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计划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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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罗湖区网络与信息深圳市罗湖区网络与信息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I目目录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工作原则.11.3.1 统一领导,协同作战。.11.3.2 分级负责,责任明确.21.3.3 快速反应,及时处理.21.3.4 整合资源,条块结合.21.3.5 防范为主,加强监控.21.4 适用范围.31.5 分类分级.31.5.1 事件分类.31.5.2 事件分级 .52 组织机构与职责.72.1 指挥机构与职责.72.1.1 总指挥.72.1.2 副总指挥.72.1.3 现场指挥官.82.1.4 现场副指挥官.82.1.5 现场指挥部

2、.82.1.6 指挥机构主要职责.82.2 成员单位与职责.102.3 办事机构与职责.112.3.1 办事机构.112.3.2 办事机构主要职责.122.3.3 专家组.13II2.3.4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队伍.133 监测与预警.143.1 监测.143.1.1 风险漏洞监测.143.1.2 监测预警系统.143.1.3 预警.154 应急响应.154.1 信息报告.154.2 先期处置.174.3 分级响应.184.3.1 级响应.184.3.2 级响应.184.3.3 级响应.194.3.4 级响应.204.4 响应升级.224.4.1 响应级别变更.224.4.2 响应级别升级.22

3、4.5 应急结束.234.6 信息发布.235 后期处置.24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245.2 善后处置.255.3 恢复重建.255.4 表彰与惩处.256 应急保障.266.1 应急专业技术队伍保障.266.2 应急物资保障.266.3 交通运输保障.266.4 经费保障.27III6.5 技术资料保障.276.6 治安保障.276.7 合作机制建设.276.8 建立健全和完善技术支撑体系.287 宣传、培训和演练.297.1 宣传.297.2 培训.297.3 演练.298 附则.308.1 预案体系.308.2 预案制定、发布及解释.308.3 预案修订.308.4 预案实施.3

4、111 总则总则1.1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建立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健全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善后等工作机制,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机制,提高罗湖区应对和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对罗湖区造成损失和危害,维护罗湖的城区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 国家网络与网络与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省网络与网络与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深圳市罗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

5、急预案等相关规定。1.3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1.3.1 统一领导,协同作战。统一领导,协同作战。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协同配合、具体实施,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和机制,充分调动党政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共同做好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2作。1.3.2 分级负责,责任明确分级负责,责任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地区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1.3.3 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

6、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1.3.4 整合资源,条块结合整合资源,条块结合充分利用罗湖区现有网络与信息安全力量,依靠省、市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资源,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处置体系,形成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合力。1.3.5 防范为主,加强监控防范为主,加强监控宣传普及信息安全防范知识,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公共防范意识以及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加强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发现和防范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可控

7、措施,3迅速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4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罗湖区行政区域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5 分类分级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重要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紧急事件。1.5.1 事件分类事件分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信息安全事件等7个类别。1.5.1.1 有害程序事件有害程序事件有害程序事件包括:计算机病毒、计算机蠕虫、计算机木马、僵尸网络、混合攻击程

8、序、网页内嵌恶意代码和其他有害程序等事件。1.5.1.2 网络攻击事件网络攻击事件网络攻击事件包括:拒绝服务攻击、后门攻击、漏洞攻击、网络扫描窃听、网络钓鱼、干扰和其它网络攻击等事件。41.5.1.3 信息破坏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破坏事件包括:信息篡改、信息假冒、信息泄露、信息窃取、信息丢失和其它信息破坏等事件。1.5.1.4 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包括: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讨论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事件。1.5.1.5 设备设施故障事件设备设施故障事件设备设施故障事件包括: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

9、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等事件。1.5.1.6 灾害性事件灾害性事件灾害性事件包括:水灾、台风、地震、雷击、火灾、恐怖袭击、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网络及信息系统造成的物理破坏导致的事件。1.5.1.7 其他信息安全事件其他信息安全事件其他信息安全事件:不能归为以上类别分类且造成影响或后果较为严重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51.5.2 事件分级事件分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划分为 I 级(特别重大级)、II 级(重大级)、III 级(较大级)和 IV 级(一般级)4 个级别。1.5.2.1 I I 级(特别重大级)级(特别重大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

10、发事件:1、信息系统中断运行2小时以上且影响人数100万人以上。2、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或导致 10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3、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事件。4、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1.5.2.2 级(重大级)级(重大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为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1、信息系统中断运行30分钟以上且影响人数10万人以上。2、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

11、、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或导致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3、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对6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危害的事件。4、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成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1.5.2.3 级(较大级)级(较大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为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1、信息系统中断运行造成较严重影响的。2、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威胁,或导致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经济损失。3、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

12、谣言等,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较严重危害的事件。4、其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漭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较严重威胁、造成较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1.5.2.4 级(一般级)级(一般级)除上述情形外,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构成威胁、造成的影响和情况较为严重,但未达到级事件标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为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72 组织机构与职责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指挥机构与职责指挥机构与职责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网络应急指挥部)是我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机构。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委的领导下,负责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平时和发

13、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指挥工作。区网络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现场指挥官、现场副指挥官、现场指挥部和成员单位主管信息化工作负责同志组成。2.1.1 总指挥总指挥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负责区网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2.1.2 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区应急办主任、区委(政府)办副主任、区科技创新局局长、区公安局分局局长担任,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应急工作,或受总指挥委托,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总指挥由区科技创新局局长担任,原则上同时兼任现场指挥官。82.1.3 现场指挥官现场指挥官现场指挥官由区科

14、技创新局局长兼任,履行现场决策、指挥、调度职责,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指挥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各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和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2.1.4 现场副指挥官现场副指挥官现场副指挥官由区委(政府)办、区应急办、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保密局相关领导和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担任。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协助总指挥或现场指挥官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或受现场指挥官委托,临时负责现场指挥工作。2.1.5 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区网络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应急处置工作涉及的区域

15、范围,经专家组研判为级、级、级、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组建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区网络应急指挥部指定专人(一般是主管该业务领域工作的现场副指挥官)负责现场指挥工作。2.1.6 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指挥机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广东省网络与9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罗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和文件。2、研究制定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3、负责按照国家应急相关部门的部署,开展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省应急相关部门的部署,开展级网络与信息安全

1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市应急相关部门的部署,开展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4、分析总结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5、按照国家、省、市应急相关部门的要求,发布相关预警、预测信息。6、负责区网络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7、负责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对外新闻发布工作。8、承办国家、省、市应急相关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交办的其它工作。102.2 成员单位与职责成员单位与职责区网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如下:1、区

17、委(政府)办:负责指挥全区党政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中央、省、市信息报送标准及有关要求报送突发事件信息;负责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指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应急资源的协调、配置等工作。2、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属网络媒体信息内容的舆论导向把控,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新闻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3、区国家保密局(密码管理局):负责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查处和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互联网、无线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网络泄密事件;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中涉及密码技术、密码产品事件的预防、应对、查处和监管工作。4、区科技创新

18、局:是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区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党政机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政务网络运营管理单位实施政务网络应急通信保障;负责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筹建、管理等工作5、区公安分局:负责监督、指导、检查社会领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领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依11法打击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6、区应急办: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将有关信息通报市应急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

19、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7、各街道办事处: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体系,负责本辖区内自建自管的公共服务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信息上报、先期处置等工作;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时,配合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应急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8、区其它党政机关:为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实施单位,按照本预案,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自建自管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信息上报、先期处置等工作。2.3 办事机构与职责办事机构与职责2.3.1 办事机构办事机构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

20、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信息中心主任、区委(政府)办相关负责人、区保密局相关负责人、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相关负责人担任。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联络员一名,由区信息中心工作人12员担任。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信息中心(地址: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7楼)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区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专家组、应急处置专业技术队伍构成。2.3.2 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

21、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1、组织落实区网络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和调度各部门、各单位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和实施应急通信保障相关工作。2、负责指挥部值班室建设工作,承担指挥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值守工作。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向指挥部上报重要信信息。4、负责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5、配合有关部门承担新闻发布工作。6、组织拟(修)订与区网络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制定(修订)本部门、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7、负责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8、负责区网络应急指挥部相关技术系

22、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9、负责区网络应急指挥部专家组、应急处置专业技术队伍的组13建工作。10、负责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宣传、培动工作。11、承担区网络应急指挥部的其他日常工作。2.3.3 专家组专家组 成立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组,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咨询机制。专家组专家每三年由罗湖区科技创新局进行聘任。专家组主要职责:对预防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咨询与建议:对与预案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项目建设提供参考意见;对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参与相关应急培训和教材编审工作。2.3.4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队伍应急处置专业技术队伍区信息中心、区公安分局

23、网警大队联合组织成立一支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业技术队伍(以下简称专业技术队伍),作为本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常设专业技术队伍。另外,由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相关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能力及相关国家资质等条件,授权四家单位成立专业技术队伍,并参考应急工作的开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适时调整。专业技术队伍主要职责: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区网络应急指14挥部办公室的指令,开展应急救援;根据事发单位应急支援要求,提供应急救援服务;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相关软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3 监测与预警监测与预警3.1 监测监测罗湖区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

24、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要求,重点做好风险漏洞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信息安全事件报送、信息通报等工作。3.1.1 风险漏洞监测风险漏洞监测区科技创新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家保密局根据职责,监督、指导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定期开展重要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检查,了解掌握分管领域内重要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的风险现状,根据需要建立风险源管理系统,加强风险管理,提高重要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抗风险能力。3.1.2 监测预警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区科技创新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分别负责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各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与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区网络

2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整合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资源,按照市级技术规范要求建设罗湖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15发事件监测预警平台,并实现与市级监测预警平台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3.1.3 预警预警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罗湖区基础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进行监测预警,组织专家组对预警信息进行研判,对可能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及时向区应急办、区网络应急指挥部上报。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区网络应急指挥部的指示,通过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指定发布渠道,按照国家应急相关部门、广东省应急相关部门、深圳市应急相关部门以及市网络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发布预警信息。4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4.1 信息报

26、告信息报告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本单位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信息、安全风险及事件信息,及时报告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国家、广东省应急相关部门、深圳市应急相关部门及深圳市委、市政府、罗湖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报送的相关规定报送信息。(1)信息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和地点、发生事件的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名称、事件原因、信息来源、事件类型及性质、危害16和损失程度、影响单位及业务、事件发展趋势、采取的处置措施等。(2)级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将简要情况及联系人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上报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网

27、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区应急办,上报时间不得迟于发生突发事件30分钟,事件详细状况的书面报告上报时间不得迟于发生突发事件60分钟。(3)级、级和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将简要情况及联系人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上报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区应急办和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时间不得迟于发生突发事件10分钟,事件详细状况的书面报告上报时间不得迟于发生突发事件20分钟。由区应急办将事件有关情况市应急相关部门。(4)对暂时无法判明破坏等级的事件,事发单位应立即将简要情况及联系人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上报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

28、公室,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区应急办和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时间不得迟于发生突发事件10分钟,事件详细状况的书面报告上报时间不得迟于发生突发事件20分钟。(5)对重要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三级(含)以上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涉密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及在敏感期可能演化为级、级和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信息,事发单位应立即上报,不受时间限制。17(6)对涉密的信息,参与涉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签署保密协议;知情人员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4.2 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必须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

29、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1)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破坏蔓延。事发单位根据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防止事件蔓延。(2)快速判断事件危害。事发单位尽快进行分析,根据基础网络与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承载业务的情况,初步判断发生事件的原因、影响力、破坏程度、波及的范围等,提出初步应对措施建议。(3)及时上报信息。事发单位在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单位责任人、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区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4)事件发生、发展、处置的记录和证据留存。事发单位在处理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可采取记录、截屏、备份、录像等手

30、段,对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过程、步骤、结果进行详细记录;涉及网络犯罪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电子数据取证,为事件调查、处理提供证据。18(5)保持通信畅通。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后,与事发单位保持通信畅通,实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当先期处置措施不能有效控制事件蔓延,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时,启动本预案,在此基础上开展分级响应。4.3 分级响应分级响应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状况,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分为级、级、级和级。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响应。4.3.1 级响应级响应级突发事件由区网络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开展应急处

31、置工作。(1)事发单位按照本单位相关的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立即向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2)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组、专业技术队伍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协调、指挥专业技术队伍进行处置工作, 并将处置情况向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区应急办报告,必要时请求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家组、专业技术队伍支援处置。4.3.2 级响应级响应级突发事件由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响应,统一指挥、19协调、组织应急处置工作。(1)事发单位按照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立即向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应急办、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和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网络应

32、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组、专业技术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网络应急指挥部报告, 提出级突发事件定级建议。 (2)市网络应急指挥部确定级突发事件后,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人员进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3)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并24小时待岗,通知各单位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4)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单位及时与区网络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网络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络。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相关信息进行研究,根据需要组织对全区基础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并通报各部门、各单位。(6)未参与救援的专业技

33、术队伍根据现场指挥部的需求,随时准备进驻现场开展应急支援。4.3.3 级响应级响应级突发事件由省应急相关部门启动级响应,并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0(1)事发单位按照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 同时立即向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应急办、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和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组、专业技术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网络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级突发事件定级建议,由市政府向省应急相关部门报告。(2)确定为级突发事件后,市政府立即报告省应急相关部门,由省应急相关部门根据广东省网络与信

34、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人员进驻现场,根据省应急相关部门的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4)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及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指挥部成员保持 24 小时通信联络,指挥部领导实施 24小时值班,各单位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5)区网络应急指挥部领导赶赴现场,负责应急处置的各方协调工作。(6)报告市应急相关部门,市应急相关部门根据深圳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导相关应急处置工作。(7)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单位及时与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络。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

35、总相关信息进行研究,根据需要组织对全区基础21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并通报各部门、各单位。(8)未参与救援的专业技术队伍保持24小时待命,检查应急物资,根据现场指挥部的需求,随时准备进驻现场开展应急支援。4.3.4 级响应级响应级突发事件由国家应急相关部门启动级响应,并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事发单位按照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区应急办、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和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专家组、专业技术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网络应急指挥部

36、报告,提出级突发事件定级建议,由市政府及时向国家、省应急相关部门报告。(2)确定为级突发事件后,立即报告国家应急相关部门,由国家应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人员进驻现场,根据国家应急相关部门的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4)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及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入紧急应急状态,指挥部成员保持 24 小时通信联络,指挥部领导实施 24小时值班,各单位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22(5)区网络应急指挥部领导赶赴现场,负责应急处置的各方协调工作。(6)报告省应急相关部门,省应急相关部门根据广东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

37、急预案的要求,参与指导相关应急处置工作。(7)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现场指挥部和事发单位及时与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联络。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相关信息进行研究,组织对全区基础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并通报各部门、各单位。(8)未参与救援的专业技术队伍保持24小时待命,检查应急、物资,根据现场指挥部的需求,随时准备进驻现场开展应急支援。4.4 响应升级响应升级4.4.1 响应级别变更响应级别变更应急响应过程中,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部门应密切关注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响应工作进展情况,根据事态变化和响应效果及专家组建议,适时调整响应级别。超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应及时报告上一级部门,建议变

38、更响应级别,开展相关处置工作。4.4.2 响应级别升级响应级别升级(1)突发事件发展蔓延,事态发展得不到控制,超出了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其它部门、单位参与处置时,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区应急办,以区应急办的名义组织、23协调本区其它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2)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特别严重,超出本区应急外置能力时,需要国家、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报告区应急办和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市网络应急指挥部通过市委及时向国家、省应急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应急处置工作在国家、省、市应急相关部门或指定部

39、门的领导下开展。4.5 应急结束应急结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危害基本消除,风险得到控制后,终止应急处置工作。(1)级响应结束由事发单位提请,报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同时由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应急办、区网络应急指挥部。(2)级响应结束由区网络应急指挥部提请市网络应急指挥部批准,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应急办。(3)级响应结束由区网络应急指挥部报市网络应急指挥部,由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报广东省应急相关部门批准。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应急办。(4)级响应结束由区网络应急指挥部报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市网络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报国家应急相关部门批准,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应急办。244.6 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区网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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