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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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质量由各分包项目经理全权负责,质检员、施工员具体负责。 进场原材料必须经质检员复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急需放行时需追加试验合格证明;不得放行的物资一律不得预期使用,半成品需经施工员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每道工序结束后,班组自检合格后,再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并上报项目质量部门、监理复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每道工序施工前应由分包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向各班组交底,操作时由施工员监督按交底内容实施。 对于特殊工序特殊部位,需提前上报项目总工办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并在具体操作时加强监督。 总包现场管理人员对分包单位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总包项目经理部。施工技

2、术交底管理制度 技术交底的内容1)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加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间的责任。2)技术交底必须安排在工序施工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技术交底不得后补。3)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1)项目部各级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督导分包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进行技术

3、交底。2)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做到施工方法正确,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技术先进,详略得当,结合实际有机地联系起来。施工现场挂牌制度1、各项目必须在现场办公室、会议室等醒目位置悬挂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职责、组织机构等宣传展板。2、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要挂牌作业,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3、作业班组应在不同施工部位、楼层等挂牌,注明部位、班组名称、操作人员姓名、施工质量状况(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等,以加强操作人员的责任心,督促责任人严把施工质量关。4、进场材料(钢筋、水泥、砂石、装饰材料等)必须具备出厂质量证明,入库分类存放,标识明确:材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检测情况有效日期等

4、内容。5、成品、半成品材料应挂牌分类堆放,明确材料状态、型号、尺寸、使用部位等。6、混凝土、砂浆自拌时,应挂牌明确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施工配合比、水泥黄砂等骨料用量及使用部位等数据。7、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钢筋棚、木工房等)要在明显位置悬挂设备铭牌、责任人及安全操作规程。8、建立健全临时用电责任制度、检维修制度,建立检维修台账,现场各级配电箱悬挂警示牌和责任人标签。9、所有经过法定检测单位鉴定的测量、计量设备必须做出标识,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将被其他分项、检验批工程所隐蔽的分部或分项、检验批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防止质量隐患

5、、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制度。1、 验收组织:一般分部(项)、检验批隐蔽工程在项目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专职质检员组织验收,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重要的隐蔽工程项目,如基础工程等,应由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主持,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2、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2.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地基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试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2.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搭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

6、、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2.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2.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第10.0.3条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规范规定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2.5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双方共同验收后,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其内容按各专业表式填写,填写应力求规范(如钢筋分项工程横向与竖向构件要分开填写)、简明扼要、说明问题;项目专职质检员和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共同会签。不同项目

7、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份数参见吉林省城建档案管理相关规定。4、对于隐蔽工程验收中提出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问题,要认真处理,处理后要经复核合格并写明处理情况。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技术复核制度技术复核是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工程的过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复核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控制施工过程缺陷或失误,保证工程质量、预防质量事故的有效技术管理制度。1、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1.1建筑物龙门板的轴线尺寸和标高:包括龙门板上的轴线尺寸是否与工程测量定位的轴线尺寸一致以及龙门板的标高是否与现场的水准点标高一致。1.2基础的灰线:首先应复核龙门板上的墙身中心线是否垂直引到地面上,

8、或龙门板上算出的基槽宽的钉间距离是否正确,然后复核灰线的距离是否与基础宽度一致。1.3桩基的定位:根据龙门板的轴线或控制网的控制点,对所定桩位点进行复核。1.4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模板支设完成后,应及时对模板的轴线、断面尺寸和标高进行技术复核,凡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均应进行纠偏或返工处理。1.5设备基础的位置和标高:根据设备基础图对设备基础的位置和标高进行复核。1.6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时,各类构件的型号、安装位置、搁置长度和标高:主要复核各类构件的型号是否正确,是否按设计位置安放,构件的搁置长度是否符合要求,构件安装后的标高是否正确。1.7砖砌体的轴线尺寸和皮数杆:在砌完基础或每一

9、楼层后,应对砌体的轴线进行技术复核,其偏差值应在基础顶面或楼层面进行纠正。关于皮杆数的技术复核,其一是检查皮数杆的数量是否能保证墙的大角处、内外墙交接处、楼梯间及洞口多的地方均能设置;其二是应对皮数杆上的竖向尺寸标志进行复核。1.8屋架、楼梯、钢结构的大样图:屋架、楼梯、钢结构的节点,各尺寸间的关系均比较复杂,施工中容易发生错误,一旦有误,处理比较困难,往往给工程带来不可弥补的缺陷,因此必须由翻样预先画出大样图,并经现场技术员、质检员对其进行技术复核,只有经复核无误后方可支模或下料。1.9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建筑物的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是根据使用的要求决定的,如用于排除液体的管道、沟不能

10、够倒泛水;用于空调的管道标高应与设备协调等。技术复核时按设计要求逐层、逐段进行测量或放水检查。2、技术复核一般由现场施工班组长和观砌、翻样自复后,由现场施工员、质检员会同项目工长共同进行复核,对高、大、难、新及复杂的或采用新结构、新材料的技术复核项目,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公司有关部门及项目监理单位共同参与技术复核。3、技术复核完成后,应立即填写自复记录和复核意见,自复人、复核人、项目主管部门均应在复核单上签字。4、属于技术复核的项目,未经技术复核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如在技术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之处,应立即纠正,并在纠正后再进行复核,未经技术复核合格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工程“

11、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工程 “三检”制度是指对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始终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其目的是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要求工序质量,将工程质量通病和不足之处消除在分项工序之中。“三检”制度应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1、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班组必须自检,自检要作文字记录。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在内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可通知监理进行验收。2、本工种工作完成后,在不同工种间还应进行互检,检查对方施工工序与本工种工序衔接的正确性、与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的符合性,若有不符,应及时向对方班组质检员或项目质检员提出。3、在上一

12、道工序完成并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时,还应由施工员或质检员组织上、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和工种负责人进行不同工序施工交接检查,上一班人员必须对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4、项目质检员还应通过抽检等实测实量的手段,把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方及时加以纠正和更改。同时加强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等过程验收,分项、检验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按照验评标准进行评定,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质量评定。5、各项目应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验收制度,层层把关,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在质检员对该工序质量评

13、定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制度1、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1.1物料进库1.1.1凭进库单,对进库物料的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认真进行验收,对质量、数量不符的物品,有权拒绝入库。1.1.2物料上架,堆放整齐,挂牌标识,做到名称相符,规格不串,材质不混,妥善保管。1.1.3库存物料必须做到“账、卡、物”三相符:账、卡物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相符,账与物的数量相符,账和卡的内容相符。1.2物料出库1.2.1凭有合法手续的出库单,按质按量发放,对不符合手续的出库单,拒绝发放。1.2.2物料发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超过储存期限的物料,须重新检验后,按检验结果决定处置方法出库,失效报废物

14、料,严禁出库。1.3物料移交项目竣工后,认真清点剩余的物料,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2、现场物料堆放及领用制度施工现场场容规范化,应建立在施工平面图设计的科学合理化和场料器具定位标准化的基础上,场容场貌的文明程度,充分体现施工现场项目部的管理水平。为了使施工现场物料堆放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现场物料堆放及领用制度。2.1需要在现场堆放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必须按已审批过的总平面图指定的位置进行堆放。2.2根据堆放物料的不同类型、不同材质,做好物料堆放的基础工作。2.3根据堆放物料的不同特点、不同规格,按不同的方式

15、进行堆放整齐、限宽限高。做到规格不串,材质不混,同时做好堆放物料的挂牌标识工作。2.4需要防护的物料,应按不同要求进行遮盖,以免雨淋日晒。2.5做到“账、卡、物”上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相符,账与物的数量相符,账和卡的内容相符。2.6领用物料时,必须向保管员提交手续齐全的出库单,保管员按有效出库单按量按质发放。2.7物料发放,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超过储存期限的物料,须重新检验后,按检验结果决定处置方法出库;失效报废物料,严禁出库。2.8项目竣工后,认真清点剩余的物料,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名,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

16、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特制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进场检验由施工单位材料员、质检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平行共同进行,检验共分四个方面进行。3.1质量证明文件情况3.1.1准用证或交易证的编号。3.1.2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书、产品合格证及其检验质量文件、进口材料的中文质量文件。3.2目测情况目测项目主要是凭经验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目测观感检查,如包装运输中是否有损坏,钢筋的锈蚀、油污、石材的色差等,如发现异常应抽样送至有关检测机构作检测。3.3量测情况3.3.1用钢直尺、卷尺、卡尺对材料、构配件进行量测,检查是否符合产品质量和设计

17、要求。3.3.2用磅秤量物体的质量,判断是否短斤缺两。3.4见证取样复试3.4.1对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进行见证取样复试的材料、构配件,应抽样送有对外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4.2进场检验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好记录,施工材料员、质检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签字认可。3.4.3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程序见图一。图1 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程序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样品和厂家质保资料不合格退货不符合要求投入使用可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复试监理见证可监理核查可带证进场、有关材料复试施工单位采购可可业主、监理审查、考察工程计量管理制度1、为加

18、强施工现场计量监督管理,保证计量准确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各分包项目部根据公司管理手册要求,建立健全计量机构,配备项目专(兼)职计量员,由计量员负责本项目的计量管理工作。3、各分包项目部计量员要做好如下工作:3.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以及公司计量管理规定,编制本项目的计量管理台帐;3.2根据需要提出项目部购置计量标准器具计划;3.3组织开展计量测试,提供计量保证,负责本项目部计量数据的收集及监督;3.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计量人员的培训考核。4、各分包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以下计量台帐4.1测量设备管理台帐4.2测量设备周期检定台帐4.3测量设备配置申请台帐4.4测量设备封存申请

19、台帐4.5测量设备报废申请台帐5、计量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持证上岗。6、计量设备的配置及标识管理6.1各分包项目部应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和配备适当的计量设备。6.2凡分包项目部所需测量设备统一由计量员负责申请采购,由项目经理审批。6.3各分包项目部计量员负责对测量设备送检,合格后做好登记和标识等手续。凡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计量人员有权制止使用。7、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7.1超过计量检定周期的器具由应分包项目部计量员及时负责送检。7.2检定合格的设备,由计量员填写合格证标签并张贴在设备上。7.3检定不合格的设备,设备调整后应复检,仍不合格者应做报废

20、处理。8、计量器具的抽检8.1为保证量具的准确度,使其能够更好地为生产服务,计量人员在检定周期内对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可以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定。8.2每个周期内,按规定规程抽查计量器具总数的10%,并做好记录。8.3抽查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应及时收回检修,不得继续使用。9、计量设备的日常使用及保养9.1使用部门领用计量设备时,宜有严格的审批程序。9.2计量设备在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严禁磕、砸、摔等,使用后要保持清洁,并保存好合格证。9.3使用部门应保证设备所贴的合格证标签的清晰和完整。9.4要有专人保管、保养、维护、及时清除污物,保持数据准确。9.5搬运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特点,采取

21、足够措施保证设备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或使其准确度,适用性下降。9.6在设备闲置贮存期间,应采取足够措施保证设备的准确度、适用性不会下降。现场搅拌机(站)管理制度1、搅拌机(站)场地周围应设置统一围档并搭建防雨操作棚。2、搅拌机(站)机体应安装平衡、牢固,并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设专人负责操作,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3、砂、石子骨料集中堆放在搅拌机(站)围挡内并按级配做好标识。4、当班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并要确保搅拌机(站)场地内排水畅通。配电箱应及时关闭上锁。5、施工所用的配合比要明示挂牌,材料必须过磅计量。后台专人负责监护,应接受监理旁站人员监督,并按规定做好试块留置工作。6、砂、石子

22、、水泥、外加混合料以及外加剂等原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按规范要求做好抽检复试工作。7、砂、石子以及水泥必须车车过磅计量,按照混凝土配合比单的要求严格控制水用量。8、严格控制水灰比和坍落度,在浇捣过程中,严禁施工人员随意在混凝土中增减用水量(含商品砼)。砼原材料按重量计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水泥、外加混合料2%; (2)粗细骨料3%; (3)水、外加剂溶液2%。9、按照混凝土坍落度要求控制好搅拌时间,一般不少于60秒。工程成品保护制度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按期竣工的重要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的和在施的分项、检验批工程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伤,

23、将会增加工程工作量,造成工料浪费,拖延工期。因此,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项目管理人员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1、各分包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的方法,依据建筑产品的特点,可以采取“防护”、“包裹”、“覆盖”、 “封闭”等方法。2、各分包项目部应根据自身特点,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顺序。在制定多工种交叉施工作业计划时,既要在时间上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又要保证交叉施工不产生相互干扰;工序之间、工种之间交接时手续规范,责任明确。3、成品保护制度的原则为“谁施工、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即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的分包单位(班组)有对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工作)措施及管理,成品(或

24、半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损坏,由损坏单位(班组)负责赔偿。4、原材料进场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以便取用。钢材等材料露天堆放必须有防护措施;木制品及其他易腐材料进场均应放置在库房,其它材料应按材料的相关要求进行存放。分包项目部必须建立和健全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制度,经常性地对参建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提高成品保护意识。5、各单位(班组)必须加强相互联系和协调工作,在进入下道工序之前,应通知上道工序的分包单位(班组)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必须做好相互间的移交接收工作,自接收之日起全面对已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的进行保护工作。6、由项目经理部制定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奖惩制度,对成品保护得当

25、的分包单位、班组进行表彰奖励,对破坏成品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验收前提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应在项目部先行自检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查结果能够满足设计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提交建设或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2、验收规定各分包项目部在获准进行分部工程中间结构验收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在正式验收日期至少前3天通知项目经理部(非直管项目先在此前通知所属分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以便于项目经理部酌情派员参加项目的质量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完成

26、后,应及时到项目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签字盖章、资料存档等手续。3、验收依据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有关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2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施工合同。3.3工程质量控制各阶段技术资料和记录。4、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和组织4.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工程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该检验批分项工程由项目部专业工长(施工员)和施工班组长陪同参加验收。4.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27、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等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的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4.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分包项目部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GB503002001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4.4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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