提出交工报告。由监理组织验收。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5、中间交工证书:对完工的分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监理作检测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计量证书:对填报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报中间计量证书。完工项目的交工资料不合格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工程质量流程图如下:开工申请单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自检进行下一道工序承包人自检质量验收报告单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签认质量验收单监理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监理签认分项工

5、程中间交工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中间计量分项工程已完工返工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返工合格四、工程质量控制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检查质量标准的原则 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五、工程质量的控制方法1、管理工作中,首先预控的方法,通过分析施工图设计意图和工艺特点,找出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薄弱环节。通过会议、交底、图表、指令等口头和书面文件的方式控制。同时,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施工前论证实验;加强施工方案、措施的事前审核。 2、采取现场实际量测的传统方法,加强平行检测、检验控制工序质量,以求保证分项工程质量;同时,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6、进行施工过程、特殊工序施工过程、关键部位施工过程加强旁站监理,确保事中质量控制。3、加强隐蔽工程检查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的管理,特别是工序交接检查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4、通过上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循环,形成动态控制方法,紧密跟踪工程实物形成过程,及时检查、对比、纠偏,保证工程质量。六、质量控制的手段1、核算对比:对设计图纸可采取检查核算设计尺寸、型号、数量、参数的方法,并与设计要求、规范、规程、使用说明等资料对比。从中发现问题及时协商解决。 2、检查: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混合料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

7、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3、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修,无法进行的要求返工。4、试验:对设计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在条件许可时可以组织试验,验证其操作可行性和设计适用合理性;对施工中各种材料、混合料配比、混凝土、砂浆等级等,监理工程师可随机抽样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5、指令性文件: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承包单位加以重视或修改。七、施工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1、影响施工质量的五大要素 劳动主体人员素质

8、,即作业者、管理者的素质及其组织效果。 劳动对象材料、半成品、工程用品、设备等的质量。 劳动方法采取的施工工艺及技术措施的水平。 劳动手段工具、模具、施工机械、设备等条件。 施工环境现场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环境,通风、照明、安全等作业环境以及协调配合的管理环境。 2、劳动主体的控制 劳动主体的质量包括参与工程各类人员的生产技能、文化素养、生理机能、心理行为等方面的个体素质及经过合理组织充分发挥其潜在能力的群体素质。因此,企业应通过择优录用、加强思想教育及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合理组织、严格考核,并辅以必要的激励机制,使企业员工的潜在能力得到最好的组合和充分的发挥。从而保证劳动主体在质量控制系统

9、中发挥主体自控作用。施工企业控制必须坚持对所选派的项目领导者、组织者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组织管理能力训练,坚持对分包商的资质考核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考核,坚持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制度。3、劳动对象的控制原材料、半成品、设备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基础,其质量是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的组成部分。故加强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控制,不仅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目标和工期目标的前提。对原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为:控制材料设备性能、标准与设计文件的相符性;控制材料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测试指标与标准要求的相符性;控制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程序及质量文件资料的齐全程度等。4、施工工艺的

10、控制施工工艺的先进合理事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施工工艺的的合理可靠还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安全。因此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中,制订和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对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全面正确地分析工程特征、技术关键及环境条件等资料,明确质量目标、验收标准、控制的重点和难点;(2)制订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组成方案,前者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后者包括施工区段划分、施工流向及劳动组织等; (3)合理选用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临时设施,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和各阶段施工平面图;(4)选用和设计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模具施工设备; (5)编制工

11、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专项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方案; (6)为确保工程质量,尚应针对工程具体情况,编写气象地质等环境不利因素对施工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5、施工设备的控制1)对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各项加工机械、专项技术设备、检测测量仪表设备等,应根据工程需要从设备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加以控制。 2)对施工方案中选用的施工机具、施工设备,除按适用的标准定型选用外,一般需按设计及施工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对其设计方案及制作质量的控制及验收用作为重点进行控制。 3)按现行施工管理制度要求,工程所用的施工机械、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现场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不仅要对其设计

12、安装方案进行审批,而且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必须经专业部门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尚需落实相应管理制度,以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 6、施工环境的控制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地质水文状况,气象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施工现场的通风、照明、安全卫生防护设施等劳动作业环境等内容。环境因素对工程施工的影响一般难以避免。要消除其对施工质量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采取预测预防的控制方法; 1)对地质水文等方面的影响因素的控制,应根据设计要求,分析基地地质材料,预测不利因素,并会同设计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降水排水加固等技术控制方案; 2)对天气气象方面的不利条件,应在施工方案中制订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施

13、工措施,落实人员、器材等方面各项准备以紧急应对,从而控制其对施工质量的不利影响;对环境因素造成的施工中断,往往也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必须通过加强管理、调整计划等措施,加以控制。7、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1)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作业过程(工序)所构成,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必须控制全部作业过程,即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2)施工作业过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进行作业技术交底,包括作业技术要领、质量标准、施工依据、与前后工序的关系等。 检查施工工序、程序的合理性、科学性,防止工序流程错误,导致工序质量失控。检查内容包括:施工总体流程和具体施工作业的先后顺序,在正常的

14、情况下,要坚持先准备后施工、先深后浅、先验收后交工等等。 检查工序施工条件,即每道工序投入的材料,使用的工具、设备及操作工艺及环境条件等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检查工序施工中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规程要求。 检查工序施工中间产品的质量,即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 对工序质量符合要求的中间产品(分项工程)及时进行工序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 质量合格的工序经验收后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道施工工序。 3)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工序质量是施工质量的基础,工序质量也是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为达到对工序质量控制的效果,在工序管理方面应做到: 贯彻预防为主的基本要求

15、,设置工序质量检查点,对材料质量状况、工具设备状况、施工工序、关键操作、安全条件、新材料新工艺应用、常见质量通病,甚至包括操作者的行为等影响因素列为控制点作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预控; 落实工序操作质量巡查、抽查及重要部位跟踪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施工质量总体状况; 对工序产品、分项工程的检查应按标准要求进行目测、实测及抽样实验的程序,做好原始记录,经数据分析后,及时作出合格及不合格的判断; 对合格工序产品应及时提交监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完善管理过程的各项检查记录、检测资料及验收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并为工程质量分析提供可追溯的依据。 第二节 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一、质

16、量事前控制一、在完成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开工报告审批后,审核施工方送检的试验室的资质,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检验施工方送交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原件,检验报告等资料。对水泥、钢筋、砂石等原材料、构配件及土质等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二、审核施工单位自己组建的试验室,检验其试验仪器是否按要求配置及是否在有效期内,能否满足施工的需要。三、参与对拌合所用衡器、量具、计量等设备的检查和使用监督。四、督促施工方认真做好逐级技术交底,特别是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技术要求、地下隐蔽工程的位置、标高,并做好施工交底记录备查。五、协助施工方完善管理制度、质量报表和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六、

17、协助施工方完善对有碍施工的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的拆移或封堵措施,施工可能对邻近永久建筑物的不利影响及加固措施,并进行实地检查。七、主动与业主、质监站联系,汇报工程监理情况,以争取支持和帮助。二、质量事中控制一、施工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未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工后先由施工方自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并报质检部门检测验收。三、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监理细则规定进行旁站检查、巡视检查,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全过程的检查和监督,使全部工程的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

18、质量要求的工序或工程,有权要求施工方返工或采取一定技术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五、对施工方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通知中心试验检测站或利用施工单位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充分运用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六、工程变更的处理施工方书面提交工程变更书送交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呈报业主。待业主和设计单位认可后,监理工程师才可签署变更工程计量表,作为业主支付变更工程费用的依据。七、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对质量事故原因、责任进行分析,会同施工方制定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经报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检查处理效果。八、行使质量监督权凡现下述情况之一

19、者,监理工程师有权令施工方停工整改。未经监理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改正措施,但效果不佳者。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使用的工程材料。擅自变更设计图纸。无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九、建立质量监理日志监理工程师及质检人员逐日如实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质量因素的情况,以备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和质监部门查阅。十、为工程工期款的支付签署认证意见。施工方工程工期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和质量的认证意见。十一、坚持参加现场工程质量协调会议。三、质量的事后控制一、单位、单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方自检合格后,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

20、收申报表,监理工程师会同现场进行验收后,签署中间验收意见。二、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技术资料、质量签证文件、工程结算资料,监理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由业主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工程移交和业主支付工程余款的依据。三、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四、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送交业主归档。第三节 质量控制措施一、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措施1、施工场地验收2、施工技术人员资格审查3、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4、材料质量审查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21、6、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7、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监理会议8、施工监理交底9、检查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10、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组织施工放线控制点的交桩工作,查验。11、施工机械检查12、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审查13、材料、设备现场堆放的检查14、严把开工关15、确定质量控制点二、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控制措施(一)主要建筑材料及建筑配件,如商品混凝土、砂石料、防水材料、给排水管件、电线、电器等,由承包单位采购时须先提出样品及定货单位厂家,经驻地监理部会同设计、业主单位确认后方可定货。样品应由监理单位在现场保存,进货时按样品验收和进行抽检;由业主单位采购时,必须提供

22、产品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二)主要材料定货时承包单位应先提出申请,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同意后方可定货。设备到货时应及时向监理部报送厂合格证及有关的技术参数资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抽检。(三)由业主自定的材料设备,到货时应通知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驻地监理部会同核查,签办交接手续。(四)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上所采用的主材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五)材料及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应向驻地监理部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和进场设备报验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场。已经进场的材料或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运出场外,检验不合格的材

23、料或设备应及时运出场外。(六)用于工程的各种材料和建筑配件,进场时必须随带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料试验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对检验报告中的各项指标,检验单位批量、批号等进行核对,有疑问或不符合要求时责成供货单位补齐或在现场抽样补齐,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证合格,一律不准进场;已进场的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必须限期清退出场。(七)承包单位应在用材前一定期限内向监理组报送有关材料试验报告,申请核定。所有质量证明、合格证、试验报告,应相应地符合国标、部标或厂标规定要求。监理工程师如发现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意见,承包单位应作出解释和处理。(八)凡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

24、疑与合同不符的一般材料、按工程重要性程序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跟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可靠性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检。对于进口的材料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九)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局检验,如核对凭证中发生问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十)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要进行耐压试验。(十一)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的构件和非均质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十二)对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的要求必须充分了解,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十三

25、)有关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应检测的几项内容:1、合格证的代表批量不能超过有关规定。批量超过有关规定或无批量批号时应重新抽样检验。2、钢材一律按规定进行抽检,有焊接时应在工地做焊接试件进行检验。钢材进场时要进行外观检查,发现腐蚀钢材和锈蚀严重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禁使用回收钢材;三、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措施1、监督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对承包商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在质量管理中发挥良好作用。指导、协助承包商完善工序质量控制,指令承包商将能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纳入管理范围。督促承包商对重要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设立质量控制点,及时检查与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

26、图表。2、施工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针对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建设项目的特点,对主要工序和工程重要部位设置质量控制点。3、工序间的交接检查严格工序的交接检查。各工序完成后,应先由承包商自检合格后,提出“质量验收通知单”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签发“质量验收单”。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图纸修改对工程变更和图纸修改进行认真审核。无论是业主或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都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5、行使质量监督控制权在下列情况下,下达停工令:(1)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方仍未扭转这种情况者;(2)隐蔽作业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

27、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或未获监理工程师确认同意,而继续作业者;(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图纸进行施工者;(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上岗施工者。四、交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措施1、以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国务院质量管理条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标准,对工程进行工程验收。完成项目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并协助业主督促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协助业主安排由质监、设计、勘察、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2、及时督促和检查承建商按国家建档标准,收集整理本工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及竣工图纸,并分别归类。督促并检查工程各方按照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整理组

28、卷,经监理、业主审核后提交报政府备案机关;3、在正式竣工验收前组织交工初验收工作。开列工程上有缺陷及未完成部分的清单,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建商早日整改、完善。承建商整改、完善后,报业主组织最后竣工验收;4、监理工程师经审查、检验认为符合交工条件后,会同建设单位确认以上检查符合合同要求后,签发交工证书;5、督促检查承包商办理有关竣工资料交接工作。五、缺陷责任保修期质量控制措施1、对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类,列成细目,并及时将有关内容通知承包商,限期加以解决;2、工程试运行后,监理工程师密切注意工程质量对工程运行的影响,并制定检查计划,有步骤地检查工程质量问题,对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监

29、督承包商进行修复;3、分析鉴定工程质量责任,对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认真查对设计图纸和竣工资料,分清责任。对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由承包商进行修复的工程缺陷,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价,向承包商签发追加费用的证明;4、监督工程修复,对修补缺陷的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组织有缺陷项目的修补、修复或重建工作,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5、在收到承包商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申请报告后,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并对全部剩余工作质量予以认可,确认具备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必要条件后,报请业主批准成立保修期工作评估小组,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侧重保修期工作内

30、容)检查和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报送业主,同时抄送承包商;6、监理工程师收到评估小组的报告,并确认工程按合同规定已达到责任期工作验收标准后,向承包商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六、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措施1、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还要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2、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重大质量问题,除要求承包单位写出质量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部

31、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质监单位共同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4、监理工程师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包括事故处理报告、并附有关文件、图纸、记录等)。5、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业主。第四节 主要质量控制点设置道路工程过程质量控制要点序号工作项目质量控制点控制手段1路 床1、材料及含水量2、中线位置、标高及横断面图式3、地面水排水设施4、压实方法及质量检查、测量目测、检查检查目测、弯沉2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摊铺、拌合及整形2、压实方法及质量3、高程、横断面图式、平

32、整度及厚度检测目测、弯沉检查、测量3沥青面层1、摊铺2、碾压3、接茬4、基准线测设检查水准仪4其它1、人行道基层2、人行砖铺设3、侧石及绿化检查、测量检查检查排水工程过程质量控制要点序号工作项目质量控制点控制手段1沟槽1、施工放样的准确性2、施工排水的合理性3、边坡稳定性4、基槽平面尺寸、标高及地基条件5、沟槽排水边沟设置及严禁带水作业检查、测量检查检查目测、检查目测、检查2管道敷设1、管道中心位置、高程及坡度2、管材质量3、管道接口质量检查、测量检查密封性,闭水试验3沟槽、井周回填1、回填、夯实分层和对称性2、填土密实度检查取样试验4检查井1、检查井位置及高程2、检查井砌筑3、检查井收口及流

33、槽测量复核检查、旁站检查5其它1、构筑物位置、高程及砌筑质量2、构筑物周边填土压实及工程处理检查、测量检查、取样试验第五节 施工测量放线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测量控制是事前控制中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工序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将它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的一种重要监控手段。本工程包含的工作内容较多,所以涉及到的测量放线工作内容也相对较多,如:道路施工测量、排水管道施工测量等,因此,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引起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高度重视。一、测量监理工作一般要求审查承包人的测量人员的资质、配备的仪器能否达到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测量项目、测量内容、方法、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最终提供的成果资料;按不同情况,

34、可分别采用旁站、参与测量、抽查检测、检查资料等方式实施有效的监理,通过测量记录、成果资料、监理工作的日记以及有关来往文件,施工测量的质量情况应得到全面的系统的和正确的反映。一切外业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手簿中,测量记录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划改要正规,不得就字改字,不得随意涂改,严禁涂、擦、改。测量资料要完整,计算及成果资料均应有严格的检核,并签署完善。未经检核的成果不能交付使用。测量资料应包括外业测量的全部原始记录,内业计算(控制点平差、放样数据的计算等)以及成果资料的整理(控制点一览表及点位布置图)。测量仪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校。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检校全站仪、钢

35、尺、水准仪,必须每年一次送有关部门进行检定。二、作业时应注意1、晴天作业时,仪器应打伞遮阴,严禁直接镜头对向太阳。进行控制测量时,棱镜也应打伞遮阴,以免暴晒影响测量精度。2、应避免在烟、灰、雨、雾、电及四级以上大风的不利条件下测量。3、视线应尽量避免通过受电磁场干扰的地方,一般要求离开高压线2-5米,测距时,对讲机应停止使用。4、视线背景避免反光物体,在反射光束范围内不得同时出现两个反射器。5、使用后注意清除仪器的尘埃和潮气,存放于干燥而温度变化不大的地方。三、测量监理的工作内容1、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前期导线点和水准点的复测和加密工作。为了保证路线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确保施工中不发生任何差错。施工

36、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把设计单位提交的全部控制桩点(平面控制点、水准点等)进行复测,施工复测的工作内容基本上与定测相同,它包括导线点、水准点等,施工复测的主要目的是检验原有桩号的准确性,而不是重新测设,所以,经过复测,凡是与原来的成果或点位的差异在允许的范围内时,一律以原来的成果为准,不做改动。对经过多次复测确定,证明原有成果有误或点位有较大变动时,应报业主单位,经审批同意后,才能改动。施工前,为了施工方便,尚需加密导线点和水准点。复测成果及加密成果都应上报监理审核,监理应做平行检测后才能批复。(1)测量前的准备工作测量前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点:a.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任测量人员;全面熟悉设计文件

37、,领会设计意图和要求;b.熟悉测量设备和工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设备的常规检验和校正;c.对测量人员进行培训交底,公布工作纪律和标志设置要求,明确标志桩书写方式和其他注意事项;d.对原设桩志进行现场核对,了解移动、丢失情况;制定新测设或补加桩志计划。(2)施工测量的一般要求a、导线复测的精度导线的起讫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相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角度闭合差为16n(),n是测站数,坐标相对闭合差为不大于1:10000。b、导线复测的内容路线的线形主要由导线点来控制,导线的点位精度及密度直接影响施工。导线复测的工作常通过附和导线的测量来完成。因此,路基在施工前对导线进行认真复测是十

38、分重要的。2、导线复测的内容主要包括:(1)检查导线是否符合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平差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经过有关方面的检查和验收。(2)导线点的密度是否满足施工放线的要求,必要时应进行加密,以保证在道路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相互通视。(3)检查导线点是否丢失、移动,并进行必要的点位恢复工作。3、导线复测的注意事项:导线复测的外业工作主要包括水平角测量和距离测量以及导线点的加密等。a.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做好导线复测工作;b.导线复测应采用满足精度要求的红外测距仪和经纬仪或者全站仪。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校。仪器精度应满足测量要求。c.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

39、在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相互通视。d.导线点起讫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相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应满足:角度闭合差为16n(),n是测站数,坐标相对闭合差为不大于1:10000。e.导线复测时,必须与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以保证路线线形顺畅。f.导线点的密度:加密后的导线点之间的距离一般以400米左右为宜,最大距离不应大于700米。g.困难地段可采用支导线加密导线点,但边长不得超过300米,且不允许连续支点。边长及连接角至少各观测两测回。4、准点复测一般水准点的复测和水准点的加密同步进行,主要要求有:a.水准点之间的间距一般以300-500米为宜,在结构物附近和地

40、形复杂地段应增设临时水准点。所用水准仪精度应在3以上并经过由资质的部门检定且在有效期内。b.水准点的闭合差为20L,L为水准线路的长度,以公里计。c.应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复测成果进行平行检测。d.施工期间有关人员应对水准点经常进行复测。水准测量的步骤:a.会同设计、监理单位验收水准点,办理交接手续。检校仪器和准备工具。b.用水准仪进行水准点复测,同时加密施工用的临时水准点c.计算水准点的精度是否达到要求,超出允许范围时,应查明原因,若非复测原因,应及时报告总监办测量工程师,经测量监理工程师检测复核确认后报请设计。5、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导线点和水准点的复测、加密成果进行平行检测(1)审核施工单位

41、上报的导线点和水准点的复测、加密成果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计算是否准确。(2)用总监办的测量设备对施工单位的上报成果进行平行检测,在两份成果的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复测的导线点以设计提供的成果为施工依据,加密的点以施工单位上报的为施工依据。6、以审核批准的导线点和水准点成果为现场施工放样的依据,对施工单位现场的施工放样和成品进行检测和验收,具体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的测量检测内容:a.原地面的中线和断面高程b.顶面的高程和中线。 (2)管道工程的测量检测内容:a.给排水管的基底高程、流水高程b.燃气管道的埋置深度 以上内容以规范规定的精度为检测标准。超过标准需做返工处理。四、测量重

42、点及控制措施测量重点和控制措施序号质量控制点检查方法控制措施1基准点、交桩资料查原资料、仪器检测、计算测量交桩过程,由测量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设计代表和业主代表共同参加,并对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进行确认和校测,经确认的交桩资料才允许使用。2测量仪器校核审查设备标定资料测量放线工作开始前,由承包商按国家计量法实施细则对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和工具送有关部门标定,标定合格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认可。3坐标选择、控制点的保护观测、仪器检测承包商假定坐标系确定,必须符合直观性强、计算方便、有利操作的原则,并报测量监理工程师认可;场地控制点,特别是水准点的点位要设在基坑开挖和地面沉降范围以外

43、,埋设应符合规范,便于确认,承包人应有效的保护一切基准点、标桩和其他有关标志,直到工程交验结束。4场地控制网审查方案、仪器检测场地控制网的布设和施测应有明确的方案报监理和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在各项工程进行中,按照测量监理细则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并配合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第六节 绿化工程质量控制一、种植土壤施工一、土方工程1、废方清运。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规定的清运范围、标高要求,将绿化区内的废方及有害物全部清运出场。2、清运前的原始地面线测量。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原地面线进行测量,以确定土石方数量,清运后再次测量,测量数据作为计量依据。3、

44、未经原地面线测量的不得施工,否则拒绝计量拒绝支付。二、拉运回填土回填土是各种植物材料成活、生长、发育的基础。当承包商确定土源地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商到土源地分层取样并护送到有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化验分析,分析结果,PH值、总含盐量、有机质含量、土壤杂质等必须符合技术规范指标,达不到指标者应通知承包商另选土源或者上报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批准的土壤改良方案后,方可拉运,否则拒绝进场。1、换土厚度。根据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乔木穴状换土应视乔木大小而定,一般为0.80.81.0米或1.01.01.2米或1.21.21.5米;孤植灌木穴状换土一般为0.70.70.7米或0.60.60.6米;密植灌

45、木一般为0.50.50.5米为宜,具体规格应以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2、土壤改良。土壤改良是一种补救措施,根据绿化工程换土情况,对土壤质地较差,PH值低、总含盐量少,有机质含量普遍较低,对植物正常生长有影响的土壤,必须进行土壤改良。改良措施:一是加大有机肥施肥量,一般每公顷施肥量为20-30吨为宜。二是粘性强的土壤可掺拌细泥炭土或细沙,改善土壤团粒结构及通气度。三是深翻细耙,改良土壤结构。三、种植土质量控制要点(一)种植土质量控制要点1、种植土壤及地下水位深度必须满足种植植物的生长要求,并达到施工规范的要求;2、在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若遇有不透水层必须设法粉碎、穿孔使其透水淋溶;3禁用推土机

46、反复碾压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这样做最易形成不透水层,特别在土壤含水量过高的情况下碾压堆土、造山或改造地形;4、地下水位必须在中等(100cm)水位以上,若地上水位属于50cm的浅水位时,必须做排水设施处理;5、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地、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必须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6、山黄泥做为种植土必须是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必要时可掺入适量的泥炭土介质;对粘重土可掺入30-40%的粗砂调整土壤质地;7、种植土土层厚度必须满足不同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所需的土层深度:(1)乔木:(深根)150cm,乔木(浅根)100cm;(2)灌木(大)90cm,灌大(小)45cm;(3)草坪30cm以上,花坛30cm以上;8、种植地属于砼块(板)、坚土、废基、重粘土、低洼地等不透气或积水时必须打碎、穿孔、开排水沟或垫碎石,然后在碎石面层加到适合不同植物生长要求的土层厚度;9、地形的改造(1)地形改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叠石、石峰、谷、脊、坡的位置及走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地形改造的标高必须在允许偏差之内,即100cm,允许偏差5cm;100-300cm,允许偏差20cm;300cm,允许偏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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