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法制基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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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制,合肥师范学院 唐洁,第一讲 教育法制与依法治教,一、法制与社会主义法制(一)法制的含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统治阶级按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管理的一种方式。 1、国家的法律和制度 法律:包括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制度: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 2、依法治理国家,(二)社会主义法制 1、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形式 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三)加强法制建设是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1、推进法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2、推进法制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 3、推进法制是

2、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4、推进法制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5、推进法制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二、教育法制,(一)教育法制的含义 1、国家建立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 2、依法管理国家的教育事业(二)依法治教的内涵 1、依法治教的主体 2、依法治教的范围 3、依法治教的依据,(三)教育法制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1、推进教育法制,明确有关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推进教育法制,理顺教育法律关系 3、推进教育法制,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率,(四)教育法制的基本要求 1、具有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2、具有健全的有关教育的民主与监督制度 3、具有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 4、具有高

3、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 5、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五)我国教育法制的基本状况,1、已经取得的成就初步建立了教育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初步建设了教育执法制度初步树立了教育法律意识,2、存在的问题教育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教育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教育法律意识还有待提高,第二讲 教育法学基本理论,一、教育法概述,(一)教育法的概念1、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法律的概念3、法规的概念4、教育法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有关教育的行为规范,(二)教育法的特征1、教育法体现国家的意志2、教育法具有国家强制性3、教育法律主体的广泛性4、教育法律关系的自

4、然性,(三)教育法的作用1、确认教育的性质2、保障教育的发展3、规范教育的行为,(四)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的形式渊源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教育法律:基本法律、单行法律教育行政法规教育地方性法规教育部门规章教育地方性规章,2、教育法的结构教育法的纵向结构教育法的横向结构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成人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教育人员法/教育投入法/教育行政法 教育法律规范,基本法律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单行法律 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03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6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 198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6年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8年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93年修订)1988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1989年 幼儿园管理条例1990年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1年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9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3年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通知1994年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1994年 残疾人教育条例1995年 教师资格条例200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4年 中华

6、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门规章1993年 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86年 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1997年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1998年 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1998年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2000年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2年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002年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2002年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3年 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1996年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04年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996年 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 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 中等

7、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二、教育法律规范,(一)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1、法律规范的概念由法所确定的人们的行为规范2、教育法律规范的概念由教育法所确定的人们有关教育的行为规范,3、教育法律规范与法律文件教育法律规范是法律文件的主体内容4、教育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教育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实际内容法律条文是教育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幻灯片 21,一个法律规范的三要素可能分散在几条法律条文中甚至几个法律文件中,一条法律条文可能包含几个法律规范的内容例如:教育法第25条: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任何组织和个

8、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二)教育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1、条件2、规则:必须做、禁止做、可以做3、后果(三)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型1、义务性规范2、禁止性规范3、授权性规范,三、教育法律关系,(一)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1、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教育法在调整人们的教育行为和有关教育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3、法律关系的形成,(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法律关系的主体个人主体(自然人)集体主体国家主体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义务3、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精神产品,(三)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1、教育民事法律关系2

9、、教育行政法律关系3、教育刑事法律关系,四、教育法律责任,(一)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1、法律责任的概念广义的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是同义语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2、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因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3、教育法律责任的含义教育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连教育法律责任的承担者是负有守法义务的特定主体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相连,(二)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1、违反教育法的行政法律责任(1)行政处分(2)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类别: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财产罚罚款、没收非

10、法所得行为罚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报名资格、停考、撤消招生工作职务、责令停止招生或停办、撤消教育机构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3)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2、违反教育法的民事法律责任教育法第81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3、违反教育法的刑事法律责任,(三)教育法律责任主体1、责任主体的责任能力行政责任能力:14周岁以下无行政责任能力14-18周岁限制行政责

11、任能力民事责任能力: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刑事责任能力:14周岁以下完全不负刑事责任14 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16周岁完全负刑事责任,(四)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1、教育民事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有损害事实损害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行为人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犯罪的共同要件犯罪的客体条件犯罪的客观条件犯罪的主体条件犯罪的主观条件,第三讲 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是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实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 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是规范办学行为,处理学校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维护学校的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正常运行的前提。,一、学校法律地位概述

12、,(一)学校法律地位的涵义1、学校的概念:学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2、学校的法律地位:教育法第31条第一款规定了学校的法律地位:“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学校只要具备法人条件,并经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就能取得法人资格。,(二)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二、学校享有的基本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

13、设施和经费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三、学校应履行的法律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四、学校与其他法律主体的法律关系,学校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并与其他教育主体,特别是教育行政机关、教师、学生发生一定的教育法律关系。正确认识其他主体的法律地位,处理好相关的法律关系,是保证学校正常活动、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需

14、要。,(一)学校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1、教育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行政主体总是法律关系的一方,必须参加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隶属型而非平权型的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重合的,2、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利教育行政立法权教育行政决定权教育行政命令权教育行政强制权教育行政处罚权教育行政执行权教育行政监督权,(二)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1、教师的职业特征与法律地位教师的概念(法律意义)教师法第3条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的职业属性专业人员,2、

15、教师依法享有的权利(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 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3、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教育教学活动中)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

16、定的基本原 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4、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法律所规定的法律关系教师法第17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定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1、未成年“学生”的法律界定 未成年

17、人/学生2、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2、学校与未成年学生的法律关系几种观点:学校是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或学校组织活动过程中的监护人学校是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或学校组织活动过程中的委托监护人学校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监护人,3、学生伤害事故的归类与归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相关案例分析例一:例二:,Tel:05512836287 13505617171Email:,谢谢大家!,第四讲 我国基础教育均衡 发展的政策分析,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是指通过法律、法规,确保给公民或未来公民以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通过政策制定与调整以及资

18、源配置而提供相对均等的教育机会与条件,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和科学有效的方法,实现教育效果和成功机会的相对均衡。,具体来说,教育均衡发展包含三层含义:一是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提供相对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三是提供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在区域之间的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二是一个区域内不同学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三是群体之间均衡发展问题,教育均衡发展首先是教育资源的均衡,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一、基础教育非均衡发展形态,(一)教育资源配置呈现非均衡形态,不同学校生均教育经费(1999年),不用地区生均教育经费,(二)

19、教育资源分配差异呈现扩大趋势,19941999年间生均经费增幅差异(%),(三)教育资源分配呈现校际差异某地重点中学财政拨款生均经费700元,非重点中学生均经费610元。,二、基础教育非均衡发展的负面效应,(一)非均衡发展导致不同地区人口教育程度产生差异,1998年全国6岁以上人口受教育程度,不同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状况,(二)非均衡发展导致不同民族人口教育程度产生差异,西藏、广西与江苏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三)非均衡发展导致社会中的部分群体面临不利的教育机会,不同学校教育资源状况,不同群体子女在本科高校中所占比例,(四)非均衡发展助长了性别教育差异,6岁以上各级教育程度人口性别比例,分性别从业

20、人员受教育程度(%),三、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一)教育平等原则入学机会平等资源分配平等,(二)促进受教育者利益最大化原则平等或差距待遇切合平等化对象,符合平等化对象的利益,(三)矫正平等和补偿平等原则矫正平等:采取经济措施补偿能力优秀但没有优越背景的人补偿平等:对那些生来基因不良或者处于劣势环境中的人进行补偿,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构想,(一)提高认识,依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

21、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二)明确职责,发挥政府的主体作用,(三)帮困扶贫,加大省级政府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力度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之后,形成了各级政府之间基础教育的举办责任与财力分配不对称问题,(四)制度创新,形成多元化的办学格局1.吸引和促进社会资源向教育领域流动2.开放和引进中外合作办学3.扶持和发展民办教育,(五)突出重点,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六)攻克难点,扶持弱势群体1.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教育2.大力搞好特殊教育事业3.注重男女受教育机会的均等,(七)优化整合,建立质量保障机制1.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明确学校的办学方向2.实行教师交流制度,合理配置优质师资3.引入竞争机制,深化学校内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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