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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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皮上划痕人用炭疽活菌苗制造及检定规程本品系用弱毒炭疽菌株制成的活芽胞悬液。专供预防炭疽病之用。1 1 菌种菌种1.1 菌种来源为无荚膜,水肿型,具有一定残余毒力,免疫原性较好的A16R 菌株。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分发或经同意。1.2 菌种应以冻干法或用 50%(ml/ml)甘油保存。每 35 年应全面检定其培养特性、残余毒力、安全性及免疫力,建立种子批。生产前只检查菌形,培养特性及噬菌体特异性。1.3 菌种检定1.3.1 培养及生化特性在牛肉消化液琼脂或其他适宜固体培养基上生长,菌落为灰白色,不透明,呈卷发状。为革兰氏阳性大杆菌,呈链状排列。无运动力。能

2、够形成芽胞。液体培养呈絮状发育,在血清培养基上不形成荚膜。能发酵葡萄糖、麦芽糖、蔗糖,不分解水杨苷。1.3.2 残余毒力试验用体重 350400g 健康豚鼠 5 只,各皮下注射 0.5 亿/ml的牙包悬液 1ml。另用体重 1820g 小白鼠 5 只,各皮下注射 0.5亿/ml 的芽胞悬液 0.1ml。观察 10 天,3 只以上动物应出现水肿,可有特异死亡。但脏器涂片只应找到无荚膜的本菌。若全部动物不出现水肿,应重试。重试仍无水肿,菌种不得用于生产。1.3.3 安全试验用体重 2.02.5kg 分健康家兔 10 只,各皮下注射 2.5 亿/ml 的芽胞悬液 1ml,观察 10 天,在注射部位可

3、出现水肿,全部动物应活存。如有死亡,应用同数动物重试,重试仍有死亡,菌种不得用于生产。1.3.4 免疫力试验上述安全试验动物于注射后 1820 天,用炭疽毒菌攻击,各皮下注射 20 个 MLD。同时用同体重的健康家兔 3 只,各皮下注射 1 个 MLD 作为对照。观察 10 天,对照动物死亡 3 只。试验组保护 60%;对照组死亡 2 只,试验组保护 80%为合格。对照动物死亡 1 只或无死亡,为对照不成立,应重试。2 2 制造制造制造菌苗的工作室及设备应当专用,不得与其他细菌工作混用。生产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非制造菌苗用的其他炭疽菌株不得带到生产工作室内。2.1 菌种接种牛肉消化液琼脂或其

4、他适宜固体培养基,于 34培育1820 小时,经检查为纯菌者,保存于 28,在 2 周内供作生产种子用。2.2 培养基用 pH7.27.4 牛肉消化液琼脂或其他培养基。2.3 种子将供制造用菌种,移种于牛肉消化液中。于 34培育2024 小时,检查其生长特性、菌形及纯度,应符合 1.3.1 项要求。2.4 接种经检查合格之种子培养物,接种于牛肉消化液琼脂上,置3334培育。成熟的典型芽胞达至 80%以上、无杂菌者采集。2.5 采集将培养物刮入 50%(ml/ml)甘油蒸馏水原液瓶内,振摇使成均匀悬液。每瓶取样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纯菌试验。2.6 合并将纯菌试验合格之原液进行合并分批,取样

5、做纯菌试验、浓度测定及活菌计数。2.6.1 纯菌试验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2.6.2 浓度测定按中国细菌浊度标准测定浓度。2.6.3 活菌计数取 0.5 亿/ml 的菌液 1ml,按 10 倍系列稀释至 10-5。取 10-5稀释菌液接种 5 个平皿,每个平皿接种 0.1ml。置 37培育24 小时,计算每 ml 菌苗的芽胞活存率。芽胞活存率在 50%以上为合格。2.7 稀释分装2.7.1 稀释用灭菌的 50%甘油蒸馏水将原液稀释成每 ml 含芽胞 40 亿个,即为皮上划痕用菌苗。同批原液稀释之菌苗为作 1 批。稀释若干大瓶时,应按瓶号分为亚批。2.7.2 分装皮上划痕用菌苗按 20 人

6、份/ml 分装。规格为每安瓿 1 或2ml,抽样进行成品检定。3 3 成品检定成品检定3.1 物理检查应为灰白色之均匀悬液,无异物及摇不散之菌块。3.2 纯菌试验按生物制品无菌试验规程进行。3.3 浓度测定按中国细菌浊度标准测定浓度,应为每 ml 含菌 40 亿20%3.4 活菌计数按 2.6.3 项进行。3.5 安全试验每批菌苗用体重 2.02.5kg,健康家兔 5 只,各皮下注射2.5 亿/ml 的芽胞悬液 1ml。观察 10 天。可有水肿,全部动物应活存。如有死亡,应用加倍量动物重试。如仍有死亡,判为不合格。3.6 免疫力试验每 5 批菌苗或不足 5 批者,至少抽检 1 批(可利用安全试验的动物)按 1.3.4 项进行。4 4 保存与效期保存与效期应保存于 28。自检定合格之日起效期为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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