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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资料 请勿外传 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2017年 第42期 中国企业联合会 办公室 2017年11月3 日部委决策部委决策习近平强调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习近平强调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据悉,国家主席习近平 10 月 30 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顾问委员会海外委员和中方企业家委员时指出,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 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就是要在质量变革、效率变 革、动力变革的基础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不断增强 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我们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主线,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

2、发展,加快建设 创新型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 财政部要求严控财政部要求严控 PPPPPP 模式的适用范围模式的适用范围据报道,2014 年以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快速发展,在促进公 共服务供给市场化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隐性风险。财政部副部长、PPP 工作领 导小组组长史耀斌 11 月 1 日在第三届中国 PPP 融资论坛上表示,中国已成为全 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 PPP 市场,但在 PPP 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对新发 展理念贯彻还不到位,特别是把 PPP 模式简单化作为政府的一种投融资手段, 产生了风

3、险分配不合理、明股实债、政府变相兜底,重建设轻运营、绩效考核 不完善,社会资本融资杠杆倍数过高等泛化异化问题,积累了一些隐性的风险, 应高度警惕并要切实加以解决。为保证 PPP 改革的可持续发展,下一步财政部将强化管理,严控风险。首先要严守底线,狠抓规范管理,严把 PPP 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防止 将商业项目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 PPP 项目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的项目,来规 范项目开发不碰底线、不碰红线,做真正的 PPP 项目,创新管理方式,实现项 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其次,细化措施,严格风险控制,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防止风险不合理转 移,加强财政支出的责任监测,严守财政支出 10%的红线,控

4、制实体企业融资 杠杆倍数,严防表外业务的风险,要加强部门监管协同联控,预防金融财政风 险。同时要科学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市场创新,把好物有所值评价 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抓好公开、公平采购,防止歧视和垄断,严格合同管 理,规范绩效付费,鼓励融资创新,提高项目的可融性,降低融资成本。此外,财政部将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完善按效付费的机制,优化全生命周 期一体化管理,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不实际承担建设运营风 险的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在制度建设方面,史耀斌称,将完善法规政策体系,配合做好 PPP 条例等 制定工作,统一顶层设计。出台 PPP 税收政策,制定金融支持政策,完善要素

5、 市场化定价机制。加强市场自律建设,规范第三方专业服务市场。此外,还要 创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提高民营企业参与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 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证企业合理投资收益,政府要带头遵法履约。通 过细化财政、金融、价格等支持措施,提高民营企业的竞争能力。据财政部 PPP 中心统计,截至 2017 年 9 月底,中国已进入开发阶段的 PPP 项目达 6778 个,总投资约 10.1 万亿元,其中已落地项目 2388 个,投资额约 4.1 万亿元。央行强调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央行强调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10 月 28 日,在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的“2017 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

6、 上,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纪志宏就普惠金融这一主题,谈及数字技术在此中带 来的新的机遇和挑战。他提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将贯彻落实“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 任何金融活动都要获取准入“的基本要求,建立互联网金融的行为监管体系、审 慎监管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纪志宏指出,在传统金融模式和条件下,普惠金融供给难以摆脱成本高、 效率低、商业可持续难度大的制约和瓶颈。普惠金融的受众方多数是金融素养 相对较低,损失承受能力相对有限的人群。如何保护这类人群,免受信息不对 称以及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侵害,这些问题需要在创新中寻求解决之道。而近年来,数字信息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技 术支

7、撑,经过多年探索,我国的普惠金融在覆盖率、可得性和服务水平等方面, 已经有很大的改善,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纪志宏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提三点思考和建议。一是强调金融科技的支持作用。纪志宏指出,金融基础设施是提高普惠金 融效率和质量的重要平台,要加快建设稳健、安全、高效的支付和信息通信基 础设施,使宽带网络和数据覆盖到金融资源匮乏的地区,帮助贫困地区和边缘 地区有金融需求的群体尽可能的享受到基本的金融服务。探索建立多层级、多 元化、规范化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在三农领域、供应链金融领域,依托互联 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普惠金融和金融扶贫的创新。二是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数字金融组织体系和产品

8、体系,支持传统金融 和新兴金融互学互鉴、相互发展。他表示,传统金融实力强,网点多,管控风 险经验丰富;而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金融,创新意识足,组织灵活性高, 触达客户的能力和精准营销能力都比较强。通过两方加强协作与互补,逐步丰 富及完善普惠金融市场的组织体系和产品体系。三是构建适应数字普惠金融特征的政策体系和监管制度。纪志宏在此指出,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一度投机炒作盛行,由此衍生的代币发行融资泛 滥,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另外,他还提到,近期部分 媒体报道,现金贷规模扩张迅猛,发展有待规范,舆论质疑其经意模式,呼吁加强监管。纪志宏表示,下一步,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将以防

9、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 完善法律法规框架,创新监管方法,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穿透式监 管,贯彻落实好“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任何金融活动都要获取准入“的 基本要求,建立互联网金融的行为监管体系、审慎监管体系和市场准入体系, 引导其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并以此作为衡量的标准。央行修订央行修订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据悉,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更好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 百二十八条赋予的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对应收账款 质押登记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 4 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经 2017 年 8 月 24 日第 8 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

10、,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发布,自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人民银行于 2007 年 9 月 30 日颁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以下简称 登记办法 ) ,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活动。人民银行表示,现行登记办法 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实施以来,有效地指导和规范了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业 务,保障了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要求提供的登记服务。但随着我国应收 账款融资业务的快速发展, 登记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面临一些新问题,亟需补 充和完善。例如,应收账款的现有定义不能涵盖实践中已开展业务的应收账款 种类、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有实践无指引、登记期限的设定与实践中业务开展

11、期 限不吻合等情况。结合业务实际,为更好地引导用户开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与 查询,保障交易安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发展,人民 银行在深入研究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登记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登记办法增加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的规定。转让和质押是 应收账款融资的两种形式,但我国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立法缺失,使得实际业务 中交易一方(质权人或受让人)面临一笔应收账款同时被质押和转让,或被重 复转让的风险。随着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日益扩大,市场要求建立应收账款转 让登记制度的呼声强烈。为顺应市场发展需要,根据各地方及行业协会对转让 登记认可情况, 登记办法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的前

12、提下,在附则中增加应 收账款转让登记参照质押登记办理的条款(第三十三条) 。转让登记虽为非强制 性规定,但有助于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开展登记与查询,保护交易安全,为进一 步在法律层面明确转让登记的法律效力积累实践经验。修订后的登记办法完善了应收账款定义。随着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 展,实践中用来融资的应收账款类型丰富多样,银行、保理公司等机构对完善 和调整登记办法列举应收账款的范围需求强烈。为切合业务实际, 登记办 法对应收账款定义(第二条)修订如下:一是增加兜底条款,定义部分增加“ 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列举部分增加“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具有金钱给 付内容的债权“,满足金融机构目前已开展的应收

13、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创新需要; 二是将“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细化为“提供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或劳务产生 的债权“,以契合目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此外,还对其他文字表述予以调整。修订后的登记办法调整了登记期限,将登记期限从“1 至 5 年“扩展为 “0.5 至 30 年“(第十二条) ,以更好地满足账期较短的普通贸易类应收账款融资以及账期较长的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权为质押的融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示登记事项,更好地引导用户开展登记查询工作,本次修 订还调整了异议登记通知时限(第二十条) ,完善出质人身份信息数据项(第十 条) ,增加应收账款质押的定义(第三条) 、列明迟延注销登记的责任

14、(第十七 条) 、将仲裁裁决作为撤销登记依据(第二十一和二十二条) 、增加登记费用条 款(第三十二条) 。此外,根据上述变化,对登记办法中相关文字表述也作 了相应修订调整。全国股转公司明确挂牌私募自查整改要求全国股转公司明确挂牌私募自查整改要求10 月 27 日,全国股转公司下发关于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相关问题的 通知(下称“通知“) ,就挂牌私募 2016 年新增挂牌条件的自查整改报告中数据 计算口径不尽一致的问题做出了统一的安排。放开私募机构挂牌新三板后,私募机构借政策红利挂牌数量迅速增加。 2016 年 5 月,全国股转公司发布了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称“2016 年

15、通知“) 。“2016 年通知“对私募机构新增了 8 个挂牌条件。按照 “2016 年通知“,已挂牌私募应当对是否符合新增挂牌条件进行自查,并在 1 年 内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摘牌。2017 年 6 月,全国股转公司就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工作发布了答记者问。 “答记者问“称,各私募机构对于自查整改的具体对象、自查整改条件的计算口 径等问题的理解不尽一致。10 月 27 日,全国股转公司以“通知“的形式,对挂牌私募机构的自查整改 报告中计算口径不尽一致的问题,做出了统一的安排。 “通知“提出,自查整改 的财务报告,涉及收入占比的计算应以 2016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

16、合并财务报表数 据为计算依据,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其出具专项审计意见。另外,“通知“还对自查整改中的收入占比指标、资产管理规模等的计算口 径都做了详细说明。“通知“提出,挂牌私募机构应当在 2017 年 11 月 10 日前向全国股转公司提 交整改报告。主办券商应当对其持续督导的挂牌私募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 查,出具核查报告,与自查整改报告一并提交。“通知“还提出,全国股转公司指定披露日(T 日) ,挂牌私募机构与主办券 商应分别披露自查整改报告和核查报告,不符合自查整改条件的挂牌私募机构 应同时披露终止挂牌的风险揭示公告,并于 T+1 日停牌一

17、日;T+2 日不符合整 改条件的挂牌公司应复牌,复牌期间挂牌公司与主办券商应当持续披露终止挂 牌风险(至少三次) ;T+7 日,不符合整改条件的挂牌公司完成强制摘牌。保监会调研人身险公司经营近况保监会调研人身险公司经营近况据悉,为了解人身险市场发展情况,保监会近日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内部 通知,对人身险公司近期经营情况进行书面调研。调研内容包括四大方面:一是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包括:1 月至 9 月 总体经营特点及重要业务指标情况,前三季度业务增长是否达成预期计划目标 及其原因;公司在战略规划、发展规划方面发生的变动,及产品渠道结构是否发生明显变化及其原因;公司总体风险状况评估及最主要的三个风

18、险和隐患。二是业务现金流基本状况和主要特点。包括:前三季度公司经营现金流出 基本状况,是否符合预期及其原因;截至 9 月末公司投资及筹资活动现金流概 况,是否达成预期及其原因。三是 2017 年公司全年发展形势预判。包括:预计的规模保费、新单续期结 构,险种、产品和渠道结构,主要财务指标状况,偿付能力和现金流等指标状 况;分析上述指标较 2016 年末的变化情况和特点。四是 2018 年一季度业务计划。包括:规模保费、新单续期结构,险种、产 品和渠道结构,分析上述指标较 2017 年初的变化情况和特点;提供 2018 年“开 门红“各渠道主力产品基本情况,含产品名称、类型、主要责任、缴费年限、

19、保 障年限和预期规模计划;分析 2018 年业务增长变化可能对财务、偿付能力、流 动性等指标产生的实际影响,逐一列明风险隐患、表述成因并提供公司对应的 预案。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应根据以上四个方面的经营情况形成简 报,报送至保监会。同时,须逐项填报经营数据统计表。其中,经营数据应采 用上报人身保险监管数据系统同口径数据,不得擅改制表格式,不得以数据无 法拆分、不便预测等主观理由留空。此外,根据要求,填报数据力求准确,简报内容应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所 填预测数据与未来实际数据的误差原则不得超过 10%,报送材料需公司主要负 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负责。国税总局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

20、出口退(免)税政策国税总局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退(免)税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 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7 年第 35 号,以下简称公告 ) ,明确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简称“综服企业“)开展的代理退 税业务,由“视为自营出口申报退税“,调整为“代生产企业集中申报退税“。这 意味着综服企业的“代理身份“得到明确,生产企业成为退税主体、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综服企业是近年来涌现出的外贸服务新业态,主要向中小型生产企业提供 代办报关报检、物流、退税、结算、信保等外贸相关服务。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相关

21、负责人介绍, 公告本着“谁出口、谁退税、 谁主责“的原则,对综服企业代办退税业务,改生产企业为退税主体,退税款退 给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综服企业则是提供代办退税服务,并承 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此外综服企业的自营和代理这两种出口退税业务仍按现有 管理规定办理。这样综服企业根据不同经营业务,选择相应的退税模式。据了解, 公告明确了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条件和具体办法。综服企业需 符合商务部等五部门在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贸函2017759 号)中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定义,并向主管税务机关 备案。综服企业还需建立较为完善的代办退税业务风险防控制度,同时与受托 生产

22、企业签订规范的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公告明确,生产企业和综服企业需分别在各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办 退税备案,在出口货物时,生产企业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销 项税额申报缴纳税款,同时向所委托的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但不能作为综服企 业的抵扣凭证和自营出口业务的退税凭证。税务机关审核后,税款将退至生产 企业指定账户中。综服企业就其向生产企业收取的各项代理服务费申报纳税。公告同时强调对代办退税业务的风险防控,从多方面规范外贸综合服 务企业的代办行为:征退税衔接更紧密。 公告将生产企业纳入出口退(免)税管理,税务机 关由原来只

23、对综服企业进行退税管理,改为既管理生产企业又管理综服企业。 生产企业和综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加强代办退税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 不断强化征退衔接、信息沟通和配合协作,在及时准确办理退税的同时,共同 有效防范出口骗税风险。综服企业内部风险管控要求更严格。“公告要求综服企业要建立代办退 税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对代办退税的出口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识 别和分析,要对年度委托代办退税额超过 100 万元的生产企业实地核查其出口 合同、订单、账簿、生产能力等等,可操作性很强。“上述负责人介绍。代办退税业务的罚则更明确。 公告要求当生产企业发生出口骗税行为时, 税务机关首先追究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

24、出现按规定应予追回退税款的情形时, 由生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向生产企业追缴,综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予以配合。 同时视综服企业对受托生产企业审核把关不严涉及的责任大小,采取降低出口 退税管理类别,停止其从事代办退税业务等措施。对综服企业参与骗税的,共 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告明确,新的退(免)税政策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具体时 间以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原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退(免)税管理 办法同时废止。对于 11 月 1 日前先开票、11 月 1 日后再出口的业务,仍适用 原办法办理。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

25、产责任制工作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729 号) ,要求各省级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 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 转。通知指出,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 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 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 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三违“现象(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

26、动纪律)的发生,从而达到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 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通知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 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 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通过教育培训,提升 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考核制度,对全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通过激励约束机制

27、不断激发全员参 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知强调,各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 和监督检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对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学生等)进行相关教育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因拒不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而造成严重后 果的,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通知特别强调,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各成员单位要督促 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全

28、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实施全面 发动、典型引领、对标整改等方式,整体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大力推动企业加快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 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十部门协同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工作十部门协同推进快递绿色包装工作11 月 2 日,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 境保护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 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 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将按照“政府引导、 社会参与,创新驱动、源头治理,分类指

29、导、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顶 层设计,推进源头治理,增加绿色快递服务产品供给,提高快递业包装领域资 源利用效率,降低包装耗用量,减少环境污染。指导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要实现三大目标, 即,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取得明显效果,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大幅提升, 治理体系日益完善。到 2020 年,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将提高到 50%,基本淘汰重金属等特殊物质超标的包装物料,基本建成专门的快递包装物 回收体系。主要快递品牌协议客户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 90%以上,平均每件快 递包装耗材减少 10%以上,推广使用中转箱、笼车等设备,编织袋和胶带使用 量进一步减少。基本建立

30、快递业包装治理体系。我国快递业包装总量庞大、种类繁多、增长迅速,包装废弃物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不容忽视。妥善处理快递包装问题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促进快递 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推动建立健全中国特色快递业包装治理体 系,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消费者环保意识,实现绿色发展,服务美丽 中国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完善快递业绿色包装法规标准。推动出台快递暂行条例 ,明确鼓励 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完善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制 定实施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快递包装以及胶黏剂相关绿色产品评 价标准,推广 1200mm1000mm 标准托盘,加快推动相关

31、标准有效衔接。二是增加快递绿色包装产品供给使用。引导和支持各类企业加大对快递绿 色包装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的投入,健全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鼓励 生物基材料环保包装制品的研发、生产和使用。鼓励在电商产品和快递的仓储、运输、配送、分拣、加工全过程推进可循环包装、减量包装和可降解包装。三是实施快递包装产品绿色认证。构建统一的快递包装产品绿色标准、认 证、标识体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开展快递包装产品绿色 认证,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使用绿色包装产品或通过快递包装产品 绿色认证的包装产品。四是开展快递业绿色包装试点示范。支持快递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生态(绿 色)设计“试点,在

32、主要品牌快递企业和快递物流信息平台企业开展绿色包装应 用试点,鼓励主要品牌快递企业和各类环卫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快递业+ 回收业“定向合作试点。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快递示范园区建设成为绿色园区。五是做大做强快递绿色包装产业联盟。建立完善快递绿色包装全产业链体 系。鼓励有关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新模式。发挥电 商平台企业作用和优势,积极推广绿色包装、简约包装。鼓励企业强化绿色生 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信息管理平台,打造绿色供应链,带动联盟企业 实现绿色发展。六是建设快递包装回收示范城市。在国家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共 同推动建设快递包装回收示范城市。明确不同快递包装

33、的分类要求,在社区营 业网点配备标志清晰的快递包装回收容器。支持快递企业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 收利用网络建设。七是强化快递业绿色包装宣传引导与教育培训。将每年 11 月第一周作为“ 绿色快递宣传周“,并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环保周、“美丽中国“公益广告等活 动广泛宣传绿色理念,倡导绿色消费方式,普及绿色包装和回收知识,营造“绿 色快递,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指导意见还提出了组织管理、政策扶持、监督管理三方面的保障措施。 十部门将共同成立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快递业绿色包 装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落实国家鼓励节能减排等优惠政策,推动各地加大对快 递包装回收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各地

34、研究出台针对快递、电商企业绿色 包装的税收、信贷等扶持政策。三部委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三部委印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近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了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建设规划纲要 ,鼓励地方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 下简称“特优区“) ,把地方土特产和小品种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纲要提出,我国地理、气候、生态资源多样,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具有 独特品种、特殊品质、特定区域的特色农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进一步优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布局,做大做强优势特色农业 产业,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特优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

35、客观要求, 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农民增收、带动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 抓手,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纲要强调,建设特优区要坚持市场导向和绿色发展,以区域资源禀赋 和产业比较优势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完善标准体 系,强化技术支撑,改进基础设施,加强品牌建设和主体培育,打造一批特色 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历史文化厚重、市场竞争力强的特优区,促进优 势特色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建立农民能够合理分享二三产业收益的长效机制,提高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辐射 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纲要提出了国家级特优区和省级特优区两级架构, 纲要重

36、点部署国 家级特优区的创建、认定与管理工作,选择了 29 个重点品种(类) ,分别明确 创建区域,规划到 2020 年,创建并认定 300 个左右国家级特优区;省级特优区 由各省自行创建、认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特优区建设要求按照填平补齐 的原则,重点建设和完善“三个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 基地) 、“三个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 和“一个机制“(建设和运行机制) 。纲要明确,国家级特优区按照先创建、后认定的程序,突出“特色“和“ 优势“,在具备创建条件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创建达到认定标准,给予“中国特 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授牌。国家级

37、特优区实行“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管理 机制,开展定期考核,考核不达标的特优区,撤销称号并摘牌。纲要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争创特优区 作为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协调,抓好落实。 要积极引导特优区内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普通农户充分参与 特优区创建工作,形成高位推动、上下联合、多方共建的创建机制。政策要政策要闻闻国务院启动国务院启动 20172017 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据悉,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近日启动 2017 年全国减轻企业负 担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开展降成本减负担工作情况及成效,涉

38、企保证金 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整治涉企乱收费、乱 摊派等违规行为情况,服务企业机制建设情况。本次督查将对近年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通报问题、全国企业负担调查和第 三方评估反映问题以及企业举报案件的查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核查,督促各地 区建立企业负担问题台账和督办反馈机制,强化各级减负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的 意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负担问题。据介绍,督查分为自查自纠、实地督查、整改治理三个阶段。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据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10 月 30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

39、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案) ,推动营改增改革成果法治化。 会议指出,经法律程序批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原来实行营业税的服 务业领域已统一征收增值税,实质上全面取消了实施 60 多年的营业税,营业税 暂行条例实际已停止执行。为巩固和扩大营改增大幅减税成果,必须修改相应 法规,并重新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 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草 案) 。全面取消营业税,调整完善增值税征税范围,将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为增值税纳税人,并明确相应税率。根据 13%这一档 增值税率已取消的情况,

40、将销售或进口粮食、图书、饲料等货物的税率由 13% 降至 11%。同时,目前对部分行业实施的过渡性政策保持不变。 考虑到下一步深化改革的实际需要,草案明确,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 关事项,国务院或经国务院同意由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作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执行。发改委部署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发改委部署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提高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服务水平, 提振民间有效投资信心,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报 建审批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

41、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 批情况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地区截至今年 8 月 31 日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在清理核查过程 中,对于条件成熟、能够办理的事项,要按规定时限加快办理;对于暂不具备 办理条件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帮助尽快落实有关条件;依法依规不能办理的, 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 通知提出,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将清理核查结果报 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总后及时报告国务院,并适时会同有关 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通知强调,各地方、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针对清 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改进工作,完善流程管理,优化民间

42、投资项目报建 审批服务。深交所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深交所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细则据悉,深交所 11 月 1 日发布新修订的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 ,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施行。 较 2016 年修订版,新细则第八条增加提出“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登记日次 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确认投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承担 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风险与损失“。保监会拟修订保监会拟修订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据消息人士 11 月 2 日披露,保监会拟对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进行修订,不仅要求保险公司尤其是存在控股股东的险企增

43、加独董的人数比例, 更要求独董不能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同时建议独董应享有一些特 别职权。根据意见稿,相较于旧版办法,修订版首先在独董设置要求上进行了强化。 同时,独董应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重 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意见稿还提出,独董应享有一些特别职权。比如,对重大关联交易的条件 公允性、内部控制程序执行情况以及对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影响进行审查并出 具书面意见。两名以上独董认为有必要的,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判断的依据。两名以上独董未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认可或同意意见 的,公司应重新评估交易可行性后,再次提交董事会;半数以上且

44、不少于两名 独董可以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两名以上独董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 等。 独董在行使职权时,保险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应 当积极支持和配合,为发挥独董的决策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不得干 预其独立行使职权。在业内人士看来,保监会通过修订独董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保险公司的独董制度,探索独董产生机制、占比、薪酬管理和考核等改革,从 制度机制上提高独董的独立性,以防范治理僵局、管控失效等重大公司治理风 险。保监会进一步细化保险销售过程可回溯要求保监会进一步细化保险销售过程可回溯要求日前,保监会出台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落实 保险销售行为

45、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将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办法通过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记录和保 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 可确认、消费权益可保障。办法主要涉及可回溯实施范围和方式、管理内容、 信息安全责任、内外部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将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将全国推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方案 ,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 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方案强调

46、,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 在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国各地推开改 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 略举措,对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要意 义。在今年底明年初召开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 使改革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有利于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改革有序深 入推进。方案指出,党中央决定,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 其他 2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 资源力量,完成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明确监察

47、委员会职能职责,赋予 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建立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 协调衔接机制。方案要求,要加强党对试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试点地区各级党组 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对试点工作负总责,成 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试点地区纪委要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各司 其职、协调配合,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工信部印发新版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工信部印发新版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 2025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 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工信部组织

48、修订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 指南(2017 年) ,并于日前印发。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 年)共提出优先发展的产业关键共性 技术 174 项。其中,原材料工业 53 项、装备制造业 33 项、电子信息与通信业 36 项、消 费品工业 27 项、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 25 项。包括 3D 打印金属粉末制备及 应用技术、全数字高档数控系统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等。我国将建立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我国将建立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10 月 30 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全国国土资源政务公开与新闻宣 传工作研讨会上说,征地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直是政务公开的重点 内容。按统一部署,

49、今年 5 月以来,黑龙江、浙江、安徽、四川、宁夏 5 个省 (区)35 个县(市、区)开展了基层征地补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指导,结合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 有关要求,及时总结,将试点成果向全国推广。征地补偿信息公开要切实做到 快还旧账、不欠新账,该公开的都必须公开。对历史上形成的存量征地信息, 要积极稳妥推进公开。国土资源部将建立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实现 征地信息归集整合,互通共享,方便社会查询。王广华说,征地信息公开社会关注度高,一直被国务院列为重点信息公开 内容。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要求站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 高度认识和推动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按部署,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今年 7 月 全部上线运行,做到了省、市、县三级公开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了省级征地信 息“统一发布、自助查询、实时监管“三大功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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