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884520 上传时间:2019-10-30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17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doc(2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 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业行为,倡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文明执业、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149 号)和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下简称造价咨询企业);(二)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备案执业的省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第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

2、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组织及等级确定工作,各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和初评工作;信用等级评价的具体工作由省、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第四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遵循“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进行。第二章 评价内容第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主要从造价咨询企业资信状况、成果质量、经营业绩、信用记录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定。(一)资信状况方面:包括企业工程造价专职专业人员和注册造价师数量、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专业人员结构、

3、办公场所面积、股份结构、技术负责人、企业管理制度、人事档案关系、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从业人员培训、软硬件设施、公共关系、学术研讨情况,是否存在整改记录等。(二)成果质量方面:包括合同签订、咨询合同备案、咨询服务流程规范、质量控制、重大问题会审制度、咨询成果、档案管理、业绩报表等情况。(三)经营业绩方面:包括咨询业绩、客户满意度调查、重点工程业绩、专职专业人员个人业绩、业务拓展等情况。(四)信用记录方面: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详见附表 1)。第三章 评价方式和依据第六条 信用评价标准采用百分制,由基本分部分和加减分部分组成。每项评价内容满足评价基本要求得基本分(基本分标准见附表),不满足要求的在

4、基本分标准基础上按标准扣减基本相应分数,但最高减分以本项基本分标准值为限;达到增分要求的按标准加分,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增分限额。第七条 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 A、B、C、D 四个级别。A 级为信用等级优秀企业,评价分数应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B 级为信用良好企业,评价分数应在 7590 分(不含 90 分);C 级为信用一般企业,评价分数应在 6075(不含 75 分)。D 级为信用缺失企业,评价分数应在 60 分(不含 60 分)以下,或未参加评价的企业。省内在我省行政区内备案执业分支机构只参与信用评价评分,不核定信用等级,其等级纳入总公司管理。第八条 信用评价每两年进行一次,信用

5、等级证书有效期两年。期间未确定信用等级的乙级(暂定一年)企业可在批准为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后申请评价,评价的最高等级为 B 级。经信用等级评价后,确定为D 级的部分企业可在整改合格后申请补评,补评的最高等级为 C 级,补评后即可纳入当期信用等级评价级别名单,同时发放信用等级证书。第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实行动态管理,采用日常监督与年度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评价期内企业存在良好行为或不良行为,经信用评价后达到相应等级时,将重新确定其信用等级。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建立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进行采集、检查、记录、发布、储

6、存,并审核、汇总、发布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送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记录,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对辖区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行为进行采集、检查、记录、发布、储存,并审核、汇总、发布,建立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报送省级主管部门。第十条 企业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企业的原信用评价等级,企业信用等级确定为 D 级,且在有效期内不得申请补评:(一)拒绝接受造价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或拒绝提供反映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刑事

7、处罚的;(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四)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五)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六)有意抬高、压低工程造价或提供虚假报告的;(七)由于咨询企业过错给委托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八)评价期内无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九)企业未通过工商年检或资质续期考核未通过的;(十)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或年度内连续两次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原信用等级不再保留,须于合并(或者分立)批准后

8、重新申请评价信用等级。第十二条 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本省造价咨询企业(即总公司)的评价工作,按照总公司(附表 1)和分支机构(附表 2)分别评价、分支机构关联总公司的原则进行。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得分权重为总公司占70%,分支机构占 30%,即:总公司最终得分总公司评价得分70%(n 分支机构评价得分/n30%),经评价后确定总公司信用等级。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备案的分支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按照(附表 2)所规定的评价标准单独进行评价。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依据:(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149 号)、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150

9、 号)、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管理办法、 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变更事项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地区承接业务备案制度、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等;(二)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决定文件;(三)已生效的判决书、仲裁裁决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建立的咨询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核查、专项检查及抽查的结果;(七)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经有关部门、机构查证属实的举报和投诉;(八)社会调

10、查结果。第四章 评价程序和标准第十四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具体程序:(一)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部署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二)企业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并准备信用评价相关资料原件。(三)各市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征求造价咨询企业诚信评价意见(附表 3)。同时,向财政、审计、法院等相关部门了解本考核期咨询企业相关情况。(四)信用评价小组对造价咨询企业进行评价、打分,打分结果需经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和被评价企业负责人签字。(五)各市初步确定评价等级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六)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各市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重点对初评为 A 级和 D 级的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复查,复核后确定评价

11、等级。(七)将确定的各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通过“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复议、核查,发现有虚报、造假或故意庇护行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责成重新评价,情节严重的则作为企业不良行为予以扣分。(八)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最终评价结果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进行公告,并颁发信用等级证书。第十五条 信用等级评价小组由工程造价咨询业内专家组成。评价小组一般不得少于 3 人。第十六条 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具体评价标准详见附表 1、2。第五章 信用等级管理第十七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12、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已发布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等级作为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资质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周期性检查和表彰评优等工作中,要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作为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第十九条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于有多项良好信息记录或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记录的企业,给予鼓励:(一)适当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抽查;(二)在周期性检查

13、、审验中,当年度可以免审;(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鼓励。第二十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信用等级为 D 级的企业应作为重点检查、抽查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同时视情况不授予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关荣誉或者称号。纳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外地企业分支机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良行为记录通报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其信用档案。除前款规定外,法律、法规、规章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限制行政许可、资质等级审批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者,依法另行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

14、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附表 1、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信用评价标准3、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二九年五月六日附表附表 1: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单位:年 月 日项目项目 序号序号评价评价 内容内容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基本分基本分 标准标准增分增分限额限额减分原因减分原因 增分原因增分原因得分得分 基本分增分减分基本分增分减分提供资料提供资料1办公场所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人均 10 平方米。评价时人均每少 10 平方米减 0.2 分,每多 10 平方米增 0.2 分。11现场察看房产证或租赁合同2专职专业 人员专职

15、专业人数甲级 20 人、乙级 12 人。评价时每少 1 人减 1 分,每增加一人增 0.5 分。51专职专业人员注册证书3注册造价师专职专业人员中注册造价师甲级 10 人,乙级 6 人。评价时每少 1 人减1 分。5专职专业人员注册证书4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专职专业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其中高级职称至少 1 人)甲级 16 人,乙级8 人,评价时每少 1 人减 0.5 分,每增加一人增 0.2 分。31职称证书5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员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每缺一项扣 0.5 分。1.5书面资料6专业人员 结构专业结构配备合理,设有建筑、管道、电器专业,另每增设一个专业增

16、0.5 分,每少一个专业减 0.5 分。 11书面资料7股份结构专职专业人员中注册造价师出资人数不低于出资总人数的 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 60。评价时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减 3 分,二项不达标的减 6 分。6工商登记机关文件和注册证书8技术负责人 企业技术负责人需符合资质标准条件。评价时不符合条件的减 3 分。3资格证书资 信 状 况 50 分9企业管理制度企业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健全,每缺一项制度减 0.5 分。1.5管理制度10人事档案 关系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未办或滞办每发生一人减 0.5 分5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11社会基本 养

17、老保险按规定为专职专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未办或滞办每发生一人或每少缴一个月减 0.5 分。企业为以上人员办理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的,每增加一项保险增 0.2 分51各种保险缴纳清单和凭证12从业人员培训企业专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两年完成 30 学时必修课和 30 学时选修课继续教育,每缺 1 人未完成减 0.5 分;企业专职造价员每三年完成 30 学时继续教育(具体安排按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规定) ,每缺 1 人未完成减 0.5 分。2继续教育证书13软硬件设施拥有计算机、合格专业软件,每缺一项扣 0.5 分,增加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设备等,每增加一项加 0.1 分10.5现场查看14公

18、共关系参加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学习、交流、例会等活动,及时上报相关的资料信息。每缺席一次活动减 0.5 分;未按要求上报资料信息每项次减 0.5 分。派员参加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调研、测算、定额修编、质量检查等业务工作,每项次增 0.5 分21书面资料15学术研讨评价期内在国家级杂志发表造价管理类文章每篇增 1 分;省级杂志发表每篇增 0.5 分;市级杂志发表每篇增 0.2 分(发表载体均需有刊号或准印证).1.5书面资料16限期整改企业在考核周期内因资质与部令标准不符被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的,其专职专业人员不足的每项次减 1 分,其他问题的每项次减 0.5 分。主管部门整改通知书小计4

19、28成 果 质 量1合同签订按建设部 149 号部令规定并使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与委托方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无咨询合同每项减 1 分;咨询合同对咨询期限、成果质量、收费标准、违约责任无明确约定的,每发现一处减 0.2 分(司法鉴定除外) 。3评价期内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随机抽检 5 个项目2咨询合同 备案企业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应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机构进行咨询合同备案,未备案合同每份减 0.5 分。4工程造价咨询合同3咨询服务流程规范企业有规范的咨询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对项目组或从业人员有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无操作流程制度减 0.5 分;无质量考核办

20、法减 1 分;有制度和办法但未按章执行减 1 分。咨询项目编制作业计划的每项增 0.2 分。21书面资料4质量控制按省指导规程对咨询项目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且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单填写规范。咨询项目无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单的,每缺一份减 1 分;流程单上三级审核意见、签名、印章、日期不齐全的,每缺一项减 0.2 分。三级审核意见数据填写详实的,每一份增 0.3 分。41在系统中随机抽检5 个项目5重大问题会审制度建立重大咨询问题会审制度;无制度减 1 分;有书面会审纪要的每份增0.2 分.11书面资料6咨询成果咨询成果质量客观、公正、可信。每发现一处计价行为不符合国家、省相关计价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减

21、 0.5 分。清单编制漏项 2%5%的减 0.5 分,超过 5%减 0.8 分;工程量计算单项误差 5%10%,发现一处减0.2 分,超过 10%发现一处减 0.4 分;特征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项占总特征描述项 5%10%减 0.5 分,超过 10%减 0.8 分。标底总价误差率超过 5%减 1 分,其中综合单价套用定额有误,计算错误每发生 2-5 项减0.5 分,超过 5 项减 1 分;措施费、其他项目费漏项者减 0.5 分;结算审核误差率超过 3%及以上的减 1 分。4抽检 5 个项目或依据平时咨询质量检查结果或经核实的有关部门情况反映7咨询报告书咨询报告书格式符合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

22、规程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要求的减 0.5 分。2评价期内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随机抽检 5 个项目28 分8档案管理咨询项目归档内容符合指导规程要求,企业有专用档案室,有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归档内容每缺一项扣 0.5 分;无专用档案室的减 0.5 分;无专(兼)职档案管理员的减 0.5 分;咨询报告签发后 30 日内不归档的每项减 1 分。3评价期内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随机抽检 5 个项目9业绩报表每半年在网上管理系统上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统计报表 。未报的,每期次减 1 分;延迟上报的,每期次减 0.5 分。2在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小计2531咨询业绩甲级每年度内到帐造价咨询收入 167 万元

23、,乙级每年度到账造价咨询收入 50 万元。每少收入 10 万元减 0.2 分。甲级每多收入 100 万元增 0.5分;乙级每多收入 20 万加 0.3 分。 注:跨地区执业所产生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若不能提供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将不计入企业年度收入64税票、财务发票、咨询合同、备案证明2客户满意调查根据调查表统计满意度记录达 90,无不满意记录。满意度记录每低10 个百分点减 0.5 分;每发生一起不满意记录减 0.2 分。本项基本分最低得 1 分。2调查表或网上调查统计3重点工程 业绩较好地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发改委确定的重点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每项增 0.2 分1重点

24、项目计划和咨询报告书4个人业绩造价工程师评价期内均有两项及以上工作业绩,每有一人无工作业绩的减 0.2 分25业务拓展评价期有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估算编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咨询项目的,每项增 0.3 分。2咨询报告书或相关文件经 营 业 绩 17 分小计107企业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或奖励,每获县级一项加 0.5分,每获市级一项加 1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1.5 分在造价咨询活动中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每获市级一项加 1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1.5 分;获得市级以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每获市级一项加 0.5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1 分.信 用

25、记 录 5 分1良好记录 (此项为加分项,累计最高加 5 分)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咨询活动中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专利奖,每获市级一项加 1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2 分5书面资料企业获得工商部门授予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造价业务技能竞赛获得名次或奖励的,每获市级一项加 0.5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1 分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咨询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创新奖或专项课题奖,每获市级一项一等奖加 1 分、二等奖加 0.7 分、三等奖加 0.5 分;每获省级一项一等奖加 1.5 分、二等奖加 1 分、三等奖加 0.8

26、 分。未经市级工程造价咨询管理机构许可,对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成果进行复审,经核实扣 10 分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行为,经核实扣 20 分故意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和技术秘密的,经核实扣 20 分与当事人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有欺诈现象的,经核实扣 20 分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造价咨询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扣 20 分经查实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现象,经核实扣 20 分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经核实扣 20 分不良记录 (此项为扣分项,在考核总分中扣除)允许非项目咨询人员在该项目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经核实扣 10 分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

27、每核实一家扣 25 分跨地区经营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每项次扣 5 分,最高扣 40 分在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并由省级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每次市级扣 10 分,省级扣 20 分2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未达到整改条件的,每次扣 20 分相关记录和资料企业名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及股东、注册地、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资质许可机关责令办理,逾期未办理的每项扣 5 分。小计5合计7723注:(1)企业达到基本要求得基本分,基本分栏无分值的为单纯增分项目。未达到基本要求按标准减分,最高减

28、分以本项基本分为限。评价较好的可按标准增分,但每项增分有限额。(2)本表基本分小计 77 分,增分小计 23 分,合计为 100 分。(3) “资信状况”中的资质条件,以评价时的状况评分。附表附表 2: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信用评价标准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信用评价标准项目项目序号序号评价评价 内容内容评分细则评分细则基本分基本分增分增分限额限额减分原因减分原因 增分原因增分原因得分得分 基本分增分减分基本分增分减分提供资料提供资料1专职专业 人员专职专业人数 11 人。评价时每少 1 人减 1.5 分,每增加 1 人增 0.5 分。122专职专业人员注册证书2注册造价师专职专

29、业人员中注册造价师 3 人。评价时每少一人减 1.5 分。5专职专业人员注册证书3中级以上 职称人数专职专业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每增加一人加 0.3 分3注册证书、职称证书4企业管理制度企业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健全,每缺一项制度减 0.5 分。3管理制度5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按规定为专职专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未办或滞办每发生一人或每少缴一个月减 0.5 分。企业为以上人员办理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的,每增加一项保险增 0.2 分51各种保险缴纳清单和凭证6从业人员培训企业分支机构专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两年完成 30 学时必修课和 30 学时选修课继续教育,每缺 1 人未完成减

30、0.5 分;企业分支机构专职造价员每三年完成 30 学时继续教育(具体安排按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规定) ,每缺 1 人未完成减 0.5 分。5继续教育证书资 信 状 况 43 分7软硬件设施拥有计算机、合格专业软件,每缺一项扣 0.5 分,增加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设备等,每增加一项加 0.1 分20.5现场查看8公共关系参加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学习、交流、例会等活动,及时上报相关的资料信息。每缺席一次活动减 0.5 分;未按要求上报资料信息每项次减 0.5 分。派员参加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调研、测算、定额修编、质量检查等业务工作,每项次增 0.5 分21书面资料9学术研讨评价期内在国家级杂

31、志发表造价管理类文章每篇增 1 分;省级杂志发表每篇增 0.5 分;市级杂志发表每篇增 0.2 分(发表载体均需有刊号或准印证).1.5书面资料小计3491咨询合同管理按建设部 149 号部令规定并使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与委托方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无咨询合同每项减 1 分;咨询合同对咨询期限、成果质量、收费标准、违约责任无明确约定的,每发现一处减 0.2 分(司法鉴定除外) 。5评价期内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随机抽检 5 个项目2业务收费按省有关部门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实际收费超过规定价格向下浮动幅度 20%的,每项次减 1 分。3评价期内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随机抽检

32、5 个项目3咨询服务流程规范企业有规范的咨询业务操作流程制度,对项目组或从业人员有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无操作流程制度减 0.5 分;无质量考核办法减 1 分;有制度和办法但未按章执行减 1 分。咨询项目编制作业计划的每项增 0.3 分。21书面资料4质量控制按省指导规程对咨询项目实行三级质量控制,且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单填写规范。咨询项目无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单的,每缺一份减 1 分;流程单上三级审核意见、签名、印章、日期不齐全的,每缺一项减 0.2 分。三级审核意见数据填写详实的,每一份增 0.3 分。51评价期内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随机抽检 5 个项目成 果 质 量 34 分5重大问题会审制度建立

33、重大咨询问题会审制度;无制度减 1 分;有书面会审纪要的每份增0.2 分.11书面资料6咨询成果质量咨询成果质量客观、公正、可信。每发现一处计价行为不符合国家、省相关计价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减 0.5 分。清单编制漏项 2%5%的减 0.5 分,超过 5%减 0.8 分;工程量计算单项误差 5%10%,发现一处减0.2 分,超过 10%发现一处减 0.4 分;特征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项占总特征描述项 5%10%减 0.5 分,超过 10%减 0.8 分。标底总价误差率超过 5%减 1 分,其中综合单价套用定额有误,计算错误每发生 2-5 项减0.5 分,超过 5 项减 1 分,措施费、其他项目

34、费漏项者减 0.5 分,结算审核误差率超过 3%及以上的减 1 分。5抽检 5 个项目或依据平时咨询质量检查结果或经核实的有关部门情况反映7咨询报告书咨询报告书格式符合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要求,每发现一处不符要求的减 0.5 分。4评价期内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随机抽检 5 个项目8档案管理咨询项目归档内容符合指导规程要求,企业有专用档案室,有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归档内容每缺一项扣 0.2 分;无专用档案室的减 0.5 分;无专(兼)职档案管理员的减 0.5 分;咨询报告签发后 30 日内不归档的每项减 1 分。3评价期内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随机抽检 5 个项目9外省分支机构统计

35、报表上报每半年在网上管理系统上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统计报表 。未报的,每期次减 1 分;延迟上报的,每期次减 0.5 分。3(省内分支机构不考评此项标准)在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小计3131咨询业绩年度到帐造价咨询收入甲级分支机构 100 万元,乙级分支机构 30 万元。每少收入 10 万元减 1 分。甲级每多收入 50 万元增 0.3 分;乙级每多收入 20 万加 0.3 分。54纳税发票和财务报表2客户满意调查根据调查表统计满意度记录达 90,无不满意记录。满意度记录每低10 个百分点减 1 分;每发生一起不满意记录减 0.5 分。本项基本分最低得 2 分。4调查表或网上调查统计经 营 业 绩 1

36、8 分3重点工程业绩较好地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发改委确定的重点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每项增 0.5 分1重点项目计划和咨询报告书4个人业绩造价工程师评价期内均有两项及以上工作业绩,每有一人无工作业绩的减 0.2 分25业务拓展评价期有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投资估算编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咨询项目的,每项增 0.3 分。2咨询报告书小计117企业获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表彰或奖励,每获县级一项加 0.5分,每获市级一项加 1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1.5 分在造价咨询活动中企业获得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每获市级一项加 1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1.5 分;获得市级以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的

37、表彰或奖励,每获市级一项加 0.5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1 分.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咨询活动中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专利奖,每获市级一项加 1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2 分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造价业务技能竞赛获得名次或奖励的,每获市级一项加 0.5 分,每获省级一项加 1 分1良好记录 (此项为加分项,累计最高加 5 分)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咨询活动中获市级以上创新奖或专项课题奖,每获市级一项一等奖加 1 分、二等奖加 0.7 分、三等奖加 0.5 分;每获省级一项一等奖加 1.5 分、二等奖加 1 分、三等奖加 0.8 分。5书面资料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

38、业务行为,经核实扣 20 分故意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的和技术秘密的,经核实扣 20 分与当事人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有欺诈现象的,经核实扣 20 分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造价咨询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扣 20 分经查实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现象,经核实扣 20 分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经核实扣 20 分允许非项目咨询人员在该项目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经核实扣 10 分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经核实扣 25 分信 用 记 录 5 分2不良记录 (此项为扣分项,在考核总分中扣除)跨地区经营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经核实扣 25 分相关记录和资料在市级以上主管部门

39、组织的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的,市级扣 10 分,省级扣 20 分企业在考核周期内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未达到整改条件的,每次扣 20 分小计5合计7624注:(1)企业分支机构达到基本要求得基本分,基本分栏无分值的为单纯增分项目。未达到基本要求按标准减分,最高减分以本项基本分为限。评价较好的可按标准增分,但每项增分有限额。(2)本表基本分小计 76 分,增分小计 24 分,合计为 100 分。(3) “资信状况”中的资质条件,以评价时的状况评分。附表 3: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您对 公司在 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中:1、咨询人员服务态度的评价: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2、咨询服务及时性的评价: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3、咨询人员技术水平的评价: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4、与客户沟通能力的评价: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5、咨询服务成果的评价: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6、咨询服务收费合理性的评价: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7、合同履行程度的评价: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依据以上 1-7 项评价结果,您对咨询服务的总体评价: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委托人(公章)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教育教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