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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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出差管理制度公司出差管理制度第一章当日出差第一章当日出差第一条第一条 当日出差范围以员工办公地为中心 50 千米内为当日出差。第二条第二条 出差地区划分按出差规定第*条有产规定,将出差地区划分为三类:1、甲类地区:以办公地为中心 25 千米以内。2、乙类地区;以办公地为中心 30 千米以内。3、丙类地区;以办公地为中心 50 千米以上,100 千米以内范围内。第三条第三条 住宿当日出差的食宿费等按以下标准支付:1、在当日出差地区内,因公司要求或业务需要,需住宿时,按出差规定支付给相当于长期出差标准的补助和住宿费。2、当在出差地需昼夜工作时,支付给相当于长期出差的补助,但不支付住宿费。因长期

2、深夜工作时,支付 60%的住宿费。3、因参加各种典礼仪式时,原则上不支付住宿费,但出差人直接参与工作时,应支付交通费和补助。4、如因看护伤病患者,看护时间到午夜 12 时,支付相当于长期出差的补助和住宿费。第四条第四条 工作时间外出业务当日出差工作时间的外出业务,按以下规定办理1、出差规定中所讲“主管确认”是指出差人的外出业务原则上由上级主管确定。2、工作时间外的交通时间,原则上视为工作时间,所以不作为工作时间外出业务。3、当出差者工作地已经下班时,出差者没有必要返回工作地,即使按期返回工作地打卡,也不承认认为工作时间外出业务,但有主管上级特别指示或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列。4、在出差地夜间工作时

3、,按长期出差标准支付夜班费。5、以下情况不支付工作时间外出业务费。(1)因参加典礼仪式而出差,如工作到下班时间以后。(2)因看护伤病患者而出差,如工作到下班时间以后,便如工作到午夜零点以后,自下班时间以后起,支付相当于加班费50%的看护费。第五条第五条 去医院因伤病去医院时,不支付一切差旅费。第六条第六条 特例当员工因在*工厂、*办公楼、*工厂间变换工作场所时,支付交通费第七条第七条 公休出差在休息时间进行当日出差时,视为休息日,上班,如无法确认出差时间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甲类地区为 4 小时2、乙类地区为 6 小时3、丙类地区为 8 小时,但有出差地证明或主管上能承认时不属此例。第二章长

4、期出差第二章长期出差第八条第八条 工作时间外出业务长期出差的工作时间外出业务,按以下规定处理;1、出差过程中,原则上视为工作时间,在出差地企业上班时的加班,视为本公司内的加班时间。2、出差过程中的休息日与出差地企业的休息日相同,但年初未休息日例外。3、按上级主管指示,公休日出差,夜班或工作时间外勤服务时,向其支付加班费,否则不支付工作时间外出业务费。4、在申报工作时间外出业务费时,应由出差地负责人事先填写证明(其中包括工种、开始工作时间、工作结束时间、休息时间、工作总时间等) ,否则,不支付工作时间外出业务费。5、出差中的公休时间,原则上视为本公司的工作时间。6、出差中的休息日旅行(含出发和返

5、回时间) ,公支付以下补助,但交通时间不满 8 小时,公支付相当于 60%的加班费,即:(工作时间外出业务费)*0.817*0.67、夜间工作,应扣 3 小时的休息时间,但有特殊证明时例外.8、夜间工作时,支付给 60%的住宿费.第九条第九条 长期出差归来日的处理.出差者从出差地归来当日,如果是在午前回到工作地,应工作到公司下班时间.但过度疲劳时例外.第十条第十条 出差地休假出差者如欲在出差业务完成后,在出差地休假,须事先提出申请,休假期间不支付住宿费.第三章交通费支付第三章交通费支付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乘车费公司向出差者支付除正常用乘车票以外的乘车费.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乘车站除特殊情况外,出差

6、者应从*站出发或归来,由车站到公司的交通费按实际费用支付.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特殊交通工具在以下情况下,可利用特殊交通工具:1、在不得已情况下,经部门主管批准,可利用飞机出差.2、在特殊情况下,经相关主管批准,可乘坐软席或特快列车胎行程就超出 300 千米 0.3、公司主管及随员在认为有:特殊事由”时,可乘坐软席和头等舱,”特殊事由指;(1)单程 300 千米以上且出差者身体状况不良.(2)到达出差地后,因有重要业务活动,而为防止旅途疲劳.(3)联同重要的业务伙伴出差.第十四第十四 条附则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国内出差管理办法国内出差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 件为配合本公司业务需要,以达成公司经

7、营目标,公司得调派员工出差,第二条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1、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给予核定,并依核决权限呈核。2、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费,但需于返差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付款,其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于当月薪资中先予扣回,等报支时再行核付。第三条第三条 出差的核决权限规定如下:1、国内出差:1 日以内由经(副)理核准,1 日以上由总(副)经理核准,经(副)理(含高专)以上人员一律由总(副)经理核准。2、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副)经理核准。第四条第四条 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作时间内的勤务,不得报支加班费,

8、但假日出差得酌情予以计薪。第五条第五条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逢意外灾害工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给予报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第六条第六条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交际等费) ,其给付标准如下:费用(元) 职位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 主任主任以下交通费实支实支实支实支实支每日住宿费实支1201009080每日餐费早餐实支20202020每日餐费午、晚餐实支30303030每日杂费实支50504040合计实支220200180170物别费实支实支实支实支实支说明:1、交通费需以单据认定,无法取得凭证者(如计程车资)核实认定,

9、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者不支交通费。2、住宿费需要凭证于给付标准内认定,但本公司备有住宿场所时不支住宿费。3、膳费依给付标准报支,但由公司供应餐食或已报支交际费者,不支餐费。4、杂费依第八条规定给付标准内支付。5、特别费依凭证核支。第七条第七条 出差返回逾越午夜 12 时者,可以另支餐费 70 元。第八条第八条 杂费及膳费计算标准:1、出差杂费按日数支给,但于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 2/3,下午出发或下前销差者,当日支 1/3。2、上午 7 时前出差者,可以报支早餐,于下午 1 时后销差者报午餐,于晚上 7 时以后销差者报支晚餐。3、出差 1 日者不受上项标准限制。第九条第九条 低阶人员随同

10、高阶人员同行出差洽公时,其膳、宿费可比照高阶人员的出差旅费给付标准,但每日杂费仍照规定给付。第十条第十条 因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需搭乘飞机时,应总经理核准,否则以火车及客运车为交通工具。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因时间急迫或交通不便或业务需要得以计程车代步时,需经经理核准,经理应付计程车费严加管理限制。国外出差管理规定国外出差管理规定一、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除薪金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标准如下:1、在外期间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交通费自理。2、食、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和国家规定,在出差报支额度内支付。3、派遣在同一城市连续驻留 30 日以上者自第 31 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

11、支付。二、受政府或其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能得再向本公司重复支领。三、出差期间公开支凭正式收据按实报销,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凭出差人文字说明并经主管人核批后报销。四、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予补偿。五、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比照“公司国内出差管理制定”第 5条至第 7 条的规定办理。六、低职人员随高职人员出差,可比照高职人员标准报支旅费。七、本公司董事、顾问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报支。八、总经理有责权根据社会价变化对本办法规定的各种费用标准做出统一的调整。九、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

12、时亦同。出差手及出差费支付规定出差手及出差费支付规定第一章通则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确定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因公司业务出差的手续及旅费支付标准。由于出差目的、性质、时间及费用支出千差万别,难作统一规定,故本规定仅作一般性规定。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定涉及事项,均依有关细则处理,对海外出差,作另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条 出差分为“近距离外出”、 “当日出差”(当日回来)和“住宿出差”三类。第四条第四条 近距离外出是指利用交通工具或徒步,以公司总部为中心,在半径*公里范围的外出,外出范围由总务科长与总经理协商决定。必要时,近距离外出可变更为当日出差,当日可返回出差或作住宿出差处理。第五条第五条

13、当日出差,是指从公司出发后,当日可返回的出差。当日出差的地域范围由总务科长与总经理协商决定,但它不得与前条所属地域重复,地理偏僻或交通不便地区,可按住宿出差处理。第六条第六条 住宿出差,是指出差地为当日出差地以远,通常需要住宿的出差。因出差内容和需要时间的差别,有些住宿出差也可以作为近距离外出或当日出差处理。第七条第七条 出差路线一般应选择最短的具最方便的统一线路,应尽量减少出差所使用时间。出差途中遇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需改变路线时,需得到总务科长的同意,按实际旅费支付。第八条第八条 职工私人旅行兼公务出差时,公司向其支付用于公务出差部分的差旅费。第九条第九条 出差费在区分“近距离外出差”

14、、 “当日出差”和“住宿出差”前提下分别支付。第十条第十条 出差费及报销1、出差费包括以下内容:(1)铁路、船舶、飞机票费。(2)交通费(3)出差补贴(4)住宿费(5)通迅费2、铁路、船舶、飞机票费依种类和等级实报实销。3、交通费指用于公共汽车、地铁等短距离费用,据个人申报,按实际费用支付,原则上不得利用出租车。4、出差补贴用于出差人的饮食和杂费支出,按出差日报定额支付,上午出差按全额支付,下午出差探子半额支付,午后 8 时出差不支付。5、住宿费按定额天数支付,在火车上过夜的,按半额支付。6、出差中的电报、电话、传真、信函、汇款费、邮票等通迅费依报销凭证实费支付。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出差费原则上

15、应在一周前,通过出差计划表提出预算,经事业部责出出差的精算原则上必须提交支出收据凭证。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当交易客户,相关公司人员或公司管理人员随行,或因不得已理由,出差费超出规定时,经随行管理人员或公司财务主管批准后,可实费报销。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驾驶或乘公司车辆出差时,不支付交通费。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出差过程中,利用出租车公限于有交易客户同行,紧急情况,有可能耽误出发时间或携带物品过重,下雨天访问客户等情况,这时按实额支付出租费,但必须在出关费报销单中说明理由,并经随行管理人员或事业部主管批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出差过程中,如遇出差人公休日,可应以公务为重,继续执行出差任务。但是如遇也差单位

16、公休日,无法开展工作时,可安排休息,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出差前,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出差归来后,可采取倒体方式,补足休息日。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出差过程中,因生病,交通中断或其他意外情况超过预定期限停留时,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可按长期滞留费标准,支付费用。出差者必须携带健康保险证前往。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在出差过程中,如需向客户提供礼金(用于庆贺、吊唁、探望等) ,或赠送土特产时,其金额应限在*元以内,超出此金额,须经事业部主管批准。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在出差地招待客户,原则上应事先在出差计划表中提出具体预算,并经上级批准,其金额一般限定在*元之内,科长以上限定在*元。第二章第二章 近距离外出及当日

17、出差近距离外出及当日出差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出差者必须提交出差计划表经事业部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出差者从公司出发和归来时,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不能够按期回公司时,需通过电话等与公司联系。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当日出差者完成出差任务,回公司后,应填写出差日报,提交给主管领导。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近距离外出,公以交通费实报实销,当日出差,依以下标准支付出差补贴和交通费。总经理( )元 实报部 长( )元 实报科 长( )元 实报科长助理( )元 实报般 长( )元 实报般长助理( )元 实报主 任( )元 实报一般员工( )元 实报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日常性的当日出差费,可依据

18、出差计划表提出预算,并预付出差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当日出差如遇紧张情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需在外住宿时,按住宿出差的有关规定支付住宿费,但前提是需与主管领导联系,并得到其批准。第三章住宿出差第三章住宿出差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出差者必须事先提出出差计划表,提交主管批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出差者依据批复的出差计划表,向财务科提出出差费概算,并申请预付出差费,财务科对未精算上次出差者,拒绝预付出差费。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出差者必须每日自出差地向主管领导寄送出差日报一式两份,但出差时间为二天者,可回公司后提交。对不按规定邮送和提交出差日报者,停发相应的出差补贴,但经主管领导认为不行已情

19、况除外,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出差者回公司后,应于二日内填写出差费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提交财务科,以作结算。如出差者回公司遇公休日,原则上应在翌日办理出差费结算。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对住宿出差者依下列标准支付铁路、船舶、飞机票费、补贴、住宿费和交通费。分类火车、船舶等级补贴(元)住宿费(元)交通费等(元)总经理软卧、头等舱实报高级干部软卧、头等舱实报部长软卧、头等舱实报科长软卧、头等舱实报科长助理股长卧铺或经济舱实报股长助理主任卧铺或经济舱实报职工卧铺或经济舱实报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出差者原则上应在公司指定的旅馆住宿,如奕更旅馆,须事先进行联系。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在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

20、批准后,可搭乘快速列车或飞机出差,除总经理外,一般坐普通舱。第四章第四章 特别旅费处理特别旅费处理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出席招待会,客户接待出差、投宿于公司驻外机构时,不支付住宿费。来往于公司总结和各事业部之间的出差,原则上必须利用公司的住宿设施。投宿于亲友家时,支付 50%的住宿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在同一地区连续停留超过 7 日时,视为长期滞留出差。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出差目的与同志与一般出差有区别的,特殊业务出差的出差费支付标准如下:1、出席研讨会时,支付火车、船舶、飞机票费,住宿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原则上实行实报实销。2、因招待客户出差时,支付预算范围内的接待费,火车、船舶、飞机

21、费、住宿费、其他杂费和相当于 30%的补贴,原则上实行实报实销。3、异地赴任则按另行规定处理。第三十五第三十五 条出差中不允许进行私人旅行,在不得已情况下,如欲进行私人旅行需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私人旅行日数应从本规定中的出差日期数中扣除。员工国内外出差管理实施细则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的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规定办理。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算后实行。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其余如有超

22、额报支,一律剔除。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预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算后暂付,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六、员工要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的出差按实支给交能费及误餐费。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这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其他零星用费均应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九、凡因人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内得按实凭证报支。十、员工出差除中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按收据核发,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酌予惩处。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应填写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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