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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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6 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改革新思路和治国新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高效推进。一 、 促 进 民 生 福 祉 , 困 难 救 助 体 系 进 一 步 完 善加强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基本民生托底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及其配套政策,提高社会救助动员能力,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社会救助制度托底有力。启动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从 579 元提高至 629 元。向市政府提交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中 山 市 困 难 居 民 重 特

2、 大 疾 病 医 疗 救 助 暂 行 办 法 (修 订 稿 ,拟 进 一步 完 善 低 保 及 其 配 套 医 疗 救 助 制 度 。全市 4258 户 9476 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已发放低保资金 2327 万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 461 元、384 元。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水平,低保家庭中的“双老” 家庭、 单亲家庭、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增发低保金标准提高至 40%。落实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向 16356 名低收入和优抚对象发放 309 万元。向 5182 人次双低家庭成员发放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 365 万元。此外,对享受医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

3、仍存在困难的 3538 人次给予特殊救助 290 万元。启动 135 户双低家庭的危房改造工程。与异地商会签订协议加大对非户籍人员的临时困难救助力度,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约 530 万元救助困难家庭 3572 户次。落实农村五2保供养最低标准和自然增长机制,供养标准从 13300 元/年提高至 14643 元/年,投入供养资金约 700 万元。二是社会救助动员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对慈善救助的参与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市慈善总会开 展 “爱心接力行 慈善传万家”新春送温暖活 动,向困 难群众送上春节慰问品,组织“ 博爱 送万家” 活 动,向困难家庭 0-5 岁儿童赠送总价值 210万元的

4、奶粉。推进慈善基金挂靠业务,新增设立“刘蓉蓉慈育助学基金” 、“草晶 华爱心基金 ”和“中山客商博 爱慈善基金” 三个冠名基金,目前市慈善总会冠名基金总额超过 7000 万元,积极开展临时困难救助工作。此外,各镇区社工中心(站)针对辖区困难对象开展各多种形式的帮扶、关爱活动。二、坚持共享发展,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共享发展理念,依法保障老年人、优抚对象、孤儿(弃婴)等各类民政对象权益,促进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一是老年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制定中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敬老院由单项承担“五保” 集中供养 职能向兼 顾社会化养老服 务职能转型

5、升级。深入落实十件民生实事“ 关爱老人工程” ,制定 中山市民政局关于落实 2016 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关爱老人工程” 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各阶段工作任务、工作方向和要求等,加强对镇区的分类指导,并及时下拨专项资金 189 万元,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部镇区均已制定“关爱老人工程” 实施方案,部分镇区已启动相关服务。落实老年人优待,向 3 万多名高3龄老人发放政府津贴 800 多万元。积极筹备第二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二是优抚双拥工作扎实有力。落实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 1 月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上半年发放抚恤补助金2209 万元。义务

6、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至每年每户平均 17133元。加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力度,投入 30 多万元,为残疾军人购买医疗保险,发放护理费、门诊补助、医疗特别救助等。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活动。完成民政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 结算二期项目建设。落实住院医疗补助政策,617 人次优抚对象通过“一站式” 结算系 统获得医 疗补助 71 万元。启 动 107 户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立功受奖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加强军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等待遇。向 3300 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和 46 名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遗属共发放春节慰问金 120 万元。做好清明期间群众性祭奠革命

7、先烈工作,在中山双拥网开展“网上祭英烈” 活 动。社会化拥军工作稳步开展,市爱国拥军促会会长阮柏禧荣获 2015 年度中国双拥年度人物。三是孤儿等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全市有弃婴(童)和孤残儿童 621 人,其中,市儿童福利院内养育弃婴和孤儿 225 人,散居孤儿 130 人,社会家庭寄养 64 人,家庭助养 7 人,民办福利机构代养 195 人。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户籍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月人均 760 元提升至 820 元,集中供养标准从月人均 1240 元提升至 1340 元,发放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 60 多万元。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1 月起,对本市户籍、年

8、龄未满 18 周岁,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4养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发放每人每月 500 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市救助管理站遵循自愿、无偿、公开的救助原则,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性的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1381 人次。三、深入扎根基层, “三社联动”创新发展开展“三社 联动” 社工服 务试点工作,在南区、西区探索社区、社工、社会组织联动社会服务模式,在全市稳步推动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会组织联动发展。一是社会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各镇区、单位探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强化社工服务评估督导,组织社工专家团队开展社工服务项目评估 22 次,启动社会工作外聘

9、督导计划,引进 40 名资深督导对全市服务项目进行专业督导。举办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系列培训 12 期,培训 1500 多人次。积极动员参加社工考试,全市报考人员超过 3000 人。组织开展“ 中山市第二届优秀社工系列评选 活动” 。推进“专业社工 全民义工”工作,城区社会救助、火炬区助残、石岐区居家养老等试点取得明显效果。落实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动博爱行动义工服务,招募博爱行动义工 3000 多人。二是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古镇、沙溪、三乡为市级试点镇全面推进工作。加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10、。印 发 2 批 次 村 (社 区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目 录 和 办理流程图。 确定火炬区城东社区等 27 个村(居)委会为示范点,深入开展村(居)委会特别委员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完善农村社区民主协商制度。印发中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中山市村(居)务5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指导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动农村基层治理规范化、法治化。三是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加大。至 6 月 30 日,登记社会组织达 2097 家。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我市开展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活动,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修订中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社会组织信用

11、制度。推动异地商会共同开展新中山人临时困难联合救助工作。组织“323 人才节院士 专家中山行”活动,引 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科研成果转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四、践行“三严三实” ,各项事业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 活动,积极践行“ 三严三实 ”要求,有力推进了各 项事业稳步开展。一是审批业务提质增速。市民政局审批办实施“三集中一分开” 和 “三证合一 ”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半年来有3328 人次到审批业务窗口办理业务,其中办理社会组织业务2953 人次、地名命名业务 183 人次、社会福利业务 192 人次。二是防灾备灾能力提升。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12、,完善市级救灾物资仓库,各镇区设立镇级救灾物资储备点,确保灾害发生时所需的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快速到位。制定中山市民政局救灾物资报废处理规定,提高救灾物资的使用效率。深入开展“512 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 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三是彩票、地名、婚姻等工作稳步推进。至 6 月 30 日,我市共销售福利彩票 5.33 亿元,其中传统型电脑福利彩票 1.68 亿元,“刮刮乐” 即开票 6315 万元,中福在线视频票 4586 万元, “快乐十分” 2.55 亿 元,完成省民政厅下达年度任 务的 52.8%。加强行政区6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组织举办上骨灰树葬活动

13、。全市办理结婚登记 7284 对,离婚登记 1936 对。下半年工作安排2016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 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的关键一年。下半年,全市民政部门要按照年初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及今天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一、重点统筹推进,确保省市各项民生实事高标准落实今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中,涉及民政部门的有“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帮扶力度”和“ 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三件。而市十项民生实事中的“ 关爱老人工程” 更是由民政部 门牵头办理。各 镇区、各科室一定要树立全局意识,确

14、保高标准完成目标任务。一是扎实推进困难救助工作。正式修订出台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进 一 步 完 善 低 保 工 作 制 度 。正 式修 订 出 台 中 山 市 困 难 居 民 重 特 大 疾 病 医 疗 救 助 暂 行 办 法 ,把 救 助范 围 扩 大 至 城镇“ 三无人 员” 、农村五保 户以及 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推动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向制度化、规范化、全覆盖、多层次、均等化方向发展。各 镇 区 要 按 照 市的 要 求 ,做 好 困 难 救 助 工 作 ,优 化 制 度 设 计 ,加 强 资 金 监 管 ,切 实 保障 双 低 家 庭 、五

15、 保 户 等 困 难 群 众 的 合 法 权 益 。加 快 危 房 改 造 工 作 进度 ,确 保 年 底 前 顺 利 完 工 。贯 彻 落 实 共 享 发 展 理 念 ,逐 步 扩 大 困 难救 助 范 围 至 边 缘 困 难 群 体 。落实社会救助 暂行办法,推动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完善7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衔接互补、相互支持的协同机制,实现救助信息和慈善资源、社会服务信息的对接、共享和匹配,打造多元救助格局。市民政局 将对各镇区本年度低保提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双低家庭危房改造、慈善超市等各项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落实及进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确保全年工

16、作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深入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各镇区要按照中山市民政局关于落实 2016 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关爱 老人工程” 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所在镇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培育打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典型。市政府民生实事专项督查组将深入镇区开展“关爱 老人工程” 专项督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镇区要按照中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探索适合所在镇区实际的敬老院社会化模式,逐步推进我市敬老院社会化工作。修订完善中山市养老服务指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养老服务评估试点工作。推动“银龄安康行动”,力争投保率

17、超过 70%。制定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组织开展我市第二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等“敬老月” 系列活动,营造敬老 爱老良好氛围 。二、创新基层治理,确保“三社联动”取得实质成效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社联动 ”的意见,以居民需求 为导向,以培育多元主体、激发社会活力为目标,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 ”长效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8一是加强村居建设,搭建“三社联动”良好平台。一方面,推进各村居依法自治。各镇区要认真指导辖区村(社区)落实中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抓好村务监督委

18、员会建设工作。落实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和特别委员制度,畅通多元主体反映诉求助力社区建设的渠道。要妥善处理村居自治矛盾纠纷,为明年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另一方面,着力提升社区服务层次和水平。编印村(社区)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发至各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打造“ 实 体+网络”的村(居) “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多元主体社区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各镇区要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工资格考试,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引导所在村居逐步向社会组织开放社区资源,为其开展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引导和支持其以社区为平台,以公益性为宗旨,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

19、人性化的服务,并逐步推动面向社区的服务性工作委托给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二是加快培育发展,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参与。优化登记流程,强化培育扶持和等级评估,健全权责明确、发展有序、服务高效、监管规范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制。加快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系列培训,提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素质能力。引导社会组织采取设置办事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项目点等方式服务社区。鼓励各镇区制定完善培育发展服务社区的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银行信贷、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机制,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办

20、公场地、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必要支持,为9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三是深化社工服务,重点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扎实开展 “三社联动”和 “专业社工 全民义工”试点工作。推进各部门各镇区在现有社工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和深化面向社区的社工服务。充分发挥社工人才的专业优势,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服务,提高社区服务的效能和质量,通过社工带动义工,引导和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改善社区关系,增进社区共识,激发社区活力,切实为村(居)委会减负增能,增强社区自我发展能力。各镇区要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力度,逐步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矫正机构等社区公共服务

21、平台设置社工专业岗位,配备社工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镇区或村(社区)对考取社工证并实际从事社区社会工作的人员发放岗位津贴。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强化社工服务评估和督导,组建社工专家团队对各社工项目进行服务评估和督导,确保社工服务的成效。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民政事业稳步开展一是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各项待遇。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款项,切实保障他们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权益。做好民政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二期项目的验收工作,推进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顺利过渡到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推进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完工。切实做好转业士官

22、安置、退役士兵接收以及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完成军休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关爱功臣” 送医送 药、 “八一”帮扶慰问、 “双百拥军行” 以及“9.30”烈士纪念日等活动,营造优抚双拥工作良好10氛围。二是进一步做好其他各项民政工作。创新福利彩票宣传模式,提升品牌形象,拓展销售渠道,培育增长亮点。切实做好弃婴(童)的供养工作,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和寄(助)养活动,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及台账录入工作。联合市残联、市财政局全面落实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市社会捐助接收站升级改造工作,确保年底前捐助物资网上商城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此外,切实做好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各专项社会事务。同志们,今年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我们要满怀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抓好细节,争取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出满意的成绩,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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