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文件.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943255 上传时间:2020-05-31 格式:DOC 页数:53 大小:392.0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文件.doc(5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文件 (适用于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 2016 年版年版 总总第第 3 版版 试试用版用版 住房和城住房和城乡乡建建设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专业评估委估委员员会会 2016 年年 6 月月 目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章程 .1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标准 .4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程序与方法 .17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学校工作指南 .27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专家工作指南 .37 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 专业评估委员会章程专业评估

2、委员会章程 1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开展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工作(以下简称“专业评估” ) ,根 据有关规定,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 委员会” ) 。 第二条 评估委员会的宗旨是加强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教 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保证和提高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教育质量,使高等学校工程管 理类专业毕业生符合申请参加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考试的教育标准要求,并与有关 专业的国际教育标准相衔接及在国际上相互承认学历创造条件。评估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 客观、公正和科学地评价受评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的办学水平和人

3、才培养质量,开展 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工程管理类专业教育的发展。 第三条 评估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房城乡建设 部” )授权的组织实施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教育评估认证工作的专家机构,接受住房城 乡建设部和教育部的指导,并与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及注册 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管理机构协同工作。 第二章第二章 组织机构组织机构 第四条 评估委员会委员由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有关 行业协(学)会以及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管理机构协商推荐,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聘任。 第五条 评估委员会委员一般由 25 至 29 名成

4、员组成,其中来自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人 员 1 至 2 名,行业协(学)会人员 2 至 3 名,教育界专家 11 至 12 名,业界专家 11 至 12 名。 第六条 评估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 至 3 名,秘书长 1 名。主任委员 负责评估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 第七条 评估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为评估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主持处理秘书处日常 事务。 第八条 评估委员会最终决策权归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九条 评估委员会每届任期 4 年,委员连任一般不超过 2 届。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 责的,按本章程第四条进行调整。 第十条 评估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评估委

5、员会以外的教育界专家、业界专家参加 视察等专业评估活动,对专业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咨询等,也可邀请国外专家观摩 专业评估活动,但受聘请、邀请的专家没有表决权。 第十一条 评估委员会经费主要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补助和社会各界的赞助。评估 委员会经费的管理办法由评估委员会制定。 2 第三章第三章 职能与权限职能与权限 第十二条 评估委员会应根据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教育的要求和相关专业国家注 册执业资格考试的教育标准要求,制定相应评估标准、评估程序与方法、评估工作指南及 有关评估工作细则等评估文件,不断总结专业评估工作,并对评估文件适时进行必要的修 订、增添和废除。 第十三条 评估委员会组织实

6、施专业评估工作,具体包括:审查申请资格、审阅自评 报告、组织和派遣考查小组、审议考查报告、做出评估结论、指导和监督评估有效期内高 等学校开展教学质量督查。 第十四条 评估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的高等学校进行咨询和指导; 对评估通过(评估结论为满足评估标准或基本满足评估标准)的院系在评估有效期内保持 评估鉴定状态和对评估结论意见、建议的改进情况进行监督;对未通过评估评估院系的工 程管理类专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咨询。 第四章第四章 工作制度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评估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评估委员会全体会议,其他会议根据需要安排。 第十六条 评估委员会做出的任何决议,必须在有不少于三分之二委员

7、出席的会议上, 得到全体评估委员会委员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赞成票方为有效。缺席会议的委员不得委托 他人投票。 第十七条 对本章程条款和其他评估文件的修订、增添和废除,均需经评估委员会讨 论通过,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第五章 附附 则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 3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标准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标准 4 一、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标准指标体系一、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标准指标体系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认证标准 (以下简称评估标准 )的指标体系由一 级指标、二级指标和观测点三个层

8、级构成。 指标体系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观测点 1.1.1 吸引生源的措施 1.1 学生来源 1.1.2 考生对专业的了解 1.2.1 活动平台 1.2.2 选择权1.2 成才环境 1.2.3 学分互认 1.3 学生指导 1 学生发展 1.4 过程跟踪 2.1 专业定位 2.2 培养目标 2.3.1 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3.2 自然科学知识 2.3.3 工具性知识 2.3.4 专业知识 2.3 知识要求 2.3.5 相关专业领域知识 2.4.1 基础能力 2.4 能力要求 2.4.2 专业能力 2.5.1 人文素质 2.5.2 科学素质 2 专业目标 2.5 素质要求 2.5.3 专业素

9、质 3.1.1 科学性 3.1.2 合理性 3.1.3 完整性 3.1 教学计划 3.1.4 时效性 3.2.1 教材选用 3.2.2 课程安排 3 教学过程 3.2 课程实施 3.2.3 课程内容 5 3.2.4 教学方法 3.2.5 教学技术 3.2.6 考核方式 3.3.1 安排 3.3.2 指导3.3 实践环节 3.3.3 质量 3.4.1 选题 3.4.2 指导 3.4.3 管理 3.4 毕业设计(论文) 3.4.4 质量 3.5.1 培养 3.5 创新训练 3.5.2 提倡和鼓励 3.6.1 管理制度 3.6.2 教学档案3.6 教学管理 3.6.3 过程控制 4.1.1 教师数量

10、 4.1.2 整体结构4.1 教师结构 4.1.3 教师承担教学情况 4.2.1 教师背景 4.2.2 教师能力 4.2.3 教学和教改 4.2.4 科研活动 4.2 教师能力及发展 4.2.5 青年教师发展 4.3.1 教学管理人员 4 师资队伍 4.3 管理人员 4.3.2 学生管理人员 5.1.1 图书资料 5.1 信息资源 5.1.2 规范标准 5.2.1 教室 5.2.2 实验室5.2 教学设施 5.2.3 实习基地 5 教学资源 5.3 教学经费 6 6.1.1 毕业资格审核 6.1.2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6.1.3 毕业生去向 6.1 内部评价 6.1.4 师生满意度 6.2.

11、1 社会评价机制 6.2.2 毕业生满意度6.2 社会评价 6.2.3 社会声誉 6.3.1 毕业生跟踪反馈 6.3.2 社会变化响应 6 质量评价 6.3 持续改进 6.3.3 问题改进 7 二、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标准内容二、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评估标准内容 1 学生发展学生发展 1.1 学生来源学生来源 1.1.1 吸吸引引生生源源的的措措施施 专业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生源质量稳定。 1.1.2 考考生生对对专专业业的的了了解解 专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考生对专业培养目标有了解。 1.2 成才环境成才环境 1.2.1 活活动动平平台台 具有良好的校园环境,能为学生提供丰富的

12、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平台。 1.2.2 选选择择权权 在完成专业要求的基础上,能为学生提供自由发展空间,学生有一定的专业、方向和 课程的选择权。 1.2.3 学学分分互互认认 对学生转系、转专业、转方向、校际交流有明确的学分互认规定。 1.3 学生指导学生指导 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与创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 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1.4 过程跟踪过程跟踪 对学生在整个专业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以证明学生能力的达成,保证 毕业时能达到毕业要求。 2 专业目标专业目标 2.1 专业定位专业定位 根据行业和社会需求及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基础、发展潜力确定专业人才的培

13、养类 型和主要服务面向。 8 2.2 培养目标培养目标 (1)专业有明确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符合专业定位的培养目标; (2)培养目标包括学生毕业时的要求,还应能反映学生毕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与专业 领域预期能够取得的成就。 2.3 知识要求知识要求 2.3.1 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1)了解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等知识; (2)了解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3.2 自然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 (1)掌握高等数学和工程数学知识; (2)熟悉物理学、信息科学、环境科学的基本知识; (3)了解可持续发展相关知识,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基本情况。 2.3.3

14、工具性知识工具性知识 (1)掌握一门外国语; (2)掌握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基本原理及相关知识。 2.3.4 专业知识专业知识 (1)工程管理专业要求掌握工程制图、工程材料、房屋建筑学、工程力学、工程结构、 工程测量、工程施工等工程技术知识;掌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估价、运筹学、工程合同 管理等管理学知识;掌握工程经济学、会计学、工程财务等经济学知识;掌握经济法、建 设法规等法学知识;掌握工程建设信息系统管理等计算机信息技术知识。 (2)工程造价专业要求掌握工程制图与识图、工程测量、工程材料、土木工程(或建 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构成、工程力学、工程施工技术等工程技术知识;掌握工程项目 管理、工程

15、定额原理、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管理、管理运筹学、施工组织等工程造 价管理知识;掌握经济学原理、工程经济学、会计学基础、工程财务等经济与财务管理知 识;掌握经济法、建设法规、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与合同管理知识;熟悉工 程计量与计价软件、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等信息化技术知识。 2.3.5 相关专业领域知识相关专业领域知识 根据学校及专业特色,了解该专业相关的建筑学、城市规划、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 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交通工程、风景园林、金融学、保险学、工 商管理、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 9 2.4 能力要求能力要求 2.4.1 基础能力基础能力 (1)具备较强

16、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 (2)具备对专业外语文献进行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3)具备一定的文化与艺术鉴赏能力; (4)具备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专业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 (5)具备进行专业文献检索和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6)具有创新意识和具备初步创新能力,能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发现、总结、提 出新观点和新想法。 2.4.2 专业能力专业能力 (1)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应具备在土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进行工程策划、设计管理、 投资/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基本 能力;具备发现、分析、研究、解决工程管理实际问题的综合专业能力。 (2)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具备在土

17、木工程或其他工程领域进行项目的投融资分析与策划 能力;具备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工程施工成本管理、工程审计、工程造价纠纷 鉴定的能力;具备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管理能力;具备解决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实际 问题的综合专业能力。 2.5 素质要求素质要求 2.5.1 人文素质人文素质 (1)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有社会责任感,愿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服 务;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能体现人文和艺术方面的良好素养; (3)心理素质好,具有面对挑战和挫折的乐观主义态度,能应对危机和挑战。 2.5.2 科学素质科学素质 (1)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开拓进取精神; (2)具有科学思维的方

18、式和方法; (3)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 2.5.3 专业素质专业素质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2)具备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不断追求真理的精神; (3)具备系统的工程意识和综合分析素养,能够发现和分析工程系统的不足与缺陷, 10 解决工程系统的重难点和关键问题; (4)具备一定的表达能力和与他人沟通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具备较强的与社会及 他人交往的意识和能力。 上述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统称为毕业要求。 3 教学过程教学过程 3.1 教学计划教学计划 3.1.1 科学性科学性 教学计划遵循教育规律,课程安排具有逻辑性、系统性,体现现代工程管理教育特点。 3.1.2

19、 合理性合理性 教学计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针对学生来源、适应就业去向,满足个性化培养要求。 3.1.3 完整性完整性 知识体系、实践体系和创新训练体系完整;选课指导、课程大纲、实践指导书等教学 文件齐全。 3.1.4 时效性时效性 能根据变化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教学计划。 3.2 课程实施课程实施 3.2.1 教材选用教材选用 能根据教学大纲,选用高水平的教材及合适的教学参考资料,重视教材建设及更新。 3.2.2 课程安排课程安排 教学环节安排合理,注重课程间知识的衔接与融合。 3.2.3 课程内容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充实,能理论联系实际,及时进行课程内容更新,体现工程管理专业发展及

20、社会需要。 3.2.4 教学方法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具有启发性,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3.2.5 教学技术教学技术 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技术,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程网络资源。 3.2.6 考核方式考核方式 11 考核方式能体现课程特点、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考核结果能客观反映学生对相关知 识的掌握程度。 3.3 实践环节实践环节 3.3.1 安排安排 按照教学大纲安排实践环节,时间有保证,重视与工程实际相结合,有完善的考核制 度。 3.3.2 指导指导 配备足够的、具有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切实保证实习、实验和课程设计质量。 3.3.3 质量质量 实践环节的质量能

21、够达到教学大纲要求。 3.4 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 3.4.1 选题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覆盖所设置的专业方向;选题内容应符合毕业设计(论文) 任务书要求,毕业设计要体现综合性、工程性和实用性,毕业论文要体现科学性、先进性 和前沿性,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合理,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 12 周。 3.4.2 指导指导 配备足够的指导队伍,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不超过 10 名;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 文)的教师应具有工程经验、讲师及以上职称,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 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3.4.3 管理管理 有健全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及过程控制措施,并严格执

22、行。 3.4.4 质量质量 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能够达到专业的毕业要求,有足够的工作量,与往届、同届 毕业生不重复。 3.5 创新训练创新训练 3.5.1 培养培养 在整个本科教学和管理的相关工作中贯彻和实施创新训练与初步科研能力培养。 3.5.2 提倡和鼓励提倡和鼓励 有提倡和鼓励学生参加创新实践与课外学术研究活动的制度、措施。 3.6 教学管理教学管理 3.6.1 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12 具有完善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籍与学位管理、学生管理、教务管理、教学质 量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管理与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等管理制度完备。 3.6.2 教教学学档档案案 教学档案及学生学习档案

23、,包括近 4 年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试卷、实习及实验报 告、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管理良好,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归档,档案登记规范、 目录清晰、查找方便。 3.6.3 过过程程控控制制 (1)对教学全过程的关键节点设有质量监控点,形成完整的监控体系; (2)监控内容具体、监控和反馈职责明确,监控记录完整、反馈及时。 4 师资队伍师资队伍 4.1 教师结构教师结构 4.1.1 教教师师数数量量 设有专业基层教学组织或者教学团队,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带头人及其后备师资 队伍,其中专任教师应不少于 15 人,且至少有教授 2 名、副教授 4 名。 4.1.2 整整体体结结构构 具有硕士研究生

24、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 70%,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 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 40%,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较为合理并具有良好的发展趋势;需具 有一定比例的有工程管理实践经历的专任、兼任教师。 4.1.3 教教师师承承担担教教学学情情况况 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应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专业核心课程应由本专业具有高级 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且由本专业专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 4.2 教师能力及发展教师能力及发展 4.2.1 教教师师背背景景 教师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应用技术等学 科背景构成的专任教师队伍,能独立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主要专业课的

25、主讲教师 必须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 4.2.2 教教师师能能力力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专业软件应用能力以及沟通能力、 13 职业发展能力,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4.2.3 教教学学和和教教改改 教师应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4.2.4 科科研研活活动动 专业课程教师能够开展科研活动,所在高校应有相关学科的基本支撑条件。 4.2.5 青青年年教教师师发发展展 青年教师有具体的发展规划,学校能提供教师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4.3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4.3.1 教教学学管管理理人人员员 教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爱岗敬业。 4.

26、3.2 学学生生管管理理人人员员 有一支专职和兼职结合、稳定的学生管理队伍。 5 教学资源教学资源 5.1 信息资源信息资源 5.1.1 图图书书资资料料 工程管理类专业所在高校图书馆中拥有与工程管理类专业本科学生数量相适应的专业 图书、国内外期刊、电子期刊数据库、工程资料库,应具有数字化资源和具有检索资源的 工具,并且每年进行图书、资料的更新。 5.1.2 规规范范标标准准 有满足教学需要的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与专业有关的规范 标准齐全。 5.2 教学设施教学设施 5.2.1 教室教室 教室的教学设施完好, 有满足教学要求的多媒体教室; 有满足毕业设计要求的教室。 5.

27、2.2 实验室实验室 14 有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实验室,有课程教学和毕业设计(论文)所必需的正版专业软 件、设施、仪器、设备、计算机,能够满足工程管理类专业实验教学需要和学生日常学习 需要。专业实验室应对学生开放,与专业有关的教学软件应现行、实用。 5.2.3 实习基地实习基地 具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5 个以上,并与学生实习人数相适应,实习条件应满足 相关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 5.3 教学经费教学经费 教学经费应能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 6 质量评价质量评价 6.1 内部评价内部评价 6.1.1 毕毕业业资资格格审审核核 能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条件。 6.1.2 培培养养目目标标达达成成

28、度度评评价价 能定期对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评价。 6.1.3 毕毕业业生生去去向向 毕业生去向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基本吻合,毕业生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 争力。 6.1.4 师师生生满满意意度度 学生、教师和学校对培养质量的总体满意度较高。 6.2 社会评价社会评价 6.2.1 社社会会评评价价机机制制 有行业、企业参与的教学质量社会评价机制。 6.2.2 毕毕业业生生满满意意度度 毕业生对培养质量满意度较高。 6.2.3 社社会会声声誉誉 用人单位对培养质量有较高的认可度;毕业生在单位能得到较好发展。 15 6.3 持续改进持续改进 6.3.1 毕毕业业生生跟跟踪踪反反馈馈 有完备

29、的毕业生跟踪反馈系统,能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将结果用于培养方 案(包括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的修订、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 6.3.2 社社会会变变化化响响应应 能及时、主动地对社会变化做出响应。 6.3.3 问问题题改改进进 对上次评估发现的问题有实质性改进(仅针对复评学校) ,有明确的专业持续改进的制 度和措施,确实做到以评促建。 16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高等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 评估认证程序与方法评估认证程序与方法 17 1申请与审核申请与审核 1.1 申请条件申请条件 申请学校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须是教育部批准设立并通过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高等学校; (

30、2)申请专业评估认证(以下简称专业评估)的工程管理类专业(下同)为工程管理 和工程造价本科专业,专业的设置应经教育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3)申请学校从申请日起往前推算必须有连续5届或以上的工程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 生。 1.2 申请时间申请时间 专业评估的申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申请评估学校应在当年 8 月 10 日前向评估委员会 递交申请报告,同时提供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 1.3 申请报告申请报告 申请学校自愿向评估委员会递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和工程管理 类专业所在院系简史和现状;工程管理类专业的创办和发展过程、办学实绩;学校与专业 符合评估申请条件的简要陈述;学生状况及近 5

31、 年招生及毕业情况;培养方案;教学管理 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师资状况及在册教师简表;实践教学条件;图书资料概况;教学经 费等。复评学校还需提供评估合格有效期中期督察报告。 1.4 申请审核申请审核 评估委员会收到学校申请报告后,应在当 9 月 30 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对申请报告审阅 的意见做出审核结论: (1)受理申请。通知申请学校组织自评并递交自评报告。 (2)不予受理。由于申请学校尚不具备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或由于对其提出问题的 答复不符合要求,评估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并通知学校不予受理的理由。 在审核过程中,评估委员会有权要求申请学校对申请报告进行补充说明或进一步提供 有关资料,或需要时

32、派人员进行实地审核。申请学校应配合评估委员会的审核工作。 在提出申请以前,申请学校可以请求评估委员会进行指导和咨询,所需费用由申请学 校负担。 2自评自评 2.1 自评目的自评目的 自评是工程管理类专业所在院系对自身的办学状况、办学质量的自我检查,主要自查 教学计划、教学成果是否达到评估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以及是否采取了充分措施,以保证 18 教学计划的实施。 2.2 自评要求自评要求 自评工作应由学校有计划地组织进行,有关院系应该组织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 参与各项工作,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精神, 边检查、边总结、边提高。自评过程应该自始至终体现客观性、

33、真实性、全面性的原则。 2.3 自评报告内容自评报告内容 自评报告是学校向评估委员会递交的文件,应在自评的基础上完成。 自评报告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正文,通过清晰翔实的表格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 文字叙述来表述,总字数不超过 14000 字;第二部分附录,为支撑第一部分的有关证据和 材料。 2.3.1 正文正文 (1)前言(1000 字左右) 学校概况(学校的性质、定位、办学思想、隶属关系及所在城市和地区的背景) ;院系 和专业的历史沿革和发展情况。 (1)学生发展(1000 字左右) 包括学生来源与质量,为学生提供的成才环境和对学生提供的指导情况,对学生的全 过程跟踪和评价情况。 (2)专业

34、目标(1500 字左右) 专业定位、培养目标,毕业生要求(即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 , 重点陈述能力、素质培养的实现途径。 (3)教学过程(5000 字左右) 包括教学计划、课程实施、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 、创新训练和教学管理六部分 内容。教学计划应重点陈述其科学性、合理性与完整性,以及本专业的特色课程。教学环 节的理论课程、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应陈述其具体安排,以证明所提供的教学内 容和条件能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每一部分都应该提供相应学生学习成果作为佐证材料。 创新训练陈述在整个本科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相关措施与安排。教学管理陈述教学质量保 障体系及相应的管理文

35、件、归档制度,重点是执行情况,应有完整的执行记录作为佐证材 料,以便现场核查。 (4)师资队伍(1500 字左右) 教师队伍的结构;教师承担本科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情况,教师承担科研生产和参加学 术交流的情况,教师的业务水平;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5)教学资源(1500 字左右) 包括信息资源、教学设施以及教学经费相关情况说明。信息资源陈述图书资料、电子 期刊数据库、工程资料的数量、种类和学生利用情况。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实验室、实习 基地等的配置和使用情况,详细陈述教学计划中所列各项实验项目、实习项目与设施的对 19 应关系。教学经费陈述其来源和使用情况,特别要说明近 5 年生均教学经费的状况

36、,包括 实验费、实习费、毕业设计(论文)费。 (6)质量评价(1000 字左右) 陈述学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情况,有社会人员参加的质量评价 活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评价情况,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的情况。对上次评估发现问 题的逐个答复,包括措施和效果(仅针对复评学校) 。 (7)自评总结(1500 字左右) 自评过程的描述,评估标准符合程度评价,办学经验与专业教育特色,有待改进的地 方。 2.3.2 附录附录 附录应包含下列材料: (1)近4年本专业学生来源、录取分数线(省线、校线和专业线)清单。 (2)近4年本专业每年的就读人数、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当设置专业方向时,按方 向

37、统计。 (3)各年级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以及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 (4)教学管理制度清单。 (5)近4年主干课程任课教师,考试及格率、平均成绩。 (6)专业教师履历,包括本、硕、博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目前承担的主要专业教 学任务;专业实验教师履历,包括毕业时间、学校和专业,目前承担的主要实验教学 任务。 (7)图书、资料等信息资源统计数据和中外文专业期刊、专业规范、标准图集清单。 (8)开设的所有实验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试验类型(操作型、演示型、自主型) 、所属课程、承担单位、主要实验设备、仪器台套数。 (9)近4年毕业设计(论文)清单,包括题目、学生、指导教师、成绩。 (10)近4年学生

38、毕业去向统计数据(按考取研究生、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其它企业、 政府事业单位归类统计)。 (11)毕业生对培养质量的信息反馈(含毕业5年及以上学生的反馈) ,以及近5年用人 单位对毕业生评价反馈统计信息。 (12)上次评估的考查报告和督察报告。 (1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4 自评报告的审阅自评报告的审阅 申请通过的学校应在次年1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提交到评估委员会秘书处。 次年1月15日至3月15日评估委员会委员审阅自评报告,对照评估标准,给出一级、 20 二级指标评价意见,包括:各项指标是否达到评估标准的要求,是否需补证其他资料、入 校考查时需重点核查的事项等,并做出以下建议: (1

39、)通过自评报告; (2)基本通过自评报告; (3)不通过自评报告。 评估委员须在二个月内完成对自评报告的审查,并将审阅意见上交评估委员会秘书处。 评估委员会在接到自评报告三个月内,综合各位委员对自评报告的审阅意见,形成以下三 种结论: (1)通过自评报告。即同意组织考查小组进行实地考查。 (2)基本通过自评报告。对自评报告中少量不明确或欠缺的部分要求学校在半个月内 进一步提供说明、证据或材料,根据补充的情况及综合各位委员新的反馈意见,再决定是 否通过自评报告。 (3)不通过自评报告。评估委员会需向学校说明理由,学校在两年后方可再次提出申 请。 3考查考查 3.1 考查小组考查小组 3.1.1

40、性质和任务性质和任务 考查小组是评估委员会派出的临时工作组,其任务是根据评估委员会的要求,实地考 查申请评估院系的办学情况,并验证自评报告的真实性。考查小组需撰写考查报告,提出 评估结论建议,交评估委员会审议。 3.1.2 成员组成成员组成 考查小组由 35 人组成,成员组成中至少有 1 人为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管理专家,1 人为具有教授职称的教育界专家。为保证考查工作的经验和连续性,考查小组应至少有 1 人曾参加过考查工作。考查小组成员由评估委员会聘请。 3.1.3 成员条件成员条件 考查小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教育界和工程管理界有一定的声誉,对专业评估工作和专业建设有见解; (2)

4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3)与被评估院校的有关负责人无直接亲属关系,对被评估院校无潜在偏见; (4)与被评估学校不存在校友关系及聘用关系。 21 3.2 考查工作考查工作 3.2.1 时间安排时间安排 考查小组应在考查前将考查计划通知学校。考查工作一般安排在5月份进行。考查时间 初次评估3天、复评2天,如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专业同时进行评估,入校时间可适当延长。 3.2.2 考查项目考查项目 (1)与专业所在院系负责人商定考查计划; (2)会晤校长及学校有关负责人; (3)会晤院系行政、教学、学术负责人; (4)了解院系的办学条件、教学管理; (5)审阅学

42、生作业(包括参观学生作业) ,观摩学生上课,必要时可辅以其它考察办 法; (6)会晤学生,考察学生学习效果并听取意见; (7)会晤毕业生,了解毕业生情况; (8)会晤教师,了解教学情况并听取意见; (9)与学校、院系负责人、师生代表交换考查意见。 3.2.3 考查重点考查重点 (1)学校和院系对申请评估专业的评价、指导、管理和支持情况,以及对课程效果检 查的能力; (2)各门课程的规定与安排是否清晰、合理、有效,是否被师生理解; (3)教学计划与大纲的内容和覆盖面,以及与课程设计有关的授课时间安排; (4)课程对培养学生知识与能力的作用以及达到评估标准的程度; (5)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质

43、量和指导; (6)学生的能力和技能; (7)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师资队伍的建设情况; (8)专业教学设施与经费的现状及其利用情况; (9)对自评报告中不能列出的因素做定性评估,如校园文化、学术气氛、师生道德修 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10)自上次评估以来的变化情况。 3.3 考查报告考查报告 考查报告是评估委员会对被考查学校工程管理类专业做出准确评估结论的重要依据。 考查小组在考查工作结束时即写出考查报告,并呈交评估委员会。考查报告正文的字数控 制在 3000 字以内。报告一般应包括下列要点: (1)专业基本情况(不超过 500 字) 22 专业发展情况、主要支撑条件、师资和学生情

44、况。 (2)对自评报告的核实情况 对专家审阅自评报告所提意见及问题的核实情况。 (3)复评学校上次评估所提问题的改进情况 对问题的核查方式、核查结果逐一进行详细说明。 (4)专业的办学经验与特色 归纳、提炼学校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创新做法。此项允许略写或不写。 (5)专业符合评估标准的达成度 统计一级指标获得 P、P/W 和 F 的项数,以及二级指标获得 P、P/W 和 F 的项数,说 明判定为 P/W 和 F 的依据,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需要关注的问题。 (6)提出评估结论建议(此项仅提交给评估委员会,不向学校反馈) 。 根据 6 个一级指标标准达成度的判定结果,给出评估通过与否,以及有效年限的

45、结论 建议。 (7)附表 评估考查现场核查表,随考查报告反馈学校。 3.4 考查意见反馈考查意见反馈 考查小组应就考查情况与被评估学校沟通并交换意见,考查报告及评估考查现场核查 表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校,以核对考查报告所提事实。允许申请评估院校将考查报告在其 师生中传阅,但在评估委员会做出评估结论之前,不得对外公开。 4鉴定鉴定 4.1 审议审议 评估委员会应在受理学校申请的一年内对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审阅结果、考查报告和 学校的回复意见进行全面审议。 4.2 做出评估结论做出评估结论 评估委员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评估结论。除评估结论外, 讨论评估结论的过程和投票情况应予保

46、密。 评估结论分为: (1)满足评估标准,评估通过,有效期为 6 年。 (2)基本满足评估标准,评估通过,有效期为 4 年。 (3)评估未通过。 评估未通过的学校在 2 年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4.3 公布评估结论公布评估结论 评估委员会应将评估结论及时通知申请评估学校,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23 5鉴定状态的保持鉴定状态的保持 5.1 保持保持 评估通过的学校,应注意保持已取得的成绩,继续提高教学水平。在评估合格有效期 满的前一年应重新申请评估。 5.2 督察督察 通过评估的院校要建立教学质量督察员制度,聘请校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业界人员和外 校教授各一名作为教学质量督察员,教学质量督察员名

47、单报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督察员在评估合格有效期中期到学校督察并完成督察报告,签字后一份留学校作为下 一次评估的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另一份于当年年底以前寄评估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6申诉与复议申诉与复议 6.1 申诉申请申诉申请 申请学校如对评估结论持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接到评估结论的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评 估委员会表明申诉的意向,并在评估结论下达的 30 天内向评估委员会呈报详细的书面材料, 陈述申诉理由。 6.2 申请受理申请受理 评估委员会主任在接到申诉请求后,应立即将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土建类专业评估 认证仲裁委员会,并将申诉材料移交至该委员会。 6.3 复议决定复议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

48、部土建类专业评估认证仲裁委员会根据有关的规定,做出复议决定。必 要时,可举行听证会,听取学校和评估委员会陈述各自的意见和理由。 24 7评估程序框图及进程表评估程序框图及进程表 7.1 评估程序框图评估程序框图 学校 提出申请 评估委员会审核申请报告 受理 申请学校自评并递交自评报告 评估委员会审阅自评报告 一级指标明显不符合 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基本 通 过 根据审阅意见半月内对 自评报告修改或补充 修改或补充 通 过 考查(完成考查报告,提出评估结论建议) 评估委员会审议,表决做出评估结论 评估通过 评估未通过 申诉和复议 有效期 4 年 有效期 6 年 督察员中期督察并 完成督察报告 状

49、态 保持 再次申请 不予受理 8 月 10 日前 9 月 30 日前 次年 1 月 15 日 次年 3 月 次年 5 月 次年 5 月底 前 次年 7 月 资料 完整 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基本条件不符合 不通过 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资料不完整 对评估结论有异议 申诉和复议 25 7.2 评估工作进程表评估工作进程表 评估工作进程表 时间时间评估委员会或视察小组评估委员会或视察小组申请评估学校申请评估学校 8 月 8 月 10 日前向评估委员会递交 申请报告。 9 月 评估委员会审核申请报告并做出审核决定, 9 月 30 日前将审核决定通知学校。 10 月次年 1 月 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并于次年 1 月 15 日前向评估委员会秘书 处递交自评报告。 次年 12 月审阅自评报告。 次年 3 月评估委员会对自评报告并做出整体评价。有的学校需要提供补充材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