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方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doc(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四方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四方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理_市管理体制的的意见(试行)(四委20_70号)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场建设中心、_路街道办事处、_路街道办事处、_路街道办事处、_路街道办事处、水清沟街道办事处、_路街道办事处、_街道办事处、市政总公司、绿化总公司、环卫总公司共12个单位、部门。 二、考核方式及计分方法 考核采用“日巡查、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评分实行千分制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由日巡查和月考核成绩按照7:3的比例综合计算。每月考核情况于次月10日前书面通报年终
2、考核成绩为12个月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一)日巡查 由区城管办及建管局相应科室负责日巡查。发现问题于当日向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单进行扣分并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进行重复督办并加倍扣分。 (二)月检查 月检查由区城管办组织城管行政执法局、爱卫办、物业办、建管局相关科室参加按照各自职能进行对口检查原则上月考核于每月下旬进行。其中区城管办组织的月考核成绩分别占城管执法局、环卫总公司月综合考核成绩的75%七个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环卫作业考核成绩的平均值分别占城管执法局、环卫总公司月综合考核成绩的25%。 三、加减分因素 (一)加分 1、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或迎接国家、省、市各级领导的视察、
3、检查中积极配合完成任务突出的当月考核中酌情加25分。城市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彰的(需有领导批示、表彰决定等书面证明材料)根据情况当月分别加5、3、1分。 2、被国家、省、市确定为观摩或推广典型现场且召开一定规模会议的当月分别加5分、3分、1分。 3、在国家、省、市级以上(含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经验性调研信息稿件每篇当月加1分。 每月加分不超过20分。 (二)减分 1、承担重大活动或迎接国家、省、市各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出现问题的被市、区领导催办、督办的每件(次)当月扣5分。 2、城市管理工作被市有关部门扣分的对责任单位扣除相应分值被通报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倍扣分。 四、
4、奖惩标准 根据被考核单位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能及经费来源情况实行分类奖惩。 (一)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场建设中心 月考核成绩每扣1分由区财政部门从城市管理行政罚没款、市场管理收费返还中扣除100元。 (二)街道办事处 1、每月将各街道办事处10%城维费和调剂经费纳入城管办专用账户用于各街道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奖罚基金每累计扣1分扣除城维经费 100元扣除部分每月按5:3:2的比例奖励月考核前三名的街道办事处。其中道路保洁、城区绿化、楼院管理三项从10%的城维费中扣除其它扣分项从各街道的月调剂经费中出。区城管办将各街道的剩余资金于次月全额返还。 2、按分取值每季度考核前三名的街道办事处按照1.5万元、1万元、0.5万元进行奖励。 3、年终考核前三名的街道办事处按5万元、3万元、1万元进行奖励。 (三)市政总公司、绿化总公司、环卫总公司 1、月考核成绩每降低1分扣城市管理维护经费100元。 2、在市建委组织的季度综合考核中季度考核成绩在市内四区名列第一名奖50000元;第二名奖30000元;第三名不奖不罚;第四名罚20000元。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