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EN30 1-1家用燃气灶具第1-1部分安全性总则.doc

上传人:阿宝 文档编号:2437889 上传时间:2020-03-30 格式:DOC 页数:67 大小:583.7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欧洲标准EN30 1-1家用燃气灶具第1-1部分安全性总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欧洲标准EN30 1-1家用燃气灶具第1-1部分安全性总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欧洲标准EN30 1-1家用燃气灶具第1-1部分安全性总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欧洲标准EN30 1-1家用燃气灶具第1-1部分安全性总则.doc(6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欧 洲 标 准 EN30 1-11998年3月出版1999年5月第1次修订家 用 燃 气 灶 具第1-1部分 安全性 总则翻译:万新如ICS97.040.20 代替 EN30:1979,EN30:1979/A2 EN30:1979/A3 MOD2:1995及HD1003:1996主题词:燃气具、烹饪器具、家用灶具、烤箱、灶具、烤架、设备规范、性能评估、温度、试验、标识、名牌、技术、注意事项、维护保养家 用 燃 气 灶 具第1-1部分: 安全性总则本欧洲标准与1997年1月18日经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批准。CEN成员都有义务遵守CEN/CENELEC(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电工委员会)内部章程。

2、其中规定,本欧洲标准不许做任何改动,即可作为成员国的国家标准,涉及这类国家标准的最新目录和文献目录的参考资料,都可以向中央秘书处或任何成员国申请而得到。本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文本(英语、法语、德语),由CEN成员国负责翻译成其本国语言,并通知中央秘书处的任何其他语言的文本,具有和正式文本相同的地位。CEN成员是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的国家标准化机构。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央秘书处,布鲁塞尔 ruede 大街 36号 B-1050在世界范围内,1998 CEN 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法的使用

3、权,保留给CEN成员国。 Ref. No EN 30-1-1 1999目录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定义3.1 一般定义3.1.1 转换3.1.2 可移动的3.1.3 标准条件3.1.4 机械固定的3.1.5 正常维护3.1.6 软焊接3.1.7 直接目的国3.1.8 间接目的国3.2 有关灶具的定义3.2.1 带有气罐的灶具3.2.2 独立式灶器3.2.3 装在两件家具中间的灶具3.2.4 装在一件家具内的灶具3.2.5 家用烹饪灶具3.2.6 一般灶具3.2.7 台灶3.2.8 单独煤气灶3.2.9 单独煤气灶和烤架3.3 有关燃气和压力的定义3.3.1 有关燃气的定义3.3.2

4、有关压力的定义3.4 有关灶器零部件的定义3.4.1 燃烧器3.4.2 辅助装置,控制装置3.4.3 其他零部件3.5 有关操作的定义3.5.1 黄焰3.5.2 熏黑3.5.3 质量流量3.5.4 体积流量3.5.5 热负荷3.5.6 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3.5.7 一次通风率3.5.8 一次空气3.5.9 离焰3.5.10 回火3.5.11 火焰稳定性3.5.12 开阀时间3.5.13 熄火延迟时间3.5.14 烤箱中心温度4、分类4.1 燃气的分类4.2 灶具的种类4.2.1 总则4.2.2 第类4.2.3 第类4.2.4 第类4.3 灶具的类别(见图2)5、结构要求5.1 一般要求5.1.

5、1 转换到使用不同的燃气5.1.2 材料5.1.3 清洁工作和维修的方法性5.1.4 强度5.1.5 燃气系统总成的气密性5.1.6 联结5.1.7 可移动灶具5.1.8 灶具的固定或稳定性5.1.9 附件5.1.10 在辅助能量波动中断和恢复状况下的操作安全性5.1.11 灶具的电气安全5.2 特殊要求5.2.1 旋塞5.2.2 控制手柄5.2.3 喷嘴和调节器5.2.4 烤箱恒温器5.2.5 点火系统5.2.6 火焰观察装置5.2.7 调节器5.2.8 煤气灶5.2.9 烤箱和烤架5.2.10 液化气罐隔室5.2.11 带冷却风扇的灶具5.2.12 灶具中未燃气的积累5.2.13 在时控烤

6、箱里的食品卫生6、性能要求6.1 一般要求6.1.1 燃气系统密封方法的可靠性和耐久性6.1.2 获得输入流量6.1.3 火焰观察装置6.1.4 操作的安全性6.1.5 加热6.1.6 液化气罐及其隔室的温度6.1.7 燃具的总检6.1.8 调节器性能6.1.9 带冷却风扇的灶具6.1.10 烤箱恒温器失效时的安全性6.2 煤气灶的特殊要求6.2.1 点火、交叉点火和火焰的稳定性6.2.2 燃烧6.3 烤箱和烤架的特殊要求6.3.1 点火、交叉点火和火焰的稳定性6.3.2 燃烧7、试验方法7.1 总则7.1.1 基准气和试验气7.1.2 试验压力7.1.3 试验程序7.1.4 平锅7.1.5

7、烤箱和烤架的温度7.1.6 带电源供电的灶具7.2 结构特性的验证7.2.1 强度7.2.2 强度、稳定性7.2.3 灶具中未燃气的积累7.2.4 由钢化锅-铝玻璃制造的主要件的破碎7.2.5 玻璃盖板上带切卸燃气通向燃烧器装置的煤气灶7.2.6 在时控烤箱里的食品卫生7.3 工作特性的验证7.3.1 一般性试验7.3.2 煤气灶特殊试验7.3.3 烤箱和烤架的特殊试验8、标志和说明书8.1 灶具标志8.2 包装标志8.3 说明书8.3.1 总则8.3.2 技术说明书8.3.3 使用和维护说明书8.3.4 转换到其他气种的说明附件A(提示附件)A.1 在不同国家销售的列入标准文本的灶具类别A.

8、2 灶具的供气压力A.3 在全国或局部地区销售的特殊类别的灶具A.3.2 来自表A.3的灶具类别是按4.2节的资料确定的,地区性供应的燃气特性为表A.4所示A.3.4 改变气种所允许的操作A.4 A.3所示特定类别灶具对应的试验气A.5 特殊条件A.6 各国现行的管道连接的要求附件B(提示附件)附件C(标准附件)需用的锅的特性C.1 在燃气燃烧器上试验用锅C.2 在电炉上试验用锅的特性附件D(标准附件)表面温度传感器D.1 设计D.2 确认试验D.2.1 原理D.2.2 程序D.2.3 确认附件E(标准附件)在灶具上和外包装箱上使用的符号E.1 按照第8章的规定必须在灶具上和包装箱上出现的信息

9、E.1.1 电力供应E.1.2 燃气类别E.1.3 压力E.1.4 国家E.1.5 类别E.2 其他附加信息E.2.1 一个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E.2.2 灶具全部燃烧器的热负荷E.3 按照8.1和8.2节的规定必须在灶具上和包装箱上出现的信息附件F(标准附件)防止接近点火系统的灼热零件附件ZA(提示附件):本欧洲标准各章节所反映的欧洲委员会(EC)指令的基本要求或其它条款。前 言本欧洲标准由CEN/TC49燃气灶具技术委员会编制,按照BT50/1996决议案决定的重新安排,其秘书处过去由法国标准化协会主持,而现今由意大利标准局主持。本标准取代EN30:1979,EN30:1979/A2:198

10、0,EN30:1979/A3 MOD2 1995和HD1003:1990 EN:欧洲标准,HD:欧洲协调文件最迟在1998年9月之前,或是通过出版等同文本或者签署确认,给予本欧洲标准国家标准的地位,而且最迟在1998年9月只前。不一致的国家标准必须作废。本欧洲标准是按照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下送给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指令编制的本标准支持EU(欧洲联盟)的指令。关于和EU指令的关系,请看提示附件ZA,它是本标准的必备的部分。在本标准范围内,本标准的第一部分之一“安全性”由第一部分之二“合理使用能量”加以补充,这两部分取代EN30:1985。本标准中不涉及有关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试验和

11、合格证书,包括那些用于辅助装置的这些内容的事项。在本欧洲标准中,没有提及有关氮的氧化物,NOX的排放的要求考虑到灶具的用度和它们的输出功率低,它们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注意:对于需要特殊类别灶具的国家(EN437:1993中规定)没有有关A3.3和A3.4的特殊信息,意味着一般要求(见5.2.3和5.1.1),也适用于特殊类别灶具。按照CEN/CENELEC(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委员会)内部规定: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化组织必须实施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1、范围

12、(Scope)本标准按照此文本中称之为灶具的第4.2节所规定的类别,规定了使用4.1节给定的燃气的独立式和嵌入式家用烹调器具的结构和工作特性以及安全和标志的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包含了如第3章定义的,属于4.3节规定类别的下列型式的家用烹调器具。单独独立式煤气灶单独嵌入式煤气灶单独煤气灶和烤架台式灶独立式烤箱嵌入式烤箱独立式或嵌入式烤架烤板独立式灶具嵌入式灶具除下文特别排除的以外,本标准适用于这些灶具或其不见,不论这些部件是单独的或组合在单一的灶具里,即使此灶具别的加热元件使用电能(即气电组合灶)也同样适用。本标准包含使用燃气的灶具上的设备的电气安全要求,不包含电热元件组成设备的电热元件的电气

13、安全要求。(参看电气安全规则)。本标准不适用于室外灶具与烟气排放管道相连接的灶具具有高温分解燃气烤箱的灶具不符合5.2,8.2.2节结构要求的具有被覆盖的燃烧器的灶具包含火焰观测装置和试图点火的持续时间受设计限制的自动点火装置的灶具装备有在自动接通/断开装置控制下,定期点火和熄火的燃烧器的灶具装备有一烤箱或带电扇的烤架的灶具。电扇或是用于供给燃烧用空气或是排放烟气,或是用于使烟气在箱体内循环流动。供气压力大于7.1.2节规定压力的灶具装备有一个燃烧器和电热元件能同时工作的工作室的灶具本标准不包含有关第三族燃气钢瓶,它们的调节器及连接器的要求。本标准仅包含型式试验。表1:不同类型家用灶具名称的三

14、种文字对照表2、引用标准(Normative Reference)本欧洲标准引用了注明日期和未注明日期的其它标准的条款,这些引用标准在本标准正文的相应处列出,下面列出引用标准书刊。对注明日期的标准,随后的修改或这些标准的任何一种的修订版,只有当修改内容或改版被包含在内时才能用于本欧洲标准。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可以使用。EN88 1991 进气压力直到200mbar的灶具的压力调节器EN125 1991 燃气灶具的火焰观察装置热电火焰观察装置EN257 1992 燃气灶具用机械式温度自动调节器EN437 1993 试验气试验压力灶具的类别EN60335-1 1988 家用和类似用

15、途电器的安全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EN60335-2-6 1990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性,第二部分,家用烹饪炉灶、灶台、烤箱和类似用途灶具的特殊要求IEC335-1 1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注意,只 有附件F中使用此标准IEC479-1 1994 电流通过人体的影响指南,第一部分,一般方面IEC479-2 1987 电流通过人体的影响指南,第二部分,关于人的特殊方面IEC584-1 1995 热电偶 第一部分,参考图表ISO7-1 1982 用螺纹密封的管螺纹,第一部分 表示方法、尺寸和公差ISO228-1 1982 不用螺纹密封的管螺纹,第一部分 表示方

16、法、尺寸和公差ISO868 1985 塑料和胶木用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邵尔硬度)ISO3166 1988 国家名称代码ISO5732 1978 厨房设备嵌入式灶具的开孔尺寸ISO6976 1995 天然气组合成分的热值、密度和相对密度以及华白数的计算CR1472 1994 燃气灶具标志的一般指导3、定义(Definitions)下列定义 适用于本标准3.1 一般定义3.1.1 转换(Conversion)在变换燃气时,由专业人员在灶具上实行的操作。3.1.2 可移动的(Removable)不用工具帮助可以移动的3.1.3 标准条件(Reference Conditions)15 1013.25

17、 mbar3.1.4 机械固定的 (Mechanically Fastende)只能在工具帮助下才可以移动的。3.1.5 正常维护保养(Normal Maintenance)由专业人员进行的不含更换任何零件的维护保养。3.1.6 软焊接(Soft Soldering)熔化范围最低温度低于450的焊接。3.1.7 直接目的果(Direct Country Of Destination)是这样的一个国家。灶具已经检定符合其要求,而且是制造厂家规定供货的目的国。在把灶具投放市场或安装时,在合适的供气压力下,使用该国供应的一种燃气,灶具不要进行任何调整,修改就能够使用。如果此灶具在现有调整状态下,能够

18、适用于一个以上的国家,则可规定每一个这样的国家为直接目的国。3.1.8 间接目的国是这样的一个国家,灶具已经检定符合其要求,但现有调整状态不合适为了在这个国家灶具能安全和正确地运用,必需经过其后所作的修改和调整。3.2 与灶具相关的定义3.2.1 有气罐的灶具(Appliance Incorponating A Cylinder)一种特别的使用第三族燃气的灶具,其中包括有一个放气罐的隔间。3.2.2 独立式灶具(Freestanding Appliance)通常不和相邻家具或墙壁直接接触的灶具。3.2.3 嵌入两件家具中间的灶具(Appliance for building-in betwee

19、n two furniture units)侧面板能直接接触相邻家具的灶具,当装死时,该灶具可能仅和一件家具接触。3.2.4 安装在家具内部的灶具(Appliance for building into a furniture unit)意图装进厨房箱柜中或设施中,或在墙里面的箱壳里,或在类似条件下安装的灶具。因此,这种灶具各边可能不需要外壳。3.2.5 家用烹饪灶具(Domestic cooking appliance)私人在家庭寓所使用的灶具。这一点在使用和维护说明书以及技术说明书中给予指明。3.2.6 灶具 (Cooker)一台烹饪灶具,它包括: 一台煤气灶 一个或多个带或不带恒温器的烤

20、箱,可能带一烤架 可能一台烤架3.2.7 台灶(Table cooker)预定放置于突起的支架或支承台上的烹饪灶具,它包括: 一台煤气灶 一台烤箱 可能一台烤架3.2.8 单独的煤气灶(Independent hotplate)仅仅包含一台煤气灶的烹饪灶具。3.2.9 单独的煤气灶和烤架(Independent hotplate and grill)包含一台煤气灶和一个烤箱的烹饪灶具。3.3 与燃气和压力相关的术语(Definitions relating to gas and presures)3.3.1 与燃气相关的术语(Definitions relating to gas)3.3.1.

21、1 试验气 (Test gas)用来检验燃气用具工件特性的燃气,包括基准气和界限气,表7列出基准气和界限气的特性。3.3.1.2 基准气(Reference gas)当在相应的额定压力下供气时,灶具用这种试验气能在额定条件下运作。3.3.1.3 界限气(Limit gas)试验用气代表灶具设计所采用的燃气的特性变化到极端时的试验气。3.3.1.4 密度(Density)在相同温度和压力(15和1013.25mbar)的条件下,相等体积的干燃气与干空气的质量之比。 代表符号:d3.3.1.5 热值(Calorific value)在1013.25mbar的稳定压力下,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的燃气燃烧

22、产生的热量,燃烧混合物的组分处于标准条件之下,燃烧产物也被引导到同等条件下。热值有两种 高热值(The gross calorific value):燃烧产生的水蒸气被认为已冷凝,代表符号 HS 低热值(The net calorific value):燃烧产生的水蒸气被认为处于蒸气状态,代表符号 Hi 单位:或是标准条件下每立方米干燃气的兆焦数 MJ/m3 或是每公斤干燃气的兆焦数 MJ/kg本标准中只用高热值。3.3.1.6 华白数(Wobble number)在相同的标准条件下,单位体积燃气的热值和它的密度的平方极之比,根据热值是高热值或低热值,华白数被称为高华白数或低华白数。符号:高华

23、白数 Ws 低华白数 Wi单位:在标准条件下干燃气每立方米兆焦数 MJ/m3在本标准中只使用高华白数。3.3.1.7 理论空气需要量(Theoretical air)单位体积燃气按理想配比燃烧时需要的空气量。3.3.2 与压力相关的术语(Definitions relating to pressure)3.3.2.1 供气压力(Gas supply pressure)在灶具燃气入口连接处在灶具运行时测得的静压力与大气压之差。符号:P 单位:毫巴(mbar)3.3.2.2 试验压力(Test pressure)用于检验燃气灶具的操作特性的试验压力,包括标准压力和界限压力。表9给出试验压力, 单位

24、: 毫巴(mbar)3.3.2.3 标准压力(Normal pressure)是当供应相应的基准气时,灶具将按额定条件工作时的压力。符号:Pn3.3.2.4 界限压力(Limit pressure)代表灶具供气条件极端变化时的压力。符号:最大压力 Pmax 最小压力 Pmin3.3.2.5 压力偶(Pressure couple)由于在同一族或一组内燃气华白数的巨大差别而采用的两个独立的燃气输送力构成的组。较高压力仅用于低华白数的燃气,较低压力仅用于高华白数的燃气。3.4 与灶具零件相关的定义(Definitions relating to the parts of the appliance

25、)3.4.1 燃烧器(Burners)3.4.1.1 燃烧器(burners)让燃气燃烧的组合装置。它们可能是两种型式中的一种。不通气(封闭式)燃烧器,其燃烧所需空气完全从燃烧器出气口吸入通气(预混式)燃烧器,其燃烧所需的被称为“一次空气”的部分空气通过燃气气流吸入,并在燃烧器出气口之前和燃气混合。剩余的部分空气被称为“二次空气”是在燃烧器出口后被吸入。这类燃烧器包含有燃气喷嘴形成混合管的燃烧器体预备有空气燃气混合用的空隙的头架3.4.1.2 点火燃烧器(Ignition burners)一个燃烧器,其火焰用来点燃主燃烧器。3.4.1.3 点火器(Pilot)一个与主燃烧器无关的单独受控的点火

26、燃烧器。3.4.1.4 主燃烧器(Principal burners)用于保证对用具加热的燃烧器,在本标准中,通常称之为“燃烧器”。3.4.1.5 被覆盖的燃烧器煤气灶燃烧器。锅具用它加热时,通过插入一块平板,使不直接接触火焰,锅具放在板面上。一个覆盖的燃烧器可以是:永久性的,即设计为只有盖板在位时才能使用。暂时性的。即设计为在把可移动的盖板移开后,也可作为无覆盖燃烧器。3.4.1.6 无覆盖燃烧器煤气灶燃烧器,锅具加热时直接接触火焰。3.4.1.7 喷射器(Injector)导引燃气进入燃烧器的组件,有两种喷射器:标定喷射器:出口喷嘴是固定的。可调喷射器:出口喷嘴截面是可变的。3.4.2 辅

27、助设备、控制设备(Auxiliary equipment、Control devices)3.4.2.1 辅助设备(Auxiliary equipment) 是指能影响燃气灶具或燃气一电能联合灶具中燃气部分操作安全的所有控制器和装置。例如:旋塞和阀门,燃气调节器,火焰监控装置、恒温器。3.4.2.2 点火装置(Ignition device)直接或间接点燃一个或多个燃烧器的装置。例如通过闪光管,闪光管可能是电气装置(电阻、火花等等)热力装置(火焰、引火器等等)3.4.2.3 火焰监控装置(Flame suppervision device)在探测元件上作用的火焰的影响下,让向燃烧器和点火器(如

28、果有的话)供应燃气的管路保持开通。在被监控的火焰万一熄灭时,至少要切断燃气的供应。有两种控制方法,其间区别在于:a 一种是控制所有燃烧器和点火器(如果有)的燃气供应。b 一种是部分地控制燃烧器和点火器的燃气供应(参看5.2.12.1节)。3.4.2.4 使调节器或控制器停止工作一个调节器或控制器,如果被停止起作用,并封闭在这种状态,则被认为是已停止工作。灶具将在似乎此装置已被拆除的状况下工作。3.4.2.5 保证气密性的方法(Means of assuring soundness)任何静态的或动态的装置都力求保证气密性,例如:平面连接、O形圈连接、锥形连接、膜电、油脂、软膏、胶粘剂。3.4.2

29、.6 一次空气调节器(Primary air adjuster)是按照供气条件,让燃烧器的一次通气设定于预定值的装置,改变此装置的设定的操作称之为“调节一次空气”。3.4.2.7 燃气流量调节器(Gas rate adjuster)是按照供应条件,让通向燃烧器的燃气流量设定于预定值的装置。调节可以是连续的(调节螺钉)或不连续的(更换标定的喷嘴等)改变此装置的设定的操作称之为“调节燃气的流量”。3.4.2.8 调节器的锁紧(Locking of an adjuster)由制造厂家或安装人员通过某些手段(螺钉等等)把调节器固定在它的调节位置。3.4.2.9 调节器的密封(Sealing of an

30、 adjuster)任何涉及调节器的调整从而造成调整的任何变化都会引起密封装置的破坏,并明显的对调节器形成干扰。这种调节器称之为密封于调定位置的调节器。由工厂密封的调节器被认为是不存在的。3.4.2.10 标定喷嘴(Calibrated orifice)对于供气压力和给定的流量,是一套带一个或多个喷嘴的装置放置于气路中造成压力下降从而使燃烧器的燃气压力下降到某一预定值。3.4.2.11 稳压器(Governor)当进气压力和燃气流量在给定数值范围内变化时,维持切合实际的恒定的出气压力的装置。3.4.2.12 旋塞、阀体(Tap、Valve)隔断燃气供给燃烧器的装置,在使用中能调节燃气流量。3.

31、4.2.13 恒温器(Thermostat)是自动保持温度在给定范围内的装置,通常包含用语按照要进行的烹饪选用烹调温度的分度范围。3.4.3 其它零部件(Other Components)3.4.3.1 控制手柄(Control handle)为了操作灶具的控制器,例如旋塞、龙头、恒温器等而用于手动操作的零件。3.4.3.2 可触摸零件(Touchable parts)正常使用时要触摸的灶具的外部零件。3.4.3.3 燃烧系统(Combustion Circuit)包含一燃烧室和排空烟气系统的一套组件。3.4.3.4 煤气灶(Hotplate)烹饪灶具的部件,包含一个或多个复盖的或无复盖的燃烧

32、器,和/或一个或几个电炉盘,而且还可能带一烤板。3.4.3.5 锅支架(Pan support)安放在无复盖的煤气灶燃烧器上面的支架,支承加热的锅具。3.4.3.6 烤板(Griddle)煤气灶的一个部件,由一块放在燃烧器上的板构成,当加热到高温时,让食品直接接触其表面而进行烹烤。烤板可以是:永久性的,即设计为燃烧器只能在上述的条件下使用。暂时性的,即设计为在可移动的灶板移开或放上之后,可作为无复盖的或被复盖的燃烧器使用。3.4.3.7 关闭盖板(Shut-down lid)用于封盖煤气灶的罩盖。3.4.3.8 烤箱(Oven)一封闭的用来烤肉和烘烤糕饼点心的箱体。3.4.3.9 烤箱中心(C

33、entre of the oven)烤箱有效容积的几何中心。3.4.3.10 烤箱有效高度(Useful ovenheight)从底面到门孔顶面的计算高度,这高度尺寸可能由于有凸出部分而减少(基面,烤架燃烧器或烤架栅格)当门不是矩形时取其平均高度。注:如果门有四个园角时就把这个门看成矩形。下列尺寸不作为凸起考虑,球形体,螺钉,烤炉观察板照明灯等。3.4.3.11 烤箱有效面积(Useful oven plan area)是以测量所得有效尺寸确定的,代表实际能烹调的表面积,它是两边搭支架的间距(或门孔宽度,哪个小用那个)和门的内表面或者到后墙间距的乘积或者烹调区通过由后挡板定位的烤炉最长附件最大

34、张点的后垂直平面间距离的乘积。这些对不考虑本机的凸起部件:探针、螺钉、烤箱观察板指示灯等。3.4.3.12 烤箱有效容积(Useful oven volume)烤箱有效面积和有效高度的乘积。 符号:V 单位:立方分米(dm3)3.4.3.13 搁板支架(Shelf supports)用于支承烤箱或烤架附件的,烤箱或烤架侧壁上的支架。3.4.3.14 烤箱和烤架的附件(Oven and grill accessories)和主机一起支付的附件,或者作为任选而提到的附件,供烤箱和烤架烧烤使用。举例如下:栅格,用于在烤箱里或烤架下面支承要烧烤的食品,并使食品不和烹调的汁液接触,它也用作在烤箱中支承盘

35、子的支架。烤架盘,用来收集从烧烤时流出的液汁,或者承放在烤炉中烧烤的食品。糕点托盘,用于承放小型面食糕点的托盘。3.4.3.15 烤箱升降门(Oven drop door)带有一水平旋转轴的烤箱门。3.4.3.16 观察板(Viewing panel)是透明材料的一片面积,允许看见室内的情况。3.4.3.17 烤架(Grill)一台灶具或灶具的一部分,通过一升到高温的表面发出的辐射热来进行烧烤。3.5 与操作相关的定义3.5.1 黄焰(Yellow tipping)充气火焰兰色焰心顶部出现黄色的特性现象。3.5.2 熏黑(Sooting)不完全燃烧是出现的现象,和火焰或烟气接触的表面出现积炭。

36、3.5.3 质量流量(Mass rate)灶具单位时间消耗的燃气质量, 符号:M 单位:每小时公斤数(kg/h)或每小时克数(g/h)3.5.4 体积流量(Volume rate)一个或几个燃烧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在标准条件下的燃气的体积。符号:V单位:每小时立方米数(m3/h)或可能每分钟公升数(L/min),每秒钟升数(L/s),每小时立方分米数(dm3/h)和每秒钟立方分米数(dm3/s)。3.5.5 热负荷(Heat input)与体积或质量流量相对应的单位时间消耗的热量。本标准中所说的热量为高热值。符号:Q 单位:千瓦(kW)3.5.6 一个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Nominal heat

37、 input of a burner)由制造商说明的热负荷值,符号: Qn3.5.7 一次空气流量(Primary aeration rate)一次空气体积和理论空气体积的比率。3.5.8 一次空气(Primary air)被单位体积燃气吸入喷嘴器内的空气的体积。3.5.9 离焰(Flame lift)火焰底部部分地或全部离开燃烧器火孔的现象。3.5.10 回火(Light back)火焰在燃烧器内部燃烧的现象。3.5.11 火焰稳定性(Flame stability)火焰在燃烧器火孔既不离焰也不回火的状态。3.5.12 开放时间 (Opening time) 点着被检测火焰和这火焰的效果足以

38、使截流阀开放所消耗的时间。3.5.13 熄火延迟时间 (Extinction delay time) 从被测火焰熄灭和由火眼检测装置控制的燃气供应被关掉之间所消耗的时间。3.5.14 烤炉中心温度 (Centre oven temperature) 使用一无屏蔽热电偶在烤炉中心测得的温度。4、分类 4.1 燃气的分类燃气分为三大族,根据华白数的值每一族又可分为组。表2列出本标准所用的燃气的族和组。表2 燃气的分类燃气的族别和组别在15和1013.25mbar下的高华白数 MJ/m3最 小最 大第1族a组22.424.8第2族H组L组E组39.145.739.146.954.754.744.85

39、4.7第3族B/P组B组72.772.972.987.387.376.8参看 A.44.2 灶具的类别4.2.1 总则灶具按照设计规定所用的燃气和压力所确定的类别分类。类别的定义在4.2.2,4.2.3和4.2.4节中规定在各国,根据当地燃气供应状况(燃气的组成和供气压力),4.2.2,4.2.3和4.2.4所规定的类别中,仅有几种可以销售。A1.1和A1.2表列出有关这些类别灶具在各国销售的状况和相应的供气压力。(同时参看A3,按照A4提供的特别的燃气和供气压力在当地或国内销售的特殊类别的灶具。A5列出涉及特定国家的某些条件)。4.2.2 第类灶具第类灶具是为专门使用单一族或单一组别的燃气而

40、设计的灶具。4.2.2.1 仅限于使用第一族燃气的灶具1a类:在固定的供气压力下仅仅使用第一族a组燃气的灶具(这一类未使用)。4.2.2.2 仅使用第2族燃气的灶具2H类 在固定供气压力下,仅使用2族H组燃气的灶具。2L类 在固定供气压力下,仅使用2族L组燃气的灶具。 2E类 在固定供气压力下,仅使用2族E组燃气的灶具。2E+仅使用第2族E组燃气的灶具.操作时不要压力偶的介入,如果灶具有调节燃气压力的装置的话.在压力偶的两个规定压力的范围内不工作。4.2.2.3 仅使用第3族燃气的灶具3B/P类,在固定供气压力下,能够使用第3族燃气(丙烷,丁烷)的灶具。3+类 能使用第3族燃气(丙烷,丁烷)的

41、灶具,除了另从丙烷转到丁烷,或丁烷转丙烷时要作一次一次空气的调整外,操作时,不需要压力偶介入.在这类灶具上不允许有任何调节燃气压力的操作装置。3P类,在固定供气压力下,仅使用第3族P组(丙烷)的灶具。4.2.3 第类灶具第类灶具是使用两族燃气的灶具4.2.3.1 使用第1族和第2族燃气的灶具1a3H类:可以使用第1族a组燃气和第2族H组燃气.在和1a类灶具相同的条件下使用第1族燃气。在和2H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第2族燃气。4.2.3.2 使用第2族和第3族燃气的灶具2H3B/P类,可以使用第2族H组和第3族燃气的灶具,在的2H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2族燃气,在和3B/P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第3族

42、燃气。2H3+类,可以使用第2族H组和第3族燃气的灶具,在和2H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2族燃气,在和3+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第3族燃气。2H3P类,可以使用第2族H组燃气和第3族P组燃气的灶具,在和2H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2族燃气,在和3P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第3族燃气。2L3B/P类,可以使用第2族L组燃气和第3族B/P组燃气的灶具,在和2L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2族燃气,在和3B/P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第3族燃气。2L3P类,可以使用第2族L组燃气和第3族P组燃气的灶具,在和2L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2族燃气,在和3P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3族燃气。2E3B/P类,可以使用第2族E组燃气和第3族

43、燃气的灶具,在和2E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2族燃气,在各3B/P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第3族燃气。2E+3+类可以使用第2族E组燃气和第3族燃气的灶具,在和2E+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2族燃气,在和3+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3族燃气。2E+3P类,可以使用第2族E组燃乞和第3族燃气的灶具,在和2E+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第2族燃气,在和3P类灶具相同条件下使用第3族燃气。4.2.4 第类灶具第类灶具是为使用三族燃气而设计的灶具这类灶具通常不使用在某些国家许可的第类灶具在附件A中列出(见A.3)4.3 灶具按结构而分的种类(见图2)每一灶具都属于下面定义的种类中的一种:第一类,独立式的灶具。第二类,建造在

44、两件家俱中间的灶具,这类灶具分为两小类。第二类,第一小类,建立在整套家俱中的第二类灶具,但是也可以这样安置:即灶具的两侧面是可以接件的。第二类第二小类,包括一个或几个烤箱或烤箱/烤架的第二类灶具,烤箱或烤架装在工作台面的下面.有可能的话,一台煤乞灶嵌入在灶台工作面内第三类,在厨房设备内或工作台面内建造的灶具.5、结构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转换到使用不同燃气各类灶具,当从所用的一组或一族燃气转换到使用另一组或族燃气/或适应不同的供气压力时,唯一可接受的操作如下所述建议这类操作应能够不拆开要转换的灶具。5.1.1.1 第类灶具2H,2L,2E,2E+类,对灶具不作改变3B/P类,对灶具不作改变3+类 更换喷射器或已标定的喷嘴,但仅是为了从一个压力偶转换到另一压力偶(例如:从28-30/37mbar转到50/67mbar)当从一个压力偶转换到另一压力偶,或者在压力偶之内从一压力转到另一压力时,调节一次空气量。3P类 这类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技术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