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政策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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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政策问答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政策问答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答:国家目前施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十项。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四项;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公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五项;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在城镇施行,农村危房改造在农村施行。问: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答:新建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寓居需要,合理确定套型构造。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安然平静

2、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问:什么叫廉租住房?答:廉租住房是指政府拥有房屋产权并确定租金标准,将房屋出租给低收入家庭寓居的住房。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问: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是如何规定的?答: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加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可按当地的廉租住房保障面

3、积标准和市场平均租金给予补贴。问:什么是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答:货币补贴: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根据规定标准收取租金。问: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答: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给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问: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对象是怎样规定的?答:经济适用住房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给,销售对象原则上必须是当地城镇户口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4、,且家庭人均年收入连续三年均属于中低收入的,能够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问: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答:公共租赁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保障对象,限定租赁标准,帮助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参加工作的院校毕业生等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寓居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基本寓居问题的一种保障性租赁住房。问: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是如何规定的?答:一是城市中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城市新就业职工;三是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主要是农民工。问:什么叫限价商品住房?答: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通过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以直接定价招标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限定房屋销售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

5、的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通过市场开发方式建设,政府限定销售价格,比商品住房略低15-20%。目前,国家和省关于限价商品住房的详细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问:棚户区改造施行范围包括哪些内容?答:国有土地上集中连片、构造简易难以知足抗震设防和寓居安全要求、平房或低层住宅2-3层为主、房屋成新率低或破损率高,住房功能或配套设施不齐全,卫生环境差、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的寓居区。城市棚户区是指县市、区以上城市含县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问:廉租住房优惠政策是怎样规定的?答:1、资金保障优惠政策包括:1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应当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2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

6、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3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应当根据国家财政预算支出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4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有关规定给予支持。2、土地保障政策包括:1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给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保证供给。2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寓居和就业的便利。3、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

7、租住房房源、资金,根据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问: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有哪些规定?答:土地保障政策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给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给。税费政策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能够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信贷政策包括: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问:公共租赁住房优惠政策有哪些规定?答:1、土地供给政策:1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

8、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年度土地供给计划,予以重点保障。2政府投资建设的和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给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实行划拨供给。其他方式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能够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2、资金保障政策:中央对公共租赁住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地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给予一定资金补助。3、税费支持政策: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4、信贷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项目发放中长期贷款。政府

9、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问: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规定?答:1、土地供给政策1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给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2安置住房以及原棚户区用地上修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3城市规划区外国有独立工矿企业棚户区及国有林业、农场垦棚户区改造后,职工需进入城镇异地安置的,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其原土地使用权由当地县以上政府收回。2、筹资方式:棚户区改造采取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3、税费优惠政策:1棚户区改造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能够划拨方式供地。对于根据规定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3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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