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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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西新人组办发20196号关于开展新区第三批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各大功能区党(工)委(党组)和管委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工委区委各部门,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区直属企业:为深入实施人才支撑战略,不断提升新区聚才育才水平,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按照青岛(西海岸)黄岛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青西新发20149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三批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凡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截至2019年5月,拔尖人才人选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即1963年5月(含)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人选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含)后出生;且在我区工作满2年,即2017年5月(含)前来区工作。(二)业务条件近4年来2015年5月(含)后,在相关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被推荐对象: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国家部委、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前四位人员;获得一项以上省厅(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前四位人员或区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位人员;获得两项以上省厅(局)、青岛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前四位人员

3、或区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三位人员;获得市级以上青年科技奖人员。2、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已转化为生产成果,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3、承担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相关科技部门鉴定、验收或评估,证明已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前三位完成人。4、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发新产品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5、在企业从事领导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管理措施,所在单位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新区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推荐人选原则上是单

4、位的主要负责人。6、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职业技能在区内外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带徒传艺方面成绩突出,有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7、在新农村建设一线从事科学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取得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农业、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8、在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社会工作中,专业优势较强,技术精湛,在区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工作成绩突出的。9、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成果具有较大科学和实用价值,作为前三位人员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或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较有影响力的专业论文;或出

5、版过专著的。10、在文化、艺术、影视、新闻、出版、宣传等专业领域成绩突出,取得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力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11、在金融、保险、法律服务、现代物流、科技信息服务、会展、高端商务、财务、现代商贸、质检计量、旅游、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专业技术、管理创新等方面能力突出,对推动该行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在区内外同行业享有较高声誉的。12、在城市设计规划、工程建设管理领域专业技术水平较高, 改革创新,采用新技术,较大提高规划水平、工程施工效能、工程管理质量的。二、组别及行业主管部门本次选拔共分10个组别,采取行业归口选拔的方式。由申报人根据具体从事的专业和行业情况,结合自身

6、年龄和专业领域等,确定申报组别,并选择申报拔尖人才或优秀青年人才类别。(一)企业科技创新组,由工信局负责。主要选拔企业在生产科研一线,从事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人才。(二)经营管理组,由工信局负责。主要选拔在各类企业及相关组织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三)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创新组,由区科协负责。主要选拔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及自然科学领域基础研究,取得较好成果,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等比较突出,在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人才。(四)劳动技能组,由人社局负责。主要选拔具有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在技术技能传承推广、解决关键技术难

7、题、创造性开展工作等有关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申报人员。(五)现代农业组,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主要选拔在高效生态农业等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科研、服务活动和农业技术推广,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人才。(六)教育体育组,由教体局负责。主要选拔从事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以及体育教学与研究等方面的人才。(七)医疗卫生组,由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选拔在医疗、医药等临床科研一线取得较好业绩的人才。(八)社科文旅组,由文旅局负责。主要选拔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影视、现代旅游、新闻、出版、群众文化、宣传等方面的人才。(九)现代服务业组,由发改局负责。主要选拔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法

8、律服务、科技信息服务、会展、高端商务、财务、现代商贸、质检计量、服务外包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人才。(十)建设规划组,由住建局负责。主要选拔在城市规划、土地测绘、城市建设、市政建设管理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人才。三、申报程序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由区招才中心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学术团体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情况需经本单位审核同意;学术团体举荐由专业学术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各申报单位根据推荐人选选择申报组别情况,将申报材料直接报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等见附件1)

9、。(二)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接收、审核申报材料。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对照推荐选拔条件对推荐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审核把关后,筛选出符合条件人选并汇总,报招才中心研究通过,最终确定参评人选。(三)各行业主管部门接收、审核申报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21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新的申报。四、管理措施(一)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实行“全出竞进”的动态管理,每届管理期均为四年,每届管理期满即自动终止资格。(二)对管理期内的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建立实绩考核档案,每半年由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业绩情况和技术水平进行考核,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评定考核等次,报招才中心审核

10、备案。(三)管理期内的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自动终止:1.因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区的;2.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3.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工程系列人选及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带头人、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经新区认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以及各级“一事一议”等超出区级拔尖人才待遇的;4.管理期内有一

11、年考核不合格的;5.其他不适合继续保留区级拔尖人才和区级优秀青年人才资格的情形。五、有关待遇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管理期为4年,管理期内享受以下待遇:(一)政府津贴。区级拔尖人才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区级优秀青年人才每人每月发放800元津贴。(二)健康查体。每年享受一次健康查体。(三)休假考察。每年定期举办读书休假活动。(四)连续两届以上(含两届)被评为区拔尖人才的,授予“新区荣誉拔尖人才”称号,可终生享受除区拔尖人才政府津贴以外的有关待遇,不再纳入区拔尖人才选拔范围。六、申报材料填写要求推荐申报材料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和单位要确保申报信息

12、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一)推荐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一式八份(A3纸打印);2、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优秀青年)人才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附件3)一式两份;3、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份。以上材料除提供书面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二)有关证明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2015年5月(含)后取得符合新区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条件的工作业绩,需报送以下证明

13、材料:(1)技术成果的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位次。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人选,需提供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2)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复印件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相关证明;(3)承担完成的各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的复印件;(4)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5)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获奖证书、图文照片或报道等,并配以注释说明。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连同成

14、果原件一并上报。原件在申报时,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返回给申报人员。七、其他事宜(一)新区首批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到2019年12月管理期终止,将自动调整出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队伍。符合本次推荐选拔条件的,可按通知要求继续申报。(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工程系列人选及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管理期内的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带头人、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管理期内的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经新区认定的“

15、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紧缺人才”以及各级“一事一议”等超出区级拔尖人才待遇的,不再列入本次选拔范围。 (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学校、医院除外)不在本次推荐选拔范围之列。(四)加强人才选拔宣传。各大功能区、镇(街道)要充分发动辖区内企业、相关单位高层次人才参加申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通知转发至相关企业、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申报。推荐选拔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是加强新区优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推荐选拔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严格标准,严格把关,把确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联系电话:86988550、86988560附件:1.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申报材料报送地点2.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3.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业绩概述4.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2019年5月24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印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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