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结构化债券理财产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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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7平安平安银银行行银银信合作信合作类类( (债债券券优优先先级级) )2013 年年 1 期人民期人民币币理理财产财产品品说说明明书书一、产品概述一、产品概述产品名称平安银行银信合作类(债券优先级)平安银行银信合作类(债券优先级)20132013 年年 1 1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风险评级“二级”中低风险目标客户本产品向有投资经验及无投资经验客户均可销售。 平安银行建议:经我行风险承受度评估,评定为“进取型” 、 “成长型” 、 “平衡型” 、 “稳健型”的客户适合购买本产品。产品期限2 年。每半年开放申购、赎回一次。客户可在开放日前 15 个工作日至开 放日前 2

2、个工作日之间提出申购申请;客户可在开放日前 15 个工作日 至开放日前 5 个工作日之间提出赎回申请。开放日及开放期开放日:产品成立后每半年的对日 开放期:开放日前 15 个工作日至开放日前 2 个工作日之间的期限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计划发行量18000 万元,平安银行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期产品认购期2013 年 10 月 8 日至 2013 年 10 月 14 日 平安银行保留延长或提前终止产品认购期的权力。如有变动,产品实 际认购期以平安银行公告为准。、 银银行行销销售的理售的理财产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品与存款存在明显显区区别别,具有一定的,具有一定的风险风险。

3、 。、本本产产品向有投品向有投资经验资经验及无及无经验经验客客户户均可均可销销售。售。、 本理本理财产财产品品为为非保本浮非保本浮动动收益型收益型产产品。平安品。平安银银行行对对本理本理财产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证承承诺诺 投投资资者者应该应该充分充分认识认识投投资风险资风险, ,谨谨慎投慎投资资。 。请详细阅读请详细阅读 平安平安银银行行银银信合作信合作类类( (债债券券优优先先级级) )2013 年年 X 期人民期人民币币理理财产财产品品风险风险揭示揭示书书 内容,在充分了解并清除知内容,在充分了解并清除知晓晓本本产产品品蕴蕴含含风险风险的基的基础础上,通上,通

4、过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风险。 。、 平安平安银银行行郑郑重提示:在重提示:在购买购买理理财产财产品前,投品前,投资资者者应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该投投资资的性的性质质和所涉及的和所涉及的风险风险, ,详细详细了解和了解和审审慎慎评评估估该该理理财产财产品的品的资资金投金投资资方向、方向、风险类风险类型及型及预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慎重考虑虑后自行决定后自行决定购买购买与自身与自身风险风险承受能力和承受能力和资产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财产品。品。、 在在购买购买理理财产财产品后,投

5、品后,投资资者者应应随随时时关注关注该该理理财产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时获取相关信息。取相关信息。、 平安平安银银行行郑郑重提示:在重提示:在购买购买理理财产财产品前,投品前,投资资者者应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该投投资资的性的性质质和所涉及的和所涉及的风险风险, ,详细详细了解和了解和审审慎慎评评估估该该理理财产财产品的品的资资金投金投资资方向、方向、风险类风险类型及型及预预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期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慎重考虑虑后自行决定后自行决定购买购买与自身与自身风险风险承受能力和承受能力和资产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财产品。品。、

6、在在购买购买理理财产财产品后,投品后,投资资者者应应随随时时关注关注该该理理财产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时获取相关信取相关信息。息。2 / 7本期产品认购划款日2013 年 10 月 17 日产品成立产品最终规模以银行实际募集金额为准,如最终规模未达到计划发行量, 或因监管政策等原因导致产品无法成立时,平安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 立,理财资金将退回客户认购账户。本期产品成立日2013 年 10 月 17 日 如产品认购期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成立日以 平安银行实际公告为准。本期产品到期日2014 年 4 月 17 日 平安银行有权行使提前终止权和延期终止权,若确需行使, 平

7、安银行 将另行公告。收益及本金支付方式理财收益每半年支付一次 。 客户申请赎回的,赎回部分对应的 本金赎回后支付,剩余部分 在理财 计划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客户未申请赎回的,理财本金在理财计划到 期后一次性支付。资金到账日产品到期日、赎回日、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平安银行在收到受 托人支付的信托利益(包括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其 所收到的信托利益对应的客户本金和理财收益划付至客户认购账户,逢 节假日顺延。信托计划管理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资产托管人平安银行认购起点金额起点金额 5 万元人民币,以 1 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本期客户收益率客户本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5

8、.30%。提前终止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但可在产品开放期申请赎回;银行有权按照 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前 2 个工作日发 布信息公告。提前赎回本产品只可在开放期申请赎回,不允许在其它时间提前赎回。工作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金融机构正常工作日收益计算方法理财收益额理财本金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预期最高年化收 益率为限)/365客户实际持有天数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其他规定产品认购期、认购划款日、产品成立日、产品到期日等日期,平安银行 有权根据节假日进行调整,并以实际公布为准。产品理财期内,认购划 款日至产品成立日为认购清算期,产品到期日至资金

9、到账日为还本清 算期,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为提前终止清算期(若银行提前终止 理财) ,延期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为延期终止清算期(若银行延期终 止理财) 。上述清算期内均不计付 收益。3 / 7二、投资对象二、投资对象1 1、产品投资方向、产品投资方向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本金将全额(100%)投向中航信托设立的“中航信托天翼 2 号结构化债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的优先级受益权,优先级资金与劣后资金比例最高不超过 9:1。信托计划通过结构设置给优先级受益权提供一定程度的风险保障。信托计划由中航信托负责投资管理,平安银行负责资金托管,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包括国债、金融债、

10、央行票据、企业债、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等) 、银行存款、商业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利率市场工具等。信托资金组合投资于非国家债券时,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或该债券担保人的信用评级应在 AA 以上(含 AA) 。组合持有该等债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债券回购可用杠杆最高不超过 2.5 倍,但不增加风险敞口的资产投资和债券回购不计入杠杆比例。2 2、受托人基本情况、受托人基本情况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信托” ,原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

11、构,是经中国商务部核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由国内大型国有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并引进战略投资者新加坡华侨银行发起设立,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促进公司品牌建设,经监管机构批准,原江南信托于 2010 年底更名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并乔迁至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 1 号。公司总部设有财富管理中心、信托业务中心、投资管理部、固定收益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目前已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昆明、沈阳设有业务团队。公司经中国银监会核准经营下列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12、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中航信托共有五名法人股东,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合计出资 21,740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72.47%;外资股东(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

13、rporation Limited)出资等值于 6,000 万元人民币的美元,占公司股份的 19.99%;另外,共青城羽绒服装创业基地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和4 / 7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分别出资 1,400 万元和 860.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 4.67%和 2.87%。中航信托的前身是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信托投资公司,隶属于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1997 年,根据国家“银信分离”的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将所持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公司) ,农行信托公司更名为江西省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2 年,按照国务院关于信托

14、、证券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要求,江南信托公司和百瑞信托投资公司以原有证券资产为基础,联合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及中航技深圳公司等六家公司共同组建了江南信托有限公司。2005 年,根据银监会信托重新登记的要求,江南信托公司采取新设分立方式,将公司一分为二,分立成江西智融投资有限公司和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 12月江南信托获得银监会批复,准许公司更换新金融牌照并开业,公司于 12 月 28 日于南昌正式挂牌营业。经监管机构批准,原江南信托于 2010 年底更名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三、产品开放及赎回三、产品开放及赎回本产品成立后,每半年开放申购、赎回一次, 客户可在开放

15、日前 15 个工作日至开放日前 2 个工作日之间提出申购申请;客户可在开放日前 15 个工作日至开放日前 5 个工作日之间提出赎回申请。开放期开放日12013 年 10 月 8 日-2013 年 10 月 14 日2013 年 10 月 17 日22014 年 3 月 26 日-2013 年 4 月 14 日2014 年 4 月 17 日32014 年 9 月 23 日-2013 年 10 月 14 日2014 年 10 月 17 日申购及赎回的金额要求:新申购资金起点为 5 万元人民币,以 1 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原有客户申购以 1 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客户提出赎回,赎回金额需为 1

16、 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客户申请部分赎回的,赎回后剩余的本金金额必须在 5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若客户的赎回申请符合上述要求,赎回资金将在开放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分配至客户账户。若客户的赎回申请不符合上述金额要求,平安银行有权拒绝客户的赎回申请。平安银行有权根据节假日情况,对产品的各相关日期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布。四、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析与计算四、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析与计算1 1 、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 销售手续费:销售手续费由平安银行收取,为 0.50%。计算公式为:销售手续费=理财5 / 7资金总额销售手续费率理财天数365。销售手续费在产品终止后 2 个

17、工作日内分配。 资金保管费:资金保管费由平安银行收取,为 0.20%。计算公式为:资金保管费=理财 资金总额资金保管费率理财天数365。资金保管费在产品终止后 2 个工作日内分配。 资产投资收益需优先扣除相关法律规定的税费以及上述费用后,再分配本金和收益。 分配完客户本金和收益后的剩余部分为平安银行所有。 对理财本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平安银行暂不代扣代缴税。但若依照国家法律要求或 税务机关的行政命令要求缴纳收益所得税,平安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受益人承担 的税费,平安银行所代缴税费将从理财计划资产中扣除。 2 2 、收益计算公式、收益计算公式实际理财收益额按下式计算:理财收益额理财本金理财

18、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以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限)/365实际存续天数3 3、理财收益率测算方法、理财收益率测算方法本理财计划投资于中航信托设立的“中航信托天翼 2 号结构化债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优先级受益权。信托计划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等) 、银行存款、商业银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利率市场工具等。根据信托计划组合资产的收益,扣除产品的成本,本产品首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5.0 %。之后每半年的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将在各开放日前由平安银行根据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测算的收益进行公布。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测算收益不等于

19、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4 4、理财资金支付、理财资金支付(1)理财收益在理财计划的开放日或到期日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客户认购账户,如本理财计划产生的收益在支付费用后剩余收益已不足支付按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理财收益额,平安银行将按实际收益进行分配。(2)理财期提前终止时,平安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T+3)内将投资者理财本金和相应实际理财收益划转至客户认购账户。(3)如果本理财产品发生延期支付,投资者的理财资金在延期支付期内不另计利息。5 5、情景模拟、情景模拟基本假设: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基本假设:信托计划募集资金 2 2 亿,其中优先资金亿,其中优先资金 1.81.8 亿,

20、劣后资金亿,劣后资金 20002000 万。万。情景情景 1 1:若本理财计划成立,假定客户理财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实际理财期限为 2 年,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5.0%,产品结束时,信托计划实际年化收益率为6.0%,则投资者持有到期理财收益为:1,000,000 5.0% 2 =100,000 元。 情景情景 2 2:若本理财计划成立,假定客户理财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实际理财天数为 183 天,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5.0%,信托计划实际年化收益率为 3. 0%。则投资者理财收益为:1,000,000 5.00% 183/365 =25,068.4

21、9 元。情景 3:若本理财计划成立,假定客户理财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0 元,实际理财天数 1 年,客户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5.0%,信托计划实际年化收益率为-7.3%,则客户实际收益率为:(200,000,000*(1-7.3%)-180,000,000)/180,000,000=3%。客户的投资收6 / 7益为:1,000,000*3.00%=30,000 元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投资者无法收回投资本金。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投资者无法收回投资本金。6 6、特别说明、特别说明(1)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理财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 但可在产品开放期申请 赎回;(2)提前/延期终止权利。在

22、理财产品到期前,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并影响本产品的正常运作、信托计划提前终止,以及其他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需要提前/延期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时,平安银行有提前/延期终止权。如果平安银行提前/延期终止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将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延期终止后,平安银行在收到受托人支付的信托利益(包括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后 3个工作日内将其所收到的信托利益对应的客户本金和理财收益划付至客户认购账户,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3)本理财产品宣告成立之日起,平安银行将对理财资金按照合约约定进行管理和运作,理财资金不另计存款利息。在理财产品成立之前交

23、存于银行的理财本金,从客户认购日起到本理财产品认购划款日(不含)为止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理财合约终止后由银行进行最终清算,并按约定支付应付款项。五、风险揭示五、风险揭示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理财本金和收益,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不保证理财本金和收益,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产品风险揭示内容详见慎投资。本产品风险揭示内容详见平安银行银信合作类(债券优先级)平安银行银信合作类(债券优先级)20132013 年年 1 1 期人民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请投资者

24、详细阅读,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蕴含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础上,通过自身判断自主参与交易,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1 1、由于投资者原因导致平安银行终止双方理财关系的情形、由于投资者原因导致平安银行终止双方理财关系的情形(1)若因投资者原因导致扣款失败,则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失败。(2)若投资者的理财资金被有权机关扣划或者采取其它限制权利的措施,则视同投资者违约,平安银行有权自扣划或采取其它限制权利的措施之日起终止与该投资者对于本理财产品的理财关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违约导致的损失,如因此造成平安银行损失,投资者应赔偿

25、平安银行损失。(3)由于投资者原因导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平安银行认定必须终止与该投资者对于本理财产品的理财关系的其他情形。2 2、理财产品合同违约、理财产品合同违约(1)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以本理财资金设定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如因司7 / 7法或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措施导致理财账户内资产的部分或全部被扣划,均被视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合约,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2)若投资者发生违约,给本期理财产品或本期理财产品下的其他投资者、银行或/及任何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均由违约投资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同时平安银行有权代表本期理财计划向责任方依法追偿,追偿所得在扣除追偿费用后计入本期理财产品资产。(

26、3)理财产品合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行业规则。合约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解决。七、信息公告七、信息公告 本理财产品的公开信息披露将通过平安银行认为适当的方式、地点进行。银行、投资者同意理财资产报告无需审计。如监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相关审计费用由理财资产承担。本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规定等详见本产品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规定等详见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请,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并

27、注意查阅相关产品信息。投资者详细阅读并注意查阅相关产品信息。八、特别提示八、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合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合约不同之处,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个人投资者发售。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了解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若投资者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平安银行各营业网点理财经理咨询。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其他收益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平安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额外收益承诺。本理财产品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操作。本理财产品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由平安银行负责解释。 本本产产品投品投资资人已人已阅读阅读并并领领取取 平安平安银银行行银银信合作信合作类类( (债债券券优优先先级级) )2013 年年 1 期人民期人民币币理理财产财产品品说说明明书书 ,共,共 7 页页,充分了解本,充分了解本产产品的收益和品的收益和风险风险,自愿,自愿购买购买。 。投投资资人人签签字:字: 日日 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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