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班组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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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组建设目标及岗位责任班组简介:北营炼铁厂储运作业区天车一班是负责炼铁二区三烧结作业区烧结矿供应、焦煤粉破碎、矿粉及料场装卸车皮、原燃料储运的单位,现有10台10吨天车,4台四辊破碎机。员工 23 人。班组建设目标:成为最优秀的生产区域使命:物流畅通 安全为零 现场整洁 设备一流理念:人适其为 人尽其才 理解互助 和谐奋进 班组管理公示:班组长岗位职责一、班组建设责任1、带领、指导、监督本班组人员学习、遵守本厂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公司和厂部的各项号召 2、合理组织本班组人员接受、完成生产任务;二、生产质量责任1、接受上级技术监督,执行改善改进工作。2、 负责作业过程的自检3、负责本班组员工岗

2、位技术和质量的学习,不断提高员工的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三、生产进度责任1、接受生产任务后,及时安排、组织生产;2、因故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时要及时上报四、安全、卫生责任 1、学习、带领、组织、监督本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2、负责本班组作业区的场地、设备、工具的卫生;五、具体职责 1、执行生产指令,向班组员工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2、负责班组人员管理,生产调度工作,衔接、协调和其它工序的工作。 3、监督、落实员工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4、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管理、监督工作。 5、以质量为中心,组织相关操作人员按生产工艺文件及工艺纪律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生产。6、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场地及设备清

3、洁卫生工作。7、负责本班组设备的管理工作。8、负责生产原材料的领用及消耗控制管理。9、负责本班组生产原始记录、日报表的准确,及时填报。10、负责本班组产品质量符合质量要求。 11、负责本班组生产任务按计划要求完成。六、权限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上级安排的存在危险的冒险性工作。2、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运行故障的设备,有权向上反映,待维修人员消除隐患及故障后再进行生产。3、有权对不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劳动纪律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4、参与班组奖金分配。工会小组组长岗位职责1、负责组织本组会员,为落实上一级工会的决定而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2、组织会员,团结职工,协助行政组长,为实现优质目标,完成生产

4、任务,共谋企业发展而努力工作。 3、组织会员,团结职工,为他们尽力排忧解难。及时向上级工会反映职工对工资、福利、奖惩、安全生产及劳动保险等有关事项的意见和呼声。消除消极因素,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协助班组长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关心职工的劳动条件,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对劳动保护环境的监督。 4、组织会员定期开好工会小组会议,充分发扬民主,听取职工意见,报告小组工作和传达上级工会指示精神,发展会员,加强自身建设,按时收缴会费,并定期公布会费收缴情况。 5、组织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对会员进行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爱国、爱集体、爱企业、爱社会主义的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公

5、德和职业道德,组织职工响应工会的号召,积极参与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提高企业的凝聚力。班组“员”的岗位职责班组政治宣传员:政治宣传员的主要工作是向班组成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班组长做好班组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动员班组成员积极参加企业、作业区开展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等各项活动,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岗位读书、岗位练兵活动;主动向企业和社会上的报刊杂志投稿,宣传班组内的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社会主义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办好班组园地,使班组园地成为班组成员的知识窗、宣传栏和凝聚剂;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各类兴趣小组,开展积极、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班组技术

6、质量员:技术质量员的主要工作是加强班组技术质量的管理,检查、督促班组成员认真执行工艺规程和操作规范;坚持宣传和贯彻“质量第一”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小组和产品质量信得过活动;组织班组成员开展岗位练兵,积极采用和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技术素质;组织班组成员开展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活动;负责登记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质量管理的相关台账。 班组经济核算员:经济核算员的主要工作是协助班组长落实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掌握各种物资的消耗情况和使用情况,提出增产节约措施和改进意见;按时作好经济核算工作,公布核算结果,记好台账;协助班组长开好经济活动分析会;及时提供劳动竞赛评比

7、资料和经济责任制考核数据,协助班组长做好记分评奖工作。 班组安全员:安全员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规定,教育和提醒班组成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经常检查与分析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员工劳保品佩戴情况,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有关方面报告;管好、用好劳动保护用品。、 班组设备员:设备员的主要工作是督促班组成员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及设备保养、点检等规章制度,经常检查生产设备完好情况,搞好设备维护、检修,使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保养标准;组织班组成员研究如何提高设备利用率,节约能源,及时消灭跑冒滴漏;协助班长做好预防事故的措施;记好设备台账。

8、 北营炼铁厂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谐、规范、有序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秩序,保证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依据北营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北营炼铁厂劳动人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要求全体员工在企业工作、生活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北营炼铁厂范围内从事各类工作和学习的所有单位及人员。第二章 管理和检查第四条 为规范劳动纪律的管理,便于对劳动纪律考核,厂成立劳动纪律领导小组对劳动纪律实行统一领导:组长:厂长、党委书记成员:副厂长、工会主席、厂长助理第五条 厂劳动纪律领

9、导小组主要负责制订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的总体安排,组织进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和工作协调。实行劳动纪律责任追究制度。第六条 厂劳动纪律领导小组下设厂劳动纪律综合检查组,由安全、保卫、企管、劳资等相关科室人员共同组成。综合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厂劳资,负责日常考核的管理工作。第七条 综合检查组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全厂各部门(班组)或个别部门(班组)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每次法定假日休假期间综合检查组统一排出值班表,并进行联合检查。(二)负责对劳动纪律领导小组检查或抽查的材料整理,数据统计、汇总。(三)负责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收集员工检举违反劳动纪律的意见和受理有关违纪举报,并调查

10、核实。情况属实,提交劳动纪律领导小组。(四)负责对各部门考勤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五)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并拟写通报。第八条 各生产区、作业区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纪律工作负全责,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有关规章制度,提升职工守纪意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制订管理考核细则;实施有效管理。第九条 对本单位区域内的工程承包、设备维保、生产协力、劳务派遣等服务单位人员实行监管。督促他们认真遵守北营炼铁厂劳动纪律各项管理规定,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第十条 厂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厂、生产区、作业区、班组四级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劳动纪律“四级教育”、“四级

11、检查”、“四级考核”和“四级管理”。第十一条 劳动纪律检查实行以单位自查为主、上级部门抽查为辅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劳动纪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二条 建立健全劳动纪律教育台帐和检查台帐。厂对各单位执行劳动纪律管理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通报制度。第十三条 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根据需要可对厂任何单位及岗位进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对违纪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登记,并对违纪行为依法纠正和查处。任何单位及个人都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第三章 职工违纪情形第十四条 职工须严格遵守本钢集团制定的“八不准”规定:(一)不准违反法律法规;(二)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三)不准酒后上班、上岗;

12、(四)不准睡岗、串岗、脱岗;(五)不准迟到、早退、旷工、干私活;(六)不准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七)不准违反门禁管理规定;(八)不准借病事假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第十五条 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1.因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生产、设备事故,较大火灾、人身伤亡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2.销毁、藏匿、涂改工作资料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3.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4.因在厂区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被公安机关处以十五天及以上拘留的;5.盗窃企业资材被公安机关拘留或盗窃资材价值2000元及以上的;6

1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其他情形。(二)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1.因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设备、一般火灾、人身事故,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2.销毁、藏匿、涂改工作资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足5万元的;3.在单位内从事盗窃、赌博活动的;4.在单位内喝酒或酒后上岗的;5.擅自脱离要害工作岗位及岗位上睡觉的;6.用企业物资材料做私活的;7.干扰及不服从检查,隐瞒事实真相的;8.无故不服从工作指挥和调动,不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违章操作、消极怠工、无理取闹、骂人及出具虚假休养等手续的;9.以请病、事假等为由从事有收入活动的;10.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综合检查组的监督、检查等情节较重的;11.

14、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其他情形。(三)一般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无牌、无证上岗操作的;2.旷工、迟到、早退、非要害岗位脱岗、睡岗、干私活、办私事、玩麻将、打扑克、下棋(含围观者)、手机阅读、女职工违反规定时间哺乳的;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手机、电视,炒股、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的;4.工作时间内在厂区从事文体娱乐活动(公司、厂组织除外)的;5.将小孩或闲杂人员带入厂区或工作岗位的;6.不按厂要求着装。穿背心、拖鞋,生产现场穿短裤、裙子、高跟鞋,梳长辫子、长发;7.倒班人员私下协商替班;8.考勤人员未按时考勤或

15、瞒报、错报、提前考勤等弄虚作假行为的;9.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综合检查组的监督、检查等情节较轻的;10.全厂除单人女岗岗位外,任何岗位任何时间,岗位内有人时严禁插门。厂综合检查组发现岗位插门时,3分钟内不开门的;11.一般违反劳动纪律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处罚与奖励第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应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必要的处罚,同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一)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解除劳动合同;(二)对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视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一年内两次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应解除劳动合同;(三)对一般违反劳动纪律的,按其当月收入的5%处罚(旷工情况按北营公司现行制度执

16、行;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内的,对当事人处以扣罚工资20元罚款;迟到、早退、脱岗2小时以上的,对当事人处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脱岗4小时以上的,对当事人处以旷工1天处理。)当月发生3次以上的按较严重违纪处理。第十七条 在单位内喝酒或酒后上岗的职工,除按第十六条处理外还要在作业区内下岗培训一周,同时责令本人在培训结束前写出不在岗位饮酒保证书并有其家属到单位后的共同签字。第十八条 工作岗位一经发现有各种包装形式的开封或没开封的酒,当事人按饮酒处理;不能落实到个人的,所在岗位所有员工按饮酒处理。第十九条 涉及到岗位饮酒的:(一)带班长、值班长(班长)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同时一律给予免职处

17、理。(二)作业长、科长给予通报批评,开一个月生活费处理。(三)生产区长给予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处理。(四)劳务公司劳务派遣职工一律给予辞退处理。第二十条 由于单位管理不善出现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视情节扣罚违纪者所在单位一定额度的工资总额(一般违纪3000元以内;较严重违纪10000元以内;严重违纪20000元以内);对于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另行追加处罚。以上经济处罚由相关管理责任人承担。第二十一条 对本单位监管区域内的外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给予监管单位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违反的,应予以清退。第二十二条 职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暂时停发一切工资福利待遇,考勤记录须有

18、文字记载。第二十三条 职工被释放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满,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未有明确结论,应在获释或期满之次日起五日内到综合办公室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二十四条 厂建立劳动纪律奖励制度,对在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内容与要求由劳动纪律领导小组检查。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规定的考核:(一) 本制度中涉及到的所有考核和罚款标准,作为厂、生产区、作业区、班组、自然班组等各级管理标准。(二) 本制度中涉及到的所有考核和罚款,要求各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通报并对下实施考核处理,同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三) 本制度中对当事人

19、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处罚金额,以工资形式在次月的工资表中体现。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在执行中如与上级的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政策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炼铁厂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炼铁厂字2011 75号)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厂劳资负责解释。北营炼铁厂工资奖金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资、奖金发放的管理工作,完善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作用,使劳动工资管理达到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依据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北营公司职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北营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北营公司女职工产假管

20、理暂行规定等北营公司有关文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条 此规定适用于北营炼铁厂在职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第三条 以岗定薪、以责定级、岗变薪变、多效多得。管理人员以责定薪。第三章 工资基本结构第四条 职工工资由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四个基本部分构成。第五条 岗位工资:是根据职工所在岗位(工种)的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及岗位(工种)工作要求而确定的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同岗同薪、岗变薪变。(一)在定岗定编,定岗定人,定岗定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条件下实施,实行上岗则有,下岗则无,岗变薪变的动态管理。(二)设置一至九个岗级,通用工种岗位工资标准

21、要求一致。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三)管理人员工资标准见附件北营炼铁厂管理人员工资标准,职工岗薪工资标准见附件北营炼铁厂职工岗薪工资标准。第六条 年功工资:以在公司工作年限为计发依据,是职工对公司所做贡献的一种奖励。年功工资的标准为公司工龄低于10年(包括10年)部分按10元/年计发,公司工龄超过10年部分,按15元/年计发,累计计算,并按月进行调整。由市民政部门直接安排到公司的复转军人,其服兵役时间可给工龄工资。年功工资按日在ERP工资系统内自动计算生成,由厂按标准统一支付,直接计入工资表中。第七条 技能工资:是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对劳动技能的要求和职工实际具有劳动技能水平,经科学考核与

22、评定,而确定的相应等级工资待遇。(一)技能工资是以“多技能多得”和“技术含量高多得”为原则,根据职工评聘的技能等级发放的工资,技能工资共分为十个级别。技能工资由厂按标准统一支付,直接计入工资表中。技能工资标准详见北营炼铁厂职工技能考评管理办法。集团或北营公司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二)新入厂职工及厂内调动人员,试岗期内不享受相应技能工资。(三)厂两级机关中非倒班工人岗位(与维检工种无关人员)以及8、9岗级人员不享受技能工资。(四)一职多能、三电合一、操修结合人员,掌握相关工种(岗位)知识取得第二工种上岗证,并参与第二工种工作的由所在单位确认报综合办公室审批后,技能工资增加60元。(五)凡在市

23、级以上举行的技术比武中取得前三名并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职工,可享受技师待遇。(六)凡在全公司范围内举行的技术比武中取得前三名并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职工,可享受本工种高级工待遇。(七)技能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办法,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通过报告形式报到综合办公室,对个别职工的技能工资降级使用或取消原等级的技能工资待遇:1、工作表现极差,严重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2、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或消极怠工的;3、实际操作水平低下,不胜任原工种等级的;4、离岗、下岗、从事与本工种无关工作的。第八条 效益工资:以职工的劳动态度、贡献大小为计发依据,与本单位的产量、利润、成本等指标考核相挂钩,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发

24、放,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一)新入厂职工效益工资适用范围1、新招入厂上岗满四个月并能独立顶岗工作的职工;2、新职工分配到炉前工、烧结机和铸铁机岗位满一个月;3、大专以上正规院校毕业生上岗满一个月(集团或北营公司有特殊规定的不予执行);4、中专、技校毕业生上岗满二个月;5、复转军人分配上岗满三个月以上的;6、集团或北营公司特殊招用人员,按规定执行;以上按期得奖人员须经本单位理论、实际岗位技能考评合格后方可得奖。(二)不享受效益工资奖励人员范围1、受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期间的职工;2、病、事假期间的职工;3、女职工产假(除产假奖励假)期间的职工;4、福利假期内的职工(年休假除外);5、旷工二日以上

25、的职工;6、厂内下岗和待岗职工。(三)各单位效益工资发放必须按经济承包责任制进行考核、分配,单项奖励按具体奖励办法和北营炼铁厂职工奖励办法等文件执行。(四)安全单项、5S单项和红旗竞赛等奖励,单位内部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分配制度,对竞赛活动中的骨干力量、表现突出的员工,最高额不得超过人均额的3倍,对缺勤人员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第四章 职工个人工资发放管理规定第九条 管理人员工资发放管理规定(一)管理人员工资不得超出北营公司制定的封顶线标准。各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入,否则视为违纪,超出的工资额厂收回。具体见北营炼铁厂两级机关管理人员工资标准。(二)作业长、科长、生产区生产助理、生产区区长、厂领导工资由

26、厂直接支付,其余人员均由各单位自行考核分配。(三)值班长、专业负责人、点检员、维修班长综合奖不超过本班组人均综合奖的2.5倍;调度员、值班员、瓦斯工、生产班长不允许超过本班组人均综合奖的2.0倍;带班长综合奖不超过本班组人均综合奖的1.5倍;职工不得超过本班组综合奖的1.5倍,特殊情况须附书面说明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并备案存查。第十条 职工休假期间工资发放管理规定(一)职工旷工效益工资每天减发50%。旷工1天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扣罚20%;旷工2天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扣罚50%;旷工3天及以上取消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依据本溪市最低工资标准及实际出勤工时折算当月工资。(二)

27、职工事假期间,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实际出勤工时折算,年功工资正常支付。(三)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一个月内,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正常支付,效益工资按实际出勤工时折算,岗位工资扣款额分别为:工龄不满2年:岗位工资21.750.4工日;工龄2到4年:岗位工资21.750.3工日;工龄4到6年:岗位工资21.750.2工日;工龄6到8年:岗位工资21.750.1工日;工龄满8年及以上:岗位工资21.750.0工日。(四)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和效益

28、工资正常支付。在工伤鉴定后按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执行。因本人违章造成的工伤处罚,按相关事故管理通报执行。(五)职工婚假为三天(晚婚职工另增加七天假),晚育男方享有15天护理假。在休假期间,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按100%计发,当月效益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职工在休假前须到厂工会办理相关证明,转交综合办公室,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六)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和曾外祖父母)死亡时有三天丧假,路程按实际里程另算(路费自理)。休假期间,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100%计发,当月效益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

29、计发。(七)职工探亲假期间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100%计发,当月效益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计发。(八)女职工流产休假为14天,须持有县团级以上医疗单位出据的有效诊断书并有病休建议,经厂工会签署意见,然后交到综合办公室。休假期间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按100%计发,当月效益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折算计发。(九)职工带薪年休假期间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和效益工资正常支付。第十一条 在行政处分期间工资发放管理规定(一)受到警告处分的,发放生活费1个月。(二)受到记过处分的,发放生活费3个月。(三)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发放生活费6个月。(四)受到撤职处分的,发放生活费1年。(五)受到开除

30、处分的,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六)月生活费标准按北营公司统一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职工新入厂、转岗、下岗期间工资发放管理规定(一)新入厂职工须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前培训期间,岗位工资按生活费计发,直到培训合格正式上岗为止。(二)对新招入厂的普通职工、技校生和复转军人,实行“试岗”制度,“试岗”期为三个月,第一个月按80%支付岗位工资,第二、三个月为90%,经考核合格后,从第四个月执行全额岗位工资。经考核不具备上岗条件者,转为“待岗” 期限为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费,期满后仍没有合适岗位者,按北营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三)集团或北营公司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按

31、集团或北营公司统一的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以学生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期满转正后定岗定薪,由厂统一办理手续和调整工资;实习期内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四)北营公司内部调转或厂内转岗、变动工种人员(不含厂内同工种),“试岗”期为一个月,试岗期间执行本岗岗位工资90%,原享受的技能工资予以取消;在试岗期满后达不到本岗位工作要求的安排下岗,因生产需要等特殊情况由厂统一调岗或分流的人员另行处理。(五)新职工(含技校生),在学徒期间执行本岗位工资80%,学徒期满6个月后,须本人申请,经本单位考核同意,按本岗位工资100%执行。集团或北营公司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六)凡属全日

32、制正规院校毕业生,自入厂上岗开始四年之内,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享受学生津贴,即:本科生300元/月、专科生150元/月,两级机关和高炉值班室人员不予享受。(七)效益工资按上月考核计发,厂内调动或转岗的职工(包括北营公司内部调动)效益工资由上月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如在厂内中旬调转或转岗的职工,由新单位负责在次月予以补发上月调入本单位未能计发的应得奖金。(八)岗位工资实行动态调整,即岗变薪变、调岗调薪的管理办法。岗位工资按当月在岗的岗薪计发,每月十五日为调整日期。(九)下岗人员从下岗之日起,按日计发生活费。第十三条 其它工资发放管理规定(一)因特殊原因经厂允许请事假的职工,当月个

33、人工资总额不够扣缴养老金时,可由厂暂借支付当月个人养老金,且在下月工资中全额扣回或逐月扣回(保障其最低生活费)。(二)由公司或厂委派脱产学习的职工,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正常发放;属个人申请,经厂批准脱产学习的职工,从离岗之日起每月按生活费标准计发工资;经厂批准的各种函授学习人员,利用工作时间上课、参加考试时,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未经厂批准自费学习的人员,所占工作时间按事假处理。(三)由公司或厂选派到外地培训或学习考察的人员,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正常支付。(四)各单位因某一岗位劳动强度、作业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岗

34、位工资,必须以报告形式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经批准后执行。第五章 代岗工资发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各单位的代岗工资来源于本单位节余工资,即职工休假的节余部分,定员与现员差额空头部分和厂借调人员产生的代岗工资。第十五条 代岗人员须经本单位作业长同意,允许兼(代)同类或工作性质相近的岗位,对能够胜任并能完成当班工作任务的职工,按实际发生额由作业区统一考核分配并在上报的工资奖金呈报表中标明。第十六条 代岗工资分配不准占用工人的综合奖,出现余额须打入职工的综合奖中进行分配。严禁各单位将代岗工资用于费用、作业区嘉奖等各种巧立名目的支出,厂一经发现直接核减并纳入全厂统一发放部分,同时处理相关负责人。第十七条 代

35、岗工资需要说明的情况、厂长审批加班费的分配方案,各单位每月与工资奖金呈报表一起上报,否则工资审核按不合格处理。第六章 法定假日加班及日常加班的发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两级机关管理人员一律不享受法定假日加班工资。第十九条 职工按生产或维修值班的倒班班次加班。第二十条 科室工人岗未经安排出勤的职工原则上不允许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发生加班,由本科室科长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加班原因、加班日数,报主管厂长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执行。第二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按个人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之和的日工资标准300%计发,按实际出勤小时折算。第二十二条 因设备检修或突发性生产、设备事故,发生抢修加班的,

36、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5小时的按全天计算,加班标准每天按20 - 30元执行,根据本单位加班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自行确定,也可安排串休。第七章 各单位加班费标准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加班费,按厂机构设置中班长以上管理人员指数确定。机械维修作业区150元/人、电气维修作业区100元/人、操修结合作业区50元/人、其它作业区30元/人。第二、三炼铁生产区各1000元/月,第一炼铁、第三烧结和新烧结生产区各500元/月。第二十四条 维修作业区职工检修加班费:维一作业区6180元、维二作业区7090元、维三作业区2130元、维四作业区6580元、维五作业区6220元、维六作业区267

37、0元、维七作业区7674元、维八作业区12848元、维九作业区6000元、维十作业区1560元。第二十五条 操修结合作业区职工检修加班费:供料1作业区2250元、供料2作业区3000元、动力1作业区3300元、动力3作业区1800元、喷煤作业区2250元、水渣作业区3600元、除尘1作业区1500元、除尘2作业区3600元、燃料作业区1500元、铸铁作业区3300元、原料1作业区2550元、原料2作业区4050元、原料3作业区3750元。第八章 现金发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现金奖励用于厂对主要指标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的特殊单项奖励,获奖单位按规定制作分配明细。第二十七条 现金费用是经北营公司批示用

38、于特殊工作或活动需现金支付的费用,现金费用要做到账目清楚,必须有正规专用发票,经批准人、经办人、经手人签字,由经手人保管备查。第九章 工资使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生产区长、作业长、机关科长全面负责本单位工资、奖金发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监察、核对各单位、科室的奖金、工资分配使用情况。第二十九条 效益工资按各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定员人数计奖,增人不增奖、减人不减奖。但因工作需要,经厂同意超定员的人员工资另行计算。第三十条 各单位每月15日前将奖励请示报厂长审批后,交综合办公室执行。单位嘉奖随工资数下发,参与本单位分配,个人嘉奖由综合办公室直接录入职工本人效益工资中。第三十一条 厂

39、对各单位借用人员,由厂负责支付工资,借人单位须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借用人员姓名、借用理由、借用起止日期,经主管厂长审批后转综合办公室执行,否则由借人单位负责支付。第三十二条 工资表每月发给各单位后,在10日内完成职工盖章并签字后返还综合办公室。工资表返还超期、损坏等扣责任单位综合基础管理考核工资,涂改、丢失的追究单位及当事人责任。第三十三条 工资奖金发放实行生产区、作业区、班组三级公布制度。各单位的效益工资考核分配明细公示表要按照厂统一要求的格式,在厂下发考核数6日内在生产区、作业区、班组公栏上予以公布,各单位公布内容要与报综合办公室的分配方案、数额等内容相符。第三十四条 职工工资、奖金、空头、

40、节余必须按本单位经济承包责任制分配,严禁挪作它用;严禁动用职工工资、奖金补充各项费用;严禁从职工手中回收现金;严禁扣罚职工现金。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工资发放未按时间、质量、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视情况考核生产区0.5%-1%、其他单位2%-4%考核工资。对工资发放、使用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较大影响者,将依据北营炼铁厂劳动人事管理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等文件,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第十章 工资稽查第三十六条 公司人事部将每月115日定为工资稽查抽查时间。主要检查内容:(一)工资卡片与工资表中岗薪工资、技能工资是否一致。(二

41、)效益工资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情工资现象。(三)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代做、代领工资现象,以及将费用进入工资表中返还现象。(四)工资表是否上墙公示。(五)现金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奖金,支付各种费用现象。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北营炼铁厂工资发放与使用管理办法(炼铁厂字201020号)同时废止。第三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北营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14号),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本

42、钢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结合北营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且与北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依据本办法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三章 年休假条件及期限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规定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以上累计工作时间,均按职工工作年限累计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

43、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四条 上年度新参加工作进入北营公司的职工,且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五)待岗(离岗)天

44、数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款第1-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第六条 当年已安排疗休养或观光考察达到年休假规定天数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疗休养或观光考察的天数(含在途)少于所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不足天数可以补休。第七条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 职工年休假可在本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其中享受15天休假的不超过3段, 10天休假的不超过2段,5天休假的不分段。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

45、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征得职工同意后,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第四章 年休假审批程序第九条 年休假审批程序(一)科级及科级以下职工年休假由各单位、各部门自行审批。(二)公司聘任及任命的领导干部年休假由公司审批。(三)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填写北营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审批表(见附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后,按规定标准执行年休假。第五章 年休假工资计发办法第十条 享受年休假的职工,因工作需要未休假或未休足的,由所在单位依据本人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于次年一季度按该职工当年日工资的300%(其中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年休假工资,费用由各单位承担。 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月

46、计薪天数(21.75天)。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第十一条 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因职工原因且书面提出本人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同时职工没休的年休假不能转年使用。第六章 其它规定第十二条 在保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各单位、各部门对符合年休假条件的人员要合理、分散、有序地安排年休假。第十三条 享受年休假的人员,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批准后,可按享受的休假时间冲抵病、事假,由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当年有效。不允许职工以临时性的病、事假为由,随意提出冲抵年休假。第十四条 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年休假期满无故未归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五条 国家法定的休息日、节假日以及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第十六条 各单位间职工调转,应在职工调转手续上注明当年是否已休年休假(或未休年休假天数)。符合年休假条件,未休或未休足当年年休假的,由调入单位负责安排年休假。第十七条 建立和完善职工年休假登记备案制度。各单位负责建立本单位职工年休假情况备案台帐,必须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合理、科学的安排职工年休假,人力资源部负责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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