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管理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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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实验中心中心规规 章章 制制 度度 汇汇 编编二二 一一 三三 年年 六六 月月I目目 录录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 .1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运行管理办法 .5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岗位职责 .7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 .13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团队或个人使用实验中心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14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团队或个人使用实验中心教学实验室登记表 .15化工与能源学院综合开放性实验管理规定 .16化工与能源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21化工与能源学院仪器赔偿制度 .22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23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

2、中心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标准 .24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25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玻璃仪器损坏赔偿细则 .26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27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经费包干使用与管理办法 .28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9化工与能源学院安全、保卫、防火、灭火公约 .30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31化工与能源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32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室“三废”处理规则 .33化工与能源学院青年教师培养方案与导师制度 .34- 1 -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程为加强实验教学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

3、立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程。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计划1. 实验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是实验教学任务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它是实验经费分配、期中实验教学检查、期末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考核、评比实验管理工作、上报教育部门统计报表的依据,必须引起各教系、实验中心高度重视。2. 每学期开始,各实验认真制订填写“实验教学计划表” ,由实验中心汇总报学院批准并在实验中心网站发布。内容包括:实验项目、专业年级、实验时间、指导教师、开课学时、分组人数等。3. “实验教学计划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于开学第 3 周内报送院实验办公室,以便开展正常的物资供应,教学检查及实验管

4、理工作。各实验室要严格按“实验教学计划表”进行实验,未经主管院长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整实验开出时间、压缩实验课学时、少做或更改实验项目。凡未按时上交“实验教学计划表”的单位,凡弄虚作假虚报实验教学计划,实做实验与计划表不符者,实验中心拒绝供应实验消耗材料,学院不计实验教学工作量,除追究指导教师教学事故外,并可取消实验中心主任年终考核评优资格。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教学院长签写意见后,补报或变更实验教学计划,成人教学班或外单位来校做实验的,除按学院有关规定外均照上述执行。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是组织实验教学和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的法规性教学管理文件,应按照国家有关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的

5、基本要求,结合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由系、实验中心组织人员拟定(修订) ,并组织专家论证,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执行。凡培养计划设置的实验课程,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大纲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及整体优化原则,要对本课程实验教学总的目的、任务、要求、教学方式、实验项目,做出明确规定,具体要求是:- 2 -1. 本课程实验教学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2. 本课程实验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3. 学生应掌握的实验技术及基本技能;4. 实验项目选定的原则和学时分配;5. 采用的实验教材(讲义)或实验指导书;6. 明确实验教学质量的考核办法。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为了确保教学计划

6、和实验大纲的正确实施,规范学生及实验教师的良好实验作风,学院及实验中心要加强对实验教学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从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入手,认真进行实验教学的检查分析,以保证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1. 实验教学质量检查是学校实验教学管理中经常性和重要性的工作,院主管教学负责人要掌握本院实验教学的总体情况,每学期听 12 次实验课,对一些重点实验课程或学生反映意见较多的课程,应作现场抽查并及时处理。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负责人、系主任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实验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检查、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了解和检查各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及时反映和解决实验教

7、学中出现的问题。对检查考核要做书面记录,重要内容要存档备案。实验中心每学期检查一次实验听课记录。2. 实验中心要按时发出和回收“实验教学情况统记表” ,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并对学生在出勤、纪律、实验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或严重违纪者,定期公布并给予处理。3. 聘请精通实验教学的退休教师作为实验教学督导员,他们可随机深入实验课程听课,对实验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提出教评意见和教改建议。在每个教学班学生中聘请一名教学信息员,结合实验报告,定期了解每门实验课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考试的落实情况及每位实验教师的教学效果、态度和责任心,对按任务已分配经费而未开出或少开出,以及擅自变更教学计划,任意减少学时或增

8、加组人数的,应及时处理。4. 每学期召开一次不同专业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改进。实验中心要配合各实验室及时解决实验教学中存在的设备、环境条件等问题。5. 实验教学评估是检查实验教学质量与效果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的实验质量评价体系,每学年开展一次教师实验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工作。实验教学工作评价要和学校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通过评价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 3 -实验考核实验考核实验课成绩考核是检查学生实验课学习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每门实验课结束后均应按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考核,成绩合格后,才能获得该课程学分。考核可采取笔试、答辩、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

9、,并根据实验出勤情况、数据采集和处理,实验报告撰写等方面综合评定。1. 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原则上以考试为主,实验课应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分别考核,理论课的实验部分考试成绩应按一定比例记入该课程总成绩。2. 实验课程可实行五级(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记分制。3. 实验中心应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管理,严格实验课考勤,实验课迟到 15 分钟以上以及预习报告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验,按旷课处理。经事先批准因病、因事缺课,实验中心可按计划安排补做。实验无故缺课必须自费重修,擅自缺课达课程计划学时 1/3 以上者不得参加考核,未参加实验课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理论课的考试。4. 实验课程考核由实验教师进行

10、,考核中的口试及实验操作可采取抽取题卡的方式,题卡内容应覆盖所有学生应掌握内容,每个学生被抽测的实验项目不得少于该门实验课程总项目的 10%,实验考核以实际操作为主,凡实验操作未通过者,该门实验课成绩以不及格计。5. 实验课不及格者应重修,并按重修课程规定收取重修费和实验材料费。实验教学研究实验教学研究为了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掌握实验教学规律、总结经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积极开展本学科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实验中心主任应组织实验人员,制定实验教学研究计划,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定期召开实验教学的研究讨论会,交流经验、审议研究成果。1. 对于实验的更新、改造,各实验

11、室应着眼于 21 世纪创新人才培养及实验室建设规划的需要,需要学校投资或重点改造建设的实验项目,由实验室在调研的基础上写出申请报告,经学院初审后上报学校,学校审批后立项,拨给相应经费,到期组织验收。2. 实验人员应积极进行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撰写新的实验教材,论文和更新实验内容。学院将按实验室建设管理条例,对上述工作已取得的成果,给予相应奖励。在实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将实验项目研究成果以及与本学科有关的科研成果,转化到学生实验中,不断充实新理论、新方法、新知识的实验内容,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3. 实验室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常规型实验基础上,增加综合型、设计型实验,- 4 -多开开放实验,

12、更新实验项目,并加强使用现代测试手段和微机进行实验数据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训练。4. 为充分体现学生在实验中的主体地位,为了培养学生在实验教学中的创新意识,各实验室应积极建立开放式实验室,应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基础实验室应有 1/2 实验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时间安排等方面实行完全开放制;专业实验室,除完成实验教学计划外,可做到部分开放,有选择地接纳学生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工作,大四毕业设计应真题真做,在教师指导下,主动进行科研实验。5. 各教学实验室应于开学第五周前,将开放时间、开放内容、指导教师、学生人数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费用清单及时报实验中心,以备学院核拨实验经费和年

13、终工作量核算。未按时上报材料者,学院拒绝计算开放实验工作量和核拨实验经费。6. 实验教学研究成果属教学研究成果范畴,学院对一些较突出的研究成果,积极上报学校和省级优秀教学研究成果。实验教学研究成果要装入研究人员业务档案,作为实验人员年度考核、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在技术职务评聘中,教学研究成果与科研成果同等对待。5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运行管理办法实验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验室管理,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充分调动实验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实验质量,促进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实验中心的组织架

14、构实验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其职责另行规定。实验中心组成人员有:专职实验教师(各专业至少设一人)和实验员。实验教师和实验员的职责另行规定。二、实验中心工作职责1. 负责落实学院和学校下达的相关院系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组织、协调学院各专业和相关院系安排实验课表。2. 负责审核各专业制定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执行计划和各种与本科实验有关的材料,并将其上报至学院或学校相关部门。3. 负责组织、协调学院各专业实验室建设经费的申报、实验设备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4. 负责学院本科实验设备的维护、正常运转、实验消耗品的采购和管理。5. 负责协助各专业和课程进行实验项目开发、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15、。6. 负责实验中心人员的管理、考核。三、实验教学工作的运行管理1. 实验教学计划由各系或专业负责人随专业教学计划一同制定。实验教学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对实验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进行变更,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逐级上报至学院教务办、教务处,获批后方可执行。2. 各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由课程负责人负责编写制定。3. 每学期末,由实验中心组织召开各系主任和专职实验教师参加的实验教学安排协调会,具体安排下学期的各项实验教学工作。4. 每学期的实验教学执行计划由学院教务办下达给各系和实验中心,由各系主任与各专业的专职实验教师协商安排实验指导教师,在保证教学

16、质量并兼顾各方工作量的前提下,应优先安排专职实验教师指导实验。5. 每学期末各系主任将填写好的下学期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任务落实表上报至实验中心,在学院的课程表下达后,由各专业的专职实验教师和6各系安排的其他指导教师与学生协商确定实验具体时间。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实验指导教师将填写好的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课程表上报至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审定后上报学院和教务处,并下发给学生和各指导教师。6.实验课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调课或停课,必须按学院规定履行调停课手续,经实验中心主任和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7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岗位职责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岗位职责实验技术人员是高等学校教学和科

17、研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必须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实验技术队伍。为了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实验技术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履行相应的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现制定实验中心人员岗位职责。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 熟悉本学科的主要发展方向及有关实验室理论、实验技术,有一定的实验室工作经验,具有组织和领导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建设及科学管理的能力。2. 实验中心主任应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3. 对本中心开出的实验数量、质量、实验室建设、管理、革新等全面负责。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经常组织指导教师

18、、实验员对实验教学各个环节的讨论,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及管理措施,以便更好地提高实验教学质量。4. 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改造项目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提供设备购置、维修计划以及设备报废申请表,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积极组织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5. 安排好本中心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的有关工作,督促实验员打扫卫生,认真值班,管好帐、物,做好“四防”等各项管理工作。加强实验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6. 负责各项检查、评估、报表等有关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考核评比,并在年末对本岗位的奖金进行分配发放。7. 各实验室负责人每学期前二周内应

19、列出本学期详细工作(包括实验室建设申请计划)执行计划,以及学生实验日程安排计划。工作执行计划交系实验室主任一份,实验日程安排计划交实验办公室,以便审批药品消耗定额及相应的工作安排,学期末应按时将填好的表格化的实验工作总结交实验办公室,目的是便于校核各室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量计算。8. 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9. 实验中心主任要及时填写实验日志,使工作有计划、实施有记录、检查有依据、总结有资料保证。10. 实验中心主任要认真执行校、院有关实验室的各项有关规定,如每学期8的工作计划,提交有关物质管理材料、设备保养材料,以及有关报表要及时提

20、交,若不按时提交,影响本室工作或利益者,均由本中心负责。(1)凡对校、院有关规定不予理采者,要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裁。(2)实验日程安排计划表未按时交者,暂停本中心物资供应,工作总结表未按时交者,缓发本岗位奖金。(3)本岗位或与本中心有关的科研室发生跑水事故,每次由本岗位奖金中扣 50 元,事后由实验中心主任对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理。11. 实验中心主任按院规定每年享有补贴,根据各室负责人工作量大小及工作好坏,可适当再补助一些工作量,具体事宜由院主管院长负责处理。实验指导教师的实验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及考核岗位职责及考核规定规定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验室管理,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21、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充分调动实验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实验质量,促进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基本岗位职责1实验课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求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室的各项工作。要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2实验指导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实验环节,压缩学时。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出实验指导提纲,要预做实验。对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装置、注意事项、实验中的重点、难点,经常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落实安全措施,制定好实验方案。3指导教师应提前一

22、周将实验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预习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验。4每班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由指导教师负责宣讲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5指导教师在实验前,应对仪器设备及药品作认真检查,并于课前至少 10分钟到达实验室。实验上应对实验有关理论、方法做系统讲解。实验中指导人员不能包办代替,要让学生独立操作,培养学生动手能力,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教师要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6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9(1)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提出问题让学生讨论回答;(2)讲解

23、实验要求及注意事项,主要仪器设备的使用;(3)检查学生的实验技术,并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操作;(4)检查数据及仪器的状况,并签字;(5)检查实验过程的卫生和安全;(6)考查学生出勤情况;(7)实验现象是否正常;(8)要坚守岗位,不得批改实验报告,做其他实验或与当日实验无关的任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离开,应委托其他教师临时代管;(9)要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和实验室安全规则等。7实验课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检查学生是否整理好仪器、搞好清洁卫生,同时要检查仪器、工具缺损情况,如发现有缺损,教师要立即组织当事人调查并填写仪器设备报废遗损事故报告单 ,提出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处理。8指导教师要对实验报告提出严格要

24、求,数据处理、报告编写、绘图、讨论分析都要求严密、严格、严肃,对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提出错误所在,签名并登记成绩。不合格的报告退回重做。9批改实验报告时,要做必要的批注,并指出错误与不足之处,不准只打“” “” ;批改时还应检查:(1)目的是否明确、原理是否正确;(2)原始数据是否可靠(有无更改,抄袭等) ,列表是否整齐,合理;(3)数据处理、作图是否符合标准;(4)讨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10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能熟练地完成所指导的实验。对首次开的实验,指导教师要试作,对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要试讲,并写出教学实验报告,其内容包括: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步骤、实验数据、结果处理、实验难点及可能出现

25、的问题、标准数据等。11 实验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发生事故或实验中出现异常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重大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系或院领导。12协助实验中心主任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水平,熟悉有关的信息、资料,能够对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作出具体论证意见。13 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14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实验工作。二、具体考核指标1工作量计算办法、工作量要求及岗位津贴标准按学院规定执行。2专职实验指导教师可不进行科研业绩考核,但实验教学方面必须满足如10下要求,否则任期考核视为不合格。(1)高级职务岗位实验实验指导教师每三年至少开出 1 项具有

26、一定创新性的开放性实验或设计性实验;(2)中级职务岗位实验实验指导教师每三年至少提出并实施 1 项实验教学的改进措施。3各系委派的专职实验指导教师(每系至少 1 人)作为各系实验教学的代表,必须及时协调和汇总好本系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员的考核规定实验员的考核规定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验室管理,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充分调动实验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实验的开出率,器材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促进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岗位职责1 实验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求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27、要为人师表,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2按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承担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做好实验值班,实验课时实验员必须到场,协助指导教师对学生们的指导工作。3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做好物品管理工作,记好下列帐目:(1)校发设备帐(或有什么变动,如报废、丢失等,应及时上报) 。(2)校发低值、工具帐(如工具、电料、仪器、材料、家具、其它等) 。要求分类,认真填写,勿要漏项。(3)校发仪器、设备借用凭证(按要求标准填写) 。(4)院发票帐(领货发票每学期末装订一次,要求与会计发货票相符) 。(5)玻璃仪器、工具等损坏、丢失表(凭此表补充玻仪、工具) 。(6)零星物品借用

28、登记(各室自己记录,便于自己工作执行) 。(7)校、院所发的各种文件、制度管理规定等材料的管理(不能丢失) 。(8)院发剧毒危险品使用保管登记本(要求准确填写消耗数量) 。以上 8 项院里要统一检查,为了便于工作,各室自己还可设立其它帐目等管理措施,院检查时,应全部拿出,以评价各室管理质量的好坏,其帐目管理每年由院里组织审查 12 次,以会计帐为标准审查。114 对仪器设备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1)各室要建立设备档案,档案内容a. 所有设备、仪器的使用说明书,要求集中分类存放。设备帐上有多少台仪器,就应有多少本说明书,个人借用,应有手续。b. 要认真填写院“仪器档案

29、卡” 。即实验结束后要由实验教师填写有关仪器的使用情况(如正常,或有什么毛病,或修理情况) ,使用人要签字和签写日期。此项工作由实验员负责指导教师填写,不填者,实验员可拒绝借给仪器,长期不使用的电子仪器,每个学期至少通电 12 次(每次 1 小时) ,通电时间要记入“仪器档案卡”中。(2)坏了的仪器要及时修理(修理情况填卡) ,具体事宜由室负责人或实验员联系修理和经办一些具体事务,经费由院里开支。(3)简单电器(如电炉、开关、保险、简单电器)实验员要自己动手修理,不能有点小毛病就报废领新的,仪器维修工作,由院实验中心每年组织审查12 次。5做好安全、卫生工作(1)各室要做好防火、防跑水、防盗工

30、作,剧毒药品以及有机与无机药品,易燃与易爆药品的存放要按保卫处规定存放。若发生跑水,一次罚款 50 元,其它事故按情节严重程度处理。为了便于划分事故责任者,各室钥匙一般只有中心主任和实验员掌握,未经实验员及实验中心同意,其它人员未经实验员及实验中心同意,其它人员不能随意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2)注意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由实验中心组织进行不定期抽查,按卫生检评细则打分。6实验员在保证教学实验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实行轮流坐班制,值班时必须保证上班时间在实验员办公室值班(值班时间不得与准备实验时间冲突) ,并做好记录。7期末要整理好室内仪器、药品及卫生。对所缺仪器、药品,要心中有数,并将下学期

31、所需药品等易耗品的购置计划上报实验中心。8鼓励实验员在不影响实验教学的前提下,对校内外开放现有仪器,特别是大型分析测试仪器,其报酬按所得服务费的 10发放,但不再计算其工作量。9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实验室工作。二、工作量计算办法实验准备工作量=KX 其中:X 为实验学时数;K 为实验授课班级规模系数,;)2 . 030301 (RK12R 为每学期做每个实验的学生总人数。三、岗位津贴发放办法1岗位津贴标准按学院规定执行。2岗位津贴总额的 50作为岗位责任津贴,按岗位级别发放,岗位津贴总额的50作为业绩津贴,根据业绩量化计算结果发放。岗位责任津贴总额岗位津贴总额50。岗位业绩津贴总额岗位津

32、贴总额50。3实验员年度应完成的基本实验准备工作量为 60,完成者全额发放责任津贴,完不成基本任务的按比例扣发责任津贴。4每人岗位津贴每人岗位责任津贴每人岗位业绩津贴。13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1. 实验前学生必须作好预习,指导老师和实验员进行检查,没有预习的学生不准参加本次实验。2. 进入实验室后,态度要认真,不要喧哗,不要吸烟,不要随地吐痰并保持清洁卫生。3. 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其他室内设施,爱护公物。4. 使用仪器、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准备就绪后,必须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动用仪器(接通电源)进行实验。5

33、. 实验中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各种数据尽量要求准确。不允许抄袭其他组的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6. 实验中要注意安全,遇到事故要保持镇静,迅速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切断电源,气源等) ,防止事故扩大,并注意保护现场。7. 实验完毕,须将仪器、设备和实验工具清点整理好,清扫干净实验场地,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14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团队或个人使用实验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团队或个人使用实验 中心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中心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化工与能源学院教学实验室的作用,支持学科建设,在不影响实验教学的前题下,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团队或个人可申请有偿使用实验中心教学实验室,具体办法如下:1

34、每年 12 月底之前由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团队或个人提出下一年度使用实验室的申请,经主管实验员签字、实验中心审核后报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经批准后严格遵照本规定使用实验室。2使用者需填写“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团队或个人使用实验中心教学实验室登记表” (附后) 。3在批准使用实验室内只能从事科学研究或开发工作。4使用者在使用期间对所使用实验室的安全负全责。5使用前,申请人必须与实验员对实验室的仪器及物品进行逐一登记并签字,待使用后再进行验收。申请人在使用期间对所使用实验室的教学仪器及物品必须承担保管责任,如有损坏或丢失,须照价赔偿,并对由此造成的教学事故负全责。6收费标准:10 元(月) ,面积按室内

35、面积计算。使用费必须在每年12 月 31 日前直接上缴学院,学院应返还 30用于实验中心建设。15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团队或个人使用实验中化工与能源学院科研团队或个人使用实验中 心教学实验室登记表心教学实验室登记表申请人姓名所在团队申请理由及用途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申请实验室地点室内面积使用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应缴费用元对所使用实验室的安全及仪器、物品保管承诺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团队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实验员意见 实验员(签字):年 月 日学院意见 院长(签字):年 月 日16化工与能源学院综合开放性实验管理规定化工与能源学院综合开放性实验管理规定为了适应 21 世纪

36、人才培养和实验教学改革的需要,以加强理论知识和工程能力的培养为目的,并以充分重视实验技巧和测试技术的训练和创新理念的培养为指导思想,加强课程的综合性和实践性,提高实验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为此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开设综合开放性实验。 “综合开放性实验”就是根据化工专业的特点,重点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知识的渗透、交叉以及综合性等并以学生为主体,老师给予宏观上的指导,通过学生自行查阅文献、设计具体的实验方案、亲自操作实验过程并能独立写出实验报告和论文的一种实验方式。综合开放性实验在时间上比较灵活,学生通过预约后可根据自己实验方案到实验室自主选择实验时

37、间。一、一、开放实验教学目的及要求开放实验教学目的及要求本课程属于综合性创新实验课程,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熟悉常规分析检测仪器的构造、原理及其使用方法。本课程开设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文献获取能力、独立思维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积极探索创新的能力。1、培养学生查阅有关资料并从中得到启发和创新。2、运用理论课所学知识及有关参考资料,针对具体实验写出实验设计方案,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动手能力、设计实验能力、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及创新能力。3、学生是实验教学的主体,应充分促进学生自己去思维,去发挥,使学生从反复的实验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并能承受挫败,从失

38、败中查找原因,积累经验。二、二、开放实验教学面向对象开放实验教学面向对象向化工与能源学院各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开放并欢迎其他院系的学生参加,尤其鼓励大三、大四的学生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并为大学生举办各种形式的化学化工竞赛、科技创新等活动提供培训指导及活动场所。 三、三、开放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开放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实验室的教学条件,初期可实行时间、仪器设备和实验场地部分开放,随着实验室开放层次和水平的不断提升,逐步实现实验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17段等全面开放。开放的内容,对于低年级学生,以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对于高年级学生,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为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

39、,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延伸或课内拓展实验,也可以是自选课题、科研项目、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的提高型学习等。、参观实验室或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演示或培训:为使学生了解学校实验室建设情况,仪器设备状况及其功能、鉴定水平,掌握操作技术,面向不同层次学生开放。、课内实验操作技能的训练与加强:学生为了更好地掌握课内实验操作技能,于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操作,按照课内实验要求进行实验(课内实验不认真者,拒绝于课外时间重复课内内容) 。3、课内实验拓展型:涉及课内实验的先导问题,或后续延伸问题,学生有积极性的可作为自选项目,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4、学生参与科研型:实验室以面向高年级学生为主定期发布

40、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也可结合实验室条件,学生自拟科技活动课题,联系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5、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室为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而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供学生自选实验课题,学生在实验中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此类课题是开放创新型实验的主要实验内容,每年根据具体情况给出相应的课题供学生选择,此类课题能体现化工类的实验特点并增加一些体现化学化工领域的新进展以及与其它学科,如物理、生物、材料等相关性较强的实验内容,将一些先进的科研成果和新技术引入到实验教学,强调了知识的渗透、交叉和完

41、整性。6、学生科技活动型:对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等实验活动开放,学生个人或兴趣小组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的实验活动。四、四、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程序和要求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程序和要求、实验室于每学期结束前 1 周申报开放实验项目,填写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经实验中心批准后报学院备案。于下学期开学第 3 周向学生公布开放实验项目名称、开放地点、开放时间安排、主要仪器设备、指导教师、开放申请办法、开放面向专业对象等。、要求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可直接与指导教师或实验室联系,填报化工与能源学院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 ,经审查合格后,向实验室登记报名。确定实验有关事项后,实验室组

42、织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非实验室组织拟定的开放实验项目可根据开放实验的不同内容、来源、学生的不同要求等,灵活确定开放实验申报和学生申请开放实验的工作时间。4、学生要求自带实验项目的,可向实验室直接提出申请,设计好具体的实18验方案,经实验中心同意,学院批准后,并指定专门教师负责方可实施。5、被录取参加开放实验的同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凡无故不参加开放实验次数超过 2 次者,将取消参加开放实验资格。6、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实验室有

43、关规定处理。7、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论文、研究报告、作品或实验总结) ,指导教师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记录。8、开放实验项目结束后,指导教师填写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室开放登记表 ,经实验中心审核,报学院备案。五、五、考核方法考核方法采用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办法。重点考查学生独立思维能力、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积极探索创新的能力,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相应的成绩。该成绩经考核认定后以课外学分的形式计入总学分,该学分可替代选修课程学分,按24学时折算成1学分,但一般不超过4学分。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的综合成绩在优良以上可作为本学院研究

44、生保送的一个参考条件。六、六、开放实验室的管理与保障措施开放实验室的管理与保障措施1、开放实验室的管理由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下属各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审查,具体实施计划以及实验项目的结题工作,并做好实验项目的记录。2、开放实验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可以安排在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双休日与节假日。应提前公布开放时间,指定管理人员轮流值班。3、对开出的每个实验都有相应的指导和负责的老师,对实验的学生在进行具体的实验前进行简单的培训、并简单介绍其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在学生充分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鼓励学生提出具体的实验方案并进行组内讨论,最终确定方案。4、实

45、验前教师要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对于没有预习的不允许做实验。5、实验时指导教师应巡视、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学生实验中出现的“意外”现象,要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6、实验过程中认真做好每个参加实验学生的考核情况,并对其在实验过程中的态度和表现给出平时成绩,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19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要求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搞好清洁卫生,同时检查仪器、工具等完好,如发现有损坏等报主管部门处理。7、在该实验结题后对学生交上来的实验报告或小论文进行评阅,给

46、出最后的实验成绩,算出学分,对其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相关的奖励。对考察的结果报送主管部门。8、对于学生自拟或设计的实验,指导教师要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事故。9、禁止在实验室从事不健康及与本实验室性质不相称的活动。实验中心必须加强对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和监督力度,防止非法信息注入与传播,同时要加强对实验室设备的安全管理。10、学院不定期抽查、考核实验室开放情况,组织交流实验室开放工作经验,确保实验室开放质量。11、凡是被举报并核实或经检查存在问题的实验室,视情节将在全院通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追回当年的开放实验支持经费,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12、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对学生、

47、指导教师参加开放实验完成具有独创性的成果,可按照学校相应的成果认定办法认定。13、学院将根据实验室的实际开放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七、七、附表。附表。20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开放实验申请表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实验中心开放实验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性 别出生 年月专业 班级电话E-mail通讯地址邮编申请开放实验名称实验时间(提供 2 个以上备用时间)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实 验 室 意 见负责人或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实 验 中 心 意 见实验中心(盖章)年 月 日指 导 教 师 评 价 意 见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21化工与能源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化工与能源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1. 仪器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严格履行领物、借用、登记手续,定期清查核对。2. 仪器设备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掌管和使用。使用后,必须进行登记。3. 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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