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823121 上传时间:2019-10-26 格式:DOC 页数:61 大小:2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61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06-2020 年)年)文本文本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州市人民政府二二一一年四月一一年四月目目 录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一节 规划目的. 1第二节 规划依据. 1第三节 规划范围. 2第四节 规划期限. 3第二章 规划背景. 4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4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第三节 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 6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6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9第一节 指导思想. 9第二节 规划原则. 9第三节 规划目标. 10第四节 基本战略. 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模控

2、制. 15第二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6第三节 建设用地调控及节约集约利用. 18第四节 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控. 19第五节 适度调整园林牧草地规模. 20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2第一节 优先保障基础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 22第二节 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23第三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3第四节 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24第五节 合理安排园林牧草用地. 25第六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27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7第二节 县(市、区)土地利用引导与调控. 29第七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6第一节 允许建设区. 36第二节 有条件建设区. 37第三节 限

3、制建设区. 38第四节 禁止建设区. 38第八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0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0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40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41第九章 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45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5第二节 重点建设项目. 47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0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法律手段. 50第二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手段. 50第三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52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技术基础建设. 54第五节 加强规划的社会监督保障. 54附 表. 56附表 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56附表 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57附表 3 各县(市、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 58附表 4 各县(市、区)建设用地指标表. 59附表 5 各县(市、区)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表. 60附表 6 各县(市、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 61附表 7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62附表 8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69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规划目的滁州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城市密集区的腹地,是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要的“一翼”和“前沿”,是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桥头堡,南京都市圈、合肥经济圈在滁州市叠加,随着沪汉高速铁路的通车,京沪高速铁路、马滁扬高速公路等一批交通干线工程的建设,滁州市与外部的联系

5、更加密切,得天独厚的区位交通优势,使滁州市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第一站。近几年,全市经济呈现健康、快速、协调的跨越式发展态势,城镇化、工业化加速腾飞。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平衡土地供求,优化土地配置,促进滁州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有效保护土地生态与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总体安排,结合滁州市实际,编制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

6、06-2020 年)。第二节 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六、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 号);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3号);九、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十、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十一、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

7、条例;十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十三、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十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十五、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三节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滁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两区、两市、四县,分别为: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和定远县,土地总面积为 1352322.23 公顷。第四节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以 2005 年为基期年,2010 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一、土地利用结构根据 2005 年滁州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

8、市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如下:农用地面积为 1079322.6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9.81%。其中,耕地面积为 703770.3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2.04%;园地面积为 9040.9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67%;林地面积为 151521.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1.20%;牧草地面积为 13909.1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其他农用地面积为 201080.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4.87%。建设用地面积为 184053.1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3.61%。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 116542.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62%;交通运输用地面

9、积为 5731.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42%;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 44773.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31%。其他土地面积为 88946.5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6.58%。二、土地利用特点(一)农用地比重大,农业生产功能突出。(一)农用地比重大,农业生产功能突出。农用地面积为 1079322.61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9.81%,高于安徽省 77.80%的农用地比重,也远高于全国 68.44%的农用地比重。2005 年末,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7.5,高于安徽省 17.9%的平均水平,农业生产功能突出。(二)耕地总量多,农田基础设施较薄弱。2005 年滁

10、州市耕地面积为 703770.32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52.04%。人均耕地面积为 2.4 亩,远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1.4 亩/人)。全市耕地数量多,所占比重大,但因地跨长江、淮河两大流域,气候年际变化较大,农田基础设施较差。(三)土地生态环境良好。通过退耕还林,保护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增加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2005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 20%,湿地比例达6.69%,土地生态环境总体良好。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一、取得的成效有效落实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超额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切实促进了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强化和巩固了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的地位;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

11、求,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了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和土地利用效益;促进了土地生态的保育和建设,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二、存在的不足上轮规划存在建设用地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实施力度不够、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不高,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第三节 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一、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较高2005 年,滁州市人均城乡建设用地 423 平方米,高于全省人均248 平方米的水平,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利用现象更为突出,2005 年,全市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 354 平方米1,高于国家 150 平方米/人的标准,也高于全省2

12、39 平方米/人的平均水平,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大。二、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滁州市土地利用率达到 93.42%,其他土地面积为 8894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仅为 6.58%。其他土地中水域占 59.12%,可开发利用的自然保留地只占 40.88%,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第四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一)全国实施“促进中部崛起”和“扩大内需”战略,我省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些战略给滁州市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为土地利用创造有利的环境。(二)城镇

13、建设的快速推进、优势产业集群的建立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为滁州市土地利用效率和水平的提高、用地结构布局的优化创造了条件。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群众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意识逐渐提高,为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奠定了基础。(三)滁州市综合实力逐步增强,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更好更快发展时期。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为推进土地利用城乡统筹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极大地促进城乡土地、区域土地的协调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一)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矛盾突出。当前,滁州市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快速

14、发展时期,随着大滁城城镇密集区和滁州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区的建设,城镇工矿用地需求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对基础设施用地的需求将逐步增大。在国家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情况下,建设用地净增指标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会十分突出。(二)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任务加重。新形势下,随着滁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势必影响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的任务加重,局部矛盾可能显现。(三)统筹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为实现滁州市“示范区建设”、融入“南京都市圈”、接轨“长三角”和建设“

15、两型社会”的目标,必须综合考虑全市不同土地利用区域的开发现状、潜力等因素,统筹安排各区域用地,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和管制措施,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从稳定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出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立足于中部崛起战略,抓住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全面统筹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土地利用,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16、展。第二节 规划原则一、坚持依法保护耕地以保障粮食安全为前提,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努力改善耕地质量,发挥商品粮基地的重要作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城镇化战略,推进城乡一体化,坚持全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整合城乡土地资源,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力,促进各县(市、区)协调发展。三、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坚持供给引导需求,严格实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实行用地计划差别化管理,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加快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推进城镇土地二次开发,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四、坚持可

17、持续利用土地资源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各类用地,构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模式。第三节 规划目标一、依法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标准农田的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格限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因地制宜推动土地整治,稳步提高耕地质量。规划至 201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702460.87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699659.45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598296.23 公顷。规划至 201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2682.88 公顷以内;通

18、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2682.88 公顷。至 2020 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8068.08 公顷以内;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8068.08 公顷以上。二、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集约高效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引导各县域中心城区和重点镇区的理性扩张,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规划至 201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87731.44 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118762.57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68968.87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94165.28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123289.66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

19、70875.62 公顷。三、大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指标评价体系,控制全市新增建设项目的用地节约集约程度,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规划至 2010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 146.22 平方米以内;规划至 2020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 135.13 平方米以内。四、有效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保育并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创建人居环境优美的新兴中心城市。规划至 2010 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增加到 2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7.3 平方米,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规划至 2020 年,森林覆

20、盖率增加到 3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 11 平方米,受保护地区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7%以上。五、合理配置其它农用地资源园地发展以内涵提高为主,加强对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提高单产和效益。园地发展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其他优质耕地,不得破坏耕作层。规划至 2010 年,园地面积调整为 8962.42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园地面积调整为 8920.13 公顷。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盐碱地等非耕地资源进行植树造林,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加大沿河、沿湖、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带和村庄的建设。规划至 2010 年,林地面积达到154384.70 公顷;规划至 202

21、0 年,林地面积达到 158105.93 公顷。积极发挥牧草地保持水土、发展畜牧业的功能,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规划至 2010 年,牧草地面积达到 16464.25 公顷;规划至2020 年,牧草地面积达到 13833.86 公顷。第四节 基本战略一、土地利用战略(一)区域发展战略与定位。(一)区域发展战略与定位。以承接产业转移为契机,全力承担“重要一翼”的历史使命,围绕“建设长三角地区先进制造业基地、非金属材料生产基地、农副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和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的重要目标,努力打造成为承接转移的现代产业园、紧靠南京的同城新家园和吸引东部的魅力后花园,全力把滁州市建设与合肥经济圈、南京都市圈无缝

22、对接,引领皖东跨越发展的新型中心城市,安徽东向发展的门户地区。(二)土地利用总体战略。(二)土地利用总体战略。遵循“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量提质,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整合,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重育”的总体原则,全面推行“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与“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模式,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三)土地利用空间战略。(三)土地利用空间战略。根据经济社会空间发展布局,实施土地利用空间差异化管理,确定“一区三轴合理扩展,次级镇区优化存量,平原圩区严保耕地,中部山地生态保育”的土地利用空间战略。1市中心城区、来安县、全椒县组成的大滁城城镇密集区,以

23、及城镇发展的三条空间轴线上的城镇是全市经济发展的核心,规划期内合理扩展用地。一般镇区以存量挖潜为主,达到优化存量,促进集约,保障发展的要求。2市域范围内,以凤凰山一磨盘山一白米山一嘉山一长山构成的江淮分水岭为界,中部主要以山林为主,要特别注重保护保育生态,限制开发建设,其西北部及东南部的平原圩区是全市农业发展的主体区域,应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二、土地利用总体布局按照“一区三轴”的城镇空间发展体系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严格保护市域内的“九片”基本农田集中区,积极构建“两带三区七核”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发展以及生态保护三者协调发展。

24、(一)(一)“一区三轴一区三轴”的城镇空间发展体系。的城镇空间发展体系。“一区”是指由琅琊区和南谯区、来安县、全椒县组成的大滁城城镇密集区,是全市重点发展区域。“三轴”分别为全椒县、滁州市区至来安县、天长市发展轴,乌衣镇、滁州市区、明光市和凤阳县发展轴,以及滁州市区至定远县发展轴。(二)建设(二)建设“九片九片”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九片”是指主要分布在市域西北沿淮平原岗区、东南沿河残丘岗区及东部沿湖平原区内,因山地、丘陵、河流分割,划分而成的九片基本农田集中区。(三)构建(三)构建“两带三区七核两带三区七核”生态空间格局。生态空间格局。“两带三区七核”指江淮分水岭以及定远与凤阳交

25、界处的两条绿色生态轴带,西北部沿淮湖泊区、东部高邮湖区、西部窑河区三个湿地生态区,以及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皇甫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韭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神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区、女山湖自然保护区、花园湖自然保护区、高邮湖自然保护区七个自然保护区。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模控制一、稳定农用地面积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稳定粮食生产。规划至 2010 年,全市农用地面积稳定在 1078647.25 公顷,比 2005 年减少 0.06%,占土地总面积的 79.92%;至 2020 年,农用地面积为 1076264.82 公顷,比 2005 年减少 0.22%,占土地总面

26、积的 79.59%。二、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按照供给引导需求的原则,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管理,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划至 201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87731.44 公顷,比 2005 年增加 2.00%,占土地总面积的 13.88%;规划至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94165.28 公顷之内,比2005 年增加 5.49%,占土地总面积的 14.36%。三、适度开发其他土地适度开发其他土地。至 2010 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85943.54 公顷,比 2005 年减少 3.38%,占土地总面积的 6.36%;至 2020 年,其他土地面积为 81892.13 公顷,

27、比 2005 年减少 7.93%,占土地总面积的 6.06%。第二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一、严格保护耕地(一)确保耕地面积稳定。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滁州市 201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702460.8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51.94%;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699659.4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51.74%。(二)加大耕地补充力度。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补充耕地数量,注重提高补充耕地质量。规划至 2010 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2682.88 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增加耕地 1123 公顷,土地复垦增加耕地 1168 公顷

28、,土地开发增加耕地 392 公顷;2020 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 8068.08 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增加耕地3378.22 公顷,土地复垦增加耕地 3511.23 公顷,土地开发增加耕地 1178.63 公顷。(三)严格控制耕地流失。规划期内,滁州市耕地减少去向主要包括农业结构调整和灾害损毁等方面。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苗木花卉、反季节蔬菜等现代农业,禁止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破坏耕作层。规划至 2010 年和2020 年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分别控制在 1450 公顷和 3250 公顷以内。加快流域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灾能力,切实减少耕地受灾损毁的几率及规模,积极对灾毁耕

29、地进行复垦整理,将灾毁耕地的数量降到最低。规划至 2010 年和 2020 年,因灾毁减少耕地规模在分别控制在 260 公顷和 850 公顷以内。(四)逐步提高耕地质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配套水利设施建设、田间道路和田间防护林建设、改良土壤等措施改善农田生产条件,稳步提高耕地质量;避免或减少城乡建设占用优质耕地,补充耕地要按照质量等级进行折算,保证农业生产能力不降低。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一)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期内,滁州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598296.23 公顷,占规划期末耕地面积的 85.51%。(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

30、护。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与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及农户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改善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第三节 建设用地调控及节约集约利用一、控制与引导城乡建设用地按照整体优化原则,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的有效整合,合理安排各类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功能差异,促进城乡之间协调、健康、有序和稳定发展。大力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规划至 2010 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

31、18762.57 公顷以内,比 2005 年增加 1.90%,占土地总面积的 8.78%;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 123289.66 公顷以内,比 2005 年增加 5.79%,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超过 9.12%。二、保障交通水利等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按照统筹规划、衔接互补、集约高效的要求,优化用地结构,严格用地定额标准,保障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规划至 2010 年,全市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 68968.87 公顷,比 2005 年增加 2.16%,占土地总面积 5.10%;至 2020 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 70875.62 公顷,比 2005

32、 年增加 4.98%,占土地总面积 5.24%。三、节约集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于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承接产业转移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重点工业项目及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民生工程。规划至 2010 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4059.57 公顷以内;规划至 2020 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12180.69 公顷以内,年均新增 812.05 公顷。四、积极挖潜存量土地规划期内加大对城镇闲散用地的整合力度,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在土地供应中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比例,提高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规划至

33、2010 年,全市 240 公顷存量土地全部盘活利用,同时,还要积极推广各类建设的节地省地技术和措施,引导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大力推进工业生产立体配置技术改造,促进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第四节 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控一、城镇工矿用地合理扩展城镇工矿用地,推进工业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严格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严控制独立选址项目。规划至 2010 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8859.25 公顷,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2422.20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35280.07 公顷以内,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18843.02公顷。二、农

34、村居民点用地(一)大力实施农村居民点整理。(一)大力实施农村居民点整理。规划期间,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重点整治布局零散、规模较小的村庄和空心村。规划至 201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 99903.32 公顷,比现状减少 202.1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7.39%;至 2020 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 88009.59 公顷,减少面积为 12095.9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89%。(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和其

35、他土地,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三、独立工矿用地按照“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的原则,着力改变工矿用地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利用状况,促进集约化发展。重点对废弃工矿进行综合治理,大力加强工矿用地复垦。规划至 2010 年,独立工矿用地规模达 8354.45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独立工矿用地规模达10678.57 公顷。第五节 适度调整园林牧草地规模一、园地加强对现有中低产园地及新建园地的改造和管理,着力发展优质果园,建立优质果产品基地,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规划至 2010年和 2020 年,园地面积分别调整为 8962.42 公顷和 8920.1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均为 0.66%

36、。二、林地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地保护和利用战略,大力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加强现有林地管理,充分开发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等非耕地资源造林,加快迹地更新及受损林地的恢复和重建。规划至 2010 年和 2020 年,林地面积分别达到 154384.70 公顷和 158105.9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提高到 11.42%和11.69%。三、牧草地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严禁滥挖、滥采、滥垦;加强天然牧草地的保护和改良,提高生产力。规划至 2010 年和 2020 年,牧草地面积分别调整为 16464.25 公顷和 13833.8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为 1.03%和 1.02%。第五章

37、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一节 优先保障基础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一、构建生态网络屏障保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建设道路林网、河流林网、农田林网等绿色廊道建设,重点保护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湖泊、湿地等,努力建设成“两带三区七核”的生态空间格局,形成市域生态网络屏障。“两带”:在市域中部建设由凤凰山一磨盘山一白米山一嘉山一长山构成的江淮分水岭生态轴,在西北部建设由大银山一白云山一大金山一韭山构成全市主要绿色生态轴带。“三区”:包括北部沿淮湿地区(包括淮河、花园湖、女山湖等)、东部沿高邮湖湿地区、西部沿窑河湿地区。“七核”:包括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皇甫山国家森林公园、韭山国家森林公园、神山

38、国家森林公园、女山湖自然保护区、花园湖自然保护区、高邮湖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的核心区。二、加快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保持河道、湿地及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积极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优先安排河流和道路绿带廊道用地,构建道路和农田防护林网,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保障蓄水、泄洪通道通畅,提高防洪蓄洪能力。第二节 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一、推进耕地集中保护全面落实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先保护西北沿淮平原岗区、东南沿河残丘岗区及东部沿湖平原区内具有完备农业基础设施、质量好、集中连片的耕地,注重对城镇周围优质连片的耕地保护,减少建设占用。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一)科学划定基本农

39、田集中区。(一)科学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根据全市耕地资源数量、质量以及空间布局特点,按照保护优先、保障发展的原则,优先将集中连片、高产稳产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积极推进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的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在全市设立 9 个基本农田保护集中区,不断提高基本农田的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二)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二)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逐步对基本农田集中区内的农村建设用地、坟地、荒地进行整理,促进基本农田集中化、高产化,同时为城乡发展预留适当空间,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不再布置基本农田。第三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按照有利于发

40、挥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城镇体系发展的要求,在“市域中心一县域中心一重点镇一一般镇”城镇体系框架下,促进中心城区、县域中心城和小城镇协调统筹发展,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和发展时序,促进各城镇间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发挥区域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一、市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按照“东扩、南移、北上”的城镇发展方向,合理扩展新区,强化建设项目集约用地指标控制,加快旧城改造,用好存量土地。新增建设用地重点支持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工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二、县(市)中心城区各县(市)中心城区主要依托老城区,合理建设新城区,注重老城区挖潜,调整用地结构,提高城镇用地集约度。三、重点镇和一般镇

41、规划至 2020 年,全市形成 14 个重点镇,28 个一般镇。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在不突破市级规划下达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合理划定县域中心城区、重点镇及一般镇的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第四节 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一、交通运输用地服务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促进滁州市全面融入南京都市圈和接轨长江三角洲,进一步改善交通条件,按照资源集约型的土地利用模式要求,建立高效、通畅、便捷的运输网络。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和路网改造,加快农村公路和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贯穿滁州市的“四纵四横”公路主骨架网,各县(市、区)形成以高速、一级公路构成的联通网络,实现“村村通”目标。二、水利设施用地强化

42、水利设施建设,坚持开源节流并重与防洪除涝并举。利用河流湖泊众多的优势,加强水资源进行科学开发、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合理布局水利设施用地,着力解决防洪设施和洪水管理薄弱等问题。三、能源产业用地保障重点能源设施用地。按照优化结构和多种能源互相补充的要求,有序发展火电、风能、生物能发电,加快利用天然气,实现能源结构多元化,稳定增加能源用地供应。利用“西气东输”的有利条件,完善管道燃气类工程;坚持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以高压输变电主网架为重点,完善输配电网体系,具备充足的供电能力,建成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现代化网络结构;优先保障国家和省级电网建设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第五节 合理安排园林牧草用地一、

43、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需求根据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园地、林地、牧草地、水产养殖地进行合理布局,适当调整园地、提高林地覆盖程度、满足畜牧、水产养殖等产业的用地需求。根据特色农业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布局园、林、牧业和水产生产基地,推进特色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二、改善城镇工矿生态环境协调农用地与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布局,适当安排园地、林地、草地和水面,构建生态功能完备的城乡格局。第六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结合全市土地利用特点及其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将市域土地划分为七个功能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

44、控制区和独立工矿区。一、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市共规划 9 个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分布在西北沿淮平原、东南沿河及东部沿湖平原区,土地面积 703700 公顷。区内土地利用的主要功能定位为粮食生产服务,促进规划期内粮食产量的提升。对于区内现有耕地尤其是中低产耕地,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土壤质量,抑制水土流失,稳步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二、一般农业发展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土地面积为 157200 公顷。土地利用主要功能为农业生产及农业生产配套服务,主要任务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适应农机化发展趋势要求,促进土地集中,扩大农民耕作半径,有序对区内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合并,逐步改变农村居民点零散、粗放

45、的用地格局,重点整治空心村和闲置房屋,增加区内耕地面积。强化对农用地的保护和综合利用,发展规模经营,因地制宜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三、林业发展区该区集中分布在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北部、明光市东部、全椒县西部等山地丘陵区,本区规划土地面积为 158100 公顷。林业发展区主导功能是加强林地保护,发展林业。林业发展区调控措施是加强区内林业资源建设和保护,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鼓励开展与林业发展相协调的建设活动,搞活林业经营机制;区内实行严格的封山禁牧,坚持以法治林,确保林业环境不受人为或放牧危害,促进林业快速发展。四、城镇村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包括市级中心城区、各县级中心城区、重

46、点中心镇、一般镇和中心村及其扩展边界范围内的土地,总面积 106500 公顷。本区土地利用应遵从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模式,一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供地,尽量减少占用耕地,二要充分利用滁州市水资源丰富的优势,规划建设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形成各组团间的生态隔离,避免城镇建设用地过于密集。加大对城镇建设发展区内低效用地尤其是城中村及闲置土地等整顿治理的力度,更加重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住宅建设及人防工程建设应与地下空间利用相结合,促进城镇各类用地功能的合理分布,促进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五、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该区主要分布于境内江淮分水岭及北部淮河流域及东部沿高邮湖地区,总面积 8000 公顷

47、。严格控制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允许适度建设与自然保护、风景旅游相关的检测站点、旅游项目及配套设施,严禁房地产开发或工业开发,对于区内现有的工业企业要逐渐清退,有效保护生态景观。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该区主要分布于江淮分水岭内具有一定坡度的区域,沿淮河、滁河分蓄洪区,土地面积 37600 公顷。本区土地利用主要功能以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为主,严格限制区域内建设开发,不可避免的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保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现有工业企业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应责成其采取改善措施,仍对区域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应逐步清退。七、独立工矿区该区主要分布于江淮分水岭内的山地丘陵区,土地面积 1067

48、9公顷公里。加大对本区独立工矿用地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促进矿产资源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保障优势矿产资源和电网建设的用地需求。第二节 县(市、区)土地利用引导与调控一、土地利用统筹调控根据各县(市、区)自然状况、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土地利用功能定位等因素,将各县(市、区)分为三类综合性区域: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全椒县;天长市;凤阳县、定远县、明光市。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和全椒县属于大滁城城镇密集区,是全市经济发展的引擎。规划期内,应重点保障滁州市中心城区及以其为核心的经济走廊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天长市是承接南京都市圈和承接产业转移的前沿

49、阵地之一。规划期内,重点建设天长市区及铜城、汊涧、秦栏等中心镇,主要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来满足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切实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保证耕地尤其是中高产田面积不下降、质量有提高,促进粮食产量不断上升。凤阳县、定远县和明光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农业生产条件优越。规划期内,努力完善农田生产设施配套,积极改良土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土地整治力度,积极补充耕地;城镇发展以集中发展为主,重点满足县域中心用地需求,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促进中心城区和小城镇发展。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全市区域发展和土地利用战略的实施,切实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按照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优化各类用地指标空间分布,优先安排国家、省和市重大项目用地,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二、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规划确定的各县(市、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需要严格落实,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总量、园地、林地、牧草地等预期性指标可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加以引导,力争实现。(一)琅琊区。(一)琅琊区。规划至 201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 7011.24 公顷,其中,城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事务文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