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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北京市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产业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巩固本市“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产业带建设成效,调动农民自主经营的积极性,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产业带给予无收益期补偿及养护补助的通知(京政办函200639 号)和国家、市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产业带的养护管理。“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产业带(以下简称产业带)是指“五河十路”两侧绿色通道永久性绿化带以外,并于 2001 至 2004 年间按照“五河十路”绿色通道建设规划营建的经济林(包括果树、苗圃及速生丰产林等)。第三条第三条 产业带无
2、收益期补偿是对产业带所隶属的农村集体或土地确权后的土地使用者,在无收益期内给予的一定经济补偿,对土地已分到户但没有确权的,无收益补偿享受对象由村民委员会讨论确定。产业带养护补助是对相关区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农村集体、承包个人、有关单位在产业带无收益期的养护过程中,给予2的一定经济补助,主要用于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补植、垃圾清理、监督检查、技术培训等主要养护管理工作。第二章第二章 组织组织管理管理第四条第四条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是本市产业带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产业带管护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产业带的检查验收和技术培训;区县林业、绿化主管部门是区县产业带管理主管部门, 负责辖区产业带
3、面积统计、养护工作安排、质量检查、技术指导、资金发放等工作;乡镇林业站是乡镇产业带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乡镇产业带登记、核实及管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培训,随时掌握面积变更情况。第五条第五条 区县级产业带主管部门要与乡镇、乡镇与村集体或个人层层签订养护责任书,明确经济林性质和养护责任人,明确养护责任、面积、标准和要求。第六条第六条 区县产业带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产业带养护管理手册,各乡镇产业带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建立产业带管理档案和养护管理台帐,做到图、表、地块相符,并报区县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第七条 每年年初乡镇产业带主管部门要对本乡镇产业带内林地被征占或林木采伐更新情况,统一编制林地征占更
4、新汇总表并上报区县产业带管理主管部门,区县产业带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年 3 月上报市级产业带主管部门备案。3第八条第八条 各区县产业带主管部门要加强产业带养护管理,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经营者的经营与技术水平。第九条第九条 产业带属于集体所有的,由乡镇或村组织专业队管护。产业带属于个人所有的,由承包者按照管护技术要求组织养护管理。第三章第三章 检查验检查验收收第十条第十条 对产业带无收益期的养护管理,要确保林、果、苗生长良好,不缺苗断垄,林地卫生状况良好,无病虫危害和人为、牲畜破坏,无损毁、转产、弃管现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每年 5-7 月,区县级产业带主管部门要对本区
5、县产业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7 月底将自查结果上报市主管部门。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每年 8-9 月,市级产业带主管部门要对产业带保存及养护情况进行核查,并通报核查结果。核查内容包括养护工作实施情况、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及资金发放情况、相关档案材料等。第四章第四章 资资金管理金管理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对产业带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市财政从 2006年起连续 5 年,给予每年每亩 300 元无收益期补偿,给予现有产业带每年每亩 100 元养护补助。占用非农耕地(河滩地、部分山4坡地)的仅给予养护补助。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无收益期补偿资金和养护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6、。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产业带内凡是纳入其他工程、被工程项目征占用、人为破坏或 2001 年启动绿色通道工程以前建设的经济林,不给予无收益期补偿和养护补助。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无收益期补偿和养护补助资金拨付时,各区县产业带主管部门须将产业带图、表、地块面积核实无误,并在乡镇或村集体张榜公示半个月以上,且未出现任何异议之后,方可拨付。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市级产业带主管部门每年要对区县级产业带主管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对符合无收益期补偿和养护政策的产业带面积,向市级财政部门申报核拨补助资金,市级财政部门根据申报结果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区县财政部门。各区县具体资金拨付形式、流程由区县产业带主管部门会同财
7、政部门共同制定,并确保补偿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各级主管部门在产业带检查核查过程中,发现养护不到位的,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对不积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可缓拨或停拨养护补助;发现林地转产、损毁、弃管并难以恢复的,在区县、乡镇、村集体三方验收人员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中止无收益期补偿和养护补助,并报上5级部门备案,市级主管部门做最后面积核减并停拨相关资金。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在产业带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管理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部门预算。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各区县、乡镇级产业带主管部门要保证产业带无收益期补偿和养护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第二十一条第二
8、十一条 各区县、乡镇要加强产业带无收益期补偿和养护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接受市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凡不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五章第五章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区县级产业带主管部门要规范产业带相关档案管理,及时搜集、整理有关文件、图表、影像等资料,确保档案完整。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区县级产业带主管部门每年要及时上报产业带管理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除首次上报地理信息系统产业带地块图及标注数据库以外,每年产业带如有转产或损毁的也须及时报图说明,并及时对档案进行调整。第六章第六章 附附则则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各区县产业带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产业带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及检查验收细则。6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