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体检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838609 上传时间:2019-10-2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体检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体检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体检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体检实施细则.doc(4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 1 页 共 4 页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工体检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的规定和我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结合我校多年来教职工体检的实施情况,为将教职工 体检工作纳入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项工作是预防性健康服务,是对身体状态的阶段性医学检查。通过体检,建 立健康档案,针对所出现的异常健康问题及疾病指标进行辨析分类,定期监测、 跟踪随访,建立我校慢性病控制及对异常健康问题的管理工作机制。第三条通过定期体检和体检后医疗服务,为教职工就诊、医疗提供方便,使教职工建 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完善我校

2、公共卫生体系中的教职工健康 保障与健康支持体制。第二章体检时间第四条体检分为年检制、二年检制及三年检制,年检制系指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二年 检制系指每二年进行一次体检;三年检制系指每三年进行一次体检。第五条每年度体检安排为春季体检及秋季体检。每季体检周期 2 至 3 月,每月 10 至 16 个工作日。具体体检日在承检医院与我校校医院落实后,由校医院书面通知。第六条计划生育办公室组织的妇科体检每二年一次,已参加当年度教职工体检者,不 再参加当年的妇科专项体检。第三章 体检对象第七条实行年检制的人员范围:属本校事业编制的离休、退休人员;具备高级职务或 行政职务处级(含副处级)在职人员;年龄大于 4

3、0 周岁(含 40 周岁)的其他 在职人员。第八条实行二年检制的人员范围是:属本校事业编制,但年龄在 30 至 39 周岁(含 39 周岁)的在职人员(具备高级职务或行政职务级别在副处级以上在职人员除外) 。第九条实行三年检制的人员范围是:属本校事业编制,但年龄小于 29 周岁(含 29 周 岁)的在职人员(具备高级职务或行政职务级别在副处级以上在职人员除外) 。第十条保留事业编制的企业人员、独立核算单位及其他非编制内(不含列入学校大财务 发工资人员)的人员名单依据校人事处数据核准,体检费用由所属部门承担。第 2 页 共 4 页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办公室组织的妇科体检对象为已婚妇女,不受职称或年

4、龄限制;进校 人员不满一年者,按细则有关规定,列入下轮体检周期。第四章体检安排第十二条 教职工体检列入常规工作系列后,每年春季三月底四月初及九月底十月初,校 医院在学校新闻网校园通告中发布体检通知。无特殊事件,一般情况下, 学校不再行文通知。第十三条 体检通知发布后,各院系、部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医院传送本部门体检 名单。体检名单以 Excel 格式,列入部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号、编制 属性、在职或退休、个人电话、部门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第十四条 校医院收到部门名册后,对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人员安排体检日期。在体检前 二周,向受检部门联系人发放体检册与体检通知。第十五条 校医院根据学校

5、与承检医院的协议,应合理适当地安排体检日期、人数、体检 流程,处理体检中的各项问题。为避免体检人次拥挤而影响体检质量,每个体 检工作日一般安排 120 人左右。第十六条 为避免校医院安排的体检日期与部门教学或工作日程的冲突,部门可在名册传 送时向校医院提出本部门体检安排日期的要求。第十七条 已约定的体检日期与个人日程冲突,请提前一周向校医院提出更改时间,校医 院应给予适当安排;体检册当年有效,隔年作废;因故不能参加年度体检者, 体检册请退回校医院处理,体检可顺延至下一周期;体检册遗失者,请到校医 院挂失。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十八条 根据协议,承检医院对教职工体检进行全程性质量控制。实行体检医师准入

6、制, 选派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进行体检工作。第十九条 对协议项目检查中出现的可确诊疾病,应本人要求,承检医院优先安排就医; 对新发现的可能性疾病,优先安排进一步检查。第二十条 针对体检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强调复核制。如检验指标中肝功能异常、高血糖、 异常高脂血症、高肌酐的复核;对 B 超、X 线中脏器占位的复核;对严重心电 图异常的复核;对妇科检查癌前病变的复核,以及其他体检异常项目的复核。第二十一条体检医师应按体检规范实施工作,对个人拒检项目不做先行提示,避免引发 不必要的意见。对自行放弃检查内容者,主检医师应在结论中写明。主检医师 应注重受检者的心理感受,各科体检医师在许可情况下,应回答

7、受检者的询问。第 3 页 共 4 页第二十二条每年度体检后,由校工会、校人事处、承检医院、校医院召集例行体检工作 会议,邀请受检教工代表,听取体检后的意见。第六章 体检传报第二十三条在体检流程中引入体检传报制。体检传报制是通知受检者体检结果的时间规 定。包括内容有:对体检过程中需即刻处理的严重情况;需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的异常情况;对状况稳定,处于慢性健康问题及只作一般处理的情况。第二十四条体检传报分为三级传报。一级为即刻通知;二级为随访通知;三级为报告送 达。传报责任者为主检医师、承检医院体检中心、校医院保健科。第二十五条即刻通知指对体检进程中发现问题的告知与报告,是主检医师向受检人的告 知并

8、同时向体检中心和校医院的通知、转告及备案。如 X 线中的可疑性病变; B 超中脏器的明显占位;心电图中出现可能引发严重心脏疾病的表现;体检检验 中的严重疾病问题。即刻通知的时限为体检当日及次日。第二十六条随访通知指承检医院体检完成后,校医院收到体检册对其中需要监测的问题 进行的疾病随访。随访通知的时限一般在收到检验报告或体检册后的一至二周 内。第二十七条体检报告送达,如无体检特殊情况,或状况稳定,处于慢性健康问题者,按 照收到、登录、发放的程序,从承检医院校医院院系、部门个人,一般 周期在三至四周。第七章 体检报告第二十八条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对于体检项目不全者,只 对

9、已检项目建议。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第二十九条校医院收到体检报告,对体检内容进行登录、分类后,通知各院系、部门领 取体检册。部门联系人或个人领取体检册时,应核对名册及体检号后进行签收。 每次体检工作完成后,校医院向人事处送交已体检人员名册,以备复核。第三十条 在体检册登录、发放过程中,承检医院与校医院、各院系部门应尊重并保护个 人隐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需要通过部门即刻通知或随访通知个人时,应当 尽量通知个人。第三十一条在登录分类后,校医院应当根据体检情况,建立教工健康档案,制订教工体 检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最大程度地使用教工健康档案为教职工提供健康服务。第 4 页 共 4 页第八章 体检咨询第三十二条对体检后职工异常的健康问题,校医院根据分类情况,与承检医院制定协议, 开设专题咨询与诊疗指导,为教职工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第三十三条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专题咨询,校医院根据协议向承检医院聘请资深专家, 并提供相应的场地与所需费用。第三十四条体检后咨询的时间安排,根据报告送达及体检后问题分类的进程,列入校医 院的日常性工作。第三十五条对于咨询中需进一步检查或诊断治疗的疾病,承检医院应优先提供医疗性服 务。第三十六条本细则由人事处、校医院负责解释。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校工会后勤保障处 2006 年 5 月 8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教育教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