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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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九府厅发20147 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九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 年 3 月 20 日九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 -一、 总则(一)(一) 编编制目的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确保我市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指挥有方、扑救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

2、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二)(二) 编编制依据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江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三)(三) 适用范适用范围围本预案适用于九江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四)工作原(四)工作原则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

3、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3.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五)(五) 灾害分灾害分级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 3 -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则。二、组织指挥体系(一)(一) 市森林防火指市森林防火指挥挥部部1. 组组成人成人员员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务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九江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成员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

4、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组成。 (其职责详见附件 1)2. 职责职责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包含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二)(二) 扑火前扑火前线线指指挥挥部部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跨县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指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必要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救工作需要成立市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或组成由市指挥

5、部领导或负责该县(市、区、山)责任区的市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为组长、有关专家为成员的火灾扑救督导组。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根据火情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扑- 4 -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省武警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应接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驻浔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三)(三) 专专家家组组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三、预警和信息报告(一)(一) 预预警警1. 预预警分警分级级根据森

6、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蓝色、黄色、色、黄色、橙色和橙色和红红色色表示。2. 预预警警发发布布市、县(市、区、山)林业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3. 预预警响警响应应(1)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

7、;县、乡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完好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2)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并- 5 -有一名以上副指挥长在岗待命;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县级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3)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森林防火重

8、点期内,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市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布置力量设岗加哨,加强防火检查;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4)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召集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导;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布置大量防火力量到重要

9、区域,严防死守;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一级战备状态。(二)火情(二)火情监测监测利用国家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飞机巡查、高山瞭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三)气象服(三)气象服务务由气象部门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 6 -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四)信息管理(四)信息管理1.归归口管理口管理森林火灾信息由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

10、报。2.信息信息报报告告县、乡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照“有火必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后应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省际、市际交界处地区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过火森林面积超过 40 公顷的森林火灾;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超过 12 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省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四、应急响应(一)分(一)分级级响响应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

11、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部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或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二)响(二)响应应措施措施- 7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1.扑救火灾扑救火灾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和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省武警森林

12、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其他驻浔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协调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扑火前线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队伍在行进、扑火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2.转转移安置人移安置人员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人民群众,确保人身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

13、确保人民群众“衣、食、住”的基本保障和必要的医疗保障。3.医医疗疗救治救治火灾发生地政府要积极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市卫生局视情况组织医疗专家协助进行救治,或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4.善后善后处处置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 8 -抚恤。5.保保护护重要目重要目标标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防火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6

14、.后勤与治安后勤与治安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扑火后勤保障。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运送火灾现场所需的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等物资火灾发生地不足时,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集,并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快速到达指定地点。必要时,在火灾发生地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7.发发布信息布信息通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

15、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8.火火场场清理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9.应应急急结结束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 9 -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三)市(三)市级层级层面面应对应对工作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层面应

16、对工作设定级、级、级、级、级五个响应等级,其中级最低,级最高。1.级级响响应应(1)启动条件:发生重伤 1 人以上、3 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 3 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时段 12 小时或其它时段 24 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其它危险性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级响应。(2)响应措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报告火情,加强扑火指导和火情调度,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督促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亲赴一线指挥,调动辖区专业森林

17、消防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参加扑救工作;根据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请求,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集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必要时申请调动省航空消防飞机、省武警森林部队和相邻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根据需要督促火灾发生地做好医疗救助等工作。2.级级响响应应(1)启动条件:发生死亡 1 人以上 3 人以下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 6 小时内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时段 24 小时或者其他时段 36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其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级响应。- 10 -(2)

18、响应措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组织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及时发布火灾相关信息;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及时按程序调集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必要时申请调动省武警森林部队、省航空消防飞机支援。根据需要派出医疗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助;县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根据气象条件指导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3.级级响响应应(1)启动条件:发生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重伤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尚未扑灭明火的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 24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时段 48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

19、灾;发生在与外省交界地区或其它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级响应。(2)响应措施:根据需要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护、应急保障、信息发布、社会稳定等工作组(其组成和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2)。指导火灾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及时调动全市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率有关工作组现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必要时,向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申请调动省武警森林部队、省航空消防飞机、其它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

20、、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积极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协调省、市级新闻媒体加强扑救火灾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导向。- 11 -4.级级响响应应(1)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初判为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在重点地区 48 小时、重点时段 72 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发生威胁到居民聚集区、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设备,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级应急响应。(2)响应措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成立市扑火前线指挥部

21、,设立综合协调、火灾扑救、医疗救治、应急保障、信息发布、社会稳定等工作组。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率各工作组赶赴一线协调指挥,必要时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赴一线指挥;调动本市所有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根据需要请求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调派武警森林部队和航空护林飞机及其他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等扑火力量予以支援;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伤员救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加强气象保障服务,积极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

22、一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5.级级响响应应(1)启动条件:森林火灾初判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严重威胁城镇、居民聚集区、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备设备,损失特别巨大,影响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启动I 级响应。(2)响应措施:市人民政府应立即向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 12 -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按省级响应成立省扑火现场总指挥部,按省扑火现场指挥部要求迅速开展扑救工作;市人民政府调动本市所有有效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申请调动省航空护林飞机、省武警森林部队及其他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必要时申请调动驻浔

23、、驻省部队支援;迅速转移受威胁的群众,做好人员安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和后勤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实行周边交通管制,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和交通运输畅通;对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布防,防止次生灾害;做好气象保障服务,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认真分析舆情,及时发布森林火灾信息,统一协调森林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根据需要采取其他应急措施。五、后期处置(一)火灾(一)火灾调查评调查评估估火灾发生地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

24、门进行初步调查评估,报告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重大、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由省里直接进行调查评估。(二)工作(二)工作总结总结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向市人民政府上报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重大、特别重大的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抄报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三)(三)奖奖励与励与责责任追究任追究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九江市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 13 -责制实施办法,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

25、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六、综合保障(一)(一)队队伍保障伍保障扑救森林火灾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等受过专业训练的扑火力量为主,村级扑火应急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省武警森林部队、省航空消防飞机、其他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当地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各种扑火力量应接受当地森林防火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跨县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执行扑火任务,由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下达支援调动命令,受援地负责组织后勤等有关保障工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动县(市、区)专业

26、森林消防队时,各地必须坚决服从调度。调动省武警森林部队或其他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增援扑火,由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火指挥部逐级申请,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调动当地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执行扑火任务,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分别会商九江军分区、武警九江支队、市公安消防部队等,按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二)运(二)运输输保障保障增援扑火兵力及携带装备的运输以公路运输为主,特殊情况由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时,依法免收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通行费,在确保安全的前- 14 -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

27、信号灯的限制。(三)航空消防(三)航空消防飞飞机保障机保障根据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或扑火工作需要,向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申请调动省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省人民政府森林防护总指挥部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具体实施由省航空护林站负责。(四)通信与信息保障(四)通信与信息保障应建立健全省、市、县、乡(镇、场)与火场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

28、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五)物(五)物资资保障保障加强市、县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市、县(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按照省、市物资储备要求,配足扑火物资。(六)(六)资资金保障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森林防火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级财政要留足森林防火“县(市、区)长预备金”,以备扑救重大森林火灾以上等突发性事件支出需要。处置森林火灾所需资金,按九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

29、(七)培(七)培训训与演与演练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 15 -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乡(镇)指挥员和基层林业站所森林防火负责人的培训。县(市、区、山)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员、村应急扑火队员、巡山护林员的培训。市、县每年培训次数至少一次;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每 2 年组织一次专业森林消防队演练,县(市、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组织一次本辖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演练。通过演练,熟练掌握本应急预案的各个环节,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完善应急机制。七、附则(一)灾害分(一)灾

30、害分级标级标准准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 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 1 人以上 3 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1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 公顷以上 100 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的;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 公顷以上 1000 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的,或者重伤 50 人以上 100人以下的;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 1000 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 30 人以上的,或者重伤 100 人以上的。(二)以上、以下的含(二)以上、以下的含义义本

31、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三)(三)预预案管理与更新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后,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16 -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四)(四)预预案解案解释释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五)(五)预预案案实实施施时间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2、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分工3、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 17 -附件附件 1 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成员单位及职责九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九

32、江军分区、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武警九江支队、武警九江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广电局、市气象局、电信九江分公司、移动九江分公司、联通九江分公司、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地区和部门参加。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九江军分区 负责指导全市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主体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组织调度军分区、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协调驻浔部队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市公安局 负责指导各级公安部门积极参加森林防火扑

33、救工作,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查处森林火灾案件;负责办理森林消防车警灯、警报器的使用手续,处理森林防火指挥车和运兵车在扑救森林火灾紧急情况下造成的交通违规违章情况。市发改委 负责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森林防火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市中级法院 负责依法监督和实施全市森林火灾案件的审判。市检察院 负责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市森林火灾案件的有关工作。武警九江支队 负责指导武警部队进行森林火灾扑救训练,- 18 -组织、调度各地武警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武警九江消防支队 负责林区居民、重要设施、厂矿企业的火灾预防、执法监督、人员培训、灭火战术、消防宣传教育

34、等方面工作,当森林火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时,组织协调消防部门赶赴现场,做好各项预防、扑救准备工作。市财政局 负责将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市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督促县级财政增加对森林防火投入。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应提供应急救灾资金。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协调解决扑救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森林消防专用车辆执行防火任务时免收车辆通行费手续。抓好司乘人员和旅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市民政局 负责本系统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防火措施,配备防火设施,有计划地在公墓周围生物防火隔离带;对森

35、林火灾造成林区群众生活困难的及时给予社会救济,按有关规定做好因扑救火灾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市卫生局 负责森林防火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全市林区中、小学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市监察局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案件行政责任的认定与处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要森林火灾案件。监督、指导各级监察部门做好森林火灾行政责任追究工作。市政府新闻办 负责指导发布森林火灾和火灾扑救信息,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和管理,协调指导市直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市广电局 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 19 -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

36、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火灾相关信息。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服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电信、移动、联通九江分公司 负责协调各通信企业开通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12119,做好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通信保障工作,重要时段免费播发森林防火短信息。市旅游局 负责督促和指导全市旅行社、导游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配合森林防火部门督导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林区寺庙宗教场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其周边的火源管理和林火监测;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单位扑救火灾。市农业局 负责指导林区乡(镇)、

37、场对农事用火进行有效管理。市林业局 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编制全市森林防火年度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森林火灾扑救中的综合调度、力量调配、信息报送、后勤保障和损失评估等工作。市森林公安局 负责指导、督促县、乡森林公安机关查处野外违规用火和侦破每起森林火灾案件。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负责在庐山保护区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保护区范围内的火源管理和林火监测;发生火灾时,协助有关单位扑救火灾。- 20 -附件附件 2 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工作组及职责分工九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

38、工如下:一、综合协调组。由市林业局牵头,九江军分区、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督办重要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火灾扑救组。由市林业局牵头,九江军分区、武警九江支队、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协助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

39、、省武警森林部队、驻浔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调派省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支援前方。三、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四、应急保障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21 -市交通运输局、电信九江分公司、移动九江分公司、联通九江分公司、市民政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运力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五、信息发布

40、组。由市政府新闻办牵头,市林业局、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六、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七、专家组。由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承办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 22 -附件附件 3 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一、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实

41、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主,省武警森林部队、驻浔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重点区域和敏感地区发生森林火灾,必要时,在调集其他县级专业队的同时,根据火场扑救难度,优先考虑向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申请调派省航空消防飞机支援。二、增援顺序。本预案实行扑火增援“三个梯队”制,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调度,可视当时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就近调动力量实施增援。(一)(一)庐庐山自然保山自然保护护区片区区片区(含庐山管理局、庐山区、星子县、九江县、九江开发区):庐山管理局

42、、庐山区、星子县、九江县、湖口县、德安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瑞昌市、彭泽县、都昌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永修县、武宁县、修水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三梯队。(二)都昌(二)都昌县县、湖口、湖口县县、彭、彭泽县泽县片区:片区: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星子县、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九江县、德安县、瑞昌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永修县、武宁县、修水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三梯队。(三)修水(三)修水县县、武宁、武宁县县片区:片区:修水县、武宁县、瑞昌市、永修县、德安县、九江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庐山区、星子县、庐- 23 -山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湖口县、都

43、昌县、彭泽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三梯队。(四)永修(四)永修县县、德安、德安县县、共青城市、瑞昌市片区:、共青城市、瑞昌市片区:永修县、德安县、瑞昌市、庐山区、九江县、武宁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星子县、湖口县、庐山管理局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修水县、彭泽县、都昌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三梯队。三、调动程序。当需要跨县(市、区)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增援扑火时,由发生火灾地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需要批准实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县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必须由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实施程序按九江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九森防指200428 号九江市森林消防专业队跨区域调动扑救森林火灾实施办法操作。省航空消防飞机和省武警森林部队的调动由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向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申请,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驻浔部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商九江军分区、武警九江支队、武警九江消防支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室,九江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闻单位。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4 年 3 月 2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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