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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哈尔滨尔滨工工业业大学管理学院大学管理学院优优秀青年后秀青年后备备人才培养人才培养计计划划为促进我院优秀青年后备人才成长,提高以国际高水平学术论文为代表的创新科研能力,在原有学院“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基础上增加新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储备人才,特建立 “优秀青年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一、计划目标:一、计划目标:1、经过 3 年到 5 年的时间,取得一批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学术成果;2、经过 3 年到 5 年的时间,涌现出 2-3 名国家自然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3、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以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为主要特征的学术研究氛围,提升我院青年教师的科研
2、能力。二、培养计划内容:二、培养计划内容:1、同等情况下,优先向本计划获得者提供出国进修等学术机会;2、对计划入选者可以适当降低日常教学工作量,每 3 年 2 门课或 3 年项目执行期内暂不上课 (同时可以获得相当于全院平均教学工作量的教分奖励) ;3、提供每年 6 万元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国际学术交流、研究生培养费等,经费由学院学科建设办掌握,受资助者可以在此经费限额内列项报销研究生培养费,国际会议会务费、学术交流旅差费、专著出版费、论文发表费等费用;4、受资助者所取得的年度教学、科研、论文等成果仍按照学院规定,参加考核,并享受相关奖励;5、全院范围内每年评选一次,每次 2-3 名,每位受资助
3、者的计划执行期 3 年6、培养计划入选者每年要在全院范围至少进行一次相关成果学术报告三、申请条件:三、申请条件:1、具有学术发展潜力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全职教师;2、申报者严守学术道德规范;3、申报当年 1 月 1 日,男教师应在 35 岁以下,女教师应在 37 岁以下;4、近 3 年内,在 SCI, SSCI 检索的管理学期刊或所从事学科密切相关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 2 篇以上(以录用或DOI 为准) ;5、每位申请者经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是否给与资助;6、已获得长江、杰青、优青、学校相同资助项目,和学院“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者,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
4、三、考核办法:1、受资助的第二年末,由学科建设委员会进行阶段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资助,以申请人是否能在计划结束时实现项目目标为判断标准。2、一个资助期结束后,在第四年内,学院对受资助者进行考核,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考核即为合格。3、未获得上述基金的受资助者基本合格条件:计划执行期 3 年及项目结束后的2 年内应能在 SCI/SSCI 检索的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新增发表论文 3篇以上(以录用或 DOI 为准) 。对于考核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教师,若符合条件可以继续参与申报学院 “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4、对未达到上述 2、3 条标准的受资助者,考核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报学院 “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等院内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