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docx

上传人:l*** 文档编号:11856603 上传时间:2022-04-22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33.7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忠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公开考试调动暂行方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空缺职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拓宽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更好地调动广阔干部职工主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聘请人员实施方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安排(渝委办发20081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 其次条本县各类县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忠州镇、东溪镇、复兴镇、黄金镇、新生

2、镇(以下简称五镇)机关补充公务员,县属事业单位和五镇镇属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含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及前述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勤人员,适用本方法。 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由上级任命和聘任的领导干部、涉密等特别岗位人员、公务员流淌到企事业和事业单位流淌到企业人员、急需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探讨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适用本方法(以下简称公开考调)。 第三条公开考调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同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考调在编制限额内,依据空缺职位(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五条公开考调工作由县人事工作领导

3、小组组织领导和管理。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详细负责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帮助协作。 第六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上半年在5月至 - 1 - 6月开展,下半年在10月至11月开展。特别状况可适时开展。 其次章考调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本方法其次条所列空缺职位(岗位)补充调入工作人员,原则上面对本县同类性质单位、同类经费渠道、同类个人身份的在职职工中公开考试选调,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考试,每次只能报考1个职位。 第八条参考人员必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考调职位(岗位)相同的职工身份和经费供应渠道; (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由政府托付为乡镇基层单位定向培育的

4、高校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满5年; (三)近2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等次及以上; (四)具有考调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和专业或职(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五)具有考调职位(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考调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报考者当年连续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超过10个工作日的;截止报考时1年内,累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未经批准逾期不归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经单位同意外出考察、进修、离职学习期满,未按时回单位上班的; (三)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吸毒、赌博、参加色情活动、

5、假公济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以及犯有其他严峻错误,造成严峻社会影响,又不宜赐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刑事惩罚的; (四)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正在接受纪律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近5年受过刑事惩罚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执行公务回避的。 第十条公开考调工作根据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考调安排; (二)发布考调信息;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公示考试、考核结果; (六)公示后无异议的,提请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探讨确定拟调动人员; (七)依据人事领导小组探讨确定的拟调动人选,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书面通知到拟调入单位试用; (八)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考核并供

6、应考核结果,提请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送调动审批材料,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发文调动,办理工作移交和相关转移手续。 第三章考调安排、信息发布与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编制考调安排。县级部门和县直属事业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县级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乡镇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考调安排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安排内容包括:县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人员编制数、空缺职位(岗位)数、考调补充的职位(岗位)数。 第十二条发布考调信息。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依据用人部门、单位供应的考调数量和条件,于报名前15个工作日在忠县政务网和忠州报上发布。 考调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性质、考调的职位(岗位

7、)、身份及人数等;报考条件;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需交验的证件;其他须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考调部门共同负责,报名时必需严格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和需交验的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须要做身体目测的,要仔细、精确地做好目测和记录。 对符合报考资格和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其报名参与考试。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按报考职位分类随机编排准考证 号,并填写、通知参与考试人员签领准考证。 第十四条报考比例要求。考调安排数与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必需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未达到比例,相应递减考调安排人数或取消考调安排。 第四章

8、笔试、面试与考核 第十五条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必需驾驭的综合学问和与报考职位(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学问。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实力、语言表达实力等综合素养。考核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近2年的德、能、勤、绩、廉表现。 第十六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公务员职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职位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学问及其配套的相关学问,专业科目为行政职业实力测验,特别职位加试相关专业学问和专业实力;职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学问,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学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学问,专业科目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学问、专业技能;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学问的部分

9、内容,专业科目为本岗位的基础学问和工作技能。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内容原则上按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制定的考试大纲范围执行。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根据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方案进行。 第十七条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会同用人部门、单位组织。 面试依据实际须要可实行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参与面试人员按实际考调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果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果当场公布。面试成果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调人选。 第十八条公示。总成果=笔试成果+面试成果。将笔试、面试和总成果,在忠

10、县政务网和忠州报公示。 第十九条考核。依据考调人数按总成果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 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分别到原工作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了解思想政治表现及廉洁自律等状况,到纪检监察、公安司法部门了解是否有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治安案件惩罚状况。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第五章试用 其次十条依据考试、考核结果,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探讨确定拟调动人选,并在忠县政务网、忠州报上公示7天。 其次十一条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别对拟调动人选向所在单位发借用通知,借用期即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其次十二条 拟调人选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其德

11、、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严格考核,试用期满后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报送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及试用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考察报告。 第六章调动 其次十三条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的,由试用所在单位写出鉴定报告,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然后提请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探讨确定。对试用合格,经探讨同意调动的即发调动通知;对试用不合格的,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书面通知试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第七章纪律与监督 其次十四条报考者不得报考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关系的单位。 组织考试、考核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因其他缘由可能影响考试、考核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12、。 其次十五条 考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公开考调工作的监督。 其次十六条肃穆考调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赐予肃穆处理。 (一)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值手段获得报考资格的; (二)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三)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不据实介绍表现状况或者伪造有关档案材料的; (四)工作人员在报名时不严格审查报名者必备的相关证件和报考资格,擅自放宽条件的; (五)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舞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加舞弊,甚至有意泄露试题的;以及在考试、考核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影响考试、考核公允

13、、公正,造成严峻社会影响的; (六)违反本方法其他规定的。 其次十七条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骗取考试或者违反公开考调纪律报考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果无效,对已参与试用或者已调动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回原单位,并在忠县政务网予以曝光,直至赐予纪律处分。 其次十八条对在报名和考试、考核工作中假公济私、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赐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次十九条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在考调工作中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公开考调工作的考务经费,根据以支定收的原则,由报名参与考试的人员个人支付,在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时交清

14、。收费标准报县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 青海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岗位工作人员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的规定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1页 共11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策划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