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共10页).doc

上传人:飞****2 文档编号:19366829 上传时间:2022-06-06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3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共10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共10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共10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共10页).doc(1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一、为了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程序,严肃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电业生产调查规程”,制定本制度。二、事故分类:、记录事故、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轻伤及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

2、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只发生轻伤的事故。、重伤及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重伤范围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或死亡、重伤合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50人及以上的事故。三、记录事

3、故、轻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记录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工地主任或工地专(兼)职安全员的报告。、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工地主任或工地专(兼)职安全员,由工地主任或专(兼)职安全员立即报告给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负责人。严重未遂事故由工地主任主持,安全负责人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表”报送安监部门。3、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报告工地主任或工地专(兼)职安全员,工地主任或工地专(兼)职安全员应在当日报告本单位(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四、重伤事故的报告、

4、调查和处理、发生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本单位经理和安全负责人,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不超过24小时)将事故概况(时间、地点、受伤人数、伤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简要经过、原因)报告公司领导和工程技术处,公司领导和工程技术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电建公司报告。、重伤事故由本单位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以内报送公司,由公司按规定程序分别向当地劳动部门和电建公司报告。五、死亡和重大伤亡的调查、报告、处理、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经理和安全负

5、责人。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工程技术处,公司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电建公司、当地劳动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和工会。、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工程技术处、工会和当地劳动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 “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电建公司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由电建公司负责组织,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院、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 “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45天内报电建公司或省级劳动部门批复,并抄送参加

6、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六、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七、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八、调查组对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完毕,提出改进措施,并由事故单位填报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填报范围为所有人身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按一人一张填报,同一次事故的编号应相同,发生人身重伤、死亡事故还应同时填报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应由事故调查组写出,经事故单位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填报内容:单位;事故简报;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伤亡人姓名; 性别;年

7、龄; 工种; 技术等级; 本工种工龄; .健康状况;安全教育; 伤害程度; 受伤部位; 事故类别; 企业性质; 用工类别;事故归属; .折算损失工日; 直接经济损失; (21)触电类别; (22)电压等级; (23)事故经过; (24)事故原因; (25)事故暴露问题; (26)事故及处理情况; (27)防止事故对策、执行人及完成期限;( 28)事故调查组成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29)有关附件(包括图纸、资料、原始记录、事故照片、录像等); (30)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 31)主持事故调查单位盖章; (32)报出日期。、事故类别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提升车辆

8、伤害;淹溺; 灼烫;火灾; 刺割; 放炮; 触电; 坍塌; 火药爆炸; 其它爆炸; 中毒和窒息; 其它。、经济损失的计算、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伤亡费; 、伤亡者的歇工损失(包括工资及歇工产值损失),死亡按损失6000工日计算;、伤残补助、困难补助、丧葬费、抚恤金等善后处理费用;、其它与受伤者有直接关系的福利费用。、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事故引起的停产、减少的产值;、因事故造成的建筑物、设备、机械、原材料、工器具和保护措施的损失费;、抢救事故、清理现场、恢复生产所支付的费用;、从事抢救、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人员的脱产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工资及

9、脱产产值损失)。、计算经济损失的原则:、上述各项目中,凡已支出的费用,不论其发生什么单位(医院、工会、银行等)属于什么科目,均应如实统计计算;、物质损失应以“帐面值”减去“残值”;、固定资产损失应以“修复该项资产所需费用”或“新建所需费用”减去残存部分抵偿的费用计算;、停产、减少损失应以事故前一个月的平均生产水平(劳动生产率)做为正常生产水平,并从事故之日起到恢复正常生产所需的时间来计算。九、公司、基层单位、工地对发生的事故,应遵循“三不放过”的原则,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有关奖惩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十、

10、事故的责任划分:根据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及发生的原因,按照当事人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次要责任。1、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承担事故的直接责任。2、在直接责任中起重要作用,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3、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承担事故的领导责任。4、对事故的发生的次要原因负有责任的,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十一、确定事故主要责任的依据: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行政领导负主要责任:、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无视安全部门的警告,未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安全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

11、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11.2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伤亡事故,由有关领导负主要责任:、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懂安全操作知识,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施工技术措施有错误,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制者负直接责任;、施工中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安全交底就施工,施工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安全设施不具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施,由组织施工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机械设备不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由机械管理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施工工器具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由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派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

12、岗,由安排工作者负主要责任;、违反分包单位承包工程范围的规定,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在分包单位发生的事故,由招用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由于安全部门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由安监部门负责人负主要责任;、违章指挥施工,指挥者负主要责任。3、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负主要责任:、违反安全交底规定,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未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十二、公司、基层单位必须认真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单位领导对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性负责。1、公司于每月30日前向电建公司上报电

13、力建设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电建成A表),“本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说明”,次年1月5日前上报年报表。2、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应于当月25日前向公司上报月报表及安全说明。3、基层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当月未发生伤亡事故,只填空白月报表,如有事故发生,除填报月报表外,尚须将伤亡事故登记表及事故报告一并报公司。4、如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事故单位应在30日内上报事故报告.遇特殊情况,向电建公司申述理由并经同意后,可延长60天。5、职工因受伤超过一个报告月时,其超过工日数应于下月报告中加以补充说明(只统计工日数,不计人次,直至上班工作为止;歇工日数不包括休息日和节假日)。十三、事故统计范围:

14、1、统计在“本企业职工栏内”的伤亡事故、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合同工、临时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以下简称企业职工) ; 、企业职工在施工区域内(包括修配场、设备材料场、库房、车库等)从事与施工有关的工作所发生的伤亡事故;、借调外单位职工到本企业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聘用离退休人员以及病、事、公休假职工到本企业工作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企业职工或雇用外单位人员利用业余时间,采用承包形式,完成本企业临时任务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本企业职工伤亡的事故;、职工乘坐本企业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参加集体活动或乘坐本企业通勤车辆、船只上下

15、班途中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本企业领导的多经企业,承包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2、统计在“非本企业人员”栏内的伤亡事故:、“非本企业人员”是指本企业以外的人员,包括代培工、实习生、民工;参加本企业劳动的学生、现役军人;到企业进行参观、检查工作或进行其他公务的人员;劳改、劳教人员;外来救护人员以及由于事故而造成伤亡的居民、行人等。、企业外人员以个人名义承包企业工程项目发生的伤亡事故;、因本企业发生火灾事故及在扑救火灾过程中造成的非企业人员伤亡;、非本企业人员乘坐企业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伤亡;、非本企业人员中的伤亡事故,在事故统计中计入“伤亡人数总计“伤亡合计”。3、统计在“分包单位人员”栏内的伤亡事故:、电建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非电力国营或集团单位施工,在工程承包上构成承发包关系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不论其承包形式和施工如何,均应统计在分包单位人员的“伤亡合计”栏内;属考核指标的伤亡事故,应统计在“属考核范围”栏内。、分包单位人员的伤亡事故,在事故统计中应计入“伤亡人数总计”和“伤亡合计”。十四、非电力建设基建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规定。发生非电力建设基建施工现场的事故按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专心-专注-专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教案示例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