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育保险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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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沈阳市生育保险参保就医指南沈阳市生育保险参保就医指南基本政策基本政策一、参保范围一、参保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二、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基数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为 6。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不需另行缴纳生育保险费。三、缴费方式三、缴费方式参保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采取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捆绑缴费的方式,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统一核定,由市地方税务部门合并征

2、收。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如两个险种中出现一个险种欠费,则两个险种同时停止享受待遇。四、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见附件)四、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见附件)1.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1)缴费到账次月起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流产、引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待遇;缴费到账次月起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补贴待遇;连续缴费满 10 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并且继续缴费,分娩、妊娠 28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流产、引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2.男职工:(1)其未就业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

3、村合作医疗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2)连续缴费满 10 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并且继续缴费,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生育 2 个以内(含 2 个)子女的,可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工资待遇。3.外国籍职工: 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及生育津贴待遇(不包括晚育奖励津贴及计划生育相关待遇) ,最多享受 2 次。4.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1)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

4、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2)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5.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妊娠 28 周及以上引产或死胎的,可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6.参加生育保险的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就医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中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7.参保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2就医指南就医指南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 、就医手册及相关资料到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和生育津贴。五、妊娠分娩

5、五、妊娠分娩参保人员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可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账户不足部分,现金支付。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应持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 、 孕妇保健手册 (外国籍职工除外)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含产前检查补贴) ,由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六、流产、引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六、流产、引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参保人员进行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结婚证 、 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选定一所医院就医,定点医院一旦选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由定点

6、医院按规定标准结算。七、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的治疗七、妊娠引起严重并发症、合并症的治疗参保人员因妊娠引起的严重并发症、合并症需要住院治疗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八、转院八、转院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办理转院生育的,转院前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生育医疗费在生育的转入医院按规定标准结算。九、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九、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参保人员因急诊、急救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或分娩的,应持急诊病历或入院通知单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登记手续。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

7、托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 十、异地就医十、异地就医长期在外地工作(派出机构) 、夫妻两地分居或投靠双方父母的参保人员,需于每月1-15日由参保单位经办员、参保人员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或在网上进行异地生育就医登记。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待医疗终结或分娩后,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办理异地就医所需资料:1.异地生育申请表 (一式两份) ;个体居民参保人员(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 (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

8、第二个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出具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引产的需出具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申申领领流程流程申领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以及报销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于分娩、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3个月内,由单位经办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相关资料于每月1-15日到所属医保局办理申领手续。医保局对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期限和标准,并将享受的补贴(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及城

9、镇居民划入个人银行卡内) ,再由单位发放给参保人员。1111、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一)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一)女职工妊娠分娩所需资料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 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 (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 、 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 (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女职工流产、引产

10、、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二)女职工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出院小结复印件(住院患者提供)、 手术记录单复印件(门诊患者提供) (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参保单位账号表 、 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津贴申领表 ;6.办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出具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复印件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引产的需出具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十二、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十二、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1、;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 (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参保单位账号表 、 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 。十三、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所需资料申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产前检查补贴)所需资料1. 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2. 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3. 医疗费原始收据(复印件或补制凭证等均无效) ;4. 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 、 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 、 出院小结 ) (医疗资

12、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8.参保单位账号表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申领表 。十四、申领外国籍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十四、申领外国籍职工生育津贴所需资料1. 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3. 外国籍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6.参保单位账号表 、 女职工分娩生育津贴申领表 。十五、报销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十

13、五、报销生育医疗费所需资料(一)报销妊娠分娩所需资料(一)报销妊娠分娩所需资料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尚未换发社会保障卡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还需提供盛京银行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他人代办的代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把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异地生育申请表上“授权说明”中(一式三份) ;2.医疗费原始收据(复印件或补制凭证等均无效) ;3.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及住院医疗费明细汇总单 ,门诊就医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门诊医疗费处方明细 (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

14、复印专用章)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参保单位账号表 、 生育津贴申领表 、 异地生育申请表或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住院登记表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 (需标明生育的第几个子女或出具生育第二个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报销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二)报销流产、引产、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1.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复印件,尚未换发社会保障卡的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还需提供盛京银行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他人代办的代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把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异地生育申请表上“授权说明”中(一式三份) ;

15、2.医疗费原始收据(复印件或补制凭证等均无效) ;3.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及住院医疗费明细汇总单 ,门诊就医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门诊医疗费处方明细 (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5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参保单位账号表 、 生育津贴申领表 、 异地生育申请表或非定点医院急诊、急救住院登记表 ;6.办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出具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引产的需出具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十六、资料提

16、供要求十六、资料提供要求1.以上复印件均用 A4 纸复印;2.医疗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3.需要提供一孩生育指标的参保人员如果其户口所在地取消了一孩生育指标,可由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一孩生育证明或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 ;4.参保单位账号表须在网上采集;5.需要填报的业务表格可在市医保局网站(http:/)导航栏“下载中心”下载。十七、业务经办时间十七、业务经办时间每月 1-1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上述内容如遇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我市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可登陆沈

17、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http:/)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生育保险管理处电话:62423429社保卡挂失及查询电话:96856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二一五年四月6附件:附件: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一览表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一览表单位:元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标准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标准流、引产限额补贴标准流、引产限额补贴标准计划生育手术限额补贴标准计划生育手术限额补贴标准定点医院就医个人自付标准定点医院就医个人自付标准人员类别人员类别分娩方式分娩方式三级特202、市妇婴其他三级一、二级非定点及异地就非定点及异地就医限额补贴标准医限额补贴标准产产检检补补贴贴4 4 个月个月以下以下流产流产4 4

18、个月及以个月及以上(含上(含 4 4个月)流、个月)流、引产引产2828 周周及以上及以上(含(含2828 周)周)引产或引产或死胎死胎放置放置(取(取出)出)宫内宫内节育节育器器皮下埋皮下埋植(取植(取出)避出)避孕剂孕剂双侧双侧输卵输卵管节管节育育(复(复通)通)术术输精输精管绝管绝育育(复(复通)通)术术单胎120080040002500 正常产 多胎1500100050003000单胎1800130080003500剖宫产、难产多胎20001500100004000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剖宫产(含多胎)合并手术22001700120004500500300600同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

19、120120400 630单胎1500 正常产 多胎1800单胎2000剖宫产、难产多胎2300城镇居民、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剖宫产(含多胞)合并手术2600300无7注注: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一、二级定点医院生育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个人不自付费用,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三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个人按上述自付标准缴费,其余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一览表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一览表参保职工参保职工医疗类别医疗类别生育津贴标准生育津贴标准4 个月以下流产15 天4 个月及以上(含 4 个月)流、引产42 天28 周及以上(含 28 周)引产或死胎42 天单胎98 天 正常产 多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单胎113 天剖宫产、难产多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女职工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晩育政策并生育 2 个以内(含 2 个)子女增加 60 天男职工男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晩育政策并生育 2 个以内(含 2 个)子女15 天注:注: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参保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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