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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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乐乐清清市市土土地地利利用用总总体体规规划划 (2006-2020 年)年) 2014 调整完善版调整完善版 (备案稿备案稿) 文文 本本 乐清市人民政府乐清市人民政府 二二一六年六月一六年六月 I I 目目 录录 第一章规划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6 第三章区域土地利用统筹 .12 第四章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建设 .19 第五章保护与合理利用农用地 .21 第六章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 .26 第七章其他专项规划 .41 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6 第九章中心城区规划 .55 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77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81 第十二章附则 .8

2、7 II 前前 言言 乐清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 是温州大都市区北翼副中心,“温州模式” 的重要发祥地之一。乐清市生态环境优美,经济社会实力强劲,近年来先后 获得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工业重市、经济强市等光荣称号。乐清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 2005 年为基期,实施至今已逾 8 年。 规划实施期间,乐清市经济快速发展,土地规划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 支持。但自 2010 年以来,乐清市面临经济转型升级的压力,土地规划的执 行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2013 年,乐清市对现行土地规划进行了 实施评估,根据实施评估的结论,乐清市启动了本轮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编 制

3、了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以下 简称规划)。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 作会议、中央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使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保障发展更加 持续有力、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 规划提出了乐清市新的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战略目标、发展重点、 空间格局与政策措施,集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土空间有序、合理开发 的决策意图。规划是乐清市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 区域加强城乡统筹建设、严化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各

4、部门依法行政的重 要依据。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 第第一一条条 指导思想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先导,以严格保护耕地为 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围绕“建设美 丽乐清,创建美好生活”的总体要求,统筹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统筹安排 各类、各区域用地,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可能的关系, 加强宏观调控,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有效推动小城市培育试点工 作,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集工贸旅游港口为一体宜居宜业的现 代化大城市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5、。 第第二二条条 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一)保护优先原则。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切实保护耕地及生态 用地的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示范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湿地、饮用水源地、生态公益林、自 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生态空间,巩固现有生态安全格局,不断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 (二)节约集约原则。(二)节约集约原则。 依据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加强政策引 导,转变用地方式。从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 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城镇低效用地“再次开发”等方面全面 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积极探索构建增量

6、撬动存量新机制,实现规划从 “增量土地”向“存量土地”的转变。 (三)结构优化原则。(三)结构优化原则。确立以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前提的规划思维, 强调控制和保护,合理配置区域各类资源,优化协调各类产业空间。优化市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域城镇布局、城乡空间体系、重大设施布局、生态环境维护等,整合市域内 战略性资源并使之发挥最大衍生效应,逐步改变市域内城乡二元化格局,促 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控制总量原则。(四)控制总量原则。严格执行上位规划,从严从紧、有保有压安排建 设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强化土 地

7、利用总体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及时序安排的调控。 (五)多规融合原则(五)多规融合原则。坚持多规融合,做好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国民 经济发展规划、产业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衔接,充分发挥各规划的指导 作用,构建协作、均衡、稳定、和谐的土地利用体系。 第第三三条条 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9)中

8、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1)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12)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13)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 (14)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5)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16)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17)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8)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19)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 (20)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21)浙江省土地复垦条例 (22)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23)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 (二

9、)政策文件、技术规程 (1)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 (浙土资发(2014)44 号); (2)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 (浙土资发(2014)44 号); (3)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版) (浙土资发(2014)44 号); (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前期 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4)230 号); (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进一步划 定永久基本农田技术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31 号)等;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

10、整完善版 文本 (三)相关规划 (1)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02 年); (3)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4)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发201343 号); (5)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 (5) 其他相关规划。 第第四四条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 年; 规划目标年:2020 年; 规划调整完善基期年:2013 年; 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期限为 2014-2020 年。 第第五五条条 规划基础数据规划基础数据 本规划基础数据由 2013

11、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经基数转换后形成。 第第六六条条 规划效力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乐清市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任何单位和 个人在辖区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活动,都必须符合本 规划。 第第七七条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原规划一致,即整个市域行政区,土地总面积 136709 公顷, 包括白石、城东、城南、乐成、天成、石帆、盐盆、翁垟 8 个街道,北白象、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大荆、淡溪、芙蓉、虹桥、柳市、清江、仙溪、雁荡 9 个镇。 中心城区的规划范围包括城东、城南、乐成、盐盆 4 个街道,区域总面

12、积 18311.98 公顷。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第二章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第第八八条条 市域发展定位市域发展定位 乐清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瓯江口北岸,东临乐清湾,与玉环、洞头两 县海域相连,南隔瓯江与温州市龙湾、瓯海区相望,西接永嘉县,北连台州 市,东北角与温岭市接壤。作为温州市主要的经贸集散地,乐清市发展定位 为“一心三基地”,即:温州都市区北翼的商贸和金融副中心,浙江省海洋 经济发展示范基地,创新主导的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彰显瓯越文化和山海 特色的休闲旅游基地。 第第九九条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经济社

13、会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创新创业、走在 前列”战略部署,围绕经济、社会、政府转型三大任务,抓好沿海开发、产 业提升、城市带动、文化引领、环境优化和惠民安民六大工程,全面建成更 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打造一个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 城乡协调、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滨海山水城市。 (二)具体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到 2020 年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176.25 亿元,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将超过 50%; 人口:人口:推进人口健康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到规 划期末全市总人口达到 130.23

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79.66 万人; 城镇化率:城镇化率:到 2020 年末,全市城镇化率达到 61.2%;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2020 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均增长率达到 10%左右。 第第十十条条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一)总体战略目标 通过实施“生态优先、保护耕地、空间优化、节约集约”的土地利用战 略,构筑“南承,北控,优山,强海”的空间格局,实现“调结构、优格局、 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南承”即承担温州都市区的区域引领和建设

15、示范功能,共同打 造长江三角洲南翼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北翼的中心城市; “北控”即北部区域以休闲旅游、生态产业为主导,协调产业发 展、城镇建设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提高发展能力和水平; “优山”即保护山体生态空间,整合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人文资 源,发展生态保育和休闲旅游功能; “强海”即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构筑以港口物流业、 临港工业、海洋渔业、海洋旅游业等发展为重点的海洋经济发展带。 (2)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1、实施生态优先,确保生态安全 坚持生态优先战略,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模式。依托现有的自然山水格局,保持山体、水 系自然地形地貌特征

16、,优先保护河口滩涂湿地生态区、风景名胜区、国家级 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确保生态安全格局。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2、数量质量并举,确保粮食安全 从“重数轻质”的传统耕地保护观向“数质并重”的耕地保护观转变,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强化管控 优质耕地;通过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提升耕地质量等级;通过 全面实行“先补后占”政策,积极探索“以补定占”机制,实现耕地数量和 质量的双保护,确保粮食安全战略。 3、落实节约集约,盘活存量用地 坚持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大力弘扬“以亩产

17、论英雄、以集约促转型”的 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划期间从新增建设用地“节 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城镇 低效用地“再次开发”等方面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积极探索构建 增量撬动存量新机制,切实实现规划从“增量供地向存量要地”的转变。 4、实施“南承”战略,强化区域协作 积极实施“南承”战略,促进温州都市区的一体化发展,通过构筑开放 的市域空间结构,加强温州都市区和环乐清湾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 展、资源与能源利用、经济要素市场培育和社会民生领域的联系与协作,与 温州主城区共建民间金融中心、对台高端合作门户和国际贸易平台,共建沿

18、江服务综合发展带和沿海产业综合发展带,提升乐清的区域地位和引领作用。 5、优化国土空间,加强空间管护 合理优化国土空间,科学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促进生产空间集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永 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通过合 理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空 间结构,强化空间管护,切实实现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的转变。 6、突出城市特色,建设宜居名城 在巩固现有发展优势的基础上,突出中部深水港区资源和北部

19、山海旅游 资源的利用,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强化乐清中心城区各功能组团发 展特色的同时,加强各功能片区的融合发展,发挥组团城市的优势和特色。 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同步发展,积极提高城市化发展质量。突出乐 清滨海城市特色,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打造具有瓯越地域特色的宜居名 城。 第第十十一一 条条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一)约束性指标 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2014-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5753 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4-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23900 公顷以上;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 202

20、0 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5700 公顷以内。 (二)预期性指标 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到 2020 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9137 公顷 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006-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423 公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顷以内;其中 2014-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2159 公顷以 内;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006-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2682 公 顷以内;其中 2014-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17

21、17 公顷以 内; 建设占用耕地系数:建设占用耕地系数:2014-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系数控制在 80%左 右(比规划调整前的 81%降低 1%);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014-2020 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 95 平方 米; 人均农居点用地:人均农居点用地:2014-2020 年,人均农居点用地不高于 160 平方米;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2014-2020 年,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 地量控制在 22.90 平方米以内; 标准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保护面积:2014-2020 年,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 14220 公顷以上; 高

22、高标准标准基本基本农田面积:农田面积:2014-2020 年,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 9797 公顷以上 基本农田质量指标(基本农田质量指标(66以下基本农田比重):以下基本农田比重):2014-2020 年,6以 下基本农田比重保持在 66%以上(规划调整前为 65%); 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4-2020 年,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保持在 10000 公顷以上; 五年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五年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2014-2020 年,五年城市分批次土地供 应率不低于 77%; 存量土地供应占比:存量土地供应占比:2014-2020 年,存量土地供应占

23、比不低于 39%;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补充耕地面积补充耕地面积:2006-2020 年,通过土地整治和宜耕后备资源开发补 充耕地不低于 2717 公顷;2014-2020 年,通过土地整治和宜耕后备 资源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 1719 公顷。 (三)预留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 206 公 顷; 基本农田预留指标:基本农田预留指标:规划期内安排基本农田预留指标 144 公顷。 规划预留指标主要用于规划期内需要实施但目前难以定位的交通、水利、 能源、防灾救灾、社会公益、新农村、农业设

24、施、省重大产业项目、民生工 程及其他符合国家和省文件规定的建设项目。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第三章第三章 区域土地利用区域土地利用统筹统筹 第第十十二二 条条 构建土地利用总体格局构建土地利用总体格局 依据乐清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定位,结合自然环境、生态条件、历史 文化传承和行政区划等因素,在综合考虑生态、资源和发展三者关系的基础 上,深化“一湾五区”的建设布局框架,构建“东部沿海水产养殖与加工产 业带、东南沿海平原粮蔬产业带、西北部丘陵特色生态农业产业带”三个农 业产业带与“山水城三区并立、三廊五带多点成网”的生态用地保护格局, 从而形成

25、适应于“魅力乐清”的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共融的总体空间布局 结构。 第第十十三三 条条 优化土地空间布局优化土地空间布局 (一)生态用地空间优化 依托乐清市良好的森林资源、大型公共绿地和湖泊湿地,以水系为廊道, 通过强化廊道与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构建“山水城三区并立、三廊五山水城三区并立、三廊五 带多点成网带多点成网”的生态安全格局。 1、“三区三区”:形成西北部低山丘陵生态旅游功能区、东南部平原生态 产业功能区和东部沿海海洋经济生态功能区三类生态基质,组成“山水城三 区并立”的生态格局; 2、“三廊三廊”:规划 3 条市域生态廊道,包括芙蓉镇、清江镇沿线结合 清江水系规划生态廊道、柳市片

26、和盐盆片之间结合高速公路规划生态廊道、 白象片西侧结合磐石西山、头山头、牛头山、笔架山等自然山体设置生态廊 道; 3、“五带五带”:在市域各城市片区之间重点规划 5 条生态廊道,串联外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围生态网络。包括:在北部大荆副中心、雁荡镇之间结合大荆水系和雁荡山 风景名胜区规划生态廊道;在滨海中心区和北翼之间结合虹桥水系和东西向 走势自然山体规划生态廊道;在滨海中心区和南翼之间结合中雁荡山风景名 胜区和盐盆山公园规划生态廊道;在盐盆片和翁垟片之间的围垦区分割地带, 结合山屿山公园规划城市片区间保护作用的带状生态廊道;虹桥片区结合

27、虹 桥水系规划联系淡溪、虹桥、蒲岐以及港区片的带状生态廊道。 4、“多点多点”:为水系、湿地、风景名胜区和区域生态绿地。包括淡溪、 钟前、福溪、甸岭、长石岭、仰根、十八玍、西山等水库,雁荡山、中雁荡 山和灵山风景名胜区,以及雁荡山、中雁荡山等区域绿地。 优化生态用地布局,保护淡溪等饮用水源地和西北部雁荡山生态旅游地 等生态源地,对生态源地设立缓冲区以减少外围的干扰。打通 3 条市域生态 廊道,避开城镇工矿用地和交通干线,将生态源地通过廊道连接,增强生态 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在东部平原、乐清湾海域等生态脆弱设置关键生态节 点以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改善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二)农用地空间优化

28、以提升发展都市型高效生态农业为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粮食 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基本农田与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打造“东部沿海水产 养殖与加工产业带、东南沿海平原粮蔬产业带和西北部丘陵特色生态农业产 业带”的发展格局。根据乐清市农业发展格局,市域农用地形成东部、东南、 西北三片的保护格局。 1 1、东部片区:、东部片区:包括乐清市东部清江、城东、虹桥等街道和镇,区内主 导产业为水产、养殖、粮油等,规划重点发展水产养殖与加工产业。 2 2、东南片区:、东南片区:主要包括乐清市东南的盐盆、柳市、城南、北白象等街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道和镇,是

29、乐清市优质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区内农业生物资源多样,现代农 业发展基础好,规划重点发展粮食和蔬菜产业。 3 3、西北部片区:、西北部片区:主要包括乐清市西北部的大荆、芙蓉和仙溪等镇,是 市域林地的集中分布区。区内自然资源丰富,规划重点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和 创意农业产业体系。 优化农用地布局。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通过对 集中连片的农用地进行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利用好低丘缓坡资源,合 理选址,适度开垦耕地。调整园地布局,引导新建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好 低丘缓坡地集中发展。重点建设名茶和名果基地。优化林地布局,加强海域 防护林工程建设。在坡度为 15 和 25 度之间的高丘斜坡地

30、,重点发展生态经 济型水保林、薪炭林或经济林,在坡度大于 25 度的陡坡地,重点建成水源 涵养林和用材林基地。 (三)建设用地空间优化 坚持保护、控制、开发、建设有机协调,科学确定区域主体功能定位, 构建城乡一体、功能合理、组团发展的市域空间发展新格局,全市形成“一一 湾五区湾五区”的空间发展架构。 “一湾一湾”:指乐清湾滨海产业和景观带,在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前 提下,推动乐清湾临港产业、滨海旅游加快发展,建设联系紧密、带状组团 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乐清湾北部整合山海旅游资源,发展滨海旅游产业和海 洋生态渔业;中部结合乐清湾港区建设发展临港产业;南部结合滨海新区和 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现代服务

31、业和先进制造业。 “五区五区”:指滨海中心区、高新产业区、柳白综合区、临港综合区和 雁荡旅游区。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1)滨海中心区 为此次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布设区,以乐成中心区和滨海新区为依 托,打造集商务、金融、办公、总部、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新区, 形成辐射乐清乃至温州都市区的现代服务业平台,以及两岸服务贸易和文化 产业合作的重要载体。 (2)高新产业区 为此次规划低效用地的重点提升区,重点发展电工电气、机械电子和高 新技术产业,构筑引领乐清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产业功能区。预留对 接温州主城区的生产服务发展空间。该片

32、区内存在大量的低效用地,规划以 乐清经济开发区为核心,按“扩容提升、转型升级”的理念,通过利用围涂 空间拓展发展规模,提高用地效率。 (3)柳白综合区 为此次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布设区,以柳白新城、柳市老城区和北 白象老城区为依托,促进乐清电工电气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柳白新城, 完善柳白组团的生活服务和生产服务功能,通过新城建设疏解老城功能,改 善老城生活环境。引导七里港区功能转型与提升。结合铁路站前区和白石街 道发展现代服务和旅游服务功能。 (4)临港综合区 为此次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布设区,以临港新城建设促进乐清湾港 区和虹桥镇区的融合发展,形成集港口运输、临港工业、商贸物流、生活服

33、 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城市功能区,积极推进乐清湾港区的口岸建设,重点 发展港口物流、临港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打造千亿级现代临港产业集群。 (5)雁荡旅游区 为此次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布设区,依托雁荡山风景名胜区,整合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周边山海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积极发展休闲旅游业, 打造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第第十十四四 条条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一)2006-2020 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规划期间,规划农用地规模从 2005 年的 101125 公顷下降为 2020 年末 97499 公顷,占全

34、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调整为 71%;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由 2005 年的 14787 公顷上升为 2020 年末的 19137 公顷,净增加 4350 公顷,占 土地总面积比例上升到 14 %;规划其他土地总面积由 2005 年的 20797 公顷 下调到 20073 公顷,净减少 72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保持在 15%。 (二)2014-2020 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 1、农用地结构调整、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努力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 能力和利用效益。规划农用地规模从 2013 年的 98579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97499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

35、积的比重由 72.1%调整为 71.6%。 耕地:耕地:由 2013 年的 27334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25753 公顷,净减少 1581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由 20%下降到 19%。其中:建设占用减少耕地 1717 公顷,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增加耕地 816 公顷,建设用地整理增加耕地 903 公 顷。 园地园地:由 2013 年的 5175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5810 公顷,净增加 63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稳定在 4%。其中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导致园地减少 52 公 顷,建设占用园地 93 公顷,建设用地整理增加园地 8 公顷。 林地林地:由 2013 年的 60602

36、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60928 公顷, 净增加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32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增长至 45%。由于建设占用,林地减少面积达到 137 公顷;而为了满足林地使用的占一补一,通过建设用地整理增加林地 26 公 顷,农用地内部转换增加林地 811 公顷。 其他农用地其他农用地:由 2013 年的 5468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5008 公顷,净减 少 46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稳定在 4%。其他农用地的变化主要是建设用 地占用与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其中: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导致其他农用地减少 305 公顷,建设占用

37、减少量为 155 公顷。 2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为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保障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 求,合理安排风景名胜设施及特殊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从 2013 年的 17915 公顷增加至 2020 年的 19137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 13%上 升至 14%。 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由 2013 年的 15186 公顷调整至 15700 公顷,净增加 5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稳定在 11%。其中占用耕地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加的主要 原因,增加量为 1367 公顷;期间也有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开发整理为耕地, 整理量为 903 公顷。 交通水利

38、用地交通水利用地:由 2013 年的 2436 公顷增加至 3007 公顷,净增量为 57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1.7%上升到 2%。其中公路建设的新增用地量 为 331 公顷,水利项目导致的水工建筑用地增加量为 32 公顷,水库面积增 加量为 8 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由 2013 年的 293 公顷增加至 2020 年的 430 公顷,净增 量为 13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0.2%上升到 0.3%。其中为实现乐清市 旅游发展定位而增加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为 122 公顷,新增特殊用地面 积 15 公顷。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

39、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3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为打造宜居适度的“魅力乐清”,规划期内需适度开发和利用其他土地,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规划其他土地规模从 2013 年的 20215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20073 公顷,共减少 14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14.7%下降到 14.5%。 水域水域:水域面积不变,仍为 1600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 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自然保留地面积从 2013 年的 4212 公顷调整为 2020 年的 4070 公顷,净减少 14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3.1%下降到 3%。其中 26 公顷用于补充耕地,

40、建设用地占用 11 公顷。 乐清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表 F2。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第四章第四章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建设加强生态空间保护建设 依托境内山、海资源的特色与优势,以西北雁荡山脉、东侧乐清湾海域 构筑主要生态屏障,以淡溪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北雁荡山、灵山景区资 源生态环境功能区、西门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等为廊道,采取低碳生态的发展 路径,保护生态绿地资源,合理利用海洋岸线资源,高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区内的生态环境建设,增强轴线绿色廊道与生 态节点的生态功能,加强生态空间精细化管护,构建适应于“和谐乐

41、清”建 设要求的生态空间体系。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生态用地保护规划生态用地保护规划 1、探索产业结构转型,推进生态经济功能区划。、探索产业结构转型,推进生态经济功能区划。根据乐清市依山临海 的资源禀赋,探索产业结构转型,推进生态经济功能区划,将市域划分为西 北部低山丘陵生态旅游区、东南部平原生态产业区与东部沿海海洋经济生态 区三个功能区。西北部丘陵生态旅游功能区优先发展生态旅游业,同时发展 生态农业和有机、绿色农产品。东南部平原生态产业功能区围绕生态工业和 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发展先进制造业,积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心。 东部沿海海洋经济生态功能区充分利用港口优势,重点加强港口建设和乐清

42、湾的开发,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水上交通业和滨海旅游业,扶持以高附加值 水产品为主体的海洋水产养殖业,积极发展海上、海陆运输业。 2、严守国土安全格局,推进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严守国土安全格局,推进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乐清市国土空间 在环境结构、状态和使用功能上的分异规律,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未来 趋势,把乐清市国土空间划分为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 安全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环境优化准入区以及环境重点准入区 6 类主 导环境功能区,分区制定环境管理要求和措施,促进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 业合理布局,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格局。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43、-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3、发展循环经济理念,推进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理念,推进生态产业体系建设。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 导,围绕提升本市长江三角洲南翼城市地位、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战略目 标,全面建成以知识经济为特征的循环、高效、低能耗、低排放的生态产业 体系。积极发展以绿色食品为主的生态农业;发展生态工业,推进科技创新 和体制创新,建设以电器产业为载体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以知识型服务 业为依托、绿色消费为特征的生态型第三产业;以建立海洋生态经济强市为 目标,实施“海上乐清”的发展战略,优化海洋产品结构,拉长海洋生态经济 产业链,形成功能分工明确、特色优势显著的

44、海洋生态产业区域发展格局。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为维持区域自然生态的本底状态,维护生物物种多样性,传承重要的自 然文化资源价值,保障未来可持续生态发展空间,乐清市将市域范围内风景 名胜核心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全市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有 22 个,涉及面积为 14921 公顷,约占 土地总面积的 10.91%。具体划入区域包括包含国家生态公益林区和以下风景 名胜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地的核心区:白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福溪水库饮 用水源保护区、淡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十八玍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钟 前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乐清市中雁荡山风景名胜区和温州市

45、雁荡山风景名 胜区。详见附表 F13。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引导 1、红线范围内禁止一切工业项目进入,现有工业项目要采取限期关闭 搬迁措施; 2、红线范围内禁止大型农业开发、养殖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农业建设; 3、红线范围内禁止与规划主导方向相违背的其他建设,现有建设应逐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步引导改正或关闭。 乐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第五章第五章 保护与合理利用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农用地 围绕严守耕地红线的主旨,强调基本农田保护,突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 护的布局大稳定与优化小调整;依托乐清市东

46、南沿海平原的资源优势,规划 期内以现代型农业为主攻方向,积极粮食和蔬菜产业,为乐清的粮食生产和 农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耕地保护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利用规划 规划通过严控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地力提升与土壤 培肥,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乐清市内耕地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平原区与西北低山丘陵区,规划期内 通过合理调整耕地结构和布局,形成西北低山丘陵以生态农业为主,东部沿 海以特色农业和观光农业为主,南部沿海平原以都市型农业为主的区域化农 业生产新格局。并确保至 2020 年底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25753 公顷。 规划引导建设少占优质耕地,调整完善后 2014-2020 年规划新增建设占 用地耕地面积控制在 1717 公顷以内。2014-2020 年乐清市占用耕地比例控制 在 80 %以内,比规划调整前的 81%有所下降。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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